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_公司公告_瑞联新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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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7

瑞联新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证券代码:688550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5年11月17日

目录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议案2: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公告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会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还请各位会议出席者予以配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遵守会议议程,且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在议案报告环节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会议主持人组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举手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言,若不能确定先后时,主持人可指定发言顺序。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股东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相关人员有关联关系

的,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九、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交通等事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及会议资料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分?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介绍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与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会的审议议案,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文件;(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1: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执行完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基于审慎原则,同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遴选审计机构。

经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公司与中汇所沟通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议案2: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授权有效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8)。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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