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688557)_公司公告_兰剑智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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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后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林茂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茂先生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林茂: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咨询规划部副部长、销售部部长、创新解决方案中心负责人、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林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3,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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