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_公司公告_浙海德曼: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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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08)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五条、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发放形式根据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协议而定。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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