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20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洁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八节财务报告 ...... 66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神州细胞/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 诺宁生物 | 指 | 北京诺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神州细胞工程 | 指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义翘科技 | 指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义翘神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21年8月16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 拉萨爱力克 | 指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发起人 |
| 拉萨良昊园 | 指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 华宏强震 | 指 | 华宏强震(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现已更名为华宏强震(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神州安元 | 指 |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已更名为南昌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神州安恒 | 指 |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已更名为南昌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菲诺利单抗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1IgG4型单克隆抗体药物 |
| 瑞帕妥单抗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抗CD20单克隆抗体药物 |
| 阿达木单抗 | 指 | 一种靶向TNF-α的全人源抗体药物,批准用于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 |
| 靶点 | 指 | 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
| 贝伐珠单抗 | 指 | 一种靶向VEGF的抗体药物,批准用于治疗乳腺癌、宫颈癌、大肠癌、胶质母细胞瘤、胶质瘤、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肾细胞癌的治疗 |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具有明确药理作用的化合物(化学药)和生物药 |
| 重组八因子/重组凝血八因子 | 指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蛋白质药物,用于甲型血友病患者的治疗 |
| 单抗 | 指 | 单克隆抗体的简称,是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 双抗 | 指 | 双特异性抗体的简称,是能同时特异性结合两个抗原或抗原表位的人工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在自然条件下并不存在,而是通过细胞融合或重组DNA技术制备实现的。由于其特异性和双功能性,现已成为抗体工程领域的研究热点,在肿瘤治疗及自身免疫病等领域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 三特异性抗体 | 指 | 三特异性抗体是能同时特异性结合三个抗原或抗原表位的人工抗体。它通过融合多个抗体片段或对称性设计构建,将三种特异性整合于一个分子。其核心优势是增强了靶向精准性,可协同阻断多条信号通路、招募更多免疫细胞,从而在癌症治疗、自身免疫病等领域展现出比双特异性抗体更强的治疗潜力 |
| 非霍奇金淋巴瘤 | 指 | 淋巴瘤中一个主要分支,主要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和滤泡性淋巴瘤 |
| 抗体 | 指 | 机体由于抗原的刺激而产生的具有保护作用的免疫球蛋白 |
| 生物类似药 | 指 | 分子结构一致,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参照药具有高度相似性的治疗性生物药 |
| HPV | 指 | “HumanPapillomavirus”的缩写,人乳头瘤病毒,含多种不同的病毒型别,HPV病毒感染是宫颈癌的主要致病因素 |
| B细胞 | 指 | 是免疫细胞中主要负责产生抗体的免疫细胞,广泛存在于血液和骨髓中 |
| CD20 | 指 | 一种B细胞膜上的标志性蛋白,是抗肿瘤药物利妥昔单抗的靶点蛋白 |
| CRO | 指 | 协助申办方开展临床研究的专业服务机构 |
| GMP | 指 |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 PIC/S | 指 | ?“?ThePharmaceuticalInspectionCo-operationScheme”的缩写,是一个由各国药品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旨在通过协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检查标准、促进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的一致性和高标准 |
| PD-1 | 指 | “ProgrammedDeath-1”的缩写,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为肿瘤治疗药物的靶点 |
| PEG | 指 | “PolyethyleneGlycol”的缩写,聚乙二醇,通过化学偶联到蛋白药物后可延长药物代谢时间,达到减少用药频率的目的 |
| TNF-α | 指 | “TumorNecrosisFactorα”的缩写,即肿瘤坏死因子α,是调节免疫系统的重要炎性因子,过度表达可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一个重要靶点 |
| T细胞 | 指 | T淋巴细胞(Tlymphocyte)的简称,一种免疫细胞 |
| VEGF | 指 | “VascularEndothelialGrowthFactor”的缩写,即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是一个广谱的肿瘤治疗药物靶点 |
| IL-17 | 指 | “Interleukin17”的缩写,即白介素17,是一种重要的炎性因子,可作为自身免疫病的治疗靶点 |
| CD38 | 指 | “Clusterofdifferentiation-38”的缩写,是一种跨膜受体蛋白,可介导细胞间的粘附,是一种肿瘤治疗药物靶点 |
| VLP/病毒样颗粒 | 指 | “VirusLikeParticle”的缩写,一种不含病毒核酸的空壳结构,与天然病毒颗粒相似,不含病毒遗传物质,具有很强的免疫原性 |
| RSV | 指 | “RespiratorySyncytialVirus”的缩写,呼吸道合胞病毒,是一种常见的单链RNA病毒,属于肺炎病毒科(Pneumoviridae),是导致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体之一 |
| VZV | 指 | “VaricellaZosterVirus”的缩写,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是一种嗜神经型人类疱疹病毒,可引起水痘和带状疱疹两种不同的疾病 |
| 国家药监局、NMP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201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
注:本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神州细胞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inocelltechGroup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cell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谢良志 |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307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7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4号B-2092.2018年1月24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5号楼307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公司网址 | www.sinocelltech.com |
| 电子信箱 | ir@sinocelltech.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唐黎明 | 曾彦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8号天空之境产业广场1号楼A区9F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8号天空之境产业广场1号楼A区9F |
| 电话 | 010-50812198 | 010-50812198 |
| 传真 | 010-58628299 | 010-58628299 |
| 电子信箱 | ir@sinocelltech.com | ir@sinocell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8号天空之境产业广场1号楼A区9F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神州细胞 | 688520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972,020,482.48 | 1,304,669,628.08 | -25.50 |
| 利润总额 | -33,858,151.29 | 126,073,272.07 | -126.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71,096.29 | 125,705,731.32 | -126.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108,173.65 | 340,264,529.53 | -110.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121,389.52 | 131,265,288.50 | -257.0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0,838,929.67 | 140,896,888.73 | -21.33 |
| 总资产 | 3,526,218,500.07 | 3,283,996,417.62 | 7.3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8 | -135.7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8 | -135.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76 | -114.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91 | 36.48 | 3.43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导致。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有所
下降导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854.59 | 附注七、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053,671.60 | 附注七、66、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764,488.21 | 附注七、68、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71,095.65 | 附注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3,786.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372.15 | |
| 合计 | 2,337,077.3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医药制造业。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
(一)行业发展情况在产业深度调整与融合的背景下,2025年上半年,全球生物医药行业延续复苏态势,展现出强劲的创新动能和市场增长潜力。从市场规模来看,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上升持续推动整体市场规模扩大,东南亚、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因人口增长和医疗需求激增成为新的增长引擎,贡献了全球超过50%的经济增量。技术层面,人工智能(AI)在药物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从靶点筛选、分子生成到临床预测全链条渗透。双抗及抗体偶联药物(ADC)成为新疗法主力,多靶点多机制协同增效,推动疑难复杂疾病治疗取得疗效突破。面对专利悬崖与市场竞争压力,跨国药企聚焦产品与平台技术迭代,加速布局前沿领域,全球生物医药并购交易回暖,促进了技术资源的优化重组。
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凭借政策支持、国际化提速和技术突破,其角色逐步从“跟随者”向“参与者”甚至部分领域的“引领者”演进,在双抗、抗体偶联药物等新技术领域,已具备全球同步的创新能力。
1.政策红利释放,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瞄准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发布局,支持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中央政府提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战略,将创新药物开发列为新兴产业,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支持创新药开发全链条。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出台多项具体政策,涵盖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引进、投融资支持、全球发展、数字化赋能、创新能力提升、临床试验支持、加快审评审批和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等多个方面。
2025年4月,《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发布,将AI辅助药物研发、智能化生产质控体系建设等纳入重点工作;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审批,以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研发,提高临床研发质效;7月初,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等,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举措,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2.出海趋势成为创新药研发核心驱动力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国内医保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而商业保险对医疗费用支出的支持占比有限,远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加之近年来一二级市场投融资遇冷,创新和出海成为突破国内压力的必然选择。国产创新药研发热情不减,创新成果持续增加,其高性价比优势也得到跨国药企认可。
据中邮证券研究报告,2025年上半年,中国创新药License-out(对外许可授权交易)总金额已接近660亿美元,超过2024年全年交易总额。目前,中国药企出海仍以License-out为主要模式,交易规模和数量均呈稳步上升趋势。同时,NewCo模式为解决出海难题提供了新思路,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优化研发与商业化路径,帮助本土药企突破传统壁垒,实现高效国际化,未来有望进一步加快我国创新药的国际化进程。除欧美等传统市场外,东南亚、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崛起为中国创新药出口提供了新增长点,有助于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增强企业应对国际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不过,实现全球化仍需应对监管体系差异、知识产权保护、海外运营能力以及支付体系适应性等多重挑战。长期来看,中国药企出海方式将更加多样化,合资建厂、海外自建产能等都可能成为选择。
3.以技术创新重塑中国生物医药行业未来
在技术创新方面,我国生物医药行业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在药物研发中作用显著,不仅能提高新药研发成功率,还能节省研发成本和时间,其应用范围已从辅助诊断扩展到药物研发、治疗规划、远程医疗等多个领域,在加速药物发现和设计、优化临床试验规划与执行、推动精准医学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双抗药物领域,国内企业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在靶点选择、分子设计等方面取得进展,国内双抗管线进展处于全球前列。开源证券研究报告认为,PD-1/VEGF双抗药物有望逐步取代PD-(L)1单抗成为肿瘤免疫治疗的新一代基石用药选择,预计至2028年全球市场规模近700亿美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全球共有14款PD-(L)1/VEGF双抗进入临床阶段,多为国产创新药,中国企业的技术布局已占据先机。作为双抗领域的重要细分方向,TCE(T细胞衔接器)双抗的研发同样展现出强劲势头。国内多个企业在该领域加速布局,通过优化分子结构设计以加强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并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风险等,在血液瘤、实体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中探索多元化应用。
在肿瘤治疗领域,抗体偶联药物仍是备受关注的热门领域。我国企业在技术平台建设上不断突破,自主研发的连接子、偶联技术等形成了独特优势,并通过一系列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积极探寻新的靶点或靶点组合、拓展免疫治疗联合策略推进治疗线数前移,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科研突破与临床潜力。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在40项ADC相关口头报告中,中国贡献了11项关键研究。
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随着经济复苏、技术进步、对外许可授权交易增长以及政策持续支持,行业有望实现快速发展;但同时,企业也需应
对市场竞争加剧、研发成本上升、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等挑战。生物医药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对外合作,合理布局产品和市场,充分利用政策支持,提升自身竞争力。
(二)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生物药,专注于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和遗传病等多个治疗和预防领域的生物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和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具有特色的抗体药物、重组蛋白、创新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及国际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治疗选择,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外生物药市场的巨大需求。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有1个重组蛋白药物产品及4个抗体药物产品获批上市,另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前及临床研究阶段。具体如下:
1.SCT800(安佳因
?)
