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代码:688580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文
菁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4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0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伟思医疗、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志愚 |
| 志达投资 | 指 | 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6日更名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志明达投资 | 指 | 南京志明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更名为“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阳和投资 | 指 |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好乐医疗 | 指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好翼电子 | 指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伟思研创 | 指 | 南京伟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成立,2021年9月1日更名为“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中科伟思 | 指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科瑞达 | 指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22年11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康复医学 | 指 | 一门通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和传统中医康复治疗等多种手段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升人的各方面身体机能,帮助人体将身体力量、认知能力以及机动性能恢复到最佳水平的学科 |
| 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 |
| 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电刺激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包括主设备电刺激仪及配套的电极耗材等 |
| 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电生理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 |
| 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磁刺激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包括主设备磁刺激仪以及配套的刺激线圈等 |
| 康复机器人 | 指 | 融合康复医学、机械学、电子学、控制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器人技术等诸多学科为一体,可以实现替代/辅助康复治疗师的职能,帮助病患重塑中枢神经系统,协助患者完成肢体动作的医疗器械 |
| 电刺激治疗 | 指 | 利用特定参数的脉冲电流,刺激神经组织,使之产生动作电位,实现肌肉收缩、镇痛等效果,从而完成康复治疗的技术 |
| 盆底及产后康复 | 指 | 针对妇女产后出现的尿失禁、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症状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使产妇在分娩后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快速、全面的健康恢复 |
| 精神康复 | 指 | 针对抑郁、焦虑、失眠等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减缓患者的精神衰退,恢复其社会功能及认知功能,提高患者 |
| 的生活质量 | ||
| 神经康复 | 指 | 针对脑卒中等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运动、感觉等功能障碍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减轻疾病或损伤所致的残损、残疾和残障程度,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
| 盆底表面肌电定量评估 | 指 | 为盆底肌肉活动的测量提供了一种固定的方案,也为正常人及伴有盆底肌肉功能障碍的人群提供了一种盆底表面肌电的参考值 |
| 神经肌肉电刺激 | 指 | 一种应用低频电流通过电极刺激特定肌肉群使其抽搐或者收缩,继而达到功能恢复的技术 |
| 肌电触发电刺激 | 指 | 一种能够根据患者实时肌电值是否达到阈值,确定是否给予电刺激的技术,该技术可以通过提升康复过程中患者的主动参与,来促进恢复的效果 |
| 脑卒中 | 指 | 由于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因血管阻塞导致血液不能流入大脑而引起脑组织损伤的一组急性脑血管疾病,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卒中 |
| 对侧控制电刺激技术 | 指 | 一种通过识别患者健侧的肌电值来镜像触发患侧的电刺激,从而完成功能性动作的技术 |
| 抑郁症 | 指 | 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 |
| 脑卒中后遗症 | 指 | 指脑卒中发病后所致的偏瘫、肌萎缩、肌力低下、站立障碍、步行障碍、手功能障碍等症状 |
| 盆底功能障碍 | 指 | 盆底支持结构缺陷、损伤及功能障碍造成的疾患,包括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排便障碍、性功能障碍、慢性盆腔痛等 |
| 表面肌电 | 指 | 神经肌肉系统在进行随意性和非随意性活动时产生的生物电变化经表面电极引导、放大、显示和记录所获得的一维电压时间序列信号 |
| 盆腔脏器脱垂 | 指 | 一类由各种原因导致的盆底支持组织薄弱,造成盆腔器官下降移位引发器官的位置及功能异常,以外阴部块物脱出为主要症状,伴或不伴有排尿、排便异常、外阴部出血、炎症等,程度不等地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
| 腹直肌分离 | 指 | 女性在妊娠期间,随着胎儿在宫内生长,腹腔脏器发生移位,腹壁所承受的机械性压力逐渐增大,腹白线拉伸并变得薄弱,腹直肌松垮,腹直肌间距离增大,导致产后半年腹直肌仍然不能回到原先位置的一种疾病,主要危害包括肌肉损伤、酸痛、内部器官移位、下垂、压迫膀胱、尿失禁等 |
| 废用性肌萎缩 | 指 | 各种疾病(如瘫痪、心脑血管疾病、肌肉拉伤)等引起的,或因治疗措施(如骨折固定)等要求下,患者在长时间的卧床、固定、制动之后出现的肌肉萎缩、肌力下降等情况 |
| 经颅磁刺激 | 指 |
一种无痛、无创的绿色治疗技术,利用置于颅骨外的磁场对脑组织施加刺激,选择性地影响相应脑区,完成调控作用,简称TMS(TranscranialMagneticStimulation)
| TMS | 指 | TranscranialMagneticStimulation,即经颅磁刺激仪 |
| MRI | 指 | MagneticResonanceImaging,即磁共振成像 |
| 盆底功能磁刺激 | 指 | 通过磁场产生的感应电流使神经纤维去极化,进而引起神经纤维支配的肌肉收缩,增强肌肉力量、促进血液循环,达到改善盆底肌群功能的治疗技术 |
| 新生儿脑损伤 | 指 | 新生儿临床常见疾病,包括缺氧缺血性脑病(HIE)、早产儿脑损伤、感染性脑损伤、低血糖脑损伤和代谢性脑损伤等,由围产期窒息、缺氧、出血、早产、感染、休克、严重的高胆红素血症、低血糖等不同病因引起 |
| 认知功能障碍 | 指 | 与学习、记忆、思维、判断有关的大脑高级智能加工过程出现异常,从而引起严重学习、记忆障碍,同时伴有失语、失用、失认或失行等改变的功能障碍 |
| 压力性尿失禁 | 指 | 因喷嚏或咳嗽等腹压增高时出现不自主的尿液自尿道外口渗漏的一种症状 |
| 诱发电位 | 指 | 机体的自发电活动可以为直接的或外界的确定性刺激(电、光、声等刺激)所影响,产生另一种局部化的电位变化 |
| MEP | 指 | 运动诱发电位,是刺激运动皮质在对侧靶肌记录到的肌肉运动复合电位,检查运动神经从皮质到肌肉的传递、传导通路的整体同步性和完整性 |
| MyOnyx | 指 | MyOnyx系列产品是公司内部称谓,在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正式名称均为“生物刺激反馈仪”,对外销售时的名称为伟思生物刺激反馈仪 |
| PCT | 指 |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伟思医疗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njingVisheeMedical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Vishe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志愚 |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1年1月10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新村10号2、2001年3月28日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C307室3、2005年3月31日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3层C30座4、2006年3月7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38号5、2006年12月13日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宋都奥体名座E座1105室6、2011年3月20日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A幢二层B区)7、2017年4月25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4楼4018、2018年10月24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12 |
| 公司网址 | www.vishee.com |
| 电子信箱 | ir@vishee.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童奕虹 | 沈亚鹏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 电话 | 025-69670036 | 025-69670036 |
| 传真 | 025-69670037 | 025-69670037 |
| 电子信箱 | ir@vishee.com | ir@vishe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伟思医疗 | 688580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霆、项晓昕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梁彬圣、张俊青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作为伟思医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对伟思医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1、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10,453,384.34 | 191,578,926.40 | 9.85 |
| 利润总额 | 76,536,081.44 | 52,947,914.66 | 44.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39.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571,292.43 | 43,452,179.35 | 46.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84,963.71 | 32,146,246.83 | 101.5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21,635,923.84 | 1,627,462,889.33 | -0.36 |
| 总资产 | 1,781,006,964.68 | 1,820,364,713.20 | -2.1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2 | 38.4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2 | 38.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46 | 43.4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7 | 3.01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2 | 2.63 | 增加1.1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49 | 18.58 | 减少6.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8,100.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163.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45.34万元,同比增长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2.42万元,同比增长3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57.13万元,同比增长46.30%。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4.6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 49,500.00 |
| 外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593,169.1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420.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2,275.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5,752,950.0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69,324,242.51 | 59,082,865.72 | 17.33 |
5、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公司为康复医学提供高品质产品和解决方案,以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神经康复、儿童康复等为优势和特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等。公司同时积极孵化以能量源设备为核心产品矩阵的医美业务和泌尿外科业务,对标国际竞品,打造国产一线品牌。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磁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经颅磁刺激仪、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脉冲磁恢复仪、脉冲磁塑形仪等。经颅磁刺激仪主要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睡眠中心、康复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主要应用于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泌尿科、肛肠科及医疗美容医院等科室及专业机构;脉冲磁恢复仪及脉冲磁塑形仪主要应用于产后恢复中心、月子会所、生活美容等非医疗机构。磁刺激仪可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心境低落、焦虑、失眠等症状的辅助治疗,以及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脑卒中后遗症等疾病或症状的辅助治疗,其中脉冲磁塑形仪还可用于增肌塑形,治疗腹直肌分离等。
电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VisheeNEO生物刺激反馈仪、MyOnyx生物刺激反馈仪、瑞翼生物刺激反馈仪等,主要应用于妇产相关科室(如妇产科、儿保科、盆底/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
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产后常见问题(子宫复旧、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及腰背痛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电生理类产品,主要包括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团体生物反馈仪、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和团体生物反馈仪应用于精神、心理、儿童保健等科室,适用于焦虑症、儿童多动症等精神疾病或症状的生物反馈治疗。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应用于新生儿科的门诊与各类住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病房等),适用于新生儿脑损伤筛查、脑功能监护和脑发育评估。
激光射频类产品,主要包括高频电灼仪、Nd:YAG倍频皮秒激光治疗仪和科瑞达钬激光治疗机,高频电灼仪应用于皮肤科及妇科,Nd:YAG倍频皮秒激光治疗仪用于治疗表皮良性色素增加性皮肤病,钬激光治疗机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的泌尿系统碎石手术。
康复机器人类产品,覆盖人体上下肢的全周期康复评估和训练,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耗材及配件,主要包括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盆底肌肉康复器、高频电极、治疗激光用石英光纤和一次性医用激光光纤。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和高频电极,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肛肠科、泌尿科以及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配套电刺激、高频电灼仪或肌电生物反馈类主机使用,传递主机发出的电刺激电流、高频电或传导盆底肌电信号至主机。盆底肌肉康复器,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以及家庭训练等,帮助分娩后或阴道肌力下降的女性锻炼阴道肌肉,提高盆底肌肉收缩能力。治疗激光用石英光纤和一次性医用激光光纤作为钬激光治疗机的配件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
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和伟思云等。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康复科、神经内科、儿保科等,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并尝试认知中康复市场中的探索。伟思云用于帮助实现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设备互联、信息共享、规范化临床诊疗路径、预约排班等功能;在整体功能进行架构上的优化,使安装、运行、维护更简单便捷。同时更快捷的满足客户功能定制化和数据交互的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产品的研发、设计为重心,主要负责产品的软件开发、硬件整体方案和系统组件设计。公司的研发过程分为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研发完成后产品就进入量产阶段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采购部依据
采购需求完成采购订单的下达,并将订单下达至供应商,完成物料采购。
3、生产模式公司生产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包含软件烧录)、调试、检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自主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结合公司销售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定期制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预测;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完成定制件、委外件等物料采购订单的下达,物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完成物料的检验;生产部门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生产计划、日生产计划,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检验。此外,公司会生产部分通用半成品或成品作为库存,以确保客户订单突然增加时能及时交付。
4、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均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同时根据客户的采购规模及品类、历史回款情况和合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部分客户一定预收货款的比例折扣。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基本特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分类代码C358)。医疗器械行业作为与人类生命健康高度关联的战略性产业,其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与抗周期波动能力。由于该行业深度嵌入医疗体系核心环节,且受人口老龄化、慢性病高发等长期结构性因素驱动,其发展轨迹呈现弱周期属性,市场需求在宏观经济波动中仍保持稳定增长。从供给端来看,医疗器械企业普遍采用小批量、多品规、定制化的生产模式,以满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医疗场景的多样化需求。
(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在“十四五”规划纵深推进的政策红利下,我国医疗健康产业正经历结构性变革。随着《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专项政策密集出台,三级诊疗体系建设加速落地,催生出庞大的医疗器械市场需求。同时,国家鼓励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医疗器械下沉市场需求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企业依然呈现“小而散”的局面,中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依然很低,较全球水平仍存显著差距,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此同时,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保持着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创新产品加快涌现,行业整合加速推进,头部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拓展产品矩阵,国产替代逐步进入深水区,未来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纵深实施,医疗器械产业有望在规模扩张与价值提升的共振中,构建起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3)康复医疗领域器械康复医疗器械指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康复医疗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保健医学一并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四大医学”。作为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能够帮助患者加快身体机能恢复、降低复发率、减少并发症,并可节约总体治疗费用,在医疗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医学、经济和社会价值。
从需求上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精神残疾患者、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骨关节肌肉疾病患者、老龄人等需要康复的人群,衍生了巨大的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随着我国三级康复医疗体系的日渐完善,产业政策对康复医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对康复医疗认知度的逐渐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受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慢性病人口数量增加等因素的推动,我国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还将持续增长。
公司产品主要涵盖了磁刺激类、电刺激类、电生理类、康复机器人、声波类和激光射频类,这些前沿领域是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成长较快的领域。
1)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磁刺激技术作为继电刺激技术之后的新型无创康复医疗手段,近年来在我国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尽管该技术于2016年前后才实现规模化推广,但其应用领域已覆盖精神康复、神经康复及盆底与产后康复三大核心板块,主要产品形态包括经颅磁刺激仪(TMS)和盆底功能磁刺激仪。
从技术实现维度分析,磁刺激设备的研发涉及高精度工程与复杂技术整合,其中经颅磁刺激的定位与治疗深度是诊断与治疗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如何实现精准定位,如何在临床上实现快速起效和持续有效是TMS市场发展的主要挑战与技术壁垒之一。
2)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电刺激治疗技术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持续演进,已形成多学科交叉的精准医疗体系。作为能量源康复医疗器械的核心品类,该技术凭借其物理参数的灵活调控特性,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产品矩阵,被广泛应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肌骨疼痛康复、神经康复和精神康复等领域,其中以盆底及产后康复、肌骨疼痛康复和神经康复最为主要。
