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5证券简称:兴福电子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勤万信已连续9年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勤万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股东)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上述客户中,7家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3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才渠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和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段小娟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65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55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勤万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中勤万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中勤万信多年来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勤万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最终评定中审众环为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勤万信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中审众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