SCT8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和制剂均不含白蛋白的第三代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也是我国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用于治疗罕见病甲型血友病。
安佳因
?
已于2021年上市,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血友病A(先天性凝血因子VIII缺乏症)患者出血的控制和预防适应症的补充申请亦于2023年1月底获得批准。安佳因
?
上市后自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佳因
?
已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取得上市批准。
2.SCT400(安平希
?
)SCT400即瑞帕妥单抗为公司参照进口品种利妥昔单抗(美罗华
?
)研制的抗CD20单克隆抗体新药,用于治疗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安平希
?
已于2022年8月获批上市。2023年12月底,安平希
?
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3.SCT630(安佳润
?
)SCT63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安佳润
?已于2023年6月获批上市,基于与原研药修美乐
?
对比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结果,一次性获得了原研药在国内获批的全部8个适应症的批准,包括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罗恩病、葡萄膜炎、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儿童斑块状银屑病和儿童克罗恩病。安佳润
?上市后自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安佳润
?
已在巴基斯坦取得上市批准。
4.SCT510(安贝珠
?)SCT510为公司自主开发的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安贝珠
?已于2023年6月获批上市。安贝珠
?
一次性获批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肝细胞癌,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宫颈癌的治疗,上市后自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5.SCT-I10A(安佑平
?)SCT-I10A即菲诺利单抗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
安佑平
?
单药针对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适应症及其与贝伐珠单抗联用针对肝细胞癌的适应症均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安佑平
?的获批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肿瘤治疗领域的商业化产品管线。
6.SCT1000SCT1000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第6、11、16、18、31、33、35、39、45、51、52、56、
58、59型HPV的重组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病毒样颗粒疫苗,拟用于预防因HPV感染引起的宫颈癌、头颈癌、外阴癌、阴道癌和肛门癌,上皮内瘤样病变和原位腺癌,以及HPV6和HPV11引起的生殖器疣。
SCT1000是全球首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14价HPV疫苗,基于已上市药物品种佳达修
?9增加了5个新价型(HPV35、39、51、56、59型),覆盖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的12个高危致癌的HPV
病毒型和2个最主要导致尖锐湿疣的HPV病毒型。SCT1000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的第三针接种,目前处于随访阶段。
7.其他临床阶段产品:SCT650C、SCTC21C、SCTB35、SCTB14、SCTB41、SCTV02、SCTV04C、SCT520FF、SCTT11、SCTB39-1、SCTB39G、SCT640CSCT650C产品是公司以同类最佳为目标自主研制的重组抗IL-17单克隆抗体创新药物,拟用于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该产品目前正在国内开展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
SCTC21C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CD38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拟用于治疗CD38阳性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浆细胞驱动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相关适应症的I期临床研究。
SCTB35产品为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CD20/CD3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拟用于治疗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细胞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相关适应症的I期临床研究。
SCTB14产品为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拟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多种实体瘤的I/II期临床研究,以及非鳞非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化疗的II/III期临床研究等。
SCTB41产品为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多种实体瘤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
SCTV02产品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开发的预防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所致呼吸道疾病的重组蛋白疫苗。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
SCTV04C产品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开发的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感染引起的带状疱疹及并发症的重组蛋白疫苗。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
SCT520FF产品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抗血管生成生物药,拟用于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疾病。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
SCTT11产品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用于治疗甲状腺眼病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
SCTB39-1和SCTB39G产品均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靶点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
SCT640C产品为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8.处于临床前阶段的产品
公司尚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抗体药物和创新疫苗等多类别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三)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药和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业务,已建立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研发、采购、生产和市场销售体系。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针对上述特征,公司综合考虑自身技术平台能力和优势、产品市场规模、临床风险及临床获益、产品协同效应,以及新药未来发展趋势等多个维度开展调研并立项,研发管线布局侧重开发以“best-in-class”或“me-better”为目标的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创新生物药品种,也包括用于未来开展多品种联合用药储备的创新品种,注重平衡产品管线储备、产品竞争优势和研发速度的关系。
公司采用以自建药物研发团队为主、合作模式研发为辅的方式进行新药研发,已建立包括新药早期发现、分子结构优化、生产细胞株开发、生产工艺开发和优化、生产工艺放大、质量控制标准建立、产品制剂研发和优化等多个关键环节的技术平台,这些关键技术环节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完成。在产品研发的非核心技术环节和临床研究中,公司从节省人工成本考虑或遵从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按照行业通行做法进行了部分服务外包,主要包括委托第三方进行细胞株鉴定、试剂定制生产及检测服务、毒理学研究以及部分临床CRO、CRC服务外包等。
公司的新药研发由临床前研发中心、中试车间、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和临床部共同完成,临床I期到新药上市均在GMP质量管理要求下执行。具体的研发流程图为: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由采购部门负责。为了对采购进行统一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临床项目服务采购制度》《工程服务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工作询价、比价、执行、付款等阶段均需要履行公司制定的相应审批程序,所有员工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及合规性。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核批准的需求订单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采购人员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综合考虑各物料的交货期、库存量确定订货时间,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料,并按照需求部门的发货要求安排分批到货计划,配合供应链部控制公司库房的储货量以保证生产,确保公司通过对采购端的有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质量保证以及相关风险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临床试验阶段,临床部门根据临床研究计划提出用药需求;商业化生产阶段,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销售需求。生产部门根据前述需求拟定生产计划,并按下述流程完成生产活动:
上述生产活动的主要环节包括:生产计划制定、组织生产和物料领用(包括物料退库和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检验,以及物料和成品放行。
截至目前,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GMP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建成了多条原液生产线和制剂灌装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剂和冻干制剂。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成功完成多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生产工艺验证,12个产品已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续产线建设也将根据已上市品种的商业化生产需求以及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用药需求统筹推进。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4.销售模式
公司已针对上市产品构建完善的营销组织体系,涵盖市场、医学、销售及商务等核心职能部门,确保高效协同与专业化运营。
在药品销售方面,销售模式以自建销售团队为主,三四五线城市CSO招商为辅进行销售。自建团队以大区为管理单元,根据区域市场需求与产出优化人员配置,设立特药、肿瘤等专业销售事业部,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一二线城市;CSO代理模式目前已签约超过20家代理商,精准补齐三四五线城市市场短板,形成多层次市场渗透;在经销配送方面,公司与华润、国药、上药、九州通等全国及区域性领先商业流通企业深度合作,构建覆盖全国的经销商网络及药品配送渠道,目前合作经销商超过100家,终端触达公立医院、双通道药房及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公司还通过尝试创新支付等方式,实施从资金到药品的全方位患者支持计划,大幅度减轻了患者支付负担。
未来针对特定的品种或区域,公司将考虑数字化营销、与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等多种商业创新模式,进一步加速产品的市场覆盖,优化患者体验,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受医保控费、地区及地区联盟集采降价等影响,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营业总收入972,020,482.48元,同比下降25.50%;但研发投入和销售费用仍保持高位,报告期内净利润由正转负,即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771,096.2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36,108,173.65元。尽管收入承压,公司通过新产品菲诺利单抗(安佑平
?
)上市、研发管线高效推进、供应链加速国产化等举措,努力实现降本增效,保持企业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启动再融资项目,为研发提供资金支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业绩恢复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核心产品销售承压,新品种放量可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亿元,同比下降25.50%,低于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受地区及地区联盟集采降价、医保控费等影响,重组凝血八因子的整体市场收缩,公司核心产品安佳因
?
的销售收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面对业绩下滑的压力,公司借助精准的市场策略,确保重点省份的集采中标和价格调整幅度优于行业平均。同时,公司继续加大下沉市场的渠道拓展,努力争取更多入院机会和覆盖更多患者,目标是尽快实现安佳因
?
销售的企稳回升。抗体药物瑞帕妥单抗(安平希
?
