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9证券简称:高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68,904,000.00 |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103,377,950.23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165,526,049.77 |
| 减:本期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378,392,745.72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7,000,000.00 |
| 减: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50,440,345.74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金额 | 29,989,433.08 |
| 加: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印花税) | 291,381.5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 | 509,973,772.89 |
| 其中:购买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240,000,000.00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87,000,000.00 |
|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 182,973,772.8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2023年
月,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2024年
月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除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31200188000044555因专户于2023年10月
日注销,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金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125904868010828 | 活期存款 | 62,421,675.1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125906430810701 | 活期存款 | 109,633,136.0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8110501013502209712 | 活期存款 | 5,235,490.2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 320006621013003045394 | 活期存款 | 578,381.2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8110501011302542975 | 活期存款 | 1,536,955.4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8110501012202543197 | 活期存款 | 3,568,134.77 |
| 合计 | - | - | 182,973,772.89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5月
| 开户银行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4.11.07 | 2025.08.0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08.2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5.02.19 | 2025.08.19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00.00 | 2025.02.25 | 2025.07.24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2025.03.11 | 2026.03.1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5.04.25 | 2025.07.2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0.00 | 2025.05.10 | 2025.07.0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 | 2025.06.21 | 2025.07.2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5.06.04 | 2025.09.0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4.11.16 | 2025.08.20 |
| 合计 | - | 327,000,000.00 | - | - |
24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划转9,800万元至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7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根据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2025年4月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0)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2025年3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103,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40,3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余额已于2025年3月26日转回超募资金专户。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表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165,526,049.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2,385,284.5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5,833,091.4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4)=(2)/(1) | ||||||||||||
| 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66,000,000.00 | 266,000,000.00 | 266,000,000.00 | 27,487,942.59 | 68,618,931.69 | -197,381,068.31 | 25.8 | 2025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高华研发能力 | 否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20,617,995.56 | 109,773,814.03 | -58,226,185.97 | 65.34 | 2026年6月30日 | 研发新品与获 | — | 否 |
| 建设项目 | 批专利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318,000,000.00 | 318,000,000.00 | 98,000,000.00 | 257,000,000.00 | -61,000,000.00 | 80.82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 否 | — | 50,440,345.74 | 50,440,345.74 | 16,279,346.37 | 50,440,345.74 | — | 100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 剩余超募资金 | 否 | — | 163,085,704.03 | —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634,000,000.00 | 1,165,526,049.77 | 1,002,440,345.74 | 162,385,284.52 | 685,833,091.46 | -316,607,254.28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2年完成募投项目的备案、环评及用地等手续,并开始起算建设周期,但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前因公司经营资金较为紧张,考虑到IPO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平稳有序,实际投入金额较小,在有序开展实施的同时控制了推进速度。IPO后,公司立即全面启动和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交易习惯和相关合同安排,募投项目“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在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在后,需要经过项目验收等手续后再行支付,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超过付款进度,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于2024年7月封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1、公司于2022年完成该募投项目的备案、审批等手续,并开始起算建设周期,但IPO前因公司经营资金较为紧张,考虑到IPO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平稳有序,有序开展研发工作并控制了研发费用的投入进度。IPO后,公司立即全面启动和实施该募投项目。2、公司于2024年新设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8月新增两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为提升研发资金使用效果,两公司分别从自身人员配置、研发专长等实际情况考虑,调整相关在研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部分研发项目的完成日期顺延。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33,903,755.15元,较上期增幅为14.33%,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至18.39%。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延期未影响公司整体研发工作的开展和技术能力的提升。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五)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八)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