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688628)_公司公告_优利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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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计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收集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3、核查方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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