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
688668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 5
议案二: ...... 7
议案三: ...... 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5:30
2、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0月14日)的9:15-15:00。
4、召集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海先生
6、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序号 | 会议内容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 3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17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8,729,646股增加至139,201,726股。
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于2025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议案二: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及废止。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修订 | 是 |
| 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1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12 |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3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15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6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7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 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9 | 内部控制制度 | 制定 | 否 |
| 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制定 | 否 |
| 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3 | 市值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 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制定 | 否 |
| 26 | 舆情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7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 制定 | 是 |
| 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9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废止 | 是 |
本议案已于2025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议案三: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公司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于2025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