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4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
月
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8,677,522.09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03,841,780.94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37,751,149.07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6,253,628.87元)全部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228,775.76 |
| 减: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10,053,733.47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90,175,042.29 |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868,677,522.09 |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16,253,628.87 |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482,553,020.33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5,198,128.74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121902515010000 | 90,723.9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 1001714729300242772 | 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216310100100451980 | 175,169.81 |
| 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06909801429002224 | 1,853,920.9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3101722530 | 122,343.6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 | 250789811104 | 284,464.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 | 41050110247900002026 | 50,869,631.2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31050183360000009475 | 1,801,874.8 |
| 合计 | 55,198,128.74 |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1050283360000000154,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2601731094)账户销户,该账户未启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82,553,020.3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资金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 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 | 50,000,000.00 | 2025/4/21 | 2025/7/21 |
| 100,000,000.00 | 2025/4/21 | 2025/10/21 | ||||
| 25,000,000.00 | 2025/6/23 | 2025/9/23 | ||||
| 12,797,602.3 | 2025/6/23 | 2025/9/23 | ||||
| 50,000,000.00 | 2025/6/25 | 2025/9/25 | ||||
| 7天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56,755,418.03 | 2025/3/21 | 不适用 | ||
| 20,000,000.00 | 2025/4/22 | 不适用 | ||||
| 135,000,000.00 | 2025/6/23 | 不适用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33,000,000.00 | 2025/6/23 | 2025/7/23 | |
| 合计 | 482,553,020.33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3,629.82万元。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39,017.5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84.1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867.7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77,500.00 | 77,500.00 | 77,500.00 | 17,671.33 | 28,727.38 | -48,772.62 | 37.07 | 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不适用 | 18,856.26 | 18,856.26 | 18,856.26 | 2,712.85 | 15,479.13 | -3,377.13 | 82.09 | 2026年12月 | 895.26 | 不适用 | 否 |
| 目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不适用 | 60,000.00 | 42,661.24 | 42,661.24 | 0.00 | 42,661.24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56,356.26 | 139,017.50 | 139,017.50 | 20,384.18 | 86,867.75 | -52,149.7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注3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 ||||||||||||
注
: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5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注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优质外延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注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