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_公司公告_菱电电控: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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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录

1、2024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 3

2、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附件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附件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附件3: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 1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7

议案十: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二: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2

附件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3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5

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6

听取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8

2024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 15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五:《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选举王和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王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龚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选举韩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王志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古元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向各位汇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及2025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继续按照“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的既定战略目标,持续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开展并购市场业务;2025年初公司启动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并购行业内的优质资产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577.15万元,同比增长18.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62万元,同比下降6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89万元,同比下降80.19%。

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19,577.15100,848.1118.5771,20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624,913.37-67.556,70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893,346.26-80.194,06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00.32-7,265.55不适用-3,116.48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973.58159,163.331.77151,845.66
总资产206,843.51209,389.27-1.22191,946.0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95-67.37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93-66.67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65-80.00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93.19减少2.20个百分点4.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12.17减少1.76个百分点2.7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1616.36减少3.20个百分点23.77

二、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董事行为规范、履行董事职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2-2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3-2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4-4-1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6项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4-4-29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4-8-29本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10-2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10-30本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12-23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5-17www.sse.com.cn2024-5-18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提出合理的建议,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不断深化内部控制水平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在《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中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将把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始终将技术的研发创新视为公司发展的基石,产品与技术的不断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在GDI乘用车、电动车VCU和MCU、混合动力汽车控制系统、喷油器领域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提升技术领先优势,拓展在乘用车、电动化领域的产品应用。

2、加强成本管控

公司将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持续优化采购管理和生产体系管控,提升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议价能力。采取集中采购、引入有竞争力的新供应商等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公司的研发和工程部门对产品进行技术性降本,从模块化设计到自动化生产,全方面加强成本管控。

3、激发经营管理的活力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制定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并进行经营结果的独立核算,提升业务板块的经营意识,提升业务板块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的水平。

4、完善公司治理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境内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管理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5、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的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企业资本结构制定公司融资计划。公司将在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公司将聚焦核心业务,充分利用资本的力量,在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延发展机会,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7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向各位汇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2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遵守诚信原则,依法认真履行了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以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情况监事出席情况
2024-2-2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3-2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4-1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4-2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8-2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10-3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2024-12-2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3人,实到3人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规范运作、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对实施股权激励情况的核查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较为健全、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体现。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向各位汇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3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4631号)。现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19,577.15100,848.1118.5771,20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624,913.37-67.556,70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893,346.26-80.194,06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00.32-7,265.55不适用-3,116.48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973.58159,163.331.77151,845.66
总资产206,843.51209,389.27-1.22191,946.0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95-67.37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93-66.67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65-80.00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93.19减少2.20个百分点4.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0.412.17减少1.76个百分点2.78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1616.36减少3.20个百分点23.77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577.15万元,同比增长18.57%,主要受益于乘用车产品量产放量及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增长。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62万元,同比减少6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89万元,同比减少80.19%。主要系:(1)公司收入结构变化,乘用车EMS和电动化产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带来的毛利增长有限,公司基本盘商用车EMS业务受商用车市场整体销量下滑和商用车新能源渗透率提升的双重夹击下,收入大幅下滑,带来的毛利下滑幅度较大;(2)同时报告期内可确认本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减少。

3、基本每股收益0.31元,同比下降67.37%;稀释每股收益0.31元,同比下降6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下降8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下滑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资产及负债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39,903.5219.2921,305.3310.1787.29主要系收入增长回款增加、消耗备货库存减少采购支出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8,632.724.1712,373.135.91-30.23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付款业务方式向供应商背书支付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490.350.24967.920.46-49.34主要系公司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合同资产2,149.851.044,629.242.21-53.56主要系客户的质保金计算方式变更质保金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305.391.605,263.572.51-37.20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增值税留抵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125.210.064,255.742.03-97.06主要系知识产权结转无形资产、设备、生产线等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7,035.843.405,084.532.4338.38主要系新增知识产权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8.960.0025.490.01-64.86主要系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60.270.08835.540.40-80.82主要系预付设备购置款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4,344.842.08-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付款业务方式向供应商开立票据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3,442.941.665,227.132.50-34.13主要系技术服务验收对应预收服务费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767.410.852,667.801.27-33.75主要系公司利润下降奖金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190.930.09840.960.40-77.30主要系上期代收代付的政府补助款项本期支付所致。
租赁负债37.180.0261.100.03-39.15主要系租金到期本期支付所致。
长期应付款467.150.23734.830.35-36.43主要系购买知识产权本期支付所致。
预计负债925.920.45709.910.3430.43主要系随着收入增长、计提收否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6,121.242.962,714.461.30125.50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19,577.15100,848.1118.57
营业成本96,417.3475,946.0126.96
销售费用2,540.362,123.2219.65
管理费用3,496.763,437.210.95
财务费用-247.98-247.38不适用
研发费用15,737.0716,494.67-4.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00.32-7,265.5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0.8919,766.69-11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4.12-1,085.43不适用
其他收益1,397.222,742.18-49.05
投资收益451.70676.04-33.18
信用减值损失-114.49-704.52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2,297.18-1,361.12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乘用车 EMS 和电动化产品方面实现快速增长,另报告期内完成开发工作的技术服务项目增多;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毛利率偏低的乘用车EMS和电动化产品实现收入占比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比例大于营业收入变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业务规模扩大,仓储运输、差旅及业务招待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结构改变和收入增长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另公司不断优化存货储备和消耗前期存货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和到期赎回理财的差额较上期大幅下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的现金分红较去年同期增多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收益率下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本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较小,补提坏账准备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署服务协议、决定审计费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6,034,289.42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812,14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1,214.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4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八: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382.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九: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运作,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为准。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

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公司章程(2025年6月)》。除上述公告列示的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下列制度提交本会议审议,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6《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十二: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重视投资者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换届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王和平先生、王杰女士、龚阳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王和平,男,出生于1958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起至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84年6月任湖北黄石市电缆厂技术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89年10月任黄石市机械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1989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黄石市智能仪器研究所所长;1993年6月至1995年12月任黄石市微电子研究所所长;1995年1月至1999年1月任广州市日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1999年2月至2013年10月任佛山市菱电变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5年8月历任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97,369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7,285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和平先生为梅山灵控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杰,女,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在北京德尔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开发主管、软件开发经理。2020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软件开发部部长、智能网联部部长、研究院副院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开发院院长。

截至目前,王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0,000股。王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经 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龚阳,男,出生于1990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理,先后参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设股份有限公司IPO、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和武汉帝尔激光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历任公司仓库管理部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龚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龚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本和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换届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韩莉女士、王志红先生、古元峰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和独立性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5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莉,女,出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拥有经济学专业副教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管学院教师;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教师、商学院工商管理教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截至目前,韩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韩莉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红,男,出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人员,2013年7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教师。

截至目前,王志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志红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古元峰,男,出生于1981年,研究生学历,拥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24年12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古元峰先生曾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8月至2023年10月,在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联席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2023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北京金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

资官;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20年4月至今,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截至目前,古元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古元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古元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听取事项: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军、田祖海、邹斌已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分别编制了述职报告,现向会议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泉军、田祖海、邹斌)。

本报告为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的述职,非表决事项。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泉军、田祖海、邹斌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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