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688570)_公司公告_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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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一代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系统研发项目51,641.8451,641.84
2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36,224.5736,224.57
3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21,689.2121,689.21
4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62,146.2562,146.25
5补充流动资金28,298.1328,298.13
合计200,000.00200,000.00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及产能指标要求,公司已通过本项目扩大了SAC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SAM型综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生产能力,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C)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D=A-B+C)
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36,224.5718,814.35827.4318,237.65
合计36,224.5718,814.35827.4318,237.65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注3: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包含本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改良工艺方案,优化了原方案中的设备投入;公司智能制造团队开展了大量自研工作,节省了投资费用;公司在保证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本项目存在物料采购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预计不超过2,000.00万元,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到支付期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项目已达到建设内容要求及产能指标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237.6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将“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

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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