电刺激是能量源康复医疗器械里最大的品类之一,同时也是康复科开科必备产品,它具有种类繁多,市场广阔的特点。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刺激可以对人体组织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以衍生出多种适应症和治疗用途,造就了它的现有产品地位。
电刺激康复器械领域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其电流强度、波长、波频及电极波波形等的控制都是电刺激器械生产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壁垒,而临床方案有效性、精准可控度及客户体验感等方面有利于增加行业壁垒。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具有生物可降解特性的新型电
极材料、联合经颅磁刺激的多模态方案、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个性化参数算法等前沿方向,正持续拓展行业发展的技术边疆。
3)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伴随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的进步以及医学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电生理技术的精确性、可信度大大提高,电生理类技术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愈发广泛,电生理类医疗器械行业进入成熟发展时期。电生理医疗器械的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新生儿脑电分析及生物反馈仪等,被广泛应用于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新生儿科等领域。
电生理器械的应用领域广泛,肌电、诱发电位和脑电等电生理检查在对疾病和损伤的预防以及对康复过程的评价中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通过肌电反馈仪等把电生理学的知识和电刺激技术有效结合运用将会成为未来主要的康复手段,使得其在评估和治疗两个领域都能占据较大市场。以脑电采集为核心技术的无创脑机接口设备的研发和运用近年来成为全球康复新技术的热点。
4)机器人类康复医疗器械
康复机器人作为融合机器人技术与医疗科技的创新产物,正逐步承担起辅助或替代传统人工康复治疗的职能,成为高端康复医学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当前我国该行业仍面临多重发展瓶颈:
其一,医保体系覆盖范围有限制约临床普及率,家庭化应用场景尚未形成有效支付闭环;其二,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系尚未健全,导致技术转化效率与临床应用适配性亟待提升。
从行业发展格局来看,我国康复机器人市场正处于由技术验证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转型期。现阶段尚未涌现具有绝对市场主导地位的龙头企业,行业竞争焦点已从单一产品研发转向系统性能力构建。
进入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需要在核心技术上有所积累,拥有综合的技术整合能力,同时具备丰厚资源可以投入相关领域研究,使用完整的体系解决实际生产研发中的问题,才可以真正突破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的技术碎片化的技术壁垒,康复机器人在生物智能融合于人工智能的多平台协同技术亦存在诸多挑战。此外,康复机器人的便携舒适性、反馈控制方案、能源持续性使用方案、全新的材料和制造方案,以及与脑机接口的联合配置,都将成为康复机器人市场发展的重要技术壁垒。
5)声波类康复医疗器械
声波类康复器械作为现代肌骨康复领域的革新性技术,被业界誉为"不流血的手术刀",在组织修复与疼痛管理领域展现出突破性疗效。这类器械将压缩气体动能转化为高强度机械波,实现非侵入性深层组织干预,能够促进组织愈合、缓解疼痛、减少炎症,并且改善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该类康复医疗器械主要有冲击波,超声波等。
公司目前在声波类器械领域主要专注于肌骨康复领域的气动式冲击波治疗设备。该设备通过压缩气体推动子弹状物体撞击靶子,靶子的反作用力产生高强度的冲击波,这些冲击波能够穿透皮肤并在组织中传播,并在不同组织密度的界面上产生反射、折射和吸收。其作用机制包括促进
局部血液循环、刺激细胞再生、减轻炎症反应、提高疼痛阈值、促进新血管生成以及加速骨组织愈合。
近年来,康复冲击波治疗仪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国内部分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逐步在中高端市场崭露头角。长期以来,高端市场被国际品牌占据,但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上的不断提升,国产冲击波治疗仪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显著增强。未来,随着国产设备在性能、稳定性、智能化等方面的持续优化,以及国内企业对品牌建设的重视,国产冲击波治疗仪在高端市场的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4)激光类器械
激光医学是激光技术和医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由于激光具有定向发光、亮度极高、能量密度极大等特性,其在临床上可用于切割、分离、汽化、融解、烧灼、止血、凝固、封闭、碎石、局部照射等。从应用科室来看,激光诊疗设备已广泛进入到普外科、泌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骨科、心血管科、神经外科以及肿瘤科等各个临床科室。公司目前所涉及医疗激光主要为科瑞达钬激光设备以及2024年拿证的皮秒激光治疗仪:
其中科瑞达钬激光设备在泌尿外科应用最为成熟,主要运用于泌尿系统碎石手术。钬激光设备在泌尿碎石手术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独特的优势:钬激光是高能量脉冲式激光,利用结石中水分子对激光能量的吸收,导致结石表面和内部含有的水分在瞬间吸能高度汽化膨胀,造成无数连续的微小爆破,并且这些微爆破又产生二次冲激波。由此一来,患者体内的结石在钬激光作用下被层层爆破瓦解,在碎石时间、排净率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其光波可以经由氧化硅石英光纤传导,这种光纤具有可曲性,因此非常适合在内镜下进行治疗。结合腔镜技术,对于阻碍结石排出的远端输尿管狭窄或炎性息肉包裹,可以在碎石时一并用钬激光予以处理,大大提高了结石治疗的一次成功率。同时,钬激光具有良好的方向性,能量的95%被周围的水递质吸收,对周围组织热损伤极小,使用起来非常安全。经过在泌尿碎石领域多年的应用和发展,钬激光已成为泌尿外科必不可少的设备,且得益于其良好的汽化和切割能力,钬激光在泌尿外科中的应用也在不断向前列腺剜除、膀胱肿瘤等适应症拓展,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皮秒激光在祛斑美白领域因其独特优势备受推崇。其核心在于极短的脉宽(1皮秒=一万亿分之一秒),可在瞬间释放高能量精准击碎黑色素颗粒,形成更细小的粉尘状颗粒,更易被代谢清除,同时减少对周围组织的热损伤,显著降低术后红肿、返黑等风险。相较于传统纳秒激光,皮秒的光机械效应更强,能高效分解深层色素(如黄褐斑、太田痣)及浅表色斑(如雀斑、晒斑),单次治疗即可见效,疗程更短。此外,皮秒激光可刺激真皮层胶原蛋白再生,改善细纹、毛孔粗大等问题,实现嫩肤与祛斑双重效果。部分设备配备多波长(如532nm和1064nm),可灵活适配不同肤色及色素深度,提升治疗精准性。术后恢复期通常仅3-7天,且适应症广泛,涵盖老年斑、痘印、纹身等,尤其适合亚洲人肤质。现阶段皮秒阶段受限于成本较高,市场渗透率还严重不足,未来随着国产替代进口的进程加速,产品随销量上升,其成本有望大幅下调,皮秒激光将成为医院皮肤科、激光科和医疗美容机构的必备设备之一,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5)射频类器械射频(RadioFrequency,RF)也称为射频电流,是一种高频交流变化电磁波的简称。每秒变化小于1000次的交流电称为低频电流,大于100000次的称为高频电流,射频就属于这种高频电流。
公司目前所涉及射频类器械主要为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射频设备,射频是一种高频交流电磁波,作用人体时,会引起靶组织中的电子、离子定向或涡旋运动以及极性分子的高频振动产生热效应,从而达到治疗目的。当温度被控制在42-45℃左右时,通过射频能量的热效应,可促进胶原收缩从而促进胶原和成纤维细胞的迁移和新生,并最终促进胶原蛋白、弹性蛋白新生,提升韧带及筋膜的弹性和强度,有效增加盆底肌肉中结缔组织的厚度和弹性。从而促进轻中度子宫脱垂、压力性尿失禁、盆腔疼痛等盆底问题的恢复。相较于传统疗法,射频技术具有操作简单、安全性高、见效快、具有较好的长期效果等优点,为盆底及产后康复提供了新的选择。未来伴随医疗射频这项新兴技术日臻成熟,公司将持续探索和扩大其治疗适应症的范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呈现高度分散的竞争格局,中小企业林立,市场集中度目前较低。作为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伟思医疗凭借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和精准市场布局,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在多个细分领域构建起显著竞争优势,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等,在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儿童康复等细分康复市场均占据国内厂商中的第一梯队,市场销售均处于同类产品前列。
公司长期致力于将最前沿的科技应用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产品,构建了覆盖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射频及激光六大领域的立体化技术平台体系。通过深度整合各技术平台优势,公司完成了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的综合布局,构建起全面领先的产品矩阵与全周期康复解决方案,将细分市场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战略升级至三大康复基石业务和泌尿医美两个新兴业务。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引擎作用,深度洞察客户需求与技术演进方向,以前瞻性布局驱动产业升级。依托现有技术平台与客户资源优势,加速推进多维度产品矩阵建设,持续聚焦高端设备国产化替代与全面的康复临床解决方案推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巩固行业技术引领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盆底及产后康复相关技术领域(电刺激、磁刺激、射频等)
1)从适用人群来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人群和中老年盆底、尿控疾病患者。
对于产妇群体而言:盆底康复主要可以预防并治疗的症状包括生产后出现的尿失禁、产后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根据形成原因及影响,产后并发症主要为: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femalepelvicfloordysfunction,PFD)和腹直肌分离。WHO研究报告显示,如果缺乏及时正确的盆底及产后康复,产妇的体型体质将不易恢复。
对于中老年女性群体: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是一种中老年妇女常见疾病,2018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表于《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的《北京市社区中老年泌尿生殖及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相关因素分析》中明确指出年龄为(53.61±7.06)岁的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病率为65.24%。目前康复治疗项目以产妇为主,中老年患者群体较少,而未来随着中老年女性对于盆底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盆底疾病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中老年女性中有明确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慢性盆腔疼痛等盆底疾病的患者寻求医院盆底康复治疗。
对于男性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久坐、吸烟、便秘等因素,也会对男性的盆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从而造成尿失禁、性功能障碍、盆腔痛等等问题。适当的盆底功能康复治疗和盆底肌锻炼,对促进泌尿系统、直肠、前列腺等器官的健康都有所帮助。
2)从终端机构来看,我国盆底及产后康复服务网络正经历结构性变革,正从"单中心集聚"向"网格化分级诊疗"转型,逐渐形成"三级医院技术引领—二级医院区域辐射—基层机构普惠覆盖"的多级协同格局,优质康复资源下沉、基层康复的服务能力的提升,将逐步完善现有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
3)从治疗方法来看,技术革新推动盆底康复从单一症状控制,向"神经-肌肉-结缔组织"三位一体修复体系演进:从传统的电刺激技术发展到磁刺激技术,磁刺激技术与电刺激技术相互结合补充,通过磁电联合来提高临床疾病治疗效率,患者体验感更佳、依从性更高。此外,射频作为一种盆底领域新兴技术,通过高频电流产生的热效应刺激成纤维细胞分泌更多的胶原蛋白,恢复盆腔中结缔组织的弹性与韧性,可有效治疗压力性尿失禁、慢性盆腔痛、阴道松弛等症状,具有疗程短、见效快等特点,预计未来在盆底康复领域将加速运用和普及。
4)从盆底中心的发展和升级趋势上看,随着女性健康管理意识的持续升级与消费医疗需求的结构性转变,盆底诊疗机构正经历着从单一功能型向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平台的战略转型。当前以产后修复为核心客群的盆底康复中心,正通过服务矩阵的迭代创新,深度整合轻医美技术体系,构建覆盖女性青春健康、生育健康、中老年健康的全维服务生态。轻医美是指非手术的美容方式,使用激光、射频等能量源医美设备,以达到改善皮肤和形体状况、延缓衰老等目的。盆底中心通过项目升级和服务拓展,将盆底康复和轻医美项目相结合,可以为女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传统的盆底中心通过提供上述全面有效的方案,不仅有效承接了从25岁+预防性干预到60岁+功能障碍修复的连续性需求,更借助轻医美的高复购特性,成功突破原有服务半径,满足更多的消费人群,提高盆底中心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2)无创神经调控领域无创神经调控,也称为非侵入性神经调控,是一种通过物理(如电、磁、光、超声等)或化学手段作用于大脑皮层,可逆性地调控大脑和神经元的活动,恢复和重建神经系统的平衡状态,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的技术。这种技术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手术,因此被认为比其他需要植入设备的神经调控技术更为安全。
无创神经调控的主要应用方式包括经颅磁刺激(TMS)和经颅直流电刺激(TranscranialDirectCurrentStimulation,tDCS)。其中,TMS主要原理是通过在大脑特定部位的头皮上放置一个绝缘线圈,当围绕线圈的电流通过时,利用电磁感应产生磁场,然后再无衰减的穿透颅骨进入大脑皮层,并在相应的皮层引起局部微小电流,改变相关脑区的局部电活动。TMS对个体的情绪,认知,生理节律等多方面功能有调节治疗作用,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睡眠障碍等。而tDCS则是通过在指定位置放置阳极和阴极两个表面电极,刺激器输出恒定的低强度电流,电流穿过颅骨作用于大脑皮层,进而调节大脑皮层活动,影响相应的感知觉、运动和认知行为。
无创神经调控技术目前正以突破性革新重塑神经精神疾病的治疗范式。作为非侵入性脑功能干预的里程碑式进展,该技术通过磁、电、声等物理能量精准调节神经环路活性,在精神心理、神经退行及发育障碍等疾病谱系中展现出多维度治疗潜力:
在精神疾病领域,神经调控技术已被证明对多种精神类疾病均具有一定的疗效,如抑郁症、焦虑症、成瘾等。特别是TMS,已经被FDA批准用于治疗难治性抑郁症。它可以刺激或抑制特定大脑区域的神经活动,从而改善抑郁症患者的情绪状态。一些研究也探索了TMS和tDCS在焦虑症治疗中的潜在应用。TMS和tDCS也被用于研究精神分裂症、成瘾和依赖性障碍的治疗。研究表明,这些技术可能对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知功能和阴性症状有一定作用,对减少吸毒行为和控制酒精依赖也有一定的帮助。
针对神经退行性疾病,《神经调控技术在阿尔茨海默病认知障碍研究中的应用》该项研究显示,TMS对AD患者认知障碍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在AD治疗中,TMS通过在头皮上产生短暂的磁场来刺激大脑的特定区域如背外侧前额叶皮质(DLPFC),因为该区域与记忆和学习能力密切相关。通过该部位的刺激,TMS可以有效地改善AD患者的记忆功能和认知功能。
在神经发育障碍领域,《无创性神经调控技术在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治疗中的研究进展》研究表明,TMS用于刺激前额叶皮质可以改善多动症患者的注意力和行为问题,对改善儿童多动症的执行功能核心症状有帮助,且药物+TMS联合治疗更优于药物单一治疗。
总的来说,无创神经调控技术正在精神与神经疾病治疗领域引发范式革新,其精准化、系统化的临床转化路径标志着脑科学干预技术迈入新纪元。作为整合电磁物理学与神经生物学的前沿交叉学科,该技术通过非侵入式神经回路重塑机制,为传统治疗困境开辟了多维突破空间。
(3)医疗激光发展领域1)从市场环境看,随着激光诊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促进了医用激光设备的产业化,国际上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用激光设备产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激光医疗产业在规模、核心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仍面临产业化水平待提升、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发展瓶颈。
中国激光医疗设备产业目前仍面临显著的进口依赖问题,尤其在高端设备领域国产替代进程尚未突破,如高端眼科治疗设备等关键领域仍基本被海外厂商垄断,而国产设备主要聚焦于中低端应用场景。国产激光医疗设备以CO2激光器、Nd:YAG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为主,主要应用方向包括皮肤外科、通用外科手术、泌尿科、心血管疾病等,仍缺乏眼科激光设备、检测与诊断类设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产设备在皮肤治疗(如瘢痕修复、色素性疾病治疗)和泌尿外科(如良性前列腺增生激光消融)方向已实现临床应用突破,但本土企业普遍存在规模有限、研发投入不足的困境,产品结构呈现单一化特征,缺乏覆盖眼科、肿瘤精准诊疗等高附加值领域的高端设备。2)从政策环境看,国家将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置于战略高度,出台各类政策扶持自主研发和“进口替代”。政策赋能效应在临床应用端成效显著,越来越多优质的国产医疗激光器械走向市场,国产品牌的市场份额也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激光技术医疗应用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迅速,一批国产医用激光器企业注重技术研发,在激光的功率、稳定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取得突破,激光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稳步加速。此外,国产医用激光器在功率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伴随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和激光关键技术的整体性突破,我国医用激光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4)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领域
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主要适用于具有运动功能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脑卒中是目前造成中国成年人残疾及运动功能障碍的首要因素。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的临床应用优势主要在于3个方面:
替代康复治疗医师的机械重复操作、精准控制康复治疗过程、结合反馈系统和交互式设计。报告期内及未来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市场发展动能强劲,其核心驱动力可归纳为五大维度:
1)技术突破引领产业升级:目前中国的计算机技术和电机控制技术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为康复装备的智能化迭代奠定技术基石。同时,康复医学理论的丰富发展,为康复训练设备的智能化迭代提供潜力,智能设备通过临床实践不断验证理论假设并反哺学科发展,形成"技术研发-临床验证-理论优化"的创新闭环
2)政策红利构筑发展高地:《中国制造2025》文件于2015年发布,明确提出我国要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等,积极鼓励国内医疗器械的创新。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发展基于机器人、智能视觉与语音交互、脑-机接口、人-机-电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的新型护理康复装备,攻关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助行系统、多模态康复轮椅、外骨骼机器人系统等智能化装
备。纲领性政策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的层面上为康复训练设备智能化发展规划了整体方向,多地地方配套政策同步推进,中国智能康复设备的产业规划政策已具备良好态势。
3)消费升级驱动市场扩容:随着国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居民健康消费从传统医疗的“被动应对”向预防保健的“主动管理”转型,医疗卫生支出呈持续增长,这一趋势推动康复医疗从"可选消费"向"刚性需求"转变,在此过程中,智能化康复设备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通过精准化运动追踪、个性化方案定制及云端数据管理等功能,成为消费升级的核心载体。
4)供需缺口加速产业技术迭代:康复训练设备迭代市场刚需主要来自患者治疗需求以及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人口结构呈老龄化趋势,脑卒中发病率及致残率持续增长,慢性病康复需求持续攀升,未来患者治疗需求存在供应缺口;二是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智能化设备因其易于进行繁重反复训练操作的优势,可以填补康复医师劳动力的供应缺口,显著缓解人力资源短缺矛盾,存在较大市场增长潜力。
5)在传统康复训练设备满足临床的基本需求后,市场势必会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现今智能化康复设备相较于传统设备,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了迭代与发展。
个性化方案定制:通过使用传感器和人工智能技术,设备可以根据每个患者的特定情况和康复目标定制相应的训练方案,以达到更好的康复效果。
运动追踪与反馈:通过配备运动追踪传感器,可以实时监测患者的运动状态和姿势,并提供即时的反馈。这有助于患者正确执行训练动作,避免错误姿势和受伤风险,并及时调整训练强度和方式。
云端数据管理: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通常具有数据采集和管理功能,可以将患者的康复数据实时上传到云端平台进行存储和分析。通过分析患者的康复数据,医疗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康复进展和需求,为个性化康复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
移动化与便携性:具备与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连接功能,实现远程监控和远程康复指导,扩大患者康复训练场景。
人机交互体验提升:智能化康复训练设备在人机交互体验上也有了更多的创新,例如声控、手势识别、触摸屏、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应用,使患者能够更直观、更自然地与设备进行交互,提高训练的效果和用户体验。
(5)康复理疗设备领域
将声、光、电、磁、力、热等物理因子应用于临床治疗疾病的设备统称为物理治疗设备。该类设备主要用于损伤、疾病或机体老化等造成的功能障碍者,能够达到功能增强、功能替代、功能恢复与重建目的。
1)从市场需求看,整体上康复医学科的渗透率与国家政策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需独立设置康复医学科”要求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随着国家康复政策的加速推进,康复市场需求将会得到快速释放。现阶段康复机构的基层下沉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乡镇一级的基层机构有着大量的康复设备需求未被满足。
2)从产品发展看,康复理疗设备正经历从机械辅助向智能赋能的变革,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与多模态传感技术的深度融合,新一代设备已突破传统物理干预的局限,通过高性能与智能化,极大解放康复对人力的依赖,这种技术跃迁不仅将临床效率提升至新高度,更推动康复医学进入精准化、个体化时代。
3)从研究方向看,基于各种物理因子的神经刺激调控技术辅助运动和感觉康复已成为国际学术和应用研究的前沿和热点方向,物理因子干预技术通过刺激调控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其本质是促进替代、增强、重塑运动和感觉系统功能。但现有电磁光声等物理因子干预技术的作用机制仍不明确,电磁干预技术相对成熟,而光声刺激等领域仍在初步发展阶段。即使是电磁干预技术,其理论基础并不深入、最优干预参数等并不明确,非侵入式系统受限于调控的精度。物理因子干预技术需要平衡刺激靶点的特异性、侵入性和患者可接受性,并根据不同患者需求定制个性化康复干预方案,也需要临床医生与多学科研究人员的密切合作。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与年度目标,系统推进市场营销、产品研发及人力资源等重点工作。?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深化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激光射频等关键技术平台的开发与建设。?同步加速渠道网络覆盖,在稳固核心客户群体的同时,显著提升新客户拓展效率。多管线研发成果加速转化落地,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展现出发展态势稳健、转型步伐加快、结构持续优化的良好局面。?
