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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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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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410017号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编制的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聚石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石化学《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聚石化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石化学董事会编制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57560188000012677 | 346,601,089.49 | -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0843 | 347,589,600.00 | -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18023729200052806 | 52,655,000.00 | - | 已销户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763092271 | 50,000,000.00 | - | 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57560188000022082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18023729200055086 | - | - | 已销户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811057238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1 | - | 4,420.38 |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18023729200066719 | - | 1,420.50 |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6 | - | 46,163.47 |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
| 合计 | / | 796,845,689.49 | 52,004.35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明细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166,691.10 |
|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 58,321,001.61 |
|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796,845,689.49 |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 17,290,962.05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79,487,826.86 |
|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 8,579,612.28 |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644,949.12 |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付金额 | 389,642,240.12 |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47,580,000.00 |
|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 | 367,042.51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 6,064,862.78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2,004.35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原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合并实施。计划投入“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4,021.71万元与计划投入“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8,000万元合并使用,共计12,021.71万元;“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计划投入的超募资金仍为8,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为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原因说明
(1)“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计划在清远生产基地利用现有场地扩建无卤阻燃剂产能,但由于清远城市规划对化工项目逐步收紧,为保障阻燃剂产品的持续和稳定性发展,公司将无卤阻燃剂产品的建设重点投向外省化工园区。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普塞呋变更为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原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并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2)“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安庆市是公司石化项目的重点考虑地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有完善的石油化工产业链集群,同时陆运、航运、空运交通便捷,项目用地邻近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能提供生产聚苯乙烯
所需的大部分原料。但由于当地土地指标紧缺,公司石化项目退而求其次选择与安庆相邻的池州市,2021年9月,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新增土地指标,公司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的考虑,决定变更原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将“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项目名称变更为“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为安庆聚信。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79,487,826.86元、以自筹资金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8,579,612.28元。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88,067,439.14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22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2022年8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临时补流金额 | 是否归还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1 | 43,580,000.00 | 否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18023729200066719 | 0.00 | 否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6 | 4,000,000.00 | 否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 合计 | / | 47,580,000.00 | / | / |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12,1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36.7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是否到期 |
|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伍 佰定制款2021年第33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21.08.26-2021.09.27 | 是 |
|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坤睿21013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1,300.00 | 2021.12.09- 2022.02.09 | 是 |
|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结睿21016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1,800.00 | 2021.12.14- 2022.01.13 | 是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 宝”3月期232号 | 本金保障型 | 2,000.00 | 2021.08.31-2021.11.29 | 是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 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1569期 | 本金保障型 | 1,000.00 | 2021.08.31-2021.09.27 | 是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204003 | 本金保障型 | 2,000.00 | 2021.12.03-2021.12.06 | 是 |
| 合计 | / | 12,100.00 | / | / |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8,000.00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普塞呋变更为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原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合并实施。计划投入“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4,021.71万元与计划投入“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8,000万元合并使用,共计12,021.71万元;“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为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计划投入的超募资金仍为8,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已结项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80,644,949.1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85,516.67万元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977.49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77,097.51万元(其中已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3,046.17万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977.49万元 2025年1-6月:344.18万元 2024年:7,940.64万元 2023年:6,621.59万元 2022年:21,057.58万元 2021年:37,013.51万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1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 34,758.96 | 21,861.60 | 21,861.60 | 34,758.96 | 21,861.60 | 21,861.60 | - | 2022年3月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65.50 | 365.88 | 365.88 | 5,265.50 | 365.88 | 365.88 | - | 2022年3月终止,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 |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4,021.71 | 0.00 | 0.00 | 4,021.71 | 0.00 | 0.00 | - | 已并入“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 100.00 |
| 5 |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18,064.49 | / | / | 18,064.49 | 18,064.49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12,021.71 | 12,038.8 | 12,021.71 | 12,038.8 | 17.09 | 2026年6月 | ||
| 2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8,000.00 | 7,646.72 | 8,000.00 | 7,646.72 | -353.28 | 2026年12月 | ||
| 3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100.00 | ||
| 合计 | 49,046.17 | 55,249.19 | 72,977.49 | 49,046.17 | 55,249.19 | 72,977.49 | 17,728.30 | — |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 1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 70.64% | 正式投产后的前三年预计分别达产60%、80%和100%,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64,500.00万元。 |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15,769.93万元,膜材产品产值1,728.25万元 |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20,676.58万元,膜材产品产值3,150.82万元 |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33,447.32万元,膜材产品产值5,521.40万元 |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20,765.48万元,膜材产品产值3,314.06万元 |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90,659.31万元,膜材产品产值13,714.53万元 | 注1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前三年预计分别达产60%、80%和100%,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64,500.00万元。上述项目于2022年3月结项,2023年度是项目投产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年项目产量23,358.52吨,产能利用率58.40%,与预计产能利用率60%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项目产量34,950.94吨,产能利用率87.38%,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5年上半年产量18,306.64吨,产能利用率91.53%。2023年项目产值为23,827.40万元,2024年项目产值为38,968.72万元,2025年上半年项目产值为24,079.54万元,产值均低于预计产值,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价格下降所致。
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7.0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