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_公司公告_高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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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 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 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为了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增 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 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研 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作。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 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非独立董事张顼、张秀涛、

李学于、王目亚、于文波、臧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非独立董 事委员王目亚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李雪、王辉、王 文涛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因独立董事委 员王文涛、李雪回避表决,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委员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公司董事(现任总经理) 张秀涛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王目 亚(现任董事会秘书)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 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 作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督促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期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具体以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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