公司下半年将深化“聚焦康复基石业务,拓展新兴业务”战略,丰富康复产品矩阵,以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神经康复、儿童康复等为优势和特色,强化康复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夯实业务根基。同时,积极开拓新兴业务版图,加大光电医美、泌尿外科、海外国际化等新兴业务布局力度,挖掘潜力机会,扩大销售增量。面对2025年行业新变化,公司将秉持稳健务实理念,审慎推进研发,优化组织架构控风险,持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通过多业务协同,全方位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为投资人创造稳健财务回报。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8,100.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163.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45.34万元,同比增长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2.42万元,同比增长3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57.13万元,同比增长46.30%。
2025上半年,公司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产品持续丰富迭代,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码重点项目研发投入,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为经营提供可持续发展动能。上半年度内公司研发投入2,628.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2.4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139人,占总人数比例为21.99%;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3项、新增软件著作权6项;新增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其他国际注册证认证3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17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114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4项、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FDA认证2项、其他国际注册证9项。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继续投入于电刺激、磁刺激等公司具备优势的传统技术平台,陆续取得全新物理因子平台化产品VisheeNEO的相关注册证,逐步推向盆底和康复市场,继续优化经颅磁刺激系列产品性能和科研临床运用,巩固其在大众和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和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加大对于射频和激光能量源平台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PicoV皮秒激光产品的性能和适用领域,加速临床应用的经验积累和推广,持续改善钬激光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高其终端竞争力,此外公司已经在多个海外国家和地区取得当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服务于公司的海外国际化业务拓展。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端的投入,提高技术壁垒,巩固产品核心竞争力,完善海外准入的覆盖。
1、康复核心产品矩阵日趋丰满,筑牢业务基本盘
磁刺激领域:第二代经颅磁刺激仪(用于精神和神经康复)可为客户提供4通道一键切换的多种专用线圈、变频混冷技术支持TBS无限输出的中枢+外周四拍联动设备,具备多通道、深浅自由组合、专病专用线圈等多项竞争优势,目前已包含精神康复专用、神经康复专用、儿童专用等多种型号。二代经颅磁刺激仪上市以来,在精神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等科室普及率和市场渗透率均持续增长,目前已发展成为精神心理、神经传导领域主流的无创神经调控治疗手段。
报告期内,自动导航的经颅磁刺激仪MagNeuroONE系列产品加速推广,该产品通过深度整合经颅磁刺激(TMS)与磁共振成像(MRI)技术,从技术层面真正实现经颅磁治疗过程中的定位精准、剂量精准、刺激精准与加速流通,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经颅磁刺激仪和精神康复设备领域的竞争优势,标志着公司在精神康复设备领域的技术实力再上新台阶。
电刺激领域:VisheeNEO系列电刺激产品,作为公司康复物理因子治疗领域的迭代新品,以多模态电刺激整合为核心,结合精准生物反馈技术,整合六大临床电刺激模式,支持多种物理因子治疗模块的自由组合,能够灵活满足不同患者的个性化康复需求,是目前市场主流的康复物理治疗产品。借助智能化设计,将多模态疗法深度融合,并精准适配多样化的临床应用场景,成功构建起从精准评估到高效治疗的全周期康复体系。凭借其专业、高效、灵活的产品特性,VisheeNEO系列不仅为精准康复赋能,更助力医疗机构显著提升治疗效果与运营效率,推动康复治疗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电生理领域:针对儿童神经发育、心理康复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完成多款电生理核心产品儿童版本开发,如儿童专用团体生物反馈仪和认知功能障碍软件,扩充儿童康复产品矩阵,
截至目前,针对儿童神经发育、精神心理康复领域,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儿童康复解决方案,可提供安全有效的儿童非药物康复治疗。可用于孤独症、多动症、脑瘫、发育迟缓等康复治疗,为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贡献伟思力量,助力儿童健康成长。康复机器人领域: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人体上下肢、全周期康复评估和训练的运动康复机器人产品矩阵,且目前公司康复机器人产品已与公司磁刺激、电刺激、冲击波等其他康复理疗类产品充分结合,共同构建了覆盖神经康复、运动康复、重症康复、老年慢性病康复等多种康复亚专科建设精品解决方案,精准满足康复改善型市场需求。后续康复机器人业务将持续致力于为临床提供智能化、标准化、效果可评估的应用解决方案,提高康复效率和效果,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条件下,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与成本优化,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康复市场中高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新兴管线突破提速,迸发发展新势能磁技术平台:在盆底功能磁和经颅磁两大磁刺激仪产品外,磁刺激平台延展的新品塑形磁产品项目于2023年3月已获取FDA认证,并于2023年11月取得国内医疗注册证,目前是国内唯一经大规模临床实验,获得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的磁刺激减围塑形设备。产品拥有独特的腹部双面线圈和臀部专属线圈设计,可实时反馈治疗过程中肌肉收缩状态,从而实现精准化治疗,产品于2024年初已完成上市,可应用于综合医院盆底中心、医疗美容中心和体重管理中心,以及医美机构,满足产康、减围、塑形等需求,报告期内,依托国家“体重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塑形增肌设备普及,公司塑形磁产品依托精准定位与技术优势,于盆底中心、减重塑形中心实现积极销售突破,铸就良好国产塑形设备口碑。
射频技术平台:公司高频电灼仪产品于2023年完成取证上市,本次开发的高频电灼仪全新平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盆底康复及产后康复的技术领先地位,以高频电流产生的热效应刺激成纤维细胞分泌更多的胶原蛋白,恢复盆腔中结缔组织的弹性与韧性,继续为压力性尿失禁、前/后壁膨出、慢性盆腔痛、阴道松弛等患者服务。该产品运用高精度的阻抗检测与自动阻抗匹配技术、实时功率监测技术、实时高精度温度采集与控制技术、高精度图形图像识别算法与智能运动技术,可实现治疗路径智能化、治疗过程自动化、治疗进展可视化等多种功能,突破传统治疗标准化低、人力成本高的瓶颈,真正开启射频康复机器人新时代。报告期内,凭借智能化阻抗匹配与实时温控技术,极大提升盆底修复与私密抗衰精准度,在妇幼渠道与轻医美市场持续取得销量突破。
激光技术平台:2024年9月,公司Nd:YAG倍频超皮秒激光治疗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相关三类医疗器械证,成为了国内首台通过顶级医院大规模注册临床试验验证的治疗色素性疾病的超皮秒产品,安全性与效果媲美进口产品,标志着公司正式切入皮肤治疗赛道。公司皮秒激光具有治疗皮肤色素类疾病等功能,主要应用于皮肤科、激光科、医学美容科、医疗美容机构等,凭借超短脉宽与强大的功率输出,PicoV超皮秒激光设备能有效减少治疗过程中的热量累积,减少对周围皮肤的损伤,显著降低治疗后的红肿和不适感,使患者恢复期更短,回归日常生活的速度也更快。
PicoV产品作为伟思美学首款面部治疗产品,凭借卓越性能与广泛适用领域,与塑形磁、高频电灼仪等设备协同发力,于行业合规化浪潮中逐渐崭露头角,加速进口设备替代进程,有望成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关键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提升PicoV皮秒激光产品的性能和适用领域,加速临床应用的经验积累和推广。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达激光钬激光治疗机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的泌尿系统碎石手术,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技术升级与性能优化,力求在输出功率、能量稳定性及临床适用性等关键指标上赶超行业头部水平,推动产品迈向国内市场前沿,凭借技术突破与市场深耕,助力科瑞达钬激光治疗机市场占有率与知名度双提升。
(二)聚焦康复为基石业务,同时着力培养新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通过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以及康复机器人等产品,打造康复器械全场景,积极布局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构建覆盖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运动康复、儿童康复等领域领先的康复器械产品矩阵。
与此同时,公司以收购科瑞达激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泌尿相关科室拓展及激光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持续加码投入医美能量源市场主流的皮秒激光、射频、塑形磁等产品,对标国际标杆,助力国产替代进口。
1、聚焦三大核心业务,稳固企业增长根基
三大康复领域:公司致力于为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康复、神经康复提供市场领先且具有高临床价值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以获得稳定的业绩增长:
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作为国内女性盆底健康领域的开拓者与标准制定者,公司通过20余年技术创新沉淀,已构建起覆盖女性全生命周期的立体化健康管理体系:在盆底及产后康复市场,公司以磁刺激、电刺激为主要抓手,纵向拓展射频、塑形磁、皮秒等新产品,开创从功能修复到美学重塑的诊疗新范式,可提供以女性健康为核心的盆底功能、私密健康、形体管理、皮肤美白等全方位、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管理解决方案,满足女性健康管理中心的多元化需求。报告期内,随着新一代物理因子平台的推出,盆底电刺激产品的指标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其与公司的盆底磁刺激产品和射频产品组成了更加专业完善的盆底康复解决方案。
后续公司还将不断探索女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新”需求,持续深耕女性健康领域,引领盆底市场走向“盆底康复”+“轻医美”的综合解决方案升级,为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驾护航,主要运用于妇产科、盆底中心、医学美容中心和医美机构等医疗终端。
精神康复领域:伟思医疗拥有超过20年行业资源及经验积累,创新融合精准加速经颅磁、生物反馈与认知数字疗法,以多模态诊疗体系,赋能抑郁症、失眠、焦虑等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的康复,其精神医学物理诊疗中心解决方案主要用于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中心、脑科医院等终端。其中,公司二代经颅磁刺激仪(精康专用)具备多通道设计、深浅自由调节组合等多项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系列齐全,技术指标领先,治疗效果和精准性较上一代提升显著,精准契合现代临床治疗核心目标,为患者带来更高效、精准的治疗体验。
2024年3月拿证的经颅磁导航机器人MagNeuroONE系列产品,通过将经颅磁刺激技术与MRI磁共振影像技术相结合,从技术层面真正实现经颅磁治疗过程中的定位精准、剂量精准与刺激精准,2分钟即可完成运动阈值测量,3分钟即可完成患者MRI影像处理,诊疗流程实现精准化提速,科室服务效能全面强化。神经康复领域:公司以电刺激、磁刺激、智能康复设备等产品组成精品解决方案,专注为疼痛康复、盆底康复、重症康复、智慧运康等康复亚专科提供多元化精品解决方案,深度覆盖康复科、神经内科、康复医院等终端场景,满足康复医院建立精品亚专科体系的临床需求:①公司的二代经颅磁刺激仪(康复专用)可为神经康复提供了国际前沿的无创神经调控治疗手段,满足了个性化、精准化的康复需求;②智能运动康复机器人产品线深度契合神经康复领域智能化、标准化的发展需求,可提供精准化康复训练,提升运动康复效率与质量;③此外,2024年11月拿证的多功能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品(康复电刺激)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多种物理因子治疗模块自由组合,是目前市场主流的康复物理治疗产品,可用于神经和肌肉受损功能的恢复。
2、战略并购与创新孵化并重,着力培育新兴增长引擎
泌尿并购整合生态优势,构建泌尿健康生态闭环:公司一直坚持自研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扩张相结合的发展路径,2022年11月,公司成功完成了对科瑞达激光的收购事宜,此次收购是公司从技术到业务的战略布局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借助科瑞达激光十余年的泌尿科业务积累,将公司的盆底电刺激、磁刺激产品与钬激光组成泌尿健康方案,有望打开泌尿科的尿控市场,扩大公司电磁产品的临床应用领域,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后续公司将吸取此次产业并购的经验,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外延的机会,为公司积蓄长期且持续的增长动能。
构建能量源医美矩阵,国产替代正当时:在巩固传统康复医疗器械产品以外,公司瞄准世界级主流产品,全面布局医美能量源市场,快速成长切入激光、射频赛道。公司能量源设备产品矩阵丰富,覆盖妇产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等场景下,可满足盆底修复、女性健康、形体和皮肤等多元化需求。公司对标世界级主流技术和产品,全面布局了塑形磁、皮秒激光和射频,其中,塑形磁可解决塑形、减围等需求,射频可用于盆底康复和私密健康需求,皮秒激光可实现治疗皮肤色素类疾病等功能,公司将抓住国产替代进口的窗口期,目标成为中国医美能量源市场一线品牌。
布局全球视野,加速海外国际化拓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与阿拉伯国际医疗设备展览会、美国临床经颅刺激学会第十三届年会等重要国际展会,获得市场积极反馈,随着产品准入资质的持续突破,海外业务有望在中长期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引擎。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巩固并提升基石业务,储备和培育新兴业务,进一步丰富并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为公司提供长期增长动力,最终形成基石业务与新兴业务协同共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双向拓展的战略格局。
(三)重视人才培养,构建多维激励生态,激发企业发展核心动能
公司始终将人才战略置于发展核心,高度重视人才储备与培养,经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及外部
引进,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多层次的研发、营销、服务及管理团队。通过“英才计划”的实施,持续优化多层次培训体系,健全和完善了创新奖励机制与内部晋升机制,专业技术序列与管理序列并行发展,配套个性化职业规划,确保各类人才成长路径清晰,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推出了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续加大对各类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研发、营销等核心人员的待遇。公司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股权激励体系,持续推进长效激励机制建设,以系统性规划实现战略目标与人才发展的深度绑定,激发员工的持续创新能力与工作积极性,使经营层、核心员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深化体系升级与管理变革,匹配技术发展和市场趋势
为适应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巩固公司营销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持续深化营销体系改革,增加销售人员编制,着力提高公司销售团队战斗力:
1、加快推进营销及服务属地化管理建设,深化区域化营销网络布局,提高终端覆盖密度,切实提升当地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并根据不同终端与市场变化,及时优化调整产品定价策略,强化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匹配不同科室多样化产品需求;2、构建学习型营销组织生态,周期性组织营销内部管理培训,通过周期性策略研讨会开展行业洞见共享,总结分享优秀市场经验做法,重点培育复合型营销人才梯队,不断提升营销和服务团队的学术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强化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服务意识;3、重点结合现阶段康复医学亚专科建设和高端康复技术持续应用的发展趋势,建设并强化以细分业务和科室领域为导向的营销组织架构,助推进一步提高细分终端市场渗透率;4、积极推进海外重点国家市场拓展,培养国际视野,寻求与国际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积极构建跨国学术推广网络,探索扩大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渠道和客户资源;
研发中心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战略布局与当下技术产品发展趋势,积极进行组织体系变革,
1、在原有研发体系的基础上,以技术平台为核心要素组建事业部团队和支持部门,同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及老产品迭代,快速满足市场和公司战略需求;2、不断吸引优秀研发人才加入公司,使人员结构向高素质、高学历和高技术的方向持续优化,加强工程复合人才的培养,致力于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研发工程师与研发管理者队伍;3、持续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司产品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中的应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企业升级发展,提升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着力为医疗机构提供数智化整体解决方案;4、始终以前瞻视野锚定全球技术变革浪潮,通过构建多维度创新体系,加速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通过组织体系重构、人才梯队升级与智能技术渗透的多维变革,研发中心正从传统技术支撑部门向战略价值创造中心转型,为企业在智能化时代构建持续领先优势提供核心动能。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作为国内康复行业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深耕康复医疗器械领域二十余年,已在技术平台建设、产品研发、营销体系、学术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独特的品牌领先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备的产品技术平台和研发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六大技术平台,积累掌握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专业化、可拓展的底层技术平台,并基于此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管线,目前已拥有经颅磁刺激仪MagNeuro,盆底磁刺激仪MagBelle,塑形磁刺激仪MagGraver,生物刺激反馈仪SA980X和VisheeNEO,团体生物反馈仪Freemind,钬激光治疗仪CureStar,智能康复训练系统Xlocom,高频电灼仪RFIntima,皮秒激光治疗仪PicoV等核心产品品牌。
公司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在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江苏省的企业技术中心、民营科技企业,与此同时公司于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始终将创新驱动战略作为发展核心,通过系统性构建技术平台能力与产品管线矩阵,在巩固市场竞争地位的同时开辟全新增长极。依托自主研发的多技术平台协同优势,公司能够精准锁定细分市场应用场景,建立"需求洞察-技术预研-产品迭代"的敏捷开发体系,不仅实现新产品的快速商业化落地,更形成对现有产品的持续升级能力,确保对市场动态的快速响应。多平台的技术积累,不仅强化了核心技术护城河,更通过多维度价值创造持续提升市场溢价能力。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研发设计与开发控制流程体系,对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进行严格把控。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和技术团队,能够依据项目需要,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系统工程师及跨部门的项目团队,保证项目的可靠运行。通过跨部门协作,从源头上保证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最新的技术动态、终端用户的反馈、竞争产品的情况等,确定公司的产品开发策略。
2.学术引领的精准化营销与渠道体系公司凭借多年来对于市场的理解和投入,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系统立体的学术推广培训体系,针对产品销售的不同阶段、产品使用者的不同对象、产品治疗功能的不同领域,通过专题工作坊、学术沙龙、科室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公司每年召开多场省级学术推广会议,同时与中国知名医生和国内外学术组织进行合作,持续开展灵活丰富的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推广活动,推动新技术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和应用,树立了专业的学术口碑与号召力。
公司长期坚持用学术的力量引领营销与渠道体系建设,目前形成的复合型学术营销团队已实现医学、市场、运营领域的深度交叉赋能,提供全程医学支持、市场专业推广、多级多元培训、临床运营指导、客户体验回访、售后客服等服务,构建了专业化的营销及支持系统,为公司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品销售、保障产品治疗效果和形成良好市场口碑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与此同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以核心经销商为主体的、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体系,目前公司与全国数百家经销商形成了广泛而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搭建起成熟完善的产品营销网络体系,不断铺设并完善分层分级营销网络,扩大销售范围、拓展销售深度。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已覆盖国内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覆盖的终端医疗及专业机构过万家,并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和品牌形象,为产品系列的拓展、市场份额的扩大奠定了渠道基础,具备强大的产品商业化能力。
此外,收购的科瑞达激光在全国范围内超过1500家机构客户,通过与科瑞达共享渠道资源与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刺激和磁刺激设备的应用空间,推动伟思电、磁产品进入泌尿领域,进一步实现科室延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多个细分领域的综合覆盖,从妇产、肛肠、泌尿、儿科、精神、神经到康复治疗专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康复设备以及各个细分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3.数字化运营体系与高效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智能化IT基础建设,系统性构建了数字化运营管理体系,通过集成化数字平台实现全价值链效能跃升。借助CRM客户关系管理平台、销售订单管理平台和电子数据监控系统等信息化体系,对生产制造、质量监督、销售流通、客户服务等进行全周期流程管控,以保证生产质量、成本控制、产品交付和售后服务四大方面的专业性,让每个环节的管理可视化、标准化、可溯源,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与决策智能化水平。
在客户服务维度,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满意度为中心,致力于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全方位周到服务,持续提升终端体验与服务质量,已构建了成熟完善、精益求精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涵盖培训、安装、维修、升级、保养等多方位综合服务,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公司高度重视客户给出的反馈意见与改良建议,并据此促进研发团队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和功能,不断满足客户对产品服务的新需求。
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推进服务属地化管理建设,增强营销快速反应能力,第一时间响应当地客户需求。周期性主动巡检维护,主动预防故障发生,构建“预防性”服务体系,借助主动巡检
维护,不断提高客户粘性,发现客户的潜在设备需求,助力形成新的订单。
4.先进的组织架构与长效激励机制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体系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公司建立了以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六大技术平台为核心的研发中心;经过持续组织优化调整,形成了以细分业务和科室领域为导向的营销事业部组织架构,为公司各业务线的营销拓展形成专业的体系支撑;此外组建了运营、职能、财管等专业化业务支持中心,能够协同高效地开展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活动,保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在"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方针指导下,公司针对性设计了预算管理体系、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员工培训体系等专业运行体系,通过全流程预算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精准配置、搭建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实现战略目标与部门执行的纵向贯通、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助力人才资源茁壮发展。同时,自上市后相继推出覆盖核心骨干的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构建企业与人才的“利益共同体”,将个人贡献与企业价值增长深度绑定,配合科学的激励评估反馈机制,形成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协同、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相统一的多层次激励机制,为公司战略落地储备持续动能。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在康复医疗器械领域,公司始终将目光聚焦于行业前沿,紧密追踪各细分领域国际领军企业的技术发展动态,持续攻克技术难题,实现创新突破。同时,公司致力于加速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进程,以确保我们的技术优势能够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在康复医疗器械市场中稳健前行:
(1)磁刺激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完全自主研发的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型化高压医用电源,使磁刺激产品能够满足连续150Hz高脉冲频率、6Tesla高磁场强度的输出要求;自主研发的高效液冷技术和变频控制技术,使磁刺激产品能够满足24小时不停歇的使用需要;自主研发的无线双通道MEP技术以及无线磁触发技术,利用磁场输出同步触发进行肌电诱发电位采集,使磁刺激产品在低于100μs触发延时的情形下有效减小工频干扰的影响,保证肌电诱发电位的实时性采集;
此外,公司拥有高强度磁体线圈设计技术、小型化磁刺激平台等磁刺激核心技术。同时,基于临床需求公司正在致力于研究专病专用的刺激线圈以及主被动触发磁刺激技术,以期获得更佳的临床治疗效果。随着脑深部磁刺激技术和精确定位技术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也正在研发磁聚焦技术、自动控制跟踪技术、基于影像的导航定位技术,目前全新的MRI导航经颅磁机器人产
品已上市,该产品可基于MRI影像生成个性化的磁刺激靶点再通过机器人精准自动定位,实现治疗全流程的精准刺激,预期针对抑郁症等疾病获得更好的临床治疗效果。该产品目前已申请专利12项,其中2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获授权;2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除此之外,公司目前已拓展磁刺激设备应用于人体塑形和减脂等医美领域,采用实时肌肉状态监测模块,实时反馈治疗过程中肌肉收缩状态,实现精准化治疗。独特腹部线圈和臀部线圈设计,满足不同人群不同部位治疗需求;同时进行开发四肢专用塑形线圈拟扩大身体塑形大范围的应用。高效解决产后康复、塑形、减脂等需求。
(2)电刺激领域
公司将盆底表面肌电定量评估、生物反馈、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等治疗技术整合运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和神经康复领域,开发出了应用于脑卒中康复治疗的对侧控制电刺激技术。此外,公司拥有肌电触发电刺激自动阈值技术、多通道时序电刺激控制技术、双向对称波刺激技术、传感器触发电刺激技术等核心技术,围绕以上技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低频电刺激的临床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目前已基本实现平台一体化、功能模块化、波形多样化、体积便携化的中低频电刺激技术。同时,公司还在积极研究功能性电刺激和智能电刺激技术,进一步拓展主被动结合的电刺激康复领域,同时研究加密算法等多种技术。
(3)电生理领域
公司基于穿戴式传感器和无线传输技术,在业内率先推出了第一代团体生物反馈技术,可支持超过20个患者同时进行治疗。在新生儿脑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公司拥有视频脑电信号同步技术、多导脑电帽自动识别技术,以及脑电的背景自动识别、睡眠觉醒周期自动判别、爆发抑制和惊厥识别等基于大数据的多种电生理数据自动分析处理算法,进一步提高了算法的准确性,初步开发了多导的脑功能平台、新型一次性脑电帽耗材等,围绕以上技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公司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在新生儿脑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公司在新生儿脑电领域不断积累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的方法,提高背景识别、惊厥等算法的准确性,并积极开发临床上急需的其它新智能算法。同时,公司也在持续推进基于AI的生理指标分析、临床方案智能推荐、新型穿戴式传感器设计及生物反馈技术研究。
(4)激光射频领域
