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_公司公告_迅捷兴: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

迅捷兴: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655证券简称:迅捷兴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4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9万股,发行价为

.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680,155.25元,其中:以往年度使用198,667,412.75元,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11,012,742.5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1年4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253,430,100.00
减:发行费用53,374,922.54
募集资金净额200,055,177.46
加: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0,026.3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574,951.99
其中,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40.36
减:累计募投项目支出209,680,155.25
其中,2025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11,012,742.50
减: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入普通账户金额0.5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4403040160000336590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3年2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在2025年4月完成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17304810828活期存款0.00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753674742360活期存款0.00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03040160000336590活期存款0.00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33502310828活期存款0.00注销
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9,680,155.25元,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

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等。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年产

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

万平方米HDI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原因:主要是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厂房已于2020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将有利于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和提高短期内业务承接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同时,其将利用MES平台集成大数据管理,采用“双辅料+大拼版”的生产方式等构建智能化工厂,从而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助力公司快速步入发展快车道赶超同行。变更后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32,314.0720,005.52
合计32,314.0720,005.52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二)。

2、变更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因无需新建厂房,原计划项目建设期约1年,分二期投入;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投产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第一期开始投产时间由2022年6月延长至2022年12月,投产产能仍为25000㎡/月;项目第二期投产时间由第四季度延期至2023年10月,投产后募投项目年产能可达60万㎡。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投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冲击,部分供应商生产进度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关键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将该项目开始投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主要以填补瓶颈工序以扩充产能为目的的项目第二期设备预投时间规划进行调整,实现投产时间由2022年第四季度调整至2023年10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可详见于2022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调整后实施计划一致,该项目已按计划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5.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1.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5.5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968.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37,500.0020,005.5220,005.521,101.2720,968.02962.50104.81%2023年10月1,334.10
补充流动资金-7,500.00---------
合计45,000.0020,005.5220,005.521,101.2720,968.02962.50104.81%-1,334.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之“2、变更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之“(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962.50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部分。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20,005.5220,005.521,101.2720,968.02104.81%2023年10月1,334.10
合计20,005.5220,005.521,101.2720,968.02104.81%-1,334.1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具体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之“2、变更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之“(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