)、生物类似药阿达木单抗(安佳润
?
)和贝伐珠单抗(安贝珠
?
)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公司营销团队积极推动产品在各省市挂网和医院准入,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多项真实世界研究(RWS),公司持续收集患者多样性、疗效及安全性数据,为优化治疗方案提供实证数据支持,增强医生用药信心和患者依从性。
菲诺利单抗(安佑平
?
)单药针对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适应症,以及与贝伐珠单抗(安贝珠
?
)联用针对肝细胞癌的适应症已于2025年2月先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安佑平
?的成功上市丰富了公司在肿瘤治疗领域的商业化产品矩阵,与公司自研产品的联用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获批,为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一线治疗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弥补国内该领域正式获批免疫治疗药物的空白,上市当年即被纳入CSCO(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头颈癌治疗指南。2025年安佑平
?
将参加国家医保谈判,目前已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初步形式审查。为增强准入竞争力,也为顺利通过医保谈判增加疗效证据,公司积极为该产品投入资源组建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教育和渠道建设,通过参与学术会议展示产品临床研究数据,实现学术价值与患者教育的结合;通过数字化平台对患者开展依从性调研、用药指导等,实施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推广策略。若安佑平
?能顺利进入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并早日实现销售放量,未来将为营收做出重要贡献。面对国内市场压力,公司也通过分层突破加大了国际化战略布局力度,既深耕新兴市场筑牢根基,更瞄准中国创新药国际认可度提升的契机,积极寻求对外许可授权等合作机会,打造业务增长第二曲线。在新兴市场领域,公司稳步推进安佳因
?
、安佳润
?
、安贝珠
?
的商业化。其中,安佳因
?
已成功取得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上市批准,报告期内新增向越南提交上市申请,加速覆盖东南亚重点市场;安佳润
?
与安贝珠
?
则延续这一战略路径,依托“一带一路”合作的协同优势,审批效率持续凸显,2024年9月安佳润
?
在巴基斯坦提交注册申请后,2025年2月即获上市批准,印证了产品竞争力与区域合作机制的双重价值。发达国家市场方面,公司坚持聚焦研发具有全球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创新产品,致力于实现我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生物药进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惠及全球患者、树立领先生物制药国际品牌的企业愿景。
整体而言,公司在医保控费、新产品推广和市场竞争等多重压力下,营收虽有所下滑,但通过积极调整战略和优化运营,也展现了较强的韧性和适应能力。
(二)高研发投入夯实技术根基,多领域布局提速创新药研发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8,793.99万元,占营收39.91%,高研发投入属性突出。知识产权成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境内外发明专利申请2个,新获得17个发明专利授权,发表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重要学术论文8篇,技术竞争力继续夯实。
公司瞄准包括PD-1/VEGF双抗产品以及多靶点抗体产品在内的多个创新资产,以前瞻性战略眼光进行产品布局,研发立项主要基于以下方面考量:(1)有相对比较确定的市场需求;(2)现有已上市产品以及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仍有可改进空间;(3)公司有技术和能力开发出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基于这些原则,公司在相对成熟靶点上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单抗、双抗等产品,涵盖实体瘤、血液瘤、自免、疫苗、眼科疾病等不同领域,截至目前共有13个在研产品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其中:14价HPV疫苗产品SCT1000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的第三针接种,目前仍处于随访阶段;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化脓性汗腺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IL-17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CT650C、多种实体瘤免疫治疗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SCTB14以及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感染引起的带状疱疹及并发症的重组蛋白疫苗SCTV04C均处在II期临床阶段;用于恶性肿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的CD38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CTC21C、CD20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SCTB35、用于多种实体瘤免疫治疗的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SCTB41、多靶点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SCTB39-1和SCTB39G、抗血管生成生物药SCT520FF、用于治疗甲状腺眼病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CTT11及预防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所致呼吸道疾病的重组蛋白疫苗SCTV02均处于I期临床阶段。此外,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CT640C也于近日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时,公司还在加速推动多款储备抗体药物及疫苗产品早日从临床前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为保证公司多个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实现资源优化及共享,提高跨部门协作效率,并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搭建了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并在报告期内投入试运行,目前仍在持续调整优化中,期待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能有效助力研发提速、提升研发质量稳定性及节约研发成本。
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产品开发和平台优化齐头并进,相辅相成,不断完善和迭代创新抗体候选药物发现、生物药及疫苗生产工艺、生物药质量控制、规模化生产和管理等核心技术平台,精益生产与优化工艺。
(三)研产联动科学配置产能,数智技术驱动供应链与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公司已参照国内国际标准建立GMP生产管理体系,建成覆盖原液生产至制剂灌装的全链条产线,具备水针和冻干制剂生产能力。一期、二期生产基地及天空之境产业广场的多条原液生产线、制剂灌装线及包装线已建成并投产,配套的立体自动库及辅助车间也已投入使用,实现商业
化生产供给及时率100%。规模化生产模式进一步凸显成本优势,稳定的生产周期为产品上市后的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为应对多款抗体药物及疫苗进入中后期临床的产能需求,公司正在加速推进N10地块建设,该地块定位为未来抗体与疫苗商业化生产基地,目前已顺利完成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并进入二次结构施工及机电安装阶段,公司计划年内完成土建竣工验收并启动洁净厂房装修,并同步推进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公司采取临床需求驱动与商业化预布局并行的产能建设策略:一方面,根据已上市品种的市场放量节奏动态调整产线配置;另一方面,针对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阶段提前规划专用产能。这种“研产联动”模式既避免了产能闲置,又保障了研发进度的可控性。通过现有产线满负荷运转与新基地建设的有序衔接,为后续产品上市提供了充足的产能弹性。
为应对中美贸易战可能带来的关税壁垒、供应不确定性和进口原材料及设备成本上升的挑战,公司从供应链管理入手,聚焦国产替代和降本增效,并结合《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部署,以数智技术驱动高效运营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提高生产质量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为此实施了以下重要举措:加速国产替代,与国内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优先采购国产原材料、耗材及设备,大幅提升国产化比例,降低研发和生产成本,有效减少对进口依赖;布局质量管理QMS系统、DMS文档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生产过程的MES系统相关确认工作并已运用至部分生产环节;为质量控制实验室配置LIMS系统并已进入确认验证阶段;通过信息化系统的集成互通,提高生产质量管理流程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部署运输管理系统(TMS)结合区块链和多目标优化等技术,实现物流数智化实时在线监测和优化,提高物流效率和保障药品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等。
(四)治理风控协同确保合规经营,开源节流助力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治理体系,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管聘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绩效管理机制方面,实现考核指标量化跟踪,构建“战略-目标-执行”闭环管理体系,针对研发、生产、营销以及管理支持等不同部门设定差异化KPI,通过定期回顾动态调整策略。?风控合规方面,公司遵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医药行业合规管理规范》及内部《合规与反舞弊制度》等,升级覆盖研发、生产、营销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2025年上半年开展合规培训近20场,同时定期发布合规风险提示,开展会议飞检,结合外部法规与最新监管动态更新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流程审批,从制度、管理与执行多维度防范合规风险,强化员工合规意识,实现有据有效的全面监督管理。
为应对短期盈利压力,公司加强了财务管控,优化成本结构,严格控制非核心支出。研发上,根据经营、资金状况、临床结果和竞争态势,动态调整优化临床前和临床管线以及临床项目的优先级,优化研发资金配置和效率,降低研发成本;生产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运营过程中,精简管理环节,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确保现金流稳定,为新产品推广和研发提供资金支持。2025年6月,公司启动再融资计
划,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股票,用于为研发补充现金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少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受理公司的再融资申请。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目标,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对照《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要求,落实“一厂一策”。围绕源头替代、过程管理与末端治理,将中试层析柱保存用20%乙醇替换为氢氧化钠,同时优化消杀过程管理及危废间废气末端净化吸附处理。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由高端人才团队领军,研发历史长、研发人员比例高、研发经费投入大,拥有相对领先的技术平台,具备独立自主研发临床亟需且具有竞争优势的“best-in-class”或“me-better”潜质的创新生物药的人才、技术、体系和经验,依托独立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开发了拥有全球化商业权益的产品管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长期快速增长的潜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所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如下:
1.公司具备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和体系,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具有产能和成本优势,例如:①公司按照GMP标准建立了相对领先的重组凝血八因子蛋白的生产工艺和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到100亿IU的生产线;②建立了相对领先的14价HPV疫苗生产工艺,成为全球首个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14价HPV疫苗品种。2021年4月,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无弹状病毒污染昆虫细胞株生产的14价HPV疫苗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的临床试验补充申请获得批准,采用新工艺生产的临床样品开展临床研究可避免后续工艺变更的潜在风险,从而加快临床整体研发进度;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三聚体蛋白开发和生产工艺,并基于此建成了重组蛋白新冠疫苗快速研发生产平台,实现单个抗原从基因到规模化成品生产不超过100天,可快速应对新型变异株的流行;④公司搭建了多糖结合疫苗的全套生产工艺,包括荚膜多糖和载体蛋白的培养、纯化、偶联工艺,工艺可放大性强,质量稳定可控;⑤公司积极推动原材料国产化,涵盖培养基物料、层析介质、一次性耗材、原辅料等关键材料。这些国产原材料在研发和生产中已占主导地位。国产化不仅提升成本可控性和供应链稳定性,还推动本土企业优化质量控制体系,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协同升级。
2.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储备,兼顾产品管线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在发现及研发创新药的领域拥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并且在临床药品筛选、功能学验证及开发生物药等关键步骤中具有较强的能力。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有5个产品获批上市,另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此外,公司还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抗体药物和疫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前和临床研究。
3.公司已按照国际GMP规范建立了可用于独立开展商业化生产的生产线,并持续在建符合企业发展趋势和需求的生物药生产基地
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GMP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建成了多条原液生产线和制剂灌装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剂和冻干制剂。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成功完成多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生产工艺验证,12个产品已获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续产线建设也将根据已上市品种的商业化生产需求以及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用药需求统筹推进。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4.公司已建立拥有丰富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的研发与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生物药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团队成员参与过国际知名跨国制药企业多项药品的研发、生产、国际临床及注册申报、市场营销工作,以及超过二十个生物药产品的上市前研发和产业化开发工作。公司的创始人谢良志博士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专家。公司的副总经理YANGWANG(王阳)博士拥有数十年的疫苗和抗体药物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曾主导宫颈癌疫苗的质量分析和质量标准建立工作,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质控专家。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完整技术平台体系,覆盖创新抗体候选药物发现、生物药生产工艺、疫苗生产工艺、生物药质量控制、生物药成药性评价、规模化生产和管理等多方面技术内容。其中,创新抗体候选药物发现技术体系包含生物药靶点抗原设计和优化技术、多种属动物免疫技术、抗体亲和力成熟和结构优化技术等多项技术;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体系包含CHO细胞、SF9细胞、Hi5细胞无血清培养基配方研制和优化技术、工程细胞株构建和筛选技术、重组蛋白/抗体表达纯化技术、重组蛋白药物化学修饰技术等多项技术;疫苗生产工艺技术体系包括原核系统表达和纯化重组蛋白的工艺技术、细菌荚膜多糖生产和纯化工艺技术、多糖—蛋白结合生产工艺技术、高效表达病毒样颗粒(VLP)的生产工艺技术、三聚体疫苗生产工艺技术、新型佐剂开发及筛选技术等多项技术;生物药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包含大分子生物药结构确证技术、生物药质量分析技术等多项技术;生物药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包含体外药效评价技术、体内药效功能评价技术平台等
技术;规模化生产和管理技术体系包含原液生产线工艺设计技术、灌装生产线设计技术、冻干生产工艺技术等技术。
以上核心技术在公司的技术平台、生产工艺、生产质量标准体系、生物药生产能力方面先进性表征如下:
(1)公司技术平台的先进性表征
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同时具备研发和生产真核细胞表达重组蛋白药物、单抗药物、多靶点抗体药物、病毒样颗粒(VLP)疫苗、三聚体疫苗等多种不同类型生物药的技术和能力,并拥有自主研发和生产用于大分子生物药产业化的CHO细胞无血清、无动物源性成分的培养基和加料液的技术和能力。同时,针对不同项目,可以快速制定个性化培养基,能极大提高产品产量和优化多项产品质量。
公司已建立了研发和生产细菌表达重组蛋白的技术平台,开发了大肠杆菌表达结合疫苗载体蛋白的技术,实现了复杂结构蛋白的高产和高纯度生产;同时建立了细菌表达荚膜多糖的技术平台,针对不同荚膜多糖的性质,有针对性的设计培养、纯化工艺,产量和纯度高,生产工艺环境友好。公司已建立多糖与蛋白等生物大分子偶联的技术平台,产品质量可控,生产工艺可放大性强,具备了开发细菌多糖结合疫苗的技术和能力。
公司已掌握亲和纯化介质偶联技术,针对重组八因子工艺过程中出现的杂质,开发出专用的亲和层析介质,有助于大幅度提高产品纯度和纯化收率,实现重组八因子蛋白的高效产业化。
公司建立了先进的多种复杂结构大分子生物药制剂筛选和配方优化技术,具备解决重组蛋白、抗体片段和多靶点复杂结构抗体等具有天然不稳定特性(容易降解、聚集)的复杂结构生物药稳定性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上述研发平台的综合能力和集成优势使公司具有快速完成抗体和疫苗临床前研发和生产并申报临床的能力。自2020年初以来,公司结合自身技术平台优势,快速完成了6个新冠中和抗体和10个重组蛋白疫苗的临床前研发和生产,获得3个重组三聚体蛋白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2024年至今公司先后将12个临床前产品迅速推进至临床阶段并开展了超过20项临床研究,充分体现了公司已有技术平台在研发速度和效率方面的先进性。
(2)公司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表征
公司建立了重组八因子蛋白药物第三代生产工艺技术,相较于血浆提取八因子生产工艺或传统重组八因子连续灌注培养生产工艺,公司的该等生产工艺具备产量高、工艺简洁、工艺易于平行放大、无白蛋白添加剂、生产周期短等特点。
公司建立了抗体药物高浓度制剂开发技术平台,为降低给药频率、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提高药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可行性。
公司还建立了先进的人用疫苗新型佐剂开发及筛选技术平台,利用该平台突破了天然衍生成分难以表征和标准化制备等工艺难题,实现了新型佐剂高质量标准的稳定量产,并通过建立不同种类疫苗的佐剂筛选及评价体系,以根据疾病保护性免疫应答和分别诱导免疫B细胞和T细胞的
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和筛选疫苗佐剂,显著增强佐剂对疫苗抗原免疫原性和疾病防护作用的放大效应。
