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号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5年6月30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 二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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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号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编制的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丰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138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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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丰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丰科技截止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丰科技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丰科技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张瑞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张璐云 | |||
|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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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6月20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 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 方式 |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 | 1000090007774198 | 595,865,510.27 | 81,155.78 | 活期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111300001118682 | 8,996,403.15 | 活期 | |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9200003297053004 | 11,700.16 |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1050165863609003600 | 2,820,766.42 | 活期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111300001144784 | 22,824.69 |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1050165863609003759 | - | 活期 | |
| 合 计 | 595,865,510.27 | 11,932,850.20 |
注1:上述余额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差异系未到期和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所致。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5,865,510.27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83,380.66元之间的差异24,382,129.61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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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2.6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此次置换已于2023年度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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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均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以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元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名称 | 产品 金额 | 购买金额 | 购买 日期 | 到期 日期 | 收益 金额 |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3-9-21 | 2023-10-23 | 9.99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 | 2023-9-21 | 2023-12-21 | 121.47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10-25 | 2023-11-27 | 9.02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0.00 | 2023-11-29 | 2024-1-8 | 9.00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22 | 2024-1-22 | 6.80 |
专项报告 第4页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名称 | 产品 金额 | 购买金额 | 购买 日期 | 到期 日期 | 收益 金额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800.00 | 2023-12-22 | 2024-3-22 | 89.81 |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28 | 2024-3-27 | 19.10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4-3-27 | 2024-4-29 | 14.91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800.00 | 2024-3-27 | 2024-7-5 | 71.57 |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4-23 | 2024-7-23 | 14.85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100.00 | 2024-4-30 | 2024-5-30 | 11.48 |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8-23 | 2024-9-28 | 6.91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8-23 | 2024-11-25 | 19.37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4-9-27 | 2024-10-28 | 3.02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4-9-27 | 2024-12-27 | 18.14 |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10-29 | 2025-1-27 | 9.03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4-10-29 | 2025-2-7 | 10.48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200.00 | 2024-11-27 | 2025-2-28 | 19.84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00.00 | 2024-12-27 | 2025-3-27 | 16.68 | |
| 成都银行股份 | 结构性 | 保本浮动 | 1,000.00 | 2025-3-10 | 2025-4-10 | 1.60 |
专项报告 第5页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名称 | 产品 金额 | 购买金额 | 购买 日期 | 到期 日期 | 收益 金额 |
| 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存款 | 收益型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0.00 | 2025-3-10 | 2025-6-10 | 17.28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注1]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00.00 | 2025-3-28 | 2025-6-27 | 15.94 | |
| 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分行[注2]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5-4-30 | 2025-7-30 |
注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的结构性存款起息日2025年3月28日,止息日2025年6月27日,收回日为2025年7月4日。收回日晚于止息日,系止息日晚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自动赎回结算日,致结构性存款到期后自动存放于企业在该银行开立的定期账户中,未赎回至对应募集账户中。该笔结构性存款已于2025年7月4日赎回至募集账户中。注2:截止202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分行的结构性存款2,500.00万元中103.36万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冻结开始日为2025年6月20日,该冻结已于2025年7月10日解除。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6,593.2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93.29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2,500.00万元及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2,9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7,148.34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1.54%,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