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_公司公告_兴福电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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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电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88545证券简称:兴福电子公告编号:2025-036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695.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04.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5]第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包含2025年6月已使用承兑汇票投入但未完成置换的金额2,153.23万元)36,293.29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70,000万元;2025年1-6月,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续费的净额为213.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107,104.4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213.25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6,293.29
其中:1、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包含2025年6月已使用承兑汇票投入但未完成置换的资金)36,293.29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0,0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24.40
四、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75.47
五、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399.87

注:总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月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42250133150100001933280.6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8111501012801253252597.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42250133150100001944448.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4225013315010000194573.34
合计1,399.87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893.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1,206.5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1,100.2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收益类型金额起止日期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4,500.002025/6/11-2025/7/11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0,000.002025/6/20-2025/7/20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3,000.002025/3/10-2025/9/10
建行宜昌伍家支大额存固定利率收益1,210.002025/3/10-2026/3/10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收益类型金额起止日期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8,800.002025/6/18-2025/7/18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利率收益(保最低利率收益)10,000.002025/6/27-2025/9/27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3,000.002025/3/11-2025/09/11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3,000.002025/6/11-2025/12/11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590.002025/6/16-2025/7/16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000.002025/6/16-2025/12/16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2,000.002025/3/10-2025/09/10
建行宜昌伍家支行大额存单固定利率收益1,900.002025/6/11-2025/7/11
合计/7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50,000万元和借款23,830.83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1,536.5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全部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将“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由57,099.05万元调整至79,338.27万元,并将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8,799.8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7,104.44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93.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93.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半年度投入金额(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不适用10,635.7110,635.7110,635.716,854.536,854.53-3,781.1864.452023年7月3,847.04
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不适用55,030.9755,030.9755,030.9715,967.1215,967.12-39,063.8529.01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不适用24,362.0922,637.9022,637.9013,471.6513,471.65-9,166.2559.512024年10月-993.47注2
电子化学品不适用30,971.2318,799.8618,799.860.000.00-18,799.860.00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121,000.00107,104.44107,104.4436,293.2936,293.29-70,811.1533.8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包括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金额及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未包括2025年6月已使用承兑汇票投入但未完成置换的金额。注2: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虽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产品验证客户导入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项目产能未充分释放,但相关资产已开始折旧摊销,因此导致本期该项目产生效益为负。注3: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全部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将“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由57,099.05万元调整至79,338.27万元,并将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8,799.8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注4:总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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