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_公司公告_天合光能:关于签订储能销售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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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储能销售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规模:本次签订的合同规模为1.4GWh

?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储能”)的通知,天合储能子公司于近日与北美区域的客户签订了合计

1.4GWh的储能产品销售合同。该项目采用Elementa2Pro液冷储能系统,搭配市场领先的新一代PCS,构建4小时独立并网型储能解决方案,并集成北美当地软件供应商提供的全套软硬件EMS,形成完整的AC侧一体化解决方案。

本次签署的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签署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1、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某单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相关信息)。

2、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客户形成依赖。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销售方:TrinaEnergyStorageSolutionsUSInc.

购买方:某单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相关信息)

(二)合同规模

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合计1.4GWh。

(三)合同期限

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计划在2027年底前完成交付并网。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签章)后生效。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必须先通过管理层谈判和调解(在合同约定地)尝试解决争议;若调解失败,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且诉讼必须在协议约定的专属管辖地的法院进行。在整个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原则上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合同的成功签约,充分体现了天合储能在GWh级工程交付、产品平台化及与北美PCS、EMS生态协同方面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了天合储能在北美储能市场的领先地位。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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