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他不在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 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 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及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等根据公司内 部有关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应由个人承担 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 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通 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关于董事薪酬部分,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6 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 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