(3)公司临床试验和商业化生物药生产质量标准体系的先进性表征公司建立了先进的检测技术和应用体系,通过其先进的和全方位的质量分析体系,公司可实现对结构复杂的多种类型大分子生物药(重组蛋白药物、PEG定点修饰长效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定制片段抗体药物、双特异性及多特异性抗体药物、病毒样颗粒和三聚体疫苗等)进行理化特性、蛋白一级和高级结构、蛋白修饰、杂质残留、生物活性分析、蛋白相互作用、免疫化学及稳定性方面的系统分析,有助于公司全面了解工艺开发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和工艺优化方向,有利于公司高效地避免错误和高效地开发出高质量和高产能的生产工艺和产品。
公司依据国内和国际药品监管相关法规和指南,参照已上市同类药品的质量标准及参照欧洲和美国药典标准制订了一系列在研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原材料质量标准,还建立了符合中国GMP及国际PIC/S体系的GMP要求的产品放行程序。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高水平的产品质量标准,例如:公司多个抗体产品的DNA残留质量标准均为≤100pg/剂量,而与之对比的国外同类产品(贝伐珠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的DNA残留的质量标准为不超过10ng/剂量;公司SCT800的比活达到7,590~13,340IU/mg蛋白,高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活标准。
(4)生物药生产能力的先进性表征
公司利用自身的生产工艺开发和优化能力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建立了生产具有成本效益和高质量标准的生物药物生产能力。
公司拥有研发和生产用于生物药商业化生产的CHO细胞培养基、加料液的技术和能力,可以提高商业化生产关键原料的供应保障,增加商业化生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拥有研发和生产多种生物药亲和填料等关键原材料的技术和能力,可以有效降低成本,降低对进口关键原料的依赖。
公司一期和二期生产线已实现了稳定的规模化生产,累计完成10多个生物药和疫苗品种的试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参照国内和国际同类品种以及相关法规制定的质量标准,标志着公司在生产工艺放大、规模化生产、生产运行和GMP管理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重要学术论文:
| 序号 | 发表时间 | 期刊名 | 文章名称 | 相关产品/技术 | 备注 |
| 1 | 2025.1 | Vaccines | SafetyandImmunogenicityoftheTetravalentRecombinantCOVID-19ProteinVaccineSCTV01EinChildrenandAdolescentsAged3to17Years:ARandomized,Double-Blind,Placebo-ControlledPhase2ClinicalTrial | SCTV01E | SCI |
| 2 | 2025.1 | ExpertReviewofVaccines | SustainedimmunogenicityofbivalentproteinCOVID-19vaccineSCTV01Cagainstantigenmatchedandmismatchedvariants | SCTV01C | SCI |
| 3 | 2025.3 | CancerLetters | PhaseIbstudyofSCT200combinedwithpaclitaxelordocetaxelinpatientswithrecurrentormetastaticheadandnecksquamouscellcarcinomafollowingplatinum-basedchemotherapyandPD-1antibody | SCTI10A | SCI |
| 4 | 2025.3 | Pharmaceuticals | PreclinicalCharacterizationofEfficacyandPharmacodynamicPropertiesofFinotonlimab,aHumanizedAnti-PD-1MonoclonalAntibody | SCTI10A | SCI |
| 5 | 2025.3 | ReproductiveToxicology | Developmentalandreproductivetoxicity(DART)studyofanovelSARS-CoV-2tetravalentrecombinantproteinvaccine(SCTV01E)inrats | SCTV01E | SCI |
| 6 | 2025.3 | Vaccines | Fc-ModifiedAntibodyinHospitalizedSevereCOVID-19Patients | SCTA01 | SCI |
| 7 | 2025.4 | TranslationalLungCancerResearch | Efficacyandsafetyoffinotonlimabplusdocetaxelvs.docetaxelinpreviouslytreatedadvancedsquamouscellnon-small-celllungcancer:arandomized,double-blinded,phaseIIItrial | SCTI10A | SCI |
| 8 | 2025.5 | ContemporaryClinicalTrialsCommunications | EfficacyandsafetyofSARS-CoV-2neutralizingantibody,SCTA01,inhigh-riskoutpatientsdiagnosedwithCOVID-19:APhaseIIclinicaltrial | SCTA01 | SCI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 | 17 | 255 | 138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 其他 | 2 | 0 | 185 | 155 |
| 合计 | 4 | 17 | 440 | 293 |
填写说明:
1.报告期内发明专利累计申请数量已剔除因各种因素导致失效的专利申请;2.上述“其他”指公司商标,其累计申请数量亦同样剔除失效商标申请。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78,953,532.38 | 460,041,347.92 | -17.63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8,986,347.98 | 15,875,946.74 | -43.4 |
| 研发投入合计 | 387,939,880.36 | 475,917,294.66 | -18.49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91 | 36.48 | 增加3.4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32 | 3.34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与上年同期相比,部分资本化项目已完成临床研究,转入无形资产。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SCT800 | 28,000.00 | 639.31 | 25,612.19 | 正在开展上市后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800(安佳因?)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和制剂均不含白蛋白的第三代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具有高产能、高稳定性等优势;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公司开发了高效的重组八因子产品生产工艺,建成了一条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100亿IU的原液生产线。 | 适应症:甲型血友病 |
| 2 | SCT-I10A | 80,000.00 | 987.63 | 71,638.61 | 已于2025年2月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 上市销售 | SCT-I10A(安佑平?)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1IgG4型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其单药用于一线治疗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和联合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肝细胞癌的两个适应症已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安佑平?为国内首个在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全人群获批一线治疗的PD-1/L1抑制剂,填补了中国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免疫治疗的数据空白,有望为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一线治疗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 适应症: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肝细胞癌等 |
| 3 | SCT1000 | 80,000.00 | 6,705.91 | 60,585.81 | II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10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第6、11、16、18、31、33、35、39、45、51、52、56、58、59型HPV的重组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病毒样颗粒疫苗,基于已上市药物品种佳达修?9增加了5个新价型(HPV35、39、51、56、59型),覆盖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的12个高危致癌的HPV病毒型。 | 预防因感染HPV引起的宫颈癌和尖锐湿疣等疾病 |
| 4 | SCT650C | 15,000.00 | 1,952.06 | 10,847.95 | I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650C是公司以同类最佳为目标,历经多年分子优化改造研制出的重组抗IL-17单克隆抗体创新药物,与IL-17结合后可抑制下游细胞因子,阻断炎症信号传导。 | 适应症: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 5 | SCTC21C | 5,000.00 | 1,674.63 | 3,873.39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C21C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靶向CD38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CD38阳性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 6 | SCTB35 | 5,000.00 | 1,417.59 | 3,399.98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B35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CD20/CD3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 7 | SCTB14 | 30,000.00 | 4,541.92 | 8,716.08 | I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B14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多种实体瘤免疫治疗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多种实体瘤 |
| 8 | SCTB41 | 20,000.00 | 2,784.41 | 5,034.63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B41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多种实体瘤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多种实体瘤 |
| 9 | SCTV02 | 3,000.00 | 422.36 | 1,374.40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V02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开发的预防RSV感染所致呼吸道疾病的重组蛋白疫苗。 | 预防因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导致的呼吸道疾病 |
| 10 | SCTV04C | 5,000.00 | 697.32 | 2,210.44 | I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V04C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开发的重组蛋白疫苗。 | 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带状疱疹及并发症 |
| 11 | SCT520FF | 5,000.00 | 563.91 | 1,813.26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520FF是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抗血管生成生物药。 | 适应症: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疾病 |
| 12 | SCTT11 | 5,000.00 | 849.35 | 849.35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T11产品为公司以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自主研发的用于治疗甲状腺眼病的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甲状腺眼病 |
| 13 | SCTB39G | 5,000.00 | 124.35 | 124.35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B39G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靶点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恶性肿瘤等 |
| 14 | SCTB39-1 | 5,000.00 | 231.59 | 231.59 | I期临床研究 | 上市销售 | SCTB39-1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靶点免疫治疗三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 适应症:恶性肿瘤等 |
| 合计 | / | 291,000.00 | 23,592.34 | 196,312.03 | / | / | / | / |
注:
1.上述研发投入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表仅列示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主要在研项目,不含临床前研究阶段产生的研发投入,2025年上半年临床研究阶段前产生的研发投入为14,606.31万元。
3.上述研发投入包含资本化投入金额891.99万元。
4.SCT800预计总投调增3,000.00万元,为上市后临床研究新增投入。
5.SCT650C/SCTC21C/SCTB35/SCTB41/SCTB14/SCTV02/SCTV04C/SCT520FF/SCTT11/SCTB39G/SCTB39-1项目预计总投仅为I/II期临床研发投入,III期临床研究方案尚未确定,暂无法预计III期临床研发投入。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10 | 83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6.13 | 35.32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969.24 | 13,159.26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45 | 15.38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 | 65 | 8.02 |
| 硕士 | 258 | 31.85 |
| 本科 | 431 | 53.21 |
| 专科及以下 | 56 | 6.91 |
| 合计 | 810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7 | 41.6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11 | 50.74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1 | 6.30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1.23 |
| 60岁 | 1 | 0.12 |
| 合计 | 810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未能保持盈利或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创新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截至目前公司已有5个产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虽然公司已有多个产品获批上市,但未来还将持续投入研发及加强已上市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报告期内已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营收下滑,致使公司净利润再度为负,因此公司始终存在亏损或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虽然为正,但公司未来如不能通过提升盈利能力、拓宽权益性融资渠道等方式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则净资产存在由正转负的风险,从而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的规定,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
为缓解公司研发及运营资金紧张局面,公司将坚持聚焦主营业务,积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努力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也将积极利用多种融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切实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是一个典型的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为保持企业创新活力,公司将不断有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投入较大且在季度和年度之间存在不平衡的情况。虽然公司多个在研产品已陆续上市实现商业化,但不同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和产品竞争力不同,整体营收情况可能受市场规模限制或随着后来者的加入而下降,新上市产品或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表现不及预期,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因收入不能完全覆盖研发、销售和运营成本而导致亏损的可能。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临床前研发风险
为使产品在临床药效、生产工艺等方面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降低产品临床失败风险,增强产品上市后的竞争力,公司在相关产品的临床前研发工作中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但公司完成临床前研发工作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可能最终无法获得符合预期目标的临床前研究结果或者该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者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如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可能无法收回临床前研发成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可能因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通过临床前研发平台技术和设备的及时更新迭代,使得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始终保持领先水平,并通过科学立项、原材料自产、流程优化等方式控制成本、降低风险。
2.临床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对于人体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在临床试验进度方面,公司在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各种事件进而推迟临床试验的进度,可能导致公司开发成本增加、候选药物的专有权期间缩短或公司的药品晚于竞争对手的药品上市。在临床试验结果方面,早期或中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的产品不能保证其在后期临床试验中取得预期结果,公司无法完全避免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及预期,前述情况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司取得候选药物药品注册批件的时间延迟、取得的药品注册批件较预期的适应症范围窄,甚至无法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导致公司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药物退市。因此,公司在临床研究过程中高度重视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着力加强对临床运营项目的科学管理、合理提速。
