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688522)_公司公告_纳睿雷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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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睿雷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睿雷达”、“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纳睿雷达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8月2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合计回购公司股份378,30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根据前述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302,995,60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8,306股后的股份数为302,617,3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30,865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纳睿雷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02,995,60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8,30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02,617,3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不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即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02,617,300×0.05)÷302,995,606=0.0499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99)÷(1+0)=前收盘价格-0.0499元/股。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次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8月25日)的收盘价48.22元/股计算,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次根据虚拟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8.22-0.0499)÷(1+0)=48.1701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48.22-0.05)÷(1+0)=48.17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48.17-

48.1701|÷48.17≈0.0002%,小于1%。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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