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_公司公告_高测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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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雪先生、 王辉先生、王文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雪先生、王辉先生、王文涛先生在 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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