3.新产品推广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新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后,需进行市场开拓和推广,将产品的作用机制、用法、安全性、竞品对比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手段传递到市场,从而使市场熟悉和接受公司产品。同时,在与同类产品竞争过程中,公司产品亦需不断地提高市场认可度与知名度、从而进入各大医院机构采购范围。如果新产品未被市场接受,或公司未能有效地组织合适的销售团队及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将对产品的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教育和渠道建设,努力促进新产品的销售放量。
4.对外合作的风险
公司在临床前及临床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如CRO、研究者、试验中心等开展合作。如果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试验数据准
确性、合规性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相关监管机构不接受公司的临床数据、临床试验推迟甚至终止、公司的候选药物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实现商业化,变更第三方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开发时间表。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对第三方工作的稽查和监测,通过多种措施促使其委托的第三方在试验活动中的行为遵守GCP等规则并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5.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与生产,需通过专利等方法来保护在新药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对公司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在研药品及技术。如果公司无法为公司的候选药物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专利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开发及商业化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成功商业化相关产品或技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可能面临其他公司或个人伪造公司产品或其他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若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始终致力于对自身研发技术与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期内加强了专利申请的力度,并充分利用分案申请、PCT申请等多种方式来延长在研药品及技术的专利保护期。
6.药品及技术迭代的风险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或公司同类在研产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公司产品和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因此,公司从前期策略着手,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技术跟踪和前沿研究,并及时实现成果转化和平台更新,始终保持研发和技术的创新优势。
7.人才竞争的风险生物制药企业属于高素质科研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公司持续创新、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与其他制药和生物科技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在人才方面存在激烈竞争。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司可能无法及时物色到适合的人选来替代离职核心技术人员。对人才的激烈竞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薪酬成本大幅增加,并对公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通过具有竞争力的晋升制度、薪酬和激励体系等手段维持研发队伍的稳定,以持续保持技术和人才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始终保持高度稳定。
(四)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所处治疗市场已拥有较多的已上市竞品或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竞品,部分已上市竞品亦已进入医保目录。公司相关产品在入组、未来的市场销售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公司未能招募足够的受试者,公司相关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可能延迟;如公司于其主要产品实现商业化后未能在治疗效果、成本控制、定价等方面取得预期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可能因其在市场
中不具竞争力无法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公司在研药物未来获准上市并取得市场认可,因公司所处的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在任何时期均可能出现较公司在研药物更能为市场接受、更具成本效益优势的同类产品,公司已上市产品可能无法达到销售预期。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外捐赠,公司通过第三方组织包括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各省市慈善总会等公益机构的慈善项目对符合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的血友病患者资助部分治疗费用及药品,该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扩大影响力,公司对外捐赠金额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市场竞争的态势变化,动态化调整营销和定价策略,产品上市后继续开展真实世界研究以收集更多临床用药反馈,为后续研发提供支持。
2.原材料短缺的风险公司为一家创新生物药研发公司,其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虽然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已实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但剩余需采购原材料、设备如出现价格上涨,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不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未能与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可能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中断,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造成影响。
为此,公司将持续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优化采购、库存与需求部门的协同机制,建立安全库存体系,确保供应稳定。同时,公司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构建多元化、稳定的供应网络,积极推进设备与原材料的国产替代,在保持工艺稳定与质量合规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对进口依赖。
3.产品质量风险
在公司在研药品的临床试验中,以及药品上市后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公司均面临产品责任或消费者保护责任的固有风险。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药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则受限于多项因素,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并且可能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及相关资质证照。公司将坚持质量至上,严格实行生物药生命周期管理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和产品召回机制,确保患者获得的药品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
4.业务合规风险
医药行业作为监管机关执法最为严格和细致的行业之一,医药企业通常面临更为复杂的业务合规要求,内容涉及营销管理、慈善捐赠、市场推广等,风险存在于商业贿赂、税务、药品质量安全及环保等多个领域。如果没有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并加以严格执行,就无法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公司不能完全控制其员工、推广服务商、配送商等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行为,无法完全避免因该等行为导致的合规风险,包括商业贿赂、诈
骗等风险。相关合规风险发生时,具体责任的认定和划分取决于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审查结果,一旦公司牵涉其中,则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风险;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亦可能导致对公司的不利舆情,进而损害公司的声誉及品牌形象。公司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制度,通过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内部的各项业务进行合规审查和风险防控,持续向员工特别是营销团队开展合规培训、合规风险提示等,将合规要求与业务推进深度融合,同时还将内部、外部审计与专项合规检查工作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筑牢风险防控安全网。
5.拓展国际业务风险公司始终致力于研发具有国际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创新生物药产品以及实现自主研发和生产的生物药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公司可能需要在境外开展药物研发、市场拓展等业务。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及社会文化不同,如果该等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该等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或公司未能在该等市场取得许可或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其经营会因此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因地制宜在不同国家及地区采取适当的开发及合作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五)财务风险
1.营运资金周转不足的风险公司研发投入耗费大量资金,后续还将继续投入资金推动在研药品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同时不断推动新的产品进入临床研究,因此资金需求将长期存在。公司目前资金来源除了已上市产品的销售收入外,还包括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及银行或第三方的债权融资。如果公司股权融资进展不顺或被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等,公司将面临营运资金周转不足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规划、适时调整业务开发进度以及统筹安排、运用营运资金,保障持续性的运营资金。
2.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产品毛利率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受价格端和成本端两方面变动的综合影响。从价格端看,产品价格变动受国家医保政策、产品集采情况、市场竞争环境、下游客户合作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从成本端看,产品成本变动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生产管控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若药品销售价格在医保政策及集采影响下出现下降、毛利较低的产品的营收占比逐渐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公司将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应收账款超期或发生坏账的风险随着公司多个产品上市并不断扩大销售规模,应收账款余额预计将不断增加。如果宏观经济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催收不力、控制不当,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超期或者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等级、财务状况、合作程度等进行
分级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收款政策;同时制定了回款清欠制度,执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实时管理,密切关注大额、长账龄应收账款的收回。
4.资产减值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49,222.4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78.95%,占比较高。存货账面价值为30,633.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8.72%。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1,152.44万元,主要系库存半成品和产成品过期或临期导致。若未来生产经营环境或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出现固定资产闲置、设备利用率不足、存货可变现净值降低等情形,可能继续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在建工程减值、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医药研发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行业实施监管。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药品价格改革制度、两票制、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陆续出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监管部门还可能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随时制订和调整各项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医保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为例,为提高公司产品在患者可支付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公司在新产品上市后,将寻求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公司的产品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其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产品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医药行业发生的负面事件及媒体对医药行业相关事项进行的负面报道等也可能导致监管部门对医药行业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七)宏观环境风险公司的业务受制于我国整体经济及社会状况。自然灾害、突发传染病等公共事件均可能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此外,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及地缘政治紧张,可能导致额外的关税、出口管制或跨境技术转让限制,可能增加公司国际化业务的合规成本与市场准入难度,进而影响海外市场拓展及盈利能力。为有效应对宏观环境风险,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动态监测国内外经济、政策及地缘政治变化,制定灵活的供应链与市场策略,建立多元化供应商网络,加速国产替代的补充变更申请,降低对进口材料的依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四)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972,020,482.48 | 1,304,669,628.08 | -25.50 |
| 营业成本 | 50,672,182.64 | 44,556,380.32 | 13.73 |
| 销售费用 | 421,692,188.20 | 307,579,548.25 | 37.10 |
| 管理费用 | 85,399,687.34 | 80,446,915.21 | 6.16 |
| 财务费用 | 43,375,478.26 | 50,422,124.07 | -13.98 |
| 研发费用 | 378,953,532.38 | 460,041,347.92 | -17.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121,389.52 | 131,265,288.50 | -257.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51,972.92 | -159,595,254.3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125,774.65 | 154,708,229.06 | 117.91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加大已上市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以及为新上市产品组建销售团队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25,606.89 | 0.98 | 84,987,801.67 | 2.59 | -59.49 | 注1 |
| 其他应收款 | 17,265,237.41 | 0.49 | 11,211,356.44 | 0.34 | 54.00 | 注2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25,505.76 | 0.09 | 54,464,918.62 | 1.66 | -94.26 | 注3 |
| 无形资产 | 171,262,658.25 | 4.86 | 75,403,646.53 | 2.30 | 127.13 | 注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295,903.22 | 1.34 | 28,672,521.79 | 0.87 | 64.95 | 注5 |
| 合同负债 | 4,660,665.27 | 0.13 | 7,193,701.04 | 0.22 | -35.21 | 注6 |
| 应付职工薪酬 | 64,991,034.17 | 1.84 | 118,502,844.62 | 3.61 | -45.16 | 注7 |
| 其他应付款 | 195,848,996.68 | 5.55 | 145,865,851.55 | 4.44 | 34.27 | 注8 |
| 递延收益 | 81,763,673.17 | 2.32 | 191,367,491.37 | 5.83 | -57.27 | 注9 |
其他说明注1: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重分类余额减少所致。注2: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备用金增加。注3: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注4:无形资产增长主要系资本化支出转研发技术所致。
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等增加所致。注6:合同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转让商品之前已收取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注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应付工资、奖金余额减少所致。注8:其他应付款增长主要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应付服务费余额增加所致。注9:递延收益减少主要系结转至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951,249.2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固定资产 | 246,347,843.64 | 固定资产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8,785,535.58 | 固定资产贷款抵押 |