公司皮秒激光产品经过加速老化测试、临床试用、临床试验等已经充分验证了其在激光输出能量的稳定性、光斑质量、散热效果均非劣效于进口设备。同时,公司致力于开发输出精准、持续稳定、好用、耐用的Nd:YAG皮秒激光治疗仪。另外,公司还在业界率先推出了电动手柄控制方案及控制技术,具备了治疗方案管理、手柄类别自动识别、方案一键设定、用户IC卡授权管理等控制技术。截至目前,已经申请11项专利,其中2项外观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已授权,5项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射频产品经过将近2年的临床的使用,智能机器人设计方案得到市场和临床的一致认可,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也得到验证;同时公司也在持续研究射频技术用于盆底疾病的新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患者治疗的疗效和舒适度。
(5)康复机器人领域
运动康复系列产品目前已经覆盖上、下肢评估与康复训练的全周期,包括X-walk和X-locom两个系列产品。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将实时力反馈、主被动多模态控制、力矩轨迹混合控制、智能动态减重等技术应用于临床,目前总授权受理40余项发明专利并获得多项红点设计大奖。公司致力于打造康复机器人专用硬件和算法控制平台,利用情景交互实时反馈康复训练中受训者的状态形成特有的BOGT、镜像和对侧控制训练、iCIMT等多种创新的临床训练方案,达到康复效果的同时改进康复科的训练范式,大大提升了一线医疗人员的工作效率。公司机器人产品已将康复理念向前延伸至早期多科室的床边康复,向后覆盖家庭康复,将核心技术平台不断迭代优化持续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并根据市场反馈制定下一步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17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114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4项、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FDA认证2项、其他国际注册证9项。
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3项(报告期内6项发明专利权终止、25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终止、10项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新增软件著作权6项;新增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其他国际注册证认证3项;
(1)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 | 2 | 136 | 60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 | 134 | 101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70 | 56 |
| 软件著作权 | 0 | 6 | 108 | 114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2 | 9 | 448 | 331 |
(2)报告期内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整体情况
| 注册分类 | 期初数 | 新增数 | 失效数 | 期末数 |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 4 | 0 | 0 | 4 |
| 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 35 | 2 | 0 | 37 |
| 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 4 | 0 | 0 | 4 |
|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0 | 0 | 0 | 0 |
| FDA认证 | 2 | 0 | 0 | 2 |
| 其他国际注册证 | 6 | 3 | 0 | 9 |
(3)承担的科研项目在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重大科研项目名称 | 研究内容 | 项目时间 | 项目进展 |
| 1 |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 基于数字影像导航定位的精准靶点磁电诊疗装备的研发产业化 | 项目产品基于伟思医疗研发的定位导航系统,采用结构像常模算法及功能像靶点算法,基于智能机器人实现自动寻找MEP刺激点、自动靶点定位、自动靶点跟踪、自动重复定位靶点。项目产品操作简便、快捷、智能化,节约治疗时间,解决经颅磁(TMS)的定位技术难题。 | 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 | 尚未结项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483,371.22 | 28,731,566.97 | -28.71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5,805,202.39 | 6,863,476.57 | -15.42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288,573.61 | 35,595,043.54 | -26.1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49 | 18.58 | 减少6.0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2.08 | 19.28 | 增加2.8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磁刺激类 | 3,120 | 924.15 | 4,893.00 | 1、完成磁刺激仪one系列、Xneuro系列产品取证上市,试生产转移,多家医院试用效果达到预期;2、跟踪临床反馈,持续迭代盆底磁产品并进行软硬件升级,满足最新医疗与临床需要;已完成海外部分国家盆底磁产品注册,并同时启动多国注册及海外机型试产;针对已上市产品开展问题追踪,制定成本优化计划。3、开展身体多部位塑形线圈开发,已进行内部实验与多轮验证;已完 | 1、多通道线圈无需手动切换,刺激靶点自动跟踪实现精准输出,优化治疗效果;基于临床需求研究出专病专用的刺激线圈以及压力触发磁刺激技术,以获得更佳的临床治疗效果;2、保证盆底磁产品持续竞争力与易用性,并满足医疗标准,加快推进海外市场上市与保持国际领先;3、扩展身体塑形品项,专属塑形线圈设计,实现行业内最佳塑形贴合解决方案,提升治疗效率。 | 1、自动重复定位机器人技术属同行业首创;运动阈值自动检测算法属同行业首创;多通道线圈快速切换技术行业内首创。2、专利双体位治疗椅实现了盆底刺激与骶神经刺激一键切换,实现评估、反馈、治疗一体功能。形成了变频液冷技术,无线磁触发双通道MEP技术,高强度磁体线圈设计技术,高电流磁体电源设计和小型化磁刺激平台技术;3、塑形磁线圈自动识别;独特腹部双面线圈和臀部专属线圈设计;自定义模块、RMM肌肉监测模块、肌肉状态评估模块等;线圈自动 | 1、下一代经颅磁产品应用于精神科疾病的精准靶点治疗,预期取得更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如难治性抑郁症的治疗;应用于康复科、精神科以及神经内科对神经功能的检测与评定,以及相关疾病的治疗,如抑郁症、帕金森、焦虑症、失眠、脑卒中后运动功能恢复、强迫症等;2、盆底磁产品主要应用于康复相关科室如妇产科、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外周神经类及肌骨类康复所需的康复治疗。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 |
| 成海外部分国家塑形磁产品注册,并同时启动多国注册及海外机型试产; | 识别、腹部模块、臀部模块、自定义模块、训练记录、治疗评估报告等;行业首创的磁刺激柔性线圈应用,实现最佳贴合的舒适训练 |
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3、塑形磁产品应用于妇产科、康复科、非医疗机构,高效解决功能修复、腹部塑形与肌群增力等需求。
| 2 | 电刺激类 | 452 | 323.05 | 894.30 | 1、VisheeNEO多功能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品取证;2、VisheeNEO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品取证;3、完成立体动态干扰电产品以及吞咽电刺激产品送检。 | 扩展公司物理因子治疗产品线,提升康复科理疗产品竞争力。 | 1.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多种物理治疗模块自由组合,方便满足康复临床不同的应用场景;2.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 主要应用于妇产相关科室、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产后常见问题(子宫复旧、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及腰背痛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
| 3 | 电生理类 | 324 | 167.71 | 592.96 | 生物反馈仪(心越‖)儿童版产品开发项目试用多家医院之后报告期内成功上市 | 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的应用范围。 | 脑电分析和肌电、心率相结合提高识别准确率;提高工作效率40%以上。 | 应用于脑科医院精神科及外部精神康复机构,适用于焦虑症神经精神疾病的生物反馈治疗。 |
| 4 | 激光射频类 | 3,636.44 | 854.03 | 5,946.72 | 1、皮秒激光治疗仪于2024年9月取得三类注册证,报告期内已经上 | 1、丰富产品公司产品线,对标进口品牌,实现电源、光学、液冷等技术新突破; | 1、临床效果验证非劣效于进口品牌,独创的电动变焦手柄、SSCT技术、链式动态能量校 | 1、皮秒激光、皮纳秒激光应用于皮肤科、激光科、整形美容科、妇科、产科、医疗美容机 |
| 市初步销售,并根据终端反馈改进产品;2、IPL产品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样机送检;3、二代钬激光治疗机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功能样机。 | 2、扩展公司皮肤科治疗产品线,提升皮肤科产品竞争力;3、提高钬激光治疗机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产品。 | 正、冷热态自适应算法、方案管理功能、IC卡授权管理功能等使之成为一款输出精准、稳定可靠、安全好用的产品;2、采用智能化设计,支持多种滤光片自动选择。同时为了满足四肢、躯干等身体大面积治疗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可以提高治疗效率30%以上;3、通过核心技术升级与性能优化,推动钬激光治疗机在输出功率、能量稳定性及临床适用性等关键指标上全面对标行业顶尖水准,跻身国内市场领先梯队。 | 构及非医疗机构;2、主要应用于皮肤科、整形科、医疗美容科等,通过选择性光热作用原理改善皮肤外观、治疗色素性疾病、血管性疾病、毛孔粗大和脱毛等;3、钬激光治疗机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的泌尿系统碎石手术。 | |||||
| 5 | 康复机器人类 | 150 | 213.67 | 770.58 | XLocom系列改进项目已完成原理样机和工程样机,当前正在检测中。 | 通过一系列康复机器人产品的开发和上市,形成伟思运动康复产品线。为临床提供智能化、标准化的运动康复产品,提高公司在康复市场产品和方案的整体竞争力。 | 脑卒中康复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应用-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机器人产品使用高精度传感器、3D情景交互形成的iCIMT训练方案,提高了产品的智能化和临床效果。 | 康复机器人将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截瘫患者、偏瘫患者、脑外伤患者恢复步行能力;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
| 6 | 其他类 | 854 | 146.25 | 2,125.77 | 1、智慧云产品规范了信息化定制的标准流程,并完成多家医院设备的信息化定制。院外系统完成对接两大客户的定制开发,完成平台规范,四类新设备的接入;2、完成认知功能障碍评估与训练软件儿童版的注册,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试用3家医院后于2024年6月成功上市。 | 1、优化智慧云产品功能,提高用户使用粘性,改变上门维护的现状,降低运维成本;2、优化产品形态,容易被更多医院接受。 | 1、针对单机设备和内网系统引入到院内信息系统,方便维护,为更新到全云平台架构做铺垫;运用云平台主流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运营模式,融入医疗行业,颠覆传统运营模式;2、在定制架构优化后,更方便且有优势。 | 1、智慧云产品应用于妇产科、康复科、精神科、老年科、非医疗机构及个人;2、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适用于精神科、康复科、老年科、神经内科、儿保科等多科室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 |
| 合计 | / | 8,536.44 | 2,628.86 | 15,223.32 | / | / | / | / |
| 备注:情况说明:①各在研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新项目立项及子项目结项,会导致预计总投资规模和投入金额的变动;②上述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9 | 168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99 | 23.97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42.63 | 2,402.91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34 | 13.35 |
注:平均薪酬的人员数量=各月领薪员工数量之和/6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2 | 37 |
| 本科 | 89 | 109 |
| 专科 | 16 | 19 |
| 高中及以下 | 2 | 3 |
| 合计 | 139 | 168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32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1 | 11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3 | 2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2 |
| 合计 | 139 | 168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应用的竞争,要求公司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并针对下游市场应用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研发投入不能取得预期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产品,或者新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原材料供应等原因无法实现产业化,或者新产品无法顺利完成注册,或者新产品不能得到市场认可并顺利导入市场,则公司的研发投入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存在一定的转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需求为研发创新导向,持续完善设计开发控制流程,审慎应对研发过程中可能的各种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销商数量的增加,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果公司未来对经销商管理不当,可能会出现经销商市场推广活动与公司的目标不一致的情形,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的情形,或者经销商与公司、终端客户发生纠纷等情形,从而导致经销商无法有效进行市场推广和终端客户服务,使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受损,并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优化营销渠道,强化经销商管理及考核机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提升经销商的合规与风控意识,有效防范经销管理风险。
(三)行业风险
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医疗器械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调整。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监管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而公司不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关注并研究行业政策,做好战略布局,积极应对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政策环境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景气度与政策环境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易受到医疗卫生政策的影响。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从严监管将成为行业日常监管的常态。若公司在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始终奉行合规经营的理念,将合规作为经营的重中之重。公司设有专业的法规部门,定期收集、学习和研究新的政策法规,制定与政策法规同步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措施,将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内部流程贯彻到日常经营过程中,实时把控公司日常经营风险,帮助公司全面遵循最新的行业政策法规,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充分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8,100.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163.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45.34万元,同比增长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2.42万元,同比增长3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57.13万元,同比增长46.3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10,453,384.34 | 191,578,926.40 | 9.85 |
| 营业成本 | 71,365,174.28 | 65,513,938.82 | 8.93 |
| 销售费用 | 37,021,094.59 | 41,086,489.45 | -9.89 |
| 管理费用 | 19,829,588.28 | 24,142,713.93 | -17.87 |
| 财务费用 | -1,904,777.86 | -7,451,333.89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20,483,371.22 | 28,731,566.97 | -28.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84,963.71 | 32,146,246.83 | 101.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56,966.37 | -57,604,633.9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83,186.68 | -103,060,294.7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加带来的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的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的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的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入“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建设资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分配支付的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预付款项 | 8,498,968.42 | 0.48 | 6,016,013.48 | 0.33 | 41.27 | 主要系预付与经营相关的款项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391,398,109.15 | 21.98 | 87,831,024.03 | 4.82 | 345.63 | 主要系“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大楼主体转固所致 |
| 在建工程 | 39,693,153.56 | 2.23 | 319,830,830.45 | 17.57 | -87.59 | 主要系“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大楼主体转固所致 |
| 开发支出 | 11,093,608.04 | 0.62 | 5,288,405.65 | 0.29 | 109.77 | 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持续投入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6,913.23 | 0.10 | 10,063,545.83 | 0.55 | -82.04 | 主要系在建工程预付减少所致 |
| 合同负债 | 2,269,855.78 | 0.13 | 3,631,330.16 | 0.20 | -37.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履约合同金额减少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9,317,898.74 | 0.52 | 22,916,761.79 | 1.26 | -59.34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2024年度职工薪酬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5,076.78 | 0.03 | 222,313.19 | 0.01 | 118.20 | 主要系售后质量保证金额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110,599.47 | 0.01 | 896,826.38 | 0.05 | -87.67 | 主要系租赁负债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库存股 | 2,433,676.45 | 0.14 | 5,769,085.05 | 0.32 | -57.82 | 主要系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私募基金 | 24,455,419.47 | 0 | 0 | 0 | 0 | 0 | 0 | 24,455,419.47 |
| 合计 | 24,455,419.47 | 0 | 0 | 0 | 0 | 0 | 0 | 24,455,419.4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 | 股权投资 | 50,000,000.00 | 0 | 15,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6.61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主要为医疗大健康领域 | 0 | 2,056,793.00 |
| 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 | 股权投资 | 20,000,000.00 | 0 | 8,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6.5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主要为医疗器械领域 | 0 | -601,373.53 |
| 合计 | / | / | 70,000,000.00 | 0 | 23,000,000.00 | / | / | / | / | / | 0 | 1,455,419.47 |
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好翼电子 | 子公司 |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500,000.00 | 24,898,077.92 | 19,811,717.19 | 8,166,676.99 | -2,038,841.82 | -1,501,203.51 |
| 好乐医疗 | 子公司 | 公司产品的销售 | 5,000,000.00 | 15,428,033.86 | 9,025,421.86 | 6,345,293.71 | 802,282.79 | 616,712.10 |
| 中科伟思 | 子公司 | 机器人项目的研发、销售 | 30,000,000.00 | 23,270,575.92 | 23,192,255.66 | 500,000.00 | -928,949.02 | -454,710.13 |
| 伟思研创 | 子公司 | 工程项目的开发及出租 | 119,700,000.00 | 430,569,843.92 | 121,852,505.39 | 2,293,577.98 | 777,498.70 | 583,124.02 |
| 科瑞达 | 子公司 | 激光设备及相关光机电的生产与销售 | 6,000,000.00 | 46,284,618.88 | 35,820,110.24 | 14,348,836.27 | 1,494,392.75 | 1,462,842.5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钟益群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5年5月16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
(1)在公司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
(2)在公司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
(4)学历背景及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从业经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程序如下:
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核心技术人员名单,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等相关公告。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
|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7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注1 | 2020年3月2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监事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 | 注2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仇凯、高飞、黄河(已离任)、刘文龙 | 注3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志明达投资 | 注4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张展、杨育琴、苏彩龙、黎 | 注5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6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7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 | 注8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9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0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 | 注11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
| 其他 | 股东阳和投资 | 注12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公司董事)、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 | 注13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14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志愚、钟益群(已离任)、许金国、伍夏(已 | 注15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6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1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1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2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2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23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4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 | 注25 | 2019年12月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高级管理人员(除王志愚外) | 10日;长期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6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注2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阳和投资 | 注3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 | 注3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 公司董事连 | 注32 | 2019年12月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交易 | 庆明(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梅东(已离任)、何益民(已离任)、蔡卫华,监事韩卓(已离任)、石玉岭(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许金国(已离任)、陈莉莉 | 10日;长期 |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33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34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35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36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3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3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伍夏(已离任)、连庆明(已离任)、许金国、钟益群(已离任)、陈莉莉、蔡卫华、何益民(已离任)、梅东(已离任)、胡平、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 | 注3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4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2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3 | 2020年3月18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4 | 2019年11月25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红 | 伟思医疗 | 注45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46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47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48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注49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的激励对象 | ||||||||
| 其他 | 公司 | 注50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1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2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53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4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5 | 2025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56 | 2025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7 | 2025年4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1、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连庆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梅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石玉岭先生、韩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许金国先生于2022年2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金国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伍夏先生于2022年12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河先生于2022年12月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职务。
