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公司于2025年11月分别向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发行2,577,748股股份、向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发行2,078,892股股份、向夏永潮发行882,281股股份、向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发行118,536股股份、向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发行41,561股股份,共计5,699,018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将由80,696,453股变更为86,395,47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696,453元变更为86,395,47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前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原规定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9.5471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069.645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69.6453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639.547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39.5471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