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备案。 |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
|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
|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该等事项。 |
|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东吴证券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东吴证券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4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孚能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督导,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205.94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13.77万元,公司仍处于亏损的经营状态。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但是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速逐渐趋缓,直接导致动力电池行业的增长也随之放缓。与此同时,动力电池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若车企价格战进一步加剧,公司成本压降不及预期,将带来公司营收和利润下降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或期间费用增长超预期等,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目前主要在建项目为“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以及“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上述项目将于2025年结项。在项目建成初期,产能利用率及良品率处于爬坡阶段,加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上述项目2025年存在一定的亏损风险。
综上,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保障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铝塑膜等。原材料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
虽然2024年度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价格下行,且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持久的合作关系,但考虑到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整体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或出现供应短缺等供应链保障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与奔驰客户合作项目的风险
奔驰客户是公司2024年的主要客户之一。2018年末,公司与奔驰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上述项目对于公司近几年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目前双方合作顺利,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生产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生产成本高于售价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作终止。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与奔驰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奔驰客户项目的前期投入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近年来,奔驰客户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奔驰客户若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及客户召回汽车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并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如果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各类问题而导致汽车召回,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召回费用。若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不能够足够覆盖召回费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召回事件可能会对公司销售和品牌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5、产品技术迭代及技术研发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当前,动力电池企业均在加速发展固态电池产业化技术,虽然公司在该领域起步较早,也产生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并投入量产交付给客户,但公司若不能领先完成低成本全固态电池的量产,则公司存在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6、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动力电池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虽有一批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人员,但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公司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且人才流失的空缺无法及时弥补,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7、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其中,电芯材料技术主要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向供应商输出。公司已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原材料物料编码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若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8、管理及降本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
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等能力无法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相匹配,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之健全和完善,若公司不能及时拉通产供销协作,则可能产生管理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伴随电动汽车产能充分释放,当前动力电池行业价格竞争激烈。整车价格的下降也倒逼动力电池企业提升设计、制造和成本控制能力,要求公司具备精细管理和极致成本管控能力,公司虽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技术降本、采购降本、制费降本、费用降本并且本报告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若公司不能进一步降本增效,则会对公司市场拓展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投资存在亏损的风险
海外客户TOGG在土耳其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其合资的Siro公司成长方向良好。2024年,Siro仍处于投产亏损阶段,但亏损金额同比、环比均收窄。公司和TOGG双方虽均有改善Siro亏损方案,但由于改善方案的落实需要时间;欧洲车企放缓发展电动车的影响或将间接影响土耳其新能源车发展;及土耳其本国新能源车销量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Siro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过往有数笔对外股权投资,由于今年整体市场形势不佳,存在股权投资持续亏损情况。10、产能爬坡不及预期风险公司“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及“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部分产线已于2024年度内启动试投产工作,由于新基地采用了全新工艺和设备,在内部管理上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存在产能爬坡不及预期的风险。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对公司先进SPS产能落地构成较大影响,不利于公司提升盈利水平。
(三) 财务风险
1、流动资金压力较大风险
公司2024年继续推进前期已有投入的产能建设,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因此面临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的风险。虽然公司已采取
对主要客户价格进行联动机制、收取客户预付款、与供应商协商付款周期等多种措施缓解压力,但如果以上措施执行效果不理想、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后中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4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282,599.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19%。未来不排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2024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2,417.18万元。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不能及时传导,出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将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未来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并获得应用,将导致公司未来面临技术迭代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如公司未来生产过程中不良品增加,或者动力电池技术迭代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提高。
4、汇率风险
2024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同时和海外客户以外币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5、税费风险
报告期内,国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美国对中国进口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加征关税,均不同程度压降了公司利润。如未来我国或公司客户国家相关税费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将受到进一步挤压。
(四)行业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如公司不能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将面临众多竞争对手的威胁。
2、海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及其他同行业厂商均已在或计划在海外扩张产能,海外动力电池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差异大;环保、知识产权要求较高、技术认证复杂;文化差异大、人力成本较高、供应链配套较国内不完善。因此,公司海外业务扩张计划可能不及预期。
(五)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1、贸易政策壁垒带来的风险
受地缘政治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未来不排除遭遇特定国家出口禁令或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境外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在土耳其拥有合资制造实体,未来土耳其或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投资收益等造成直接影响。海外地缘冲突类事件可能导致公司仓储、货运、保险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整体盈利和交付能力构成风险。
3、美元进一步加息的影响
由于美国经济仍通胀高企,存在进一步加息的可能性。若发生此种情况,或将引发全球其他国家经济下行,从而导致客户需求不振等风险。
五、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元) | 11,680,468,636.74 | 16,436,419,118.50 | -28.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 -332,059,388.86 | -1,867,747,324.24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6,137,705.06 | -1,740,889,972.98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8,771,562.61 | 664,030,601.12 | 36.86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911,617,460.08 | 10,384,616,385.45 | -4.55 |
