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军工(688543)_公司公告_国科军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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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543证券简称:国科军工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合规程序进行了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21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04人,其中7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44家(含H股),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3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2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7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拥有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计费用为9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86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4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

原聘任的大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大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服务多年,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2025年度需变更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任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启动选聘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合规程序完成选聘工作,在选聘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中选机构为致同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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