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议案十: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16议案十二: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8
附件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附件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6
附件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票对应位置打“√”。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15点00分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友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1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2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1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3.04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附件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莉)》《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贤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全面、详细地说明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规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以下假设前提下,依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指标编制: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公司对市场的总体预测,结合生产能力、预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产品销售价格等预测编制;主营业务成本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材料消耗指标和募投项目投产带来的折旧费用增加等综合情况进行测定编制,各主要材料消耗指标以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情况为基础测定编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充分考虑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及折旧摊销等预计将增加测定编制,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
2025年公司将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方面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同时拓展产品更多应用场景,巩固并强化现有产业基础
,实现产业上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收入目标:2025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30%~60%。
四、完成2025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强化供应链管理及精益生产;
、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度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9,302,045.89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752,791.06元。基于公司2024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0,0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3.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于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10.8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方仪器、嘉善四方、四方汽车电子、香港四方、四方中测、广东风信、精鼎电器、诺普热能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十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等。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废止。
本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
序号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本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主营业务,研判市场机会,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其中公司在汽车电子、科学仪器、智慧计量等领域的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工业及安全业务的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暖通空调业务的销售收入出现回升,实现正增长;受2023年一季度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政策调整使得呼吸支持、肺康复等器械设备需求大幅增加,而2024年相关需求恢复到正常水平等行业因素所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领域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13.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6.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1,275.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15.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648.4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84%;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155,368.0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0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时间 | 会议 | 议案内容 | 审议情况 |
| 2024年2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024年3月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7月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7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8月29日
| 2024年8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 | 议案内容 | 审议情况 |
| 2024年2月23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2月23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通过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召开了
次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四川希尔得和匈牙利等事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
董事提名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前的审查工作,对其任职资格等认真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客观性、公正性及合规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
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共发布编号公告共计
份。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投资者电话及时耐心回复投资者咨询;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直面中小股东,及时解决并审慎回复投资者问题,累计收到提问问题98条,回复
条,回复率
96.94%;公司通过现场调研和网络电话会议等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共50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
五、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将继续以公司三大发展战略为中心,以优化内部控制和加强风险管控为基础,勤勉尽责地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提升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管理,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与投资者。