| 合计 | 255,133,379.22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4,590,195.22 | - | - | 753,970,510.73 | 740,000,000.00 | - | 28,560,705.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987,801.67 | 299,332.98 | - | - | - | - | -50,861,527.76 | 34,425,606.89 |
| 合计 | 84,987,801.67 | 14,889,528.20 | - | - | 753,970,510.73 | 740,000,000.00 | -50,861,527.76 | 62,986,312.8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境内外股票 | 688755 | 汉邦科技 | 13,970,510.73 | 自有资金 | - | 14,590,195.22 | - | 13,970,510.73 | - | - | 28,560,705.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3,970,510.73 | / | - | 14,590,195.22 | - | 13,970,510.73 | - | - | 28,560,705.95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神州细胞工程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00,000.00 | 311,630.42 | -193,577.13 | 97,202.05 | -754.02 | -3,482.2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ZHANGHUALAN(兰章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马洁 | 董事 | 离任 |
| 赵桂芬 | 董事 | 离任 |
| 韩巍强 | 董事 | 离任 |
| 何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苏志国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王晓川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贾吉磊 | 监事 | 离任 |
| 赵淑环 | 监事 | 离任 |
| 李汛 | 监事 | 离任 |
| 李汛 | 董事 | 选举 |
| 贾凌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张学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王浩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谢良志先生、YANGWANG(王阳)先生、唐黎明先生、李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贾凌云女士、张学先生、王浩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述董事候选人均获当选。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谢良志先生为总经理,聘任YANGWANG(王阳)先生、唐黎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马洁女士为财务总监,唐黎明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ZHANGHUALAN(兰章华)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共有7名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该等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研发贡献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依据及其研发工作职责 | 研发贡献 |
| 1 | 谢良志 | 新药品种研发负责人,工艺开发负责人:制定新药品种研发靶点、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制定研发策略和路径,制定品种工艺开发和优化策略,研发方案设计,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 1.领导新技术平台的持续研发和优化,新技术体系的建立;2.领导建立多个重大品种的生产工艺开发,工艺放大,和产业化研究;3.领导研发多个具有成为“Best-in-Class”或“Me-better”潜质的创新生物药品种。 |
| 2 | YANGWANG(王阳) | 生产和质量负责人:负责品种的质量分析和质量控制以及GMP生产线的管理工作 | 1.领导建立了大分子生物药质量分析和控制技术平台;2.领导建立了全部在研临床产品的质量分析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3.推动临床品种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
| 3 | 盖文琳 | 临床研究特聘专家:负责提供临床医学专业指导 | 1.领导建立了一支高效的临床研究运营和管理团队;2.完成了多个核心产品的临床研究和管理。 |
| 4 | 潘范彬 | GMP生产线设计和建设带头人:负责中试GMP生产线,大规模GMP生产线的工艺设计、车间建设,车间认证 | 1.完成了多条生产线的工艺设计、车间建设及车间验证;2.推动在研品种的产业化。 |
| 5 | 张延静 | 工艺开发责任人:负责在研品种的工艺开发和放大 | 1.带领团队建立了多个工艺研发和放大平台技术体系;2.完成了多个生物药品种的生产工艺开发和中试放大;3.负责中试车间的运营和管理,完成申报和临床样品的中试GMP生产。 |
| 6 | 孙春昀 | 新药发现责任人:负责创新生物药品种的上游研发 | 1.带领团队成功获得多个具有“Best-in-Class”或“Me-better”潜质的创新生物药。 |
| 7 | 罗春霞 | 生产责任人:负责生产车间的生产工艺,生产规划和生产管理 | 1.带领团队完成生产工艺技术转移;2.带领团队完成产品上市前的工艺验证。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北京)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1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2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3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其他主要股东神州安元 | 详见备注4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5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6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7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8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9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10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12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13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4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5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16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 详见备注17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的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18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9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20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21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 详见备注22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 | 详见备注23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关联方义翘科技 | 详见备注24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神州安元 | 详见备注25 | 2020年6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人/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本公司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2)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作出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公司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4)减持数量: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4:
股东神州安元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企业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企业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公司的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①减持条件: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②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
④减持数量: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⑤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5: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神州细胞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神州细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神州细胞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神州细胞将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神州细胞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神州细胞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神州细胞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神州细胞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神州细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神州细胞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神州细胞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6: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7: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证券主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备注9: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0: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1: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2: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3:
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备注15: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证券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有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6: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备注17:
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公司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备注18: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的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公司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备注1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0: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神州细胞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不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神州细胞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有利的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保证,本人的近亲属亦视同本人同样遵守以上承诺。
(5)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6)在本人作为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为止。备注21: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神州细胞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不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神州细胞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有利的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在本公司作为神州细胞控股股东及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公司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神州细胞及神州细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公司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22: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交易。
(2)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为进一步保障公司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谢良志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合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干扰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保证该等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就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交易,本人保证该等关联交易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不因此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备注23: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本公司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交易。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及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备注24:
关联方义翘科技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分开,积极遵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神州细胞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保证该等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3)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交易,本公司保证该等关联交易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
(4)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履行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且不会向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子公司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关联方义翘科技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尽量避免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
(1)总体定价原则:对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销售试剂、提供服务的交易价格按照试剂和技术服务行业定价特点和规律,综合考虑采购产品类别、包装大小、单次采购量和年度采购量等因素,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采取与无关联第三方客户一视同仁的定价原则和规律进行产品和服务报价。
(2)具体定价原则:
1)科研试剂有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价格的,参考无关联第三方客户的销售价格,根据总体定价原则制定销售价格;不存在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价格的,参考外部同行业市场相同或类似产品销售价格制定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报价。
2)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以定制化业务为主,服务价格与服务的内容、难度系数、技术参数要求等因素相关。本公司及子公司向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时,优先参考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在服务内容、难度系数、技术参数要求等方面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价格制定服务报价,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无关联第三方客户服务价格时,本公司及子公司参考外部同行业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价格,提供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报价。
2.本公司承诺于本公司作为神州细胞的关联公司期间,在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及上市后,对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神州细胞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上述定价原则执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25:
股东神州安元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交易。
(2)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推荐的董事及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大股东地位影响谋求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公司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 |
