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49.06%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47.06%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长(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胡鹍辉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40300MA5FH7H690□不适用 |
| 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硕丰长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60000MAA94NER8F□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胡鹍辉先生于2025年9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08,536股,减持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8,451,51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06%减少至47.0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胡鹍辉 | 22,216.1884 | 38.95 | 21,075.3348 | 36.95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9/10-2025/9/10 | 不适用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4,645.1020 | 8.14 | 4,645.1020 | 8.14 | / | / | / |
| 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硕丰长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24.7147 | 1.97 | 1,124.7147 | 1.97 | / | / | / |
| 合计 | 27,986.0051 | 49.06 | 26845.1515 | 47.06 | -- | -- | -- |
注: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胡鹍辉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股东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高管兼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