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_公司公告_浙海德曼: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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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及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计提2025半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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