| 总资产(元) | 26,627,192,608.24 | 30,144,679,215.99 | -11.67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幅度(%)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1.53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1.53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1.43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6 | -16.81 | 增加13.8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7 | -15.66 | 增加12.3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98 | 4.56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上述财务数据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上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等价格同比下降较多,公司产品价格相应调整,以及本年度公司优化客户结构,战略倾斜海外客户,使得产品销量同比有所下降。
(二)业绩亏损较上年同期缩窄原因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缩窄,主要原因如下:
1、毛利率提升。2024年度公司大力推动制造精益化管理的提升,在对各生产环节实施有效降本增效的同时加强库存管理,促使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得到大幅度提升;
2、期间费用下降。公司持续改善内部管理,控制期间费用开支,使期间费用得到整体下降;
3、资产减值减少。2024年公司推行降本增效措施,叠加运营计划性提升,有效降低存货规模,缩短存货周期,资产减值同比大幅减少;
4、投资损失减少。2024年合资公司Siro产能爬坡基本完成,且公司派驻了专业团队前往Siro,提供降本增效的支持,从原材料、制费、运费等维度同时降本,从而助力Siro实现整体降本,带来投资亏损大幅减少。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了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缩窄。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且较2023年度增长了
36.86%,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强了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客户前期货款的回款情况改善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是全球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者。公司已经在技术路线、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客户资源、先进生产制造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高度国际化
公司起源于海外,成长壮大于国内,国际业务具有先发优势。创始团队于2002年创办公司前身美国孚能,2009年制造基地落地国内,2018年开启全球化征程,2019年欧洲子公司FEE正式运行,2023年中东生产基地投产并进军南亚、东南亚市场。公司经历了海内外多个行业周期并稳步壮大,拥有国际化和海外本土化人才团队。公司专注发展的软包路线是海外主流产品路线之一,海外客户认
可度高于国内,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版图。目前,公司已跻身国内前三大动力电池出口企业。
(二)前沿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是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实现量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企业。公司作为业内最早确立以三元化学体系及软包动力电池结构为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向的企业之一,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目前针对未来电池发展的方向实施多项前沿技术开发,公司在半固态/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电芯技术、新化学及电化学体系储能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为满足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做好准备。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前沿研究领域的密切跟踪,能够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在“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
(三)先进生产
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猛,不断的技术迭代容易导致重金投入的产能落后低效,因此公司此前对于大规模建设产能保持谨慎。2022年公司完成了全新架构的SPS电池系统基础研发,可兼容各种电芯材料和各类电池形态,具备低成本通用生产能力,可适应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未来技术迭代。因此公司决定启动SPS产能建设,现已布局广州和赣州新能源两个基地,随着SPS产品出货规模扩大,新基地产能利用率与良品率提升,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全球化的研发机制、多项前沿科研项目的积累以及与动力电池国际知名机构的深度合作,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在报告期内,核心技术“超级快充LFP电池技术”、“高性能LMFP电池技术”,“长循环高载量硅负极电池技术”,“半固态/固态电池”已进入产业
化阶段,“大软包动力电池解决方案”(SPS)实现大规模量产,成功适配国内多个客户,展现了其在多维度市场、多材料路线和多类别车型上的超高适配优势。公司2024年度研发投入总额58,186.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98%。
(二)研发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拥有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开发、固态电池开发、新一代通用BMS系统开发、储能电池开发、钠离子电池开发等多领域在研项目。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及软件著作权433项,其中发明专利113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322,450.73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257,023.35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1.75 |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7,792.83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9,210.4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6,723.24 |
注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503010100100268000 | 164,061.48 | 90.92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321230100100331162 | 164,061.48 | 1.24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 403710100100355180 | - | 8,308.14 | 活期 |
|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466374775181 | - | 1,043.08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 10320201040231695 | - | 15,752.57 | 活期 |
|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 612900575710704 | - | 1,471.76 |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 381006710011000095180 | - | 55.52 |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 合计 | 328,122.96 | 26,723.24 | ||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IPO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2023年7月27日的IPO募集资金余额47,792.8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于2023年度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121.75万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325,648.03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120,422.88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5,864.55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1,366.40 |
|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94.6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0,821.63 |
注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366899991011000157074 | 40,000.00 | 28,319.26 | 活期 |
|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503010100100351682 | 245,997.11 | 133.83 | 活期 |
|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 | 203754972060 | 42,000.00 | 161.89 | 活期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321230100100410956 | - | - | 活期 |
|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 391190100100187401 | - | 33,181.07 | 活期 |
|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503020100188881566 | - | 19,017.38 | 活期 |
|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 | 194757620924 | - | 20,008.19 | 活期 |
| 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 225006400641000004 | - | - | 已销户 |
| 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 | 1307023019200344058 | -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 176769110711 | - | - | 已销户 |
| 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 342006010013000574267 | - | -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 12636201040017721 | - | - |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 | 498020100100169529 | - | - | 已销户 |
| 合计 | 327,997.11 | 100,821.63 | ||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4、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35,864.55万元。
6、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工厂基建及相关配套交付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延缓,公司募投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部分产线安装调试进度顺延,公司募投项目结项时间由原计划2025年2月预计延期至2025年12月。
(三)募集资金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
“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19.87%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YU WANG(王瑀)及Keith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4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 1 | 王志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000 | 400,000 | - | - |
| 2 | 张峰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离任) | 200,000 | 200,000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持续督导期后存在控制权变更的事项,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提请上市公司关注控制权稳定性,关注交易双方承诺落实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沈晓舟 任天懿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