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0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 13,000.00万元 | 0.00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5,167.7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5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锂膜”)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拟为明冠锂膜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拟为明冠锂膜提供融资授信的银行主要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
公司不收取明冠锂膜担保费用,也不要求明冠锂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成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00MA381RK49H |
| 成立时间 | 2018年7月23日 |
| 注册地 |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 注册资本 | 103,06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460.18 | 17,092.19 | |
| 负债总额 | 10,258.92 | 3,887.50 | |
| 资产净额 | 11,201.26 | 13,204.68 | |
| 营业收入 | 5,903.03 | 4,102.42 | |
| 净利润 | -2,003.43 | -3,237.26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明冠锂膜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167.74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53%、
5.1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167.7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53%、5.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