| 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 | 义翘科技 | 2,000.00 | 1,058.21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2-6-30 | 2022-6-30 | 2028-8-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11-30 | 2022-11-30 | 2030-1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3-3-28 | 2023-3-28 | 2033-3-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3-3-28 | 2023-3-28 | 2029-9-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480,000,000.00 | 2023-10-20 | 2023-10-20 | 2027-1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1-23 | 2023-11-24 | 2028-11-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4-1-31 | 2024-1-31 | 2030-1-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4-10 | 2024-4-10 | 2029-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5-30 | 2024-5-30 | 2033-10-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4-1-8 | 2024-1-8 | 2028-9-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7-19 | 2024-7-19 | 2028-11-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00.00 | 2024-7-3 | 2024-8-30 | 2037-8-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11-20 | 2024-11-20 | 2030-1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5-5-6 | 2025-5-6 | 2029-6-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神州细胞 | 公司本部 | 神州细胞工程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0-30 | 2029-6-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97,054,170.72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53,282,865.04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2,853,282,865.04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74.26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853,282,865.04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853,282,865.04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鉴于本集团担保情况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75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271,212,760 | 60.90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昌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2,594 | 21,657,406 | 4.86 | 0 | 0 | 无 | - | 其他 |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20,006,015 | 4.49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谢良志 | 0 | 17,055,375 | 3.83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南昌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179 | 7,276,821 | 1.63 | 0 | 0 | 无 | - | 其他 |
| 天津盈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盼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721,488 | 0.84 | 0 | 0 | 无 | - | 其他 |
| 雷宇 | +2,947,863 | 2,947,863 | 0.66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73,323 | 2,702,484 | 0.61 | 0 | 0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7,942 | 2,357,942 | 0.53 | 0 | 0 | 无 | - | 其他 |
| 华宏强震(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33,050 | 0.46 | 0 | 0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71,212,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212,760 | |||||
| 南昌神州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657,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57,406 | |||||
|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006,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6,015 | |||||
| 谢良志 | 17,055,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55,375 | |||||
| 南昌神州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76,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7,276,821 |
| 天津盈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盼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21,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1,488 |
| 雷宇 | 2,947,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7,86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2,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2,48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7,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7,942 |
| 华宏强震(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3,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3,05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1、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100%股权,谢良志与其配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共同持有拉萨良昊园100%股权,拉萨良昊园为谢良志的一致行动人;2、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罗春霞;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 谢良志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94,509,533 | 294,529,533 | +20,000 | 因员工离职退回激励份额 |
| 唐黎明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366,424 | 2,345,334 | -21,090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 盖文琳 | 临床研究特聘专家、核心技术人员 | 4,684,167 | 4,533,175 | -150,992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 潘范彬 | 工程设备部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 | 638,750 | 618,160 | -20,590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 孙春昀 | 临床前研发中心执行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 | 1,338,332 | 1,312,448 | -25,884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 罗春霞 | 中试车间、生产车间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 | 1,352,929 | 1,336,812 | -16,117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 赵淑环 | 注册部注册总监、监事(已离任) | 255,500 | 247,383 | -8,117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8,560,705.95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840,651,601.21 | 649,386,298.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4,425,606.89 | 84,987,801.67 |
| 预付款项 | 七、8 | 81,771,252.89 | 86,151,833.45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7,265,237.41 | 11,211,356.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306,332,731.10 | 259,486,715.9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125,505.76 | 54,464,918.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36,068,060.43 | 1,460,622,848.3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81,452,601.36 | 1,091,127,526.94 |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0,771,926.55 | 350,345,633.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7,630,953.74 | 87,554,478.36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1,262,658.25 | 75,403,646.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32,717,443.27 | 128,596,626.6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9,018,953.25 | 61,673,135.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7,295,903.22 | 28,672,521.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0,150,439.64 | 1,823,373,569.25 | |
| 资产总计 | 3,526,218,500.07 | 3,283,996,417.6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59,091,252.44 | 1,077,987,553.6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1,142,867.94 | 126,575,364.33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660,665.27 | 7,193,701.0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4,991,034.17 | 118,502,844.62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682,023.20 | 17,206,455.40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5,848,996.68 | 145,865,851.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51,593,072.99 | 518,898,366.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13,009,912.69 | 2,012,230,136.97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868,046,801.20 | 885,492,321.98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8,601,613.78 | 59,965,624.09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1,763,673.17 | 191,367,491.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8,412,088.15 | 1,136,825,437.44 | |
| 负债合计 | 3,421,422,000.84 | 3,149,055,574.4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45,335,714.00 | 445,335,7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614,395,430.54 | 603,480,833.33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614,395,430.54 | 603,480,833.33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13,977,085.42 | 2,910,531,309.39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3,433.76 | -450,794.96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862,685,866.53 | -3,818,000,173.0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0,838,929.67 | 140,896,888.73 |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42,430.44 | -5,956,045.5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796,499.23 | 134,940,843.21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26,218,500.07 | 3,283,996,417.62 |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91,703,550.12 | 267,569,292.0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560,705.95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734,366.33 | 2,163,952.93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55,840,943.76 | 1,602,249,873.3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存货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4,271.24 | 1,832,948.8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8,153,837.40 | 1,873,816,067.1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029,677,820.40 | 1,029,177,820.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206,598,261.64 | 213,052,404.90 | |
| 在建工程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15,074,925.92 | 15,491,991.8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04,886.89 | 2,015,320.3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6,180.82 | 1,427,442.5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4,132,075.67 | 1,261,164,980.09 | |
| 资产总计 | 3,132,285,913.07 | 3,134,981,047.2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5,526.60 | 4,429,288.13 | |
| 应交税费 | 222,034.32 | 335,293.71 | |
| 其他应付款 | 3,467,154.28 | 3,514,959.06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24,715.20 | 8,279,540.90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53,950,784.93 | 55,776,791.4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950,784.93 | 55,776,791.40 | |
| 负债合计 | 58,675,500.13 | 64,056,332.3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5,335,714.00 | 445,335,714.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614,395,430.54 | 603,480,833.33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614,395,430.54 | 603,480,833.33 | |
| 资本公积 | 2,447,036,169.45 | 2,447,427,914.39 |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433,156,901.05 | -425,319,746.8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73,610,412.94 | 3,070,924,714.9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32,285,913.07 | 3,134,981,047.22 |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972,020,482.48 | 1,304,669,628.08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72,020,482.48 | 1,304,669,628.08 |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87,045,730.66 | 951,441,163.6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0,672,182.64 | 44,556,380.32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952,661.84 | 8,394,847.92 |
| 销售费用 | 七、63 | 421,692,188.20 | 307,579,548.25 |
| 管理费用 | 七、64 | 85,399,687.34 | 80,446,915.21 |
| 研发费用 | 七、65 | 378,953,532.38 | 460,041,347.92 |
| 财务费用 | 七、66 | 43,375,478.26 | 50,422,124.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951,607.02 | 51,615,029.10 |
| 利息收入 | 949,103.75 | 2,431,450.13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670,658.06 | 51,945,522.5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6,004.48 | 413,915.1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4,590,195.22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622,082.22 | -1,612,874.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524,437.59 | -1,240,838.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 16,088.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544,910.23 | 402,750,278.32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0,027,150.44 | 198,793.84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7,340,391.50 | 276,875,800.0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858,151.29 | 126,073,272.0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858,151.29 | 126,073,272.07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858,151.29 | 126,073,272.07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71,096.29 | 125,705,731.32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055.00 | 367,540.75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8,031.28 | 18,297.73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7,361.20 | 18,251.99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7,361.20 | 18,251.99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8,584.65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223.45 | 18,251.99 | |