3、何益民先生于2023年5月16日起因连续任职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4、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5年5月16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注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
公司股东、监事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
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仇凯、高飞、刘文龙、黄河(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已取得的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
注4:
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志明达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
公司股东张展、杨育琴、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8)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信息,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2:
股东阳和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3: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公司董事)、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4:
伟思医疗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志愚、钟益群(已离任)、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参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控股股东各项义务和责任,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企业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7:
伟思医疗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购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1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1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20:
伟思医疗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3:
伟思医疗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注2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王志愚外)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
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2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4)本企业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5)本企业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6)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29: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注30: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阳和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4)本企业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5)本企业承诺在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6)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1: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2:
公司董事连庆明(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梅东(已离任)、何益民(已离任)、蔡卫华,监事韩卓(已离任)、石玉岭(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许金国(已离任)、陈莉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注33:
伟思医疗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6:
伟思医疗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3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3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3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伍夏(已离任)、连庆明(已离任)、许金国、钟益群(已离任)、陈莉莉、蔡卫华、何益民(已离任)、梅东(已离任)、胡平、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4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①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②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③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注4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①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③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①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②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③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注4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承诺如下: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现有一项不动产,坐落于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用途为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研、实验、其他辅助设施、车库。伟思医疗在该栋大楼内开展日常办公、科技研发、组装调试等活动,并且该栋大楼也是伟思医疗本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作为伟思医疗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本人作出如下确认并承诺:
(1)前述不动产的取得合法合规,不存在权利瑕疵。
(2)如监管部门认为伟思医疗在前述不动产开展组装调试、募投项目实施等活动改变了土地用途的、不符合城市规划相关要求,导致伟思医疗无法继续在前述不动产中开展前述活动且必须搬迁时,本人将协助伟思医疗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合规场所,本人愿意且有能力对伟思医疗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3)本承诺不可撤销。
注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承诺如下:
鉴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上市,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做出承诺如下:
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自有和/或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存在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产权瑕疵、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等),并影响相关主体使用该等土地和/或房屋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土地和/或房屋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促使相关主体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自有和/或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和/或房屋、责令搬迁、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土地和/或房屋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损失。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
注4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2)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45:
伟思医疗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如下:
为建立和健全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公司特承诺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4)股票股利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2)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3)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不符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草案)及本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注46: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47:
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48: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注49: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50:
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5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52: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53:
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54: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注55: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56:
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57: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115,471.70 | 106,298.70 | 46,686.00 | 59,612.70 | 107,096.28 | 63,653.26 | 100.75 | 106.78 | 4,050.87 | 3.81 | 32,177.78 |
| 合计 | / | 115,471.70 | 106,298.70 | 46,686.00 | 59,612.70 | 107,096.28 | 63,653.26 | / | / | 4,050.87 | / | 32,177.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 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期 | 度 | 益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9,725.00 | 1,858.50 | 20,244.54 | 102.63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475.00 | 592.93 | 1,469.46 | 32.84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详见备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486.00 | 1,599.44 | 5,897.12 | 78.78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详见备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 | 其他 | 是 | 否 | 15,000.00 | - | 15,831.90 | 105.55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59,612.70 | - | 63,653.26 | 106.7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合计 | / | / | / | 106,298.70 | 4,050.87 | 107,096.28 | 100.75 | / | / | / | / | / | / |
备注: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7月16日结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3日结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新建,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59,612.70 | 63,653.26 | 106.78 | |
| 合计 | / | 59,612.70 | 63,653.26 | 106.78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4月25日 | 25,000.00 | 2024年4月25日 | 2025年4月24日 | - | 否 |
| 2025年4月24日 | 8,000.00 | 2025年4月24日 | 2026年4月23日 | 2,50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打造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谷管委备〔2021〕107号);2022年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22)宁雨
不动产权第0004830号;2022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4202204131101),许可内容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正式动工开建。2022年11月16日取得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
10021(2022)第0436号,施工图审查合格。2022年11月2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许可内容为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2023年4月28日,完成建筑正负零结构浇筑。2023年8月8日,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同时启动钢结构、机电等土建安装工程,截至报告期末,完成建筑土建工程量100%。2023年10月,室外景观工程进场施工。2024年1月31日,室外回填土完成。截至报告期末,完成室外景观工程量100%。2023年11月22日,取得幕墙施工许可,并进场施工。截至报告期末,完成幕墙工程量100%。2024年11月1日取得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核发的《地下空间必建人防面积及区域核定单》(编号:BZSP-2024067号)【人防验收】;2024年11月19日取得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核发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审核表》【房产测绘成果】2024年12月24日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书》(编号:宁规划资源(S)核实(2024)00077号)。2025上半年内,已取得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
宁建消验字〔2025〕第0044号)2025上半年内,已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核发的《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编号:宁联验(雨)字〔2025〕014号)2025上半年内,已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苏(2025)宁雨不动产权第0009259号)2025上半年内,已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4202505091101),精装修工程正式启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具体推进进度及项目预算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项目完成情况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 土地报批及前期 | ①已完成包括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备案,不动产证办理等前期工作,《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谷管委备〔2021〕107号);②已完成环评、交评、水土保持 | 5,550.00 | 78.87 | 5,614.53 |
| 等前期工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114202200198)、《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编号:10021(2022)第043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③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决定(文号:雨水〔2022〕213号)、供电方案答复单(用电户编号3203079889010)。④已完成正式供电接入;⑤已完成规划验收,取得《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书》(编号:宁规划资源(S)核实(2024)00077号)。 | ||||
| 设计 | ①建筑概念方案及扩初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同上述);②幕墙设计:已完成;③室内设计:已完成;④弱电智能化设计:已完成;⑤景观设计:已完成;⑥导视设计:已完成。 | 3,296.00 | 18 | 2,952.7 |
| 基建 | ①获得基坑支护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4202204131101),基坑支护施工已完成。②获得建筑工程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项目全面开工。③土建工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封顶。④土建安装工程:钢结构、机电安装等完成。⑤土建竣工验收:完成。 | 22,000.00 | 1,635.42 | 14,849.2 |
| 安装及装修 | ①电梯工程:完成招标,并已完成设备安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苏AA2327(24)-梯11苏AA2336(24))②变配电工程:完成招标,并已完成设备安装;③幕墙工程:完成招标,2023年11月22日取得幕墙施工许可取得施工许可证,安装施工已完成;④暖通工程: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已完成50%。 | 21,000.00 | 3,054.53 | 11,845.05 |
| ⑤室外景观工程:完成招标,施工已完成;⑥弱电智能化工程: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已完成50%;⑦室内精装修工程: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已完成50%;⑧办公家具: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完成90%;⑨厨房设备: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完成,施工已完成10%;⑩窗帘:完成招标;?洁净室:完成招标,施工已完成50%;?空压机:完成招标,施工已完成50%;?标识标牌:完成招标,施工图深化设计启动;?直饮机:完成招标。 | ||||
| 项目估算 | / | 51,846.00 | 4,786.82 | 35,261.48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9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1、股东胡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44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27,800股,合计持有534,240股。2、股东余风华通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66,900股,合计持有466,900股。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王志愚 | 0 | 37,788,166 | 39.4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平 | 0 | 15,717,985 | 16.4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7,935,120 | 8.2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765,000 | 1,728,196 | 1.8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赵光明 | 94,640 | 724,369 | 0.7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君 | 0 | 534,240 | 0.5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范利利 | 468,280 | 468,280 | 0.49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余风华 | 0 | 466,900 | 0.49 | 0 | 0 | 无 | 0 | 境内 |
| 自然人 | ||||||||||
| 范仪忠 | 436,620 | 436,620 | 0.4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8,823 | 403,329 | 0.4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王志愚 | 37,788,16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88,166 | |||||||
| 胡平 | 15,717,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17,985 | |||||||
|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935,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35,120 | |||||||
|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28,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8,196 | |||||||
| 赵光明 | 724,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369 | |||||||
| 胡君 | 534,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240 | |||||||
| 范利利 | 468,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280 | |||||||
| 余风华 | 46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900 | |||||||
| 范仪忠 | 436,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6,620 | |||||||
|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03,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329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志愚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 仇凯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136,500 | 102,500 | 34,000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股份 |
| 高飞 | 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 | 0 | 14,000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股份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 王志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42,000 | 60,000 | 0 | 0 | 60,000 |
| 陈莉莉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7,500 | 35,000 | 0 | 0 | 35,000 |
| 张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84,000 | 51,000 | 0 | 0 | 51,000 |
| 仇凯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94,500 | 43,000 | 0 | 0 | 43,000 |
| 韩传 | 副总经理 | 31,500 | 50,000 | 0 | 0 | 50,000 |
| 童奕虹 | 董事会秘书 | 17,500 | 20,000 | 0 | 0 | 20,000 |
| 高飞 | 研发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 | 31,000 | 0 | 0 | 31,000 |
| 刘文龙 | 部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 | 16,000 | 0 | 0 | 16,000 |
| 合计 | / | 315,000 | 306,000 | 0 | 0 | 306,000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07,741,172.36 | 1,068,159,804.95 |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23,293,582.24 | 25,152,299.3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8,498,968.42 | 6,016,013.48 |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4,653,982.77 | 5,320,763.83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41,548,525.94 | 38,737,651.1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134,623.21 | 19,885,850.68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8,870,854.94 | 1,163,272,383.4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91,398,109.15 | 87,831,024.03 | |
| 在建工程 | 39,693,153.56 | 319,830,830.4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720,431.71 | 2,443,225.33 | |
| 无形资产 | 117,078,937.61 | 122,395,268.9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11,093,608.04 | 5,288,405.6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85,112.60 | 2,073,358.6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98,356.58 | 13,405,183.5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6,913.23 | 10,063,545.83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2,136,109.74 | 657,092,329.71 | |
| 资产总计 | 1,781,006,964.68 | 1,820,364,713.2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1,789,458.31 | 19,404,406.21 | |
| 预收款项 | 884,167.61 | 1,190,762.81 | |
| 合同负债 | 2,269,855.78 | 3,631,330.16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317,898.74 | 22,916,761.79 | |
| 应交税费 | 9,640,487.25 | 10,472,188.43 | |
| 其他应付款 | 83,944,729.52 | 104,607,669.33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546,057.67 | 29,143,867.3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5,076.78 | 222,313.1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8,877,731.66 | 191,589,299.28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10,599.47 | 896,826.38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2,709.71 | 415,698.2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3,309.18 | 1,312,524.59 | |
| 负债合计 | 159,371,040.84 | 192,901,823.8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771,288.00 | 95,771,288.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63,033,737.58 | 1,064,951,007.78 | |
| 减:库存股 | 2,433,676.45 | 5,769,085.0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7,885,644.00 | 44,612,457.28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17,378,930.71 | 427,897,221.32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21,635,923.84 | 1,627,462,889.33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21,635,923.84 | 1,627,462,889.3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81,006,964.68 | 1,820,364,713.20 |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92,416,549.62 | 964,202,874.6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33,293,355.05 | 24,465,559.2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8,467,166.70 | 5,989,611.45 | |
