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 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共为70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四)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1 月17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 年11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后该议案于2025 年12 月8 日经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审计团 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等满足项目要求,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 独立性。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包含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 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具有 较好的现场协调和项目整体协调能力。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对于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遇到的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组会
及时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立信内部的专业技术部及时确认,高效率的解决公司 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专业意见的分歧, 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 定了涵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信息工作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系统性的信 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