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涉及的授予数量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9.3000万股调整为643.850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62.3250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WayneWei-MingDai(戴伟民)、Wei-Jin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3)。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1月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以人民币84.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23名激励对象授予643.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WayneWei-MingDai(戴伟民)、Wei-Jin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