| 其他应收款 | 250,291,282.16 | 227,665,008.91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40,526,912.04 | 38,683,160.9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3,255.05 | 1,322,442.7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5,928,520.62 | 1,262,328,657.9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963,127.57 | 241,013,127.5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82,927,231.24 | 87,345,501.12 | |
| 在建工程 | 22,396,543.48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51,267,158.36 | 1,987,091.26 | |
| 无形资产 | 76,182,354.53 | 80,490,605.2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11,093,608.04 | 5,288,405.6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16,054.70 | 1,859,325.2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5,537.46 | 631,218.5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5,913.23 | 9,157,160.83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6,002,948.08 | 452,227,854.95 | |
| 资产总计 | 1,951,931,468.70 | 1,714,556,512.9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6,282,331.87 | 20,378,142.69 | |
| 预收款项 | 677,989.51 | 1,092,279.71 | |
| 合同负债 | 1,173,838.08 | 2,721,208.91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35,797.66 | 21,429,596.37 | |
| 应交税费 | 9,521,396.11 | 9,976,678.26 | |
| 其他应付款 | 18,507,686.24 | 15,636,869.7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730,382.99 | 28,997,193.9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4,288.73 | 162,087.5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7,973,711.19 | 100,394,057.16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50,661,744.54 | 637,466.77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661,744.54 | 637,466.77 | |
| 负债合计 | 348,635,455.73 | 101,031,523.9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771,288.00 | 95,771,288.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69,633,298.68 | 1,071,550,568.88 | |
| 减:库存股 | 2,433,676.45 | 5,769,085.0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7,885,644.00 | 44,612,457.28 | |
| 未分配利润 | 392,439,458.74 | 407,359,759.9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03,296,012.97 | 1,613,524,989.01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51,931,468.70 | 1,714,556,512.94 |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10,453,384.34 | 191,578,926.40 | |
| 其中:营业收入 | 210,453,384.34 | 191,578,926.40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9,767,936.06 | 154,659,278.6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71,365,174.28 | 65,513,938.82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2,973,485.55 | 2,635,903.41 | |
| 销售费用 | 37,021,094.59 | 41,086,489.45 | |
| 管理费用 | 19,829,588.28 | 24,142,713.93 |
| 研发费用 | 20,483,371.22 | 28,731,566.97 | |
| 财务费用 | -1,904,777.86 | -7,451,333.89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01,883.15 | 643,716.30 | |
| 利息收入 | 2,615,347.78 | 8,113,856.31 | |
| 加:其他收益 | 9,295,818.99 | 11,074,992.37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93,169.16 | 5,003,107.97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0,911.06 | -139,747.28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4.63 | 434.96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6,392,660.74 | 52,858,435.7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5,019.38 | 118,008.57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98.68 | 28,529.64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6,536,081.44 | 52,947,914.6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7,211,838.93 | 3,327,508.50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2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206,520,803.29 | 188,867,331.26 | |
| 减:营业成本 | 71,556,138.85 | 64,277,299.61 | |
| 税金及附加 | 2,808,042.84 | 2,474,483.08 | |
| 销售费用 | 35,126,115.05 | 38,648,568.19 | |
| 管理费用 | 20,336,825.08 | 22,446,771.20 | |
| 研发费用 | 19,225,220.07 | 26,193,464.23 | |
| 财务费用 | 732,437.02 | -6,942,419.69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79,749.35 | 643,716.30 | |
| 利息收入 | 2,253,877.75 | 7,600,787.40 | |
| 加:其他收益 | 9,178,632.79 | 10,827,179.0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21,587.83 | 4,740,118.91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000.63 | -230,757.4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134,244.37 | 57,105,705.1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4,220.18 | 117,047.74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98.68 | 28,455.06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256,865.87 | 57,194,297.8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7,334,633.91 | 5,170,879.07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22,231.96 | 52,023,418.76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22,231.96 | 52,023,418.76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922,231.96 | 52,023,418.76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6,082,962.93 | 210,477,336.79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03,831.73 | 7,728,553.6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15,078.06 | 17,942,675.0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901,872.72 | 236,148,565.4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510,302.03 | 57,687,390.54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991,713.22 | 84,114,688.2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99,421.97 | 36,266,670.3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5,471.79 | 25,933,569.5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116,909.01 | 204,002,318.6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84,963.71 | 32,146,246.8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81,000,000.00 | 1,132,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593,169.16 | 5,003,107.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0.00 | 16,53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8,793,609.16 | 1,137,519,637.9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350,575.53 | 63,124,271.96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81,000,000.00 | 1,132,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6,350,575.53 | 1,195,124,271.9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56,966.37 | -57,604,633.9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26,968.8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6,968.87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237,024.02 | 102,196,467.99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162.66 | 11,790,795.6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383,186.68 | 113,987,263.6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83,186.68 | -103,060,294.7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22.1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151,167.22 | -128,518,681.8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7,206,832.73 | 1,153,801,027.71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7,055,665.51 | 1,025,282,345.82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946,633.49 | 210,798,922.6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76,534.37 | 7,418,336.5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38,705.13 | 17,140,079.6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961,872.99 | 235,357,338.9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786,546.93 | 64,015,136.0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127,198.05 | 76,229,571.2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81,225.46 | 34,150,913.18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513,460.32 | 68,070,132.58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308,430.76 | 242,465,753.0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3,442.23 | -7,108,414.1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36,000,000.00 | 969,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321,587.83 | 4,740,118.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 | 5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2,521,587.83 | 974,240,118.9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73,526.62 | 8,327,003.36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48,950,000.00 | 969,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8,723,526.62 | 977,327,003.3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01,938.79 | -3,086,884.45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26,968.8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6,968.87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573,368.53 | 102,196,467.99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3,577.97 | 11,707,298.0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866,946.50 | 113,903,766.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866,946.50 | -102,976,797.2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22.1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411,420.94 | -113,172,095.83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4,202,874.68 | 1,034,658,605.0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1,791,453.74 | 921,486,509.24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1,064,951,007.78 | 5,769,085.05 | 44,612,457.28 | 427,897,221.32 | 1,627,462,889.33 | 1,627,462,889.3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771,288.00 | 1,064,951,007.78 | 5,769,085.05 | 44,612,457.28 | 427,897,221.32 | 1,627,462,889.33 | 1,627,462,889.33 | ||||||||
| 三、本期增减变 | -1,917,270.20 | -3,335,408.60 | 3,273,186.72 | -10,518,290.61 | -5,826,965.49 | -5,826,965.49 | |||||||||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324,242.51 | 69,324,242.51 | 69,324,242.51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273,186.72 | -79,842,533.12 | -76,569,346.40 | -76,569,346.4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73,186.72 | -3,273,186.72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6,569,346.40 | -76,569,346.40 | -76,569,346.4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917,270.20 | -3,335,408.60 | 1,418,138.40 | 1,418,138.4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 |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1,917,270.20 | -3,335,408.60 | 1,418,138.40 | 1,418,138.40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 |
| 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1,063,033,737.58 | 2,433,676.45 | 47,885,644.00 | 417,378,930.71 | 1,621,635,923.84 | 1,621,635,923.84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111,844,639.51 | 26,450,203.61 | 34,311,933.50 | 438,424,982.55 | 1,626,755,218.95 | 1,626,755,218.9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 | 68,623,867.00 | 1,111,844,639.51 | 26,450,203.61 | 34,311,933.50 | 438,424,982.55 | 1,626,755,218.95 | 1,626,755,218.95 | ||||||||
| 额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147,421.00 | -16,015,115.63 | 11,707,298.09 | -52,576,061.83 | -53,151,054.55 | -53,151,054.5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620,406.16 | 49,620,406.16 | 49,620,406.1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32,305.37 | 11,707,298.09 | -574,992.72 | -574,992.7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11,132,305.37 | 11,132,305.37 | 11,132,305.37 |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11,707,298.09 | -11,707,298.09 | -11,707,298.09 | |||||||
| (三)利润分配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7,147,421.00 | -27,147,421.00 | ||||||||
| 1.资本公 | 27,147,421.0 | -27,147,421.00 |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 |
| 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 | - | - | 1,095,829,523.88 | 38,157,501.70 | - | - | 34,311,933.50 | - | 385,848,920.72 | 1,573,604,164.40 | - | 1,573,604,164.40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1,071,550,568.88 | 5,769,085.05 | 44,612,457.28 | 407,359,759.90 | 1,613,524,989.0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 | |||||||||||
| 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771,288.00 | 1,071,550,568.88 | 5,769,085.05 | 44,612,457.28 | 407,359,759.90 | 1,613,524,989.0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17,270.20 | -3,335,408.60 | 3,273,186.72 | -14,920,301.16 | -10,228,976.0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922,231.96 | 64,922,231.9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 | 3,273,186.72 | -79,842,533.12 | -76,569,346.40 |
| 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73,186.72 | -3,273,186.7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6,569,346.40 | -76,569,346.4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917,270.20 | -3,335,408.60 | 1,418,138.4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1,917,270.20 | -3,335,408.60 | 1,418,138.40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1,069,633,298.68 | 2,433,676.45 | 47,885,644.00 | 392,439,458.74 | 1,603,296,012.97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118,444,200.61 | 26,450,203.61 | 34,311,933.50 | 416,851,513.83 | 1,611,781,311.3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623,867.00 | 1,118,444,200.61 | 26,450,203.61 | 34,311,933.50 | 416,851,513.83 | 1,611,781,311.3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147,421.00 | -16,015,115.63 | 11,707,298.09 | -50,173,049.23 | -50,748,041.9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023,418.76 | 52,023,418.7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132,305.37 | 11,707,298.09 | -574,992.7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132,305.37 | 11,132,305.37 | ||||||
| 4.其他 | 11,707,298.09 | -11,707,298.09 | ||||||
| (三)利润分配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
| 1.提取盈余公 |
| 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196,467.99 | -102,196,467.99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7,147,421.00 | -27,147,421.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7,147,421.00 | -27,147,421.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771,288.00 | 1,102,429,084.98 | 38,157,501.70 | 34,311,933.50 | 366,678,464.60 | 1,561,033,269.38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思”)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伟思成立于2001年1月10日。202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217994654。
经营范围:主要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公司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收入”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余额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0.5%以上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余额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0.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
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对于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5% | 5% |
| 一至二年 | 10% | 10% |
| 二至三年 | 50% | 50% |
| 三年以上 | 100%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13、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4)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无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根据持有意图和投资成果评价标准选择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生产及研发设备、周转机、办公及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10~40 | 0%~5% | 2.375~10.00% |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 生产及研发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6% |
| 出租产品 | 直线法 | 2 | 0% | 50.00% |
| 周转机 | 直线法 | 2 | 0% | 50.00%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6%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 类别 | 使用寿命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年 |
| 办公软件 | 10年 |
| 其他 | 10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及本公司研发经验,本公司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如不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项目通过临床试验单位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审核并取得《伦理审查批件》为资本化时点;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取得临床批件为资本化时点。另外其他项目在项目研究阶段结束后,经鉴定,其实验数据可达到预期要求并经公司审批,出具项目无技术风险的评审报告作为资本化开始时点。
(4)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及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 项目 | 受益期 |
| 字库使用权 | 3年 |
| 房屋装修费 | 5年 |
| 咨询费 | 2年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和贷款承诺准备列示为预计负债。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
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别区分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以终端客户验收报告签署时作为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约定不需要安装的产品,以货物发出后,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终端客户等签收时,作为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取得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资产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分摊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但初始确认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除外。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涉及半年报同期数据的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本集团于2024年度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并财务报表 |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数 |
| 销售费用 | 50,300,484.10 | 41,086,489.45 | -9,213,994.65 |
| 营业成本 | 56,299,944.17 | 65,513,938.82 | 9,213,994.65 |
母公司财务报表
| 母公司财务报表 |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数 |
| 销售费用 | 45,757,306.00 | 38,648,568.19 | -7,108,737.81 |
| 营业成本 | 57,168,561.80 | 64,277,299.61 | 7,108,737.8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9%、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2% |
