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688551)_公司公告_科威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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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5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551公司简称:科威尔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交所科创板科威尔68855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葛彭胜张燕
电话0551-658379570551-65837957
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
电子信箱ir@kewell.com.cnir@kewell.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18,001,295.601,711,537,350.58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9,231,576.981,301,294,675.18-0.9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4,472,512.97253,988,663.21-11.62
利润总额28,304,891.3041,490,755.17-3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05,557.5841,853,912.47-2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2,812.5738,062,307.69-7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03,139.86-35,411,828.8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73.16减少0.7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50-2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50-26.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7415.93增加0.81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6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傅仕涛境内自然人26.6922,437,27200
蒋佳平境内自然人13.7311,539,09100质押1,200,000
任毅境内自然人7.135,995,92800
唐德平境内自然人4.994,197,27300质押800,000
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82,590,90900
叶江德境内自然人3.052,565,00000
夏亚平境内自然人2.872,415,00000
邰坤境内自然人2.642,217,34700
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32,124,54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其他0.69583,34100

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仕涛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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