(一)贯彻落实三大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围绕三大战略发展方向,持续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抓住“双碳”及科学仪器国产化等政策机遇,稳步推进业务市场拓展、研发技术创新、治理结构优化、团队文化建设、战略人才储备、精益生产管理、产业并购投资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引领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三会一层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根据公司发展新情况、新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完善优化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同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三)积极推进并购投资项目,适时启动新一轮再融资根据公司2025年预算目标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并购投资项目,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协同效应扩大公司规模。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低碳热工科技产业适时启动新一轮再融资,以及公司上下游产业链进行产业投资布局,为未来三至五年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践行ESG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制定ESG发展目标,将ESG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抓手,融入公司治理、业务体系与企业文化。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2: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监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监事会成员3名,分别为石平静、邬丽娅、何涛,其中监事会主席为石平静,职工代表监事为邬丽娅。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时间 | 会议 | 议案内容 | 审议情况 |
| 2024年2月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3月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3、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1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7月4
日
| 2024年7月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2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1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运作流程符合规范,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立足本职、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了一套规则较完善、运行较高效的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专业学习,增强业务技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促使其规范决策、科学经营。同时,将谨遵诚信原则,保持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 营业收入 | 873,132,058.06 | 691,698,398.43 | 181,433,659.63 | 26.23% |
| 营业利润 | 114,637,139.51 | 147,788,974.10 | -33,151,834.59 | -22.43% |
| 利润总额 | 116,780,062.94 | 147,679,923.21 | -30,899,860.27 | -20.92% |
| 净利润 | 113,018,698.52 | 135,068,353.42 | -22,049,654.90 | -16.3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752,791.06 | 132,694,350.87 | -19,941,559.81 | -15.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199.31 | 70,099,158.44 | -60,749,959.13 | -86.66% |
(二)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度末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 总资产 | 1,553,680,412.01 | 1,242,817,536.35 | 310,862,875.66 | 25.01% |
| 总负债 | 481,682,754.73 | 273,288,325.63 | 208,394,429.10 | 76.25% |
| 所有者权益 | 1,071,997,657.28 | 969,529,210.72 | 102,468,446.56 | 10.57%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28,068,228.22 | 961,634,816.58 | 66,433,411.64 | 6.91% |
(三)主要销售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 气体传感产品 | 661,837,767.44 | 543,265,363.20 | 118,572,404.24 | 21.83% |
| 气体分析仪器 | 132,538,262.57 | 119,418,230.87 | 13,120,031.70 | 10.99% |
| 其他 | 78,756,028.05 | 20,308,626.12 | 58,447,401.93 | 287.80% |
| 合计 | 873,132,058.06 | 682,992,220.19 | 190,139,837.87 | 27.84% |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以此类推。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53,680,412.01元,同比增加310,862,875.66元,增长25.0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142,684,106.04 | 265,450,245.55 | -122,766,139.51 | -46.25% | 主要系厂房、设备及产线建设等支出增加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800,000.00 | 32,800,000.00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
| 应收票据 | 21,906,779.99 | 21,286,299.18 | 620,480.81 | 2.91% | / |
| 应收账款 | 431,798,649.41 | 254,581,223.97 | 177,217,425.44 | 69.61%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引起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01,331.35 | 19,778,201.30 | -5,376,869.95 | -27.19% | 主要系票据结算货款留存减少所致 |
| 预付款项 | 10,200,087.16 | 9,945,676.41 | 254,410.75 | 2.56% | / |
| 其他应收款 | 3,923,384.14 | 3,845,504.89 | 77,879.25 | 2.03% | / |
| 存货 | 264,746,089.28 | 182,104,337.33 | 82,641,751.95 | 45.38% | 主要系长周期芯片等物料原材料战略备货及成品安全库存增加所致 |
| 合同资产 | 2,046,599.65 | 2,519,158.38 | -472,558.73 | -18.76%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052,000.74 | 10,058,740.38 | 11,993,260.36 | 119.23% | 主要系留抵、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51,016,837.94 | 50,000,000.00 | 1,016,837.94 | 2.03% | / |
| 固定资产 | 428,067,264.37 | 328,527,662.42 | 99,539,601.95 | 30.30% | 主要系并购子公司所引发的资产整合及产能升级推动资产结构优化所致 |
| 在建工程 | 2,946,058.71 | 10,675,635.59 | -7,729,576.88 | -72.40% | 主要系嘉善园区建设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1,992,565.58 | 14,206,772.04 | -2,214,206.46 | -15.59% | / |
| 无形资产 | 39,759,674.26 | 29,002,910.63 | 10,756,763.63 | 37.09% | 主要系并购子公司所引发的资产整合所致 |
| 商誉 | 28,211,463.21 | 28,211,463.21 | 主要系厂房、设备及产线建设等支出增加所致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31,840.41 | 8,551,279.53 | 4,180,560.88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86,616.20 | 8,876,117.60 | 6,810,498.60 | 76.73%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09,063.57 | 23,407,771.15 | -6,698,707.58 | -28.62%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引起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资产总计 | 1,553,680,412.01 | 1,242,817,536.35 | 310,862,875.66 | 25.01% | 主要系收入增加对应资产增加,以及合并精鼎电器和诺普热能资产所致 |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481,682,754.73元,同比增加208,394,429.10元,增长76.25%。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