| 房产税 | 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 房产计税余值的1.2%或租金租入的1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增值税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即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母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2240),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25年7月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申请,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暂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纳税。本公司子公司-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0865),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
2)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其他税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述规定,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1,007,054,972.16 | 1,067,206,139.70 |
| 其他货币资金 | 693.35 | 693.03 |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685,506.85 | 952,972.22 |
| 合计 | 1,007,741,172.36 | 1,068,159,804.9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21,233,583.10 | 22,131,744.31 |
| 1年以内小计 | 21,233,583.10 | 22,131,744.31 |
| 1至2年 | 2,466,967.00 | 4,433,519.20 |
| 2至3年 | 1,549,632.00 | 1,255,466.00 |
| 3年以上 | 4,386,392.39 | 3,487,758.39 |
| 合计 | 29,636,574.49 | 31,308,487.9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20,196.00 | 8.17 | 1,230,196.00 | 50.83 | 1,190,000.00 | 2,420,196.00 | 7.73 | 1,230,196.00 | 50.83 | 1,19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216,378.49 | 91.83 | 5,112,796.25 | 18.79 | 22,103,582.24 | 28,888,291.90 | 92.27 | 4,925,992.53 | 17.05 | 23,962,299.3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27,216,378.49 | 91.83 | 5,112,796.25 | 18.79 | 22,103,582.24 | 28,888,291.90 | 92.27 | 4,925,992.53 | 17.05 | 23,962,299.37 |
| 合 | 29,636,574. | / | 6,342,992. | / | 23,293,582. | 31,308,487. | / | 6,156,188. | / | 25,152,299. |
| 计 | 49 | 25 | 24 | 90 | 53 | 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第一名 | 1,840,000.00 | 700,000.00 | 38.04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二名 | 225,000.00 | 225,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三名 | 170,000.00 | 170,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四名 | 105,000.00 | 55,000.00 | 52.38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五名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六名 | 196.00 | 196.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合计 | 2,420,196.00 | 1,230,196.00 | 50.83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1,233,583.10 | 1,061,679.16 | 5.00 |
| 1至2年 | 1,643,567.00 | 164,356.70 | 10.00 |
| 2至3年 | 904,936.00 | 452,468.00 | 50.00 |
| 3年以上 | 3,434,292.39 | 3,434,292.39 | 100.00 |
| 合计 | 27,216,378.49 | 5,112,796.25 | 18.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30,196.00 | 1,230,196.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25,992.53 | 186,803.72 | 5,112,796.25 | |||
| 合计 | 6,156,188.53 | 186,803.72 | - | - | - | 6,342,992.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840,000.00 | 1,840,000.00 | 6.21 | 700,000.00 | |
| 第二名 | 1,485,000.00 | 1,485,000.00 | 5.01 | 74,250.00 | |
| 第三名 | 889,340.00 | 889,340.00 | 3.00 | 44,467.00 | |
| 第四名 | 850,000.00 | 850,000.00 | 2.87 | 42,500.00 | |
| 第五名 | 811,500.00 | 811,500.00 | 2.74 | 811,500.00 | |
| 合计 | 5,875,840.00 | 5,875,840.00 | 19.83 | 1,672,717.0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8,210,530.23 | 96.61 | 5,727,575.29 | 95.21 |
| 1至2年 | 288,438.19 | 3.39 | 288,438.19 | 4.79 |
| 合计 | 8,498,968.42 | 100.00 | 6,016,013.4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2,216,343.08 | 26.08 |
| 第二名 | 686,714.16 | 8.08 |
| 第三名 | 609,371.00 | 7.17 |
| 第四名 | 460,000.00 | 5.41 |
| 第五名 | 450,000.00 | 5.29 |
| 合计 | 4,422,428.24 | 52.0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653,982.77 | 5,320,763.83 |
| 合计 | 4,653,982.77 | 5,320,763.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4,539,741.53 | 4,207,699.28 |
| 1年以内小计 | 4,539,741.53 | 4,207,699.28 |
| 1至2年 | 32,271.00 | 36,986.97 |
| 2至3年 | 136,864.00 | 136,864.00 |
| 3年以上 | 55,866.64 | 1,055,866.64 |
| 合计 | 4,764,743.17 | 5,437,416.89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及押金 | 456,434.59 | 1,483,445.59 |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433,260.09 | 519,386.22 |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875,048.49 | 3,434,585.08 |
| 合计 | 4,764,743.17 | 5,437,416.89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16,653.06 | 116,653.0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5,892.66 | -5,892.66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10,760.40 | 110,760.4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653.06 | -5,892.66 | 110,760.40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16,653.06 | -5,892.66 | 110,760.40 | |||
| 合计 | 116,653.06 | -5,892.66 | 110,760.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875,048.49 | 81.33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一年以内 | - |
| 第二名 | 371,654.37 | 7.80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一年以内 | 18,582.72 |
| 第三名 | 202,205.00 | 4.24 | 保证金及押金 | 一年以内 | 10,110.25 |
| 第四名 | 113,561.64 | 2.38 | 保证金及押金 | 一至二年:32,271.00二至三年:36,864三年以上:44,426.64 | 66,085.74 |
| 第五名 | 100,000.00 | 2.10 | 保证金及押金 | 二至三年 | |
| 合计 | 4,662,469.50 | 97.85 | / | / | 94,778.71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8,359,988.34 | - | 18,359,988.34 | 14,261,730.10 | 9,669.21 | 14,252,060.89 |
| 库存商品 | 6,637,306.27 | 13,058.49 | 6,624,247.78 | 6,923,544.98 | 19,565.33 | 6,903,979.65 |
| 发出商品 | 1,074,796.15 | - | 1,074,796.15 | 716,918.82 | 716,918.82 | |
| 半成品 | 10,365,663.92 | - | 10,365,663.92 | 14,418,838.33 | 14,418,838.33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9,038.05 | - | 169,038.05 | 276,326.61 | 276,326.61 | |
| 在产品 | 4,946,487.59 | - | 4,946,487.59 | 2,157,576.84 | 2,157,576.84 | |
| 合同履约成本 | 8,304.11 | 8,304.11 | 11,950.04 | 11,950.04 | ||
| 合计 | 41,561,584.43 | 13,058.49 | 41,548,525.94 | 38,766,885.72 | 29,234.54 | 38,737,651.1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9,669.21 | - | 9669.21 | - | ||
| 库存商品 | 19,565.33 | 6506.84 | 13,058.49 | |||
| 合计 | 29,234.54 | - | 16176.05 | 13,058.49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2,403,466.28 | 18,515,066.81 |
| 服务费 | 700,980.38 | 1,215,731.98 |
| 待摊房租物业费 | 9,350.98 | 65,456.62 |
| 其他 | 20,825.57 | 89,595.27 |
| 合计 | 23,134,623.21 | 19,885,850.68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其中: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98,626.47 | 7,398,626.47 |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056,793.00 | 17,056,793.00 |
| 合计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其他说明:
无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无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91,398,109.15 | 87,831,024.03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391,398,109.15 | 87,831,024.03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生产及研发设备 | 周转机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6,316,380.06 | 5,572,543.48 | 24,473,087.05 | 6,696,621.39 | 13,409,272.57 | 146,467,904.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413,736.46 | - | 237,885.36 | 662,611.32 | 79,895.17 | 310,394,128.31 |
| (1)购置 | - | - | 237,885.36 | 662,611.32 | 79,895.17 | 980,391.8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9,413,736.46 | 309,413,736.4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90,756.07 | 2,900.00 | 193,656.07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190,756.07 | 2,900.00 | 193,656.07 | |
| 4、期末余额 | 405,730,116.52 | 5,572,543.48 | 24,710,972.41 | 7,168,476.64 | 13,486,267.74 | 456,668,376.79 |
| 二、累计折旧 | - | |||||
| 1、期初余额 | 25,813,707.57 | 3,715,965.85 | 12,311,618.88 | 5,330,939.73 | 11,464,648.49 | 58,636,880.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24,394.72 | 390,977.71 | 1,945,911.29 | 610,988.95 | 402,142.25 | 6,774,414.92 |
| (1)计提 | 3,424,394.72 | 390,977.71 | 1,945,911.29 | 610,988.95 | 402,142.25 | 6,774,414.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39,381.81 | 1,645.99 | 141,027.80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139,381.81 | 1,645.99 | 141,027.80 | |
| 4、期末余额 | 29,238,102.29 | 4,106,943.56 | 14,257,530.17 | 5,802,546.87 | 11,865,144.75 | 65,270,267.64 |
| 三、减值准备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6,492,014.23 | 1,465,599.92 | 10,453,442.24 | 1,365,929.77 | 1,621,122.99 | 391,398,109.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502,672.49 | 1,856,577.63 | 12,161,468.17 | 1,365,681.66 | 1,944,624.08 | 87,831,024.0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39,693,153.56 | 319,830,830.45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39,693,153.56 | 319,830,830.4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 | 39,693,153.56 | 39,693,153.56 | 319,830,830.45 | 319,830,830.45 | ||
| 合计 | 39,693,153.56 | 39,693,153.56 | 319,830,830.45 | 319,830,830.45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 | 5亿元 | 319,830,830.45 | 29,276,059.57 | 309,413,736.46 | 39,693,153.56 | 69.82 | 69.82% | 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 | ||||
| 合计 | 5亿元 | 319,830,830.45 | 29,276,059.57 | 309,413,736.46 | 39,693,153.56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101,294.96 | 3,101,294.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21.95 | 7,321.95 |
| (1)新增租赁原值 | 7,321.95 | 7,321.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3,108,616.91 | 3,108,616.9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8,069.63 | 658,069.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0,115.57 | 730,115.57 |
| (1)计提 | 730,115.57 | 730,115.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1,388,185.20 | 1,388,185.2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0,431.71 | 1,720,431.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43,225.33 | 2,443,225.3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0,239,736.32 | 95,667,373.48 | 7,341,994.26 | 12,000.00 | 153,261,104.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 | 297,345.13 | 0.00 | 297,345.13 |
| (1)购置 | 297,345.13 | 297,345.13 | |||
| (2)内部研发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
| 4、期末余额 | 50,239,736.32 | 95,667,373.48 | 7,639,339.39 | 12,000.00 | 153,558,449.19 |
| 二、累计摊销 | 0.00 | ||||
| 1、期初余额 | 4,778,111.80 | 22,568,766.97 | 3,516,356.30 | 2,600.00 | 30,865,835.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6,599.82 | 4,773,441.81 | 333,034.88 | 600.00 | 5,613,676.51 |
| (1)计提 | 506,599.82 | 4,773,441.81 | 333,034.88 | 600.00 | 5,613,676.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5,284,711.62 | 27,342,208.78 | 3,849,391.18 | 3,200.00 | 36,479,511.58 |
| 三、减值准备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955,024.70 | 68,325,164.70 | 3,789,948.21 | 8,800.00 | 117,078,937.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461,624.52 | 73,098,606.51 | 3,825,637.96 | 9,400.00 | 122,395,268.9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1.25%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含泌尿事业部)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
| 合计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含泌尿事业部) | 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该资产组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并能够从企业合并中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 不适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字库使用权 | 43,856.89 | 225,663.72 | 62,723.51 | 206,797.10 | |
| 房屋装修费 | 794,515.55 | 12,524.27 | 145,003.37 | 662,036.45 | |
| 咨询费 | 1,234,986.17 | - | 418,707.12 | 816,279.05 | |
| 合计 | 2,073,358.61 | 238,187.99 | 626,434.00 | 1,685,112.60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6,453,752.65 | 1,091,373.05 | 6,272,841.59 | 1,069,212.11 |
| 可抵扣亏损 | 41,575,855.26 | 10,360,166.14 | 38,943,180.08 | 9,735,795.03 |
| 股权激励 | 1,079,687.00 | 161,953.05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576,824.00 | 2,667,305.07 | 13,051,233.56 | 2,650,948.33 |
| 租赁负债 | 1,692,874.85 | 253,931.22 | 2,451,243.87 | 367,686.58 |
| 存货跌价准备 | 13,058.49 | 1,958.77 | 29,234.54 | 4,385.18 |
| 合计 | 62,312,365.25 | 14,374,734.25 | 61,827,420.64 | 13,989,980.2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51,398.07 | 382,709.71 | 2,771,321.40 | 415,698.21 |
| 使用权资产 | 1,720,431.71 | 258,064.76 | 2,443,225.33 | 366,483.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55,419.47 | 218,312.92 | 1,455,419.47 | 218,312.92 |
| 合计 | 5,727,249.25 | 859,087.39 | 6,669,966.20 | 1,000,494.9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6,377.68 | 13,898,356.57 | 584,796.72 | 13,405,183.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6,377.68 | 382,709.71 | 584,796.72 | 415,698.2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项 | 1,806,913.23 | 1,806,913.23 | 10,063,545.83 | 10,063,545.83 | ||
| 合计 | 1,806,913.23 | 1,806,913.23 | 10,063,545.83 | 0.00 | 10,063,545.83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 | 21,789,458.31 | 19,404,406.21 |
| 合计 | 21,789,458.31 | 19,404,406.2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884,167.61 | 1,190,762.81 |
| 合计 | 884,167.61 | 1,190,762.8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2,269,855.78 | 3,631,330.16 |
| 合计 | 2,269,855.78 | 3,631,330.1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2,371,234.08 | 63,234,354.38 | 76,287,689.72 | 9,317,898.7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17,234.30 | 3,317,234.30 | - | |
| 三、辞退福利 | 545,527.71 | 790,630.22 | 1,336,157.93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22,916,761.79 | 67,342,218.90 | 80,941,081.95 | 9,317,898.7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367,145.90 | 57,793,502.94 | 70,845,073.28 | 9,315,575.56 |
| 二、职工福利费 | 1,792,295.07 | 1,792,295.07 |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10,327.15 | 1,710,327.15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49,369.35 | 1,449,369.35 | ||
| 工伤保险费 | 130,338.19 | 130,338.19 | ||
| 生育保险费 | 130,619.61 | 130,619.6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16,452.72 | 1,916,452.72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88.18 | 21,776.50 | 23,541.50 | 2,323.18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22,371,234.08 | 63,234,354.38 | 76,287,689.72 | 9,317,898.7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13,716.85 | 3,213,716.85 | ||
| 2、失业保险费 | 103,517.45 | 103,517.45 | ||
| 合计 | 3,317,234.30 | 3,317,234.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184,206.66 | 4,977,440.42 |
| 企业所得税 | 3,771,407.68 | 3,864,655.87 |
| 个人所得税 | 661,639.33 | 682,267.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5,800.33 | 350,488.18 |
| 教育费附加 | 282,714.53 | 250,348.70 |
| 房产税 | 253,572.34 | 253,572.34 |
| 其他税金 | 91,146.38 | 93,415.92 |
| 合计 | 9,640,487.25 | 10,472,188.4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3,944,729.52 | 104,607,669.33 |
| 合计 | 83,944,729.52 | 104,607,669.33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工程款 | 64,108,360.86 | 86,040,268.58 |
| 保证金及押金 | 18,792,019.90 | 16,290,343.90 |
| 股权激励出资款 | 1,418,138.40 | |
| 其他暂收及应付款 | 1,044,348.76 | 858,918.45 |
| 合计 | 83,944,729.52 | 104,607,669.3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80,487.33 | 752,589.86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9,065,570.34 | 28,391,277.50 |
| 合计 | 30,546,057.67 | 29,143,867.36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75,705.11 | 222,313.19 |
| 产品质量保证 | 409,371.67 | |
| 合计 | 485,076.78 | 222,313.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1,591,086.80 | 1,649,416.2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80,487.33 | 752,589.86 |
| 合计 | 110,599.47 | 896,826.3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95,771,288.00 | 95,771,288.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62,542,912.65 | 490,824.93 | 1,063,033,737.5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2,408,095.13 | 2,408,095.13 | - | |
| 合计 | 1,064,951,007.78 | 490,824.93 | 2,408,095.13 | 1,063,033,737.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于报告期完成归属,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90,824.93元(在等待期内已累计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与实际支付的行权价格和库存股的差额);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上述注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报告期完成归属,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408,095.1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5,769,085.05 | - | 3,335,408.60 | 2,433,676.45 |
| 合计 | 5,769,085.05 | - | 3,335,408.60 | 2,433,676.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库存股本期减少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于报告期完成归属,归属使用库存股81,690股,剩余库存股59,605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44,612,457.28 | 3,273,186.72 | 47,885,644.00 | |
| 合计 | 44,612,457.28 | 3,273,186.72 | - | 47,885,644.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7,897,221.32 | 438,424,982.55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7,897,221.32 | 438,424,982.5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324,242.51 | 101,969,230.5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73,186.72 | 10,300,523.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分配现金股利 | 76,569,346.40 | 102,196,467.9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7,378,930.71 | 427,897,221.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07,695,632.90 | 71,194,763.84 | 189,378,797.42 | 65,497,488.58 |
| 其他业务 | 2,757,751.44 | 170,410.44 | 2,200,128.98 | 16,450.24 |
| 合计 | 210,453,384.34 | 71,365,174.28 | 191,578,926.40 | 65,513,938.8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磁刺激类 | 83,013,226.84 | 25,083,343.15 | 83,013,226.84 | 25,083,343.15 |
| 电刺激类 | 17,711,496.54 | 8,255,024.61 | 17,711,496.54 | 8,255,024.61 |
| 电生理类 | 40,357,647.22 | 11,484,045.85 | 40,357,647.22 | 11,484,045.85 |
| 耗材及配件 | 40,878,140.96 | 13,703,236.29 | 40,878,140.96 | 13,703,236.29 |
| 激光射频类 | 21,582,300.85 | 9,898,803.33 | 21,582,300.85 | 9,898,803.33 |
