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合光能股票代码:688599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1: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旁规划展示馆1楼A2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华福证券6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2幢3Q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华福证券6楼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3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华福资本 | 指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兴璟投资 | 指 | 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后股份权益变动 |
| 本报告书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 名称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旁规划展示馆1楼A25 |
| 法定代表人 | 陈爱国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062254532B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时间 | 2013-01-28 |
| 经营期限 | 2013-01-28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总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陈爱国 |
| 性别 | 男 |
| 职务 | 董事长、经理 |
| 国籍 | 中国 |
| 出生年月 | 1969年8月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华福证券6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名称 | 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2幢3Q室 |
| 法定代表人 | 陈爱国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25,000,000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332709147A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时间 | 2015-04-20 |
| 经营期限 | 2015-04-20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总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80% |
| 2 |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20%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陈爱国 |
| 性别 | 男 |
| 职务 | 董事长 |
| 国籍 | 中国 |
| 出生年月 | 1969年8月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华福证券6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兴璟投资为华福资本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兴璟投资与华福资本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触及5%整数倍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即2023年4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242,458,4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173,242,227股的比例为11.16%。其中,华福资本持有公司股份为233,247,120股,持股比例为10.73%,兴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9,211,340股,持股比例为0.4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由11.16%被动稀释为10.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
183,439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6月6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6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
134,496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7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7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3)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
5,801,875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1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4)2023年8月17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天23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3月4日,“天23转债”累计转股数
量为188,336,428股,其中有25,130,779股来自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剩
余163,205,649股使用新增股本。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由2,173,242,227股增加至2,342,567,686股,华福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2026年3月5日,华福资本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6,85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数为195,607,107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567,686的比例为8.35%。其中,华福资本持有公司186,395,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兴璟投资持有公司9,21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16%减少至
8.35%,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华福资本 | 233,247,120 | 10.73 | 186,395,767 | 7.96 |
| 兴璟投资 | 9,211,340 | 0.42 | 9,211,340 | 0.39 |
| 合计 | 242,458,460 | 11.16 | 195,607,107 | 8.35 |
注:1、本次“变动前”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日(即2023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2,173,242,227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342,567,686股为基数计算。
2、合计数存在尾差,为各分项之和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签署日期:2026年3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常州市 |
| 股票简称 | 天合光能 | 股票代码 | 6885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旁规划展示馆1楼A25、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2幢3Q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及询价转让方式减持)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华福资本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华福资本持股数量:233,247,120股;华福资本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0.73%兴璟投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兴璟投资持股数量:9,211,340股;兴璟投资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4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华福资本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华福资本持股数量:186,395,767股;华福资本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7.96%兴璟投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兴璟投资持股数量:9,211,340股;兴璟投资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9%合计变动数量:减少46,851,353股合计变动比例:减少2.81%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 不适用 | ||
金来源
| 金来源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持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签署时间: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