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_公司公告_浙海德曼: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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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高晴女士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何志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七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何志光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工程师。1987年9月至2007年2月,历任浙江凯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工厂厂长、车间党支部书记;2007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装配工厂厂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普青生产基地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光先生通过玉环虎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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