| 其他 | 6,910,571.93 | 2,940,721.05 | 6,910,571.93 | 2,940,721.0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国内 | 209,613,919.21 | 71,040,148.20 | 209,613,919.21 | 71,040,148.20 |
| 国际 | 839,465.13 | 325,026.08 | 839,465.13 | 325,026.08 |
注:“其他”包含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产品类别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707,479.65元,其中:
2,707,479.6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27,509.60 | 1,114,506.24 |
| 教育费附加 | 948,221.14 | 796,075.86 |
| 房产税 | 507,144.68 | 507,144.60 |
| 其他 | 190,610.13 | 218,176.71 |
| 合计 | 2,973,485.55 | 2,635,903.4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3,860,454.02 | 25,956,303.23 |
| 市场推广费 | 6,044,207.13 | 6,038,247.05 |
| 交通差旅费 | 4,743,327.18 | 4,614,336.54 |
| 售后费用 | - | - |
| 业务招待费 | 864,870.98 | 1,237,591.10 |
| 物流费 | 324,988.21 | 688,076.53 |
| 股份支付 | - | 1,173,966.44 |
| 其他 | 1,183,247.07 | 1,377,968.56 |
| 合计 | 37,021,094.59 | 41,086,489.45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0,316,545.07 | 10,977,643.43 |
| 办公费 | 1,318,193.70 | 1,011,421.51 |
| 水电物业费 | 1,179,277.09 | 1,102,447.59 |
| 折旧及摊销 | 4,711,410.31 | 3,040,111.26 |
| 业务招待费 | 575,032.32 | 466,815.55 |
| 咨询及服务费用 | 1,285,910.07 | 1,330,033.52 |
| 租赁费 | 193,966.21 | 321,172.10 |
| 交通差旅费 | 189,093.12 | 164,351.80 |
| 招聘培训费 | 58,723.13 | 433,031.10 |
| 股份支付 | - | 5,150,179.31 |
| 其他 | 1,437.26 | 145,506.76 |
| 合计 | 19,829,588.28 | 24,142,713.93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591,691.11 | 17,886,027.68 |
| 折旧及摊销 | 2,572,596.77 | 2,564,818.44 |
| 材料能源费 | 1,437,981.54 | 1,835,152.39 |
| 试验、认证、评审费 | 1,213,831.48 | 737,124.09 |
| 差旅费 | 248,278.93 | 256,736.06 |
| 股份支付 | - | 4,808,159.62 |
| 其他 | 418,991.39 | 643,548.69 |
| 合计 | 20,483,371.22 | 28,731,566.97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701,883.15 | 643,716.30 |
| 减:利息收入 | 2,615,347.78 | 8,113,856.31 |
| 手续费 | 4,664.65 | 18,806.12 |
| 其他 | 4,022.12 | |
| 合计 | -1,904,777.86 | -7,451,333.89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8,644,295.14 | 8,130,905.29 |
| 其他政府补助 | 49,500.00 | 2,171,558.78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2,745.53 | 296,428.09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39,278.32 | 476,100.21 |
| 合计 | 9,295,818.99 | 11,074,992.37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收益 | 6,593,169.16 | 5,003,107.97 |
| 合计 | 6,593,169.16 | 5,003,107.9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64.63 | 434.96 |
| 合计 | -864.63 | 434.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6,803.72 | -136,919.5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892.66 | -2,827.73 |
| 合计 | -180,911.06 | -139,747.28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没收保证金 | 140,000.00 | 85,000.00 | 140,000.00 |
| 其他 | 15,019.38 | 33,008.57 | 15,019.38 |
| 合计 | 155,019.38 | 118,008.57 | 155,019.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其他 | 11,598.68 | 28,529.64 | 11,598.68 |
| 合计 | 11,598.68 | 28,529.64 | 11,598.6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738,000.45 | 6,978,967.1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6,161.52 | -3,651,458.60 |
| 合计 | 7,211,838.93 | 3,327,508.5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6,536,081.44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330,893.04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2,818.46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6,112.98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373,049.9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927.26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7,211,838.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的保证金、押金 | 6,505,000.00 | 5,315,000.00 |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2,882,813.15 | 6,738,436.43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9,500.00 | 5,533,402.00 |
| 其他 | 177,764.91 | 355,836.66 |
| 合计 | 9,615,078.06 | 17,942,675.0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各项费用 | 21,450,471.79 | 24,743,849.52 |
| 支付的保证金、押金 | 1,065,000.00 | 1,189,720.00 |
| 合计 | 22,515,471.79 | 25,933,569.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本金 | 1,681,000,000.00 | 1,132,000,000.00 |
| 合计 | 1,681,000,000.00 | 1,132,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本金 | 1,681,000,000.00 | 1,132,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350,575.53 | 63,124,271.96 |
| 合计 | 1,735,350,575.53 | 1,195,124,271.96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保证金 | 1,000,000.00 | |
| 收到在建工程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 | 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股权激励行权款 | 0.00 | 10,926,968.87 |
| 合计 | - | 10,926,968.8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 | 146,162.66 | 83,497.52 |
| 回购股份 | 11,707,298.09 | |
| 合计 | 146,162.66 | 11,790,795.6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69,324,242.51 | 49,620,406.1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0,911.06 | 139,747.2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57,647.73 | 6,292,619.2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30,115.57 | 630,268.11 |
| 无形资产摊销 | 7,894,032.23 | 4,427,712.5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26,434.00 | 738,239.9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4.63 | -434.9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01,883.15 | 643,716.3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93,169.16 | -5,003,107.9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3,173.02 | -3,618,172.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988.50 | -33,286.0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10,874.76 | -4,594,944.2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94,589.33 | -7,086,588.9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706,372.40 | -21,142,233.41 |
| 其他 | 11,132,305.3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84,963.71 | 32,146,246.8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7,321.95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07,055,665.51 | 1,025,282,345.82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67,206,832.73 | 1,153,801,027.7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151,167.22 | -128,518,681.8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007,055,665.51 | 1,067,206,832.73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07,054,972.16 | 1,067,206,139.7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93.35 | 693.03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7,055,665.51 | 1,067,206,832.73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1,127,609.07 |
| 其中:美元 | 157,518.10 | 7.1586 | 1,127,609.07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金额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情况 | 236,052.8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87,242.4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426,315.86 | 24,029,141.70 |
| 材料能源费 | 1,482,944.30 | 2,185,645.44 |
| 折旧及摊销 | 2,626,285.59 | 2,630,700.00 |
| 股份支付 | - | 4,808,159.62 |
| 试验、认证、评审费 | 1,977,525.93 | 952,890.05 |
| 其他费用 | 775,501.93 | 988,506.73 |
| 合计 | 26,288,573.61 | 35,595,043.5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483,371.22 | 28,731,566.97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805,202.39 | 6,863,476.57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项目1 | 5,288,405.65 | 5,805,202.39 | 11,093,608.04 | |||||
| 合计 | 5,288,405.65 | 5,805,202.39 | - | 11,093,608.04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 项目1 | 取证阶段 | 2026年二季度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4年9月 | 伦理审查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市 | 500,000.00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508室 |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5,000,000.00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301室、807室、809室 | 公司产品的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江苏中科 | 南京市 | 30,000,000.00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5 | 机器人项 | 100.00 | 设立 | |
| 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层 | 目的研发、销售 | |||||
|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119,700,000.00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1016室 | 工程项目的开发及出租 | 100.00 | 设立 |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6,000,000.00 |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合肥软件园一期B2栋B2-211/B2-212/B2-210 | 激光设备及相关光机电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3,875,048.4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是6月末应收未收软件增值税退税款,截止8月,已收回。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8,693,795.14 | 10,302,464.07 |
| 合计 | 8,693,795.14 | 10,302,464.0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已于各附注披露。这些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本公司管理层管理及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施。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汇率风险
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的银行存款有关,由于美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
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的银行存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的余额如下
| 项目 | 资产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美元 | 1,127,609.07 | - |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或港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人民币贬值 | -56,380.45 | - |
| 人民币升值 | 56,380.45 | - |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或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支付义务而造成本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
1)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2)对于应收款项,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并审核每一单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4)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对客户的收款政策主要为预收模式,各报告期末扣除预收款项后的流动负债远小于流动资产,各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故本公司流动风险较小,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21,789,458.31 | 21,789,458.31 | |
| 其他应付款 | 83,944,729.52 | 83,944,729.5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243,620.07 | 31,243,620.07 |
| 租赁负债 | 111,890.04 | 111,890.04 | |
| 合计 | 136,977,807.90 | 111,890.04 | 137,089,697.94 |
注: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 其中:合伙企业投资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455,419.47 | 24,455,419.47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2.40 | 215.0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306,000.00 | 6,991,820.76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他人员 | 566,000.00 | 12,932,583.5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872,000.00 | 19,924,404.26 | 0 | 0 | 0 | 0 | 0 | 0 |
注: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7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1、授予日股票收盘价44.27元/股、2、有效期:1年、2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历史波动率:19.97%、17.03%(分别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4513%、1.4725%(分别采用中国国债对应期限的到期收益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情况进行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1,684,403.28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0 | |
| 其他人员 | 0 | |
| 合计 | 0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磁刺激类 | 83,013,226.84 | 25,083,343.15 | 85,159,210.35 | 25,168,359.49 |
| 电刺激类 | 17,711,496.54 | 8,255,024.61 | 16,220,354.46 | 5,921,931.78 |
| 电生理类 | 40,357,647.22 | 11,484,045.85 | 29,636,924.38 | 9,128,446.34 |
| 耗材及配件 | 40,878,140.96 | 13,703,236.29 | 36,738,975.21 | 12,375,458.82 |
| 激光射频类 | 21,582,300.85 | 9,898,803.33 | 13,137,300.92 | 5,812,562.41 |
| 其他 | 4,152,820.49 | 2,770,310.61 | 8,486,032.10 | 7,090,729.74 |
| 合计 | 207,695,632.90 | 71,194,763.84 | 189,378,797.42 | 65,497,488.58 |
(2)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排名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1 | 客户一 | 6,762,101.74 | 3.21 |
| 2 | 客户二 | 5,779,906.66 | 2.75 |
| 3 | 客户三 | 4,121,531.09 | 1.96 |
| 4 | 客户四 | 3,508,213.26 | 1.67 |
| 5 | 客户五 | 3,274,020.73 | 1.56 |
| 合计 | 23,445,773.48 | 11.15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32,827,936.21 | 23,040,742.87 |
| 1年以内小计 | 32,827,936.21 | 23,040,742.87 |
| 1至2年 | 1,306,930.00 | 2,662,357.20 |
| 2至3年 | 707,132.00 | 419,166.00 |
| 3年以上 | 2,994,124.80 | 2,778,090.80 |
| 合计 | 37,836,123.01 | 28,900,356.8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80,196.00 | 1.53 | 530,196.00 | 91.38 | 50,000.00 | 580,196.00 | 2.01 | 530,196.00 | 91.38 | 5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255,927.01 | 98.47 | 4,012,571.96 | 10.77 | 33,243,355.05 | 28,320,160.87 | 97.99 | 3,904,601.62 | 13.79 | 24,415,559.25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22,083,713.90 | 58.37 | 4,012,571.96 | 18.17 | 18,071,141.94 | 23,565,220.00 | 81.54 | 3,904,601.62 | 16.57 | 19,660,618.38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5,172,213.11 | 40.10 | - | - | 15,172,213.11 | 4,754,940.87 | 16.45 | - | 4,754,940.87 | |
| 合计 | 37,836,123.01 | / | 4,542,767.96 | / | 33,293,355.05 | 28,900,356.87 | / | 4,434,797.62 | / | 24,465,559.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第一名 | 225,000.00 | 225,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二名 | 170,000.00 | 170,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三名 | 105,000.00 | 55,000.00 | 52.38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四名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第五名 | 196.00 | 196.00 | 10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 |
| 合计 | 580,196.00 | 530,196.00 | 91.3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7,655,723.10 | 882,786.16 | 5.00 |
| 1至2年 | 1,121,930.00 | 112,193.00 | 10.00 |
| 2至3年 | 576,936.00 | 288,468.00 | 50.00 |
| 3年以上 | 2,729,124.80 | 2,729,124.80 | 100.00 |
| 合计 | 22,083,713.90 | 4,012,571.96 | 18.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434,797.62 | 107,970.34 | 4,542,767.96 | |||
| 合计 | 4,434,797.62 | 107,970.34 | - | - | - | 4,542,767.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7,014,963.07 | 7,014,963.07 | 18.54 | ||
| 第二名 | 4,217,811.21 | 4,217,811.21 | 11.15 | ||
| 第三名 | 3,939,438.83 | 3,939,438.83 | 10.41 | ||
| 第四名 | 1,485,000.00 | 1,485,000.00 | 3.92 | 74,250.00 | |
| 第五名 | 889,340.00 | 889,340.00 | 2.35 | 44,467.00 | |
| 合计 | 17,546,553.11 | 17,546,553.11 | 46.37 | 118,717.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50,291,282.16 | 227,665,008.91 |
| 合计 | 250,291,282.16 | 227,665,008.9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93,186,434.41 | 69,561,414.90 |
| 1年以内小计 | 93,186,434.41 | 69,561,414.90 |
| 1至2年 | 75,378,271.00 | 75,382,986.97 |
| 2至3年 | 42,036,864.00 | 42,036,864.00 |
| 3年以上 | 39,798,368.70 | 40,798,368.70 |
| 合计 | 250,399,938.11 | 227,779,634.57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337,206.64 | 1,364,217.64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45,815,119.06 | 222,679,119.06 |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837,213.26 | 3,238,231.59 |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410,399.15 | 498,066.28 |
| 合计 | 250,399,938.11 | 227,779,634.57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14,625.66 | 114,625.6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5,969.71 | - | - | -5,969.71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08,655.95 | 108,655.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4,625.66 | -5,969.71 | 108,655.95 | |||
| 合计 | 114,625.66 | -5,969.71 | - | - | - | 108,655.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45,179,119.06 | 97.9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一年以内:88,090,617.00一至二年:75,346,000.00二至三年:42,000,000.00三年以上:39,742,502.06 | |
| 第二名 | 3,837,213.26 | 1.53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一年以内 | |
| 第三名 | 636,000.00 | 0.2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一年以内 |
| 第四名 | 348,793.43 | 0.14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一年以内 | 17,439.67 |
| 第五名 | 202,205.00 | 0.08 | 保证金及押金 | 一年以内 | 10,110.25 |
| 合计 | 250,203,330.75 | 99.92 | / | / | 27,549.92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3,963,127.57 | 253,963,127.57 | 241,013,127.57 | - | 241,013,127.57 | |
| 合计 | 253,963,127.57 | 253,963,127.57 | 241,013,127.57 | - | 241,013,127.57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430,815.21 | 8,430,815.21 | ||||||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30,535,400.00 | 30,535,400.00 | ||||||
|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1,667,810.42 | 12,950,000.00 | 124,617,810.42 |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89,879,101.94 | 89,879,101.94 | ||||||
| 合计 | 241,013,127.57 | - | 12,950,000.00 | 253,963,127.57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02,769,952.62 | 70,904,682.92 | 183,656,732.00 | 63,690,569.77 |
| 其他业务 | 3,750,850.67 | 651,455.93 | 5,210,599.26 | 586,729.84 |
| 合计 | 206,520,803.29 | 71,556,138.85 | 188,867,331.26 | 64,277,299.6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611,461.95元,其中:
1,611,461.9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收益 | 6,321,587.83 | 4,740,118.91 |
| 合计 | 6,321,587.83 | 4,740,118.91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4.6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500.00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593,169.1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420.7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2,275.1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5,752,950.0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7 | 0.72 | 0.7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2 | 0.66 | 0.6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志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