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_公司公告_奇安信: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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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88561证券简称:奇安信公告编号:2025-04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在2025年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中明确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同步完善了相关配套支持机制,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国家网络安全的骨干力量和国内网络安全行业的领军者,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金融政策,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提升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加资金使用的灵活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当期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品种

本次注册发行品种为科技创新债券。

(三)发行期限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期限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科技创新债券将采用承销的方式,由银行间具备承销资质的承销商协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时间需视市场情况和有关审批进展决定。

(五)发行利率

根据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六)其他相关费用

本次发行涉及聘请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资金用途以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八)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与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成本、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若本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求。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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