证券代码:688669证券简称:聚石化学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周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公司财务总监伍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3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
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7月25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周侃先生及财务总监伍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周侃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212%;伍洋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57%。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周侃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588,250股 |
| 持股比例 | 0.4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52,500股其他方式取得:135,750股 |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 股东名称 | 伍洋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76,375股 |
| 持股比例 | 0.0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其他方式取得:76,375股 |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原股东清远市聚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以及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周侃先生及伍洋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周侃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47,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212%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7,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9日~2026年1月8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伍洋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9,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5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9,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9日~2026年1月8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IPO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侃、伍洋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自所持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同时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