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1月
目 录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给予配合。
三、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确认参会资格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四、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会议签到处)。股东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八、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于本次股东会的累积投票议案,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会场内请勿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9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尚忠民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到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江华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春东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春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春东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李春东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李春东先生的辞任申请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李春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张远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远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其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将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江华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田德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于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附:《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华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首钢总公司供应公司管理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首钢股份供应公司经营管理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25年8月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5年8月至今任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华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德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5年1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其中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党支部书记;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任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中国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处任职;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德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