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5,229,04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5,229,04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564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564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家雯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
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关于补选李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964,556 | 99.5945 | 是 |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补选刘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972,557 | 99.6067 | 是 |
| 2.02 | 《关于补选仇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963,556 | 99.5929 | 是 |
| 2.03 | 《关于补选范以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971,558 | 99.6052 | 是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1 | 《关于补选李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706,404 | 98.2333 | - | - | - | - |
| 2.01 | 《关于补选刘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714,405 | 98.2867 | - | - | - | - |
| 2.02 | 《关于补选仇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705,404 | 98.2266 | - | - | - | - |
| 2.03 | 《关于补选范以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713,406 | 98.2801 | - | - | -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智渊律师、凌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