| 短期借款 | 108,006,277.50 | 22,168,490.51 | 85,837,786.99 | 387.21% | 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规划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61,923,035.24 | 43,053,165.72 | 18,869,869.52 | 43.83% | 主要系票据结算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154,101,575.54 | 103,141,920.55 | 50,959,654.99 | 49.41% | 主要系收入增长驱动战略采购量提升,优化核心供应商账期,及并购子公司带来的资源整合所致 |
| 合同负债 | 10,148,721.45 | 7,229,226.00 | 2,919,495.45 | 40.38% | 主要系预收合同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912,761.74 | 30,530,830.16 | 8,381,931.58 | 27.45% | 主要系公司战略性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布局及人力成本合理增长等所致 |
| 应交税费 | 12,192,198.43 | 13,293,169.25 | -1,100,970.82 | -8.28% | / |
| 其他应付款 | 4,217,622.05 | 2,361,481.67 | 1,856,140.38 | 78.60% | 主要系期末计提当年员工报销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303,279.03 | 22,571,946.34 | -8,268,667.31 | -36.63%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16,319,345.86 | 12,289,682.93 | 4,029,662.93 | 32.79% | 主要系已转让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所致 |
| 长期借款 | 32,400,000.00 | 32,400,000.00 | 主要系根据资金规划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 ||
| 租赁负债 | 8,813,467.06 | 11,801,391.08 | -2,987,924.02 | -25.32% | 主要系递延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 递延收益 | 16,788,155.69 | 3,522,035.36 | 13,266,120.33 | 376.66% | 主要系投资并购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56,315.14 | 1,324,986.06 | 2,231,329.08 | 168.40% | 主要系持续履行厂房租赁合同支付义务所致 |
| 负债合计 | 481,682,754.73 | 273,288,325.63 | 208,394,429.10 | 76.25% | 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规划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3、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2024年末,股东(或所有者)权益为1,071,997,657.28元,同比增加102,468,446.56元,增长10.57%。主要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100,000.00 | 70,000,000.00 | 30,100,000.00 | 43.00% | 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3股 |
| 资本公积 | 474,356,320.26 | 489,334,154.99 | -14,977,834.73 | -3.06%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41,544.69 | -1,241,544.69 | / |
盈余公积
| 盈余公积 | 43,259,055.88 | 35,000,000.00 | 8,259,055.88 | 23.60% | 主要系本期利润实现,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411,594,396.77 | 367,300,661.59 | 44,293,735.18 | 12.06% | 主要系本期利润实现,利润分配后留存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8,068,228.22 | 961,634,816.58 | 66,433,411.64 | 6.91% | 主要系本期利润实现所致 |
| 少数股东权益 | 43,929,429.06 | 7,894,394.14 | 36,035,034.92 | 456.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非全资子公司,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1,997,657.28 | 969,529,210.72 | 102,468,446.56 | 10.57% | 主要系本期利润实现、进行投资并购所致 |
(二)经营成果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132,058.06元,比上年增加181,433,659.63元,增长
26.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752,791.06元,较上年下降19,941,559.81元,同比下降15.03%。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
入
| 营业收入 | 873,132,058.06 | 691,698,398.43 | 181,433,659.63 | 26.23% | 主要系公司在汽车电子、科学仪器、智慧计量等领域的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工业及安全业务的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暖通空调业务的销售收入出现回升,实现正增长所致。 |
| 营业成本 | 503,439,875.57 | 379,486,113.00 | 123,953,762.57 | 32.66% | 主要系成本随着营收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的同时,产品结构也有变动,高毛利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低毛利业务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
| 销售费用 | 75,706,737.69 | 56,965,386.92 | 18,741,350.77 | 32.90% | 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员工费用上升,叠加市场拓展推广等费用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64,879,384.07 | 39,684,076.19 | 25,195,307.88 | 63.49% | 主要系职工薪酬及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同时折旧费、招待费、办公费和中介服务费等也有所上升所致。 |
| 研发费用 | 113,160,235.69 | 82,241,443.53 | 30,918,792.16 | 37.60% | 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长、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的员工费用、折旧费及材料及测试等研发直接费用增加所致。 |
(三)现金流量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9,199.31 | 70,099,158.44 | -60,749,959.13 | -86.66% | 主要系子公司厂区产线扩产、并购子公司导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及福利费增加及研发投入和销售规模扩大导致费用支出上升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864,754.96 | -158,662,899.29 | -21,201,855.67 | 13.36% | 主要系对诺普热能和精鼎电器支付投资款所致。 |
财务费
用
| 财务费用 | -936,877.81 | -10,214,897.08 | 9,278,019.27 | -90.83% | 主要系存放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减少、借款利息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752,791.06 | 132,694,350.87 | -19,941,559.81 | -15.03% | 主要原因包括公司为布局未来可持续发展,增加了研发、销售和管理费用的支出,包括新产品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市场拓展、薪酬结构调整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存放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等综合原因所致;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484,926.47 | 128,053,885.26 | -21,568,958.79 | -16.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99,011.93 | -73,582,168.55 | 102,681,180.48 | -139.55% | 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