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光銮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和授权范围,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等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