| (7)其他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0.08 | 45.74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590,120.01 | 126,091,569.80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503,735.09 | 125,723,983.31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384.92 | 367,586.49 | |
| 八、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8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8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7,122,669.06 | 7,122,669.09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527,957.17 | 2,360,993.95 |
| 税金及附加 | 1,300,982.82 | 1,288,992.89 | |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13,401,811.45 | 19,690,774.76 | |
| 研发费用 | 5,044,093.11 | 5,198,556.49 | |
| 财务费用 | -631,216.99 | 46,907.68 |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623,076.78 | |
| 利息收入 | 640,164.18 | 580,647.02 | |
| 加:其他收益 | 1,913,811.94 | 1,852,765.3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74,292.99 | 117,078.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90,195.22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545.10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96,796.55 | -19,493,712.7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757.96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353.59 | 217.1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77,442.96 | -19,493,171.9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7,442.96 | -19,493,171.93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7,442.96 | -19,493,171.93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7.其他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77,442.96 | -19,493,171.93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8,508,789.27 | 1,236,435,354.82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653,447.15 | 4,137,931.62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720,801.97 | 55,362,127.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2,883,038.39 | 1,295,935,414.0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7,517,394.86 | 215,533,486.98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4,233,321.73 | 392,566,297.6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184,464.35 | 44,431,684.0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80,069,246.97 | 512,138,656.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9,004,427.91 | 1,164,670,125.5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121,389.52 | 131,265,288.5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72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31,090.86 | 432,161.7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0,5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1,231,090.86 | 360,442,661.7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212,553.05 | 160,037,916.0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1) | 733,970,510.73 | 36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3,183,063.78 | 520,037,916.0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51,972.92 | -159,595,254.3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92,858,437.24 | 1,063,884,136.78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 | 1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2,858,437.24 | 1,075,884,136.78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5,811,511.52 | 716,451,336.78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968,728.51 | 55,867,898.3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2,952,422.56 | 148,856,672.6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732,662.59 | 921,175,907.7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125,774.65 | 154,708,229.0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0,916.78 | 19,994.6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01,495.43 | 126,398,257.9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933,923.79 | 293,371,034.0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3,935,419.22 | 419,769,291.96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3,101.23 | 11,732,309.1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3,101.23 | 11,732,309.1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21,365.97 | 10,400,953.8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5,122.93 | 1,293,288.7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20,634.42 | 13,350,395.1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47,123.32 | 25,044,637.6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24,022.09 | -13,312,328.5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31,090.86 | 123,247.6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0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8,231,090.86 | 100,123,247.6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00.00 | 4,131,870.0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34,470,510.73 | 100,5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5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9,972,810.73 | 104,631,870.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41,719.87 | -4,508,622.3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4,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662,728.25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662,728.2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3,337,271.7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865,741.96 | -14,483,679.1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569,292.08 | 97,888,436.7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703,550.12 | 83,404,757.61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603,480,833.33 | - | 2,910,531,309.39 | - | -450,794.96 | - | - | - | -3,818,000,173.03 | - | 140,896,888.73 | -5,956,045.52 | 134,940,843.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335,714.00 | - | 603,480,833.33 | - | 2,910,531,309.39 | - | -450,794.96 | - | - | - | -3,818,000,173.03 | - | 140,896,888.73 | -5,956,045.52 | 134,940,843.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0,914,597.21 | - | 3,445,776.03 | - | 267,361.20 | - | - | - | -44,685,693.50 | - | -30,057,959.06 | -86,384.92 | -30,144,343.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267,361.20 | - | - | - | -33,771,096.29 | - | -33,503,735.09 | -86,384.92 | -33,590,120.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3,445,776.03 | - | - | - | - | - | - | - | 3,445,776.03 | - | 3,445,776.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445,776.03 | - | - | - | - | - | - | - | 3,445,776.03 | - | 3,445,776.03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614,395,430.54 | - | 2,913,977,085.42 | - | -183,433.76 | - | - | - | -3,862,685,866.53 | - | 110,838,929.67 | -6,042,430.44 | 104,796,499.2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881,702,217.38 | - | -29,121.13 | - | - | - | -3,926,470,428.58 | - | -599,461,618.33 | -6,352,855.87 | -605,814,474.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881,702,217.38 | - | -29,121.13 | - | - | - | -3,926,470,428.58 | - | -599,461,618.33 | -6,352,855.87 | -605,814,474.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4,987,571.79 | - | 18,251.99 | - | - | - | 125,705,731.32 | - | 140,711,555.10 | 367,586.49 | 141,079,141.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8,251.99 | - | - | - | 125,705,731.32 | - | 125,723,983.31 | 367,586.49 | 126,091,569.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4,987,571.79 | - | - | - | - | - | - | - | 14,987,571.79 | - | 14,987,571.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4,987,571.79 | - | - | - | - | - | - | - | 14,987,571.79 | - | 14,987,571.79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896,689,789.17 | - | -10,869.14 | - | - | - | -3,800,764,697.26 | - | -458,750,063.23 | -5,985,269.38 | -464,735,332.61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603,480,833.33 | - | 2,447,427,914.39 | - | - | - | - | -425,319,746.80 | 3,070,924,714.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335,714.00 | - | 603,480,833.33 | - | 2,447,427,914.39 | - | - | - | - | -425,319,746.80 | 3,070,924,714.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0,914,597.21 | - | -391,744.94 | - | - | - | - | -7,837,154.25 | 2,685,69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3,077,442.96 | 3,077,442.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391,744.94 | - | - | - | - | - | -391,744.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91,744.94 | - | - | - | - | - | -391,744.94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 - | -10,914,597.21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10,914,597.21 | - | - | - | - | - | -10,914,597.21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614,395,430.54 | - | 2,447,036,169.45 | - | - | - | - | -433,156,901.05 | 3,073,610,412.94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432,299,660.39 | - | - | - | - | -378,327,946.85 | 2,499,307,427.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432,299,660.39 | - | - | - | - | -378,327,946.85 | 2,499,307,427.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6,759,615.05 | - | - | - | - | -19,493,171.93 | -12,733,556.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19,493,171.93 | -19,493,171.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6,759,615.05 | - | - | - | - | - | 6,759,615.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6,759,615.05 | - | - | - | - | - | 6,759,615.05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5,335,714.00 | - | - | - | 2,439,059,275.44 | - | - | - | - | -397,821,118.78 | 2,486,573,870.66 |
公司负责人:谢良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良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洁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系于2019年3月19日由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拉萨爱力克”),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谢良志先生(以下称“谢良志”)。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许可,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于2023年度,本集团主要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州细胞工程”)及其他子公司实际从事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五(11))、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6))、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五(21)、(26)、(38))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附注五(26))、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附注五(32))、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五(34))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本期重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预付款项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承诺事项 |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2)抵押、质押事项;(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本性支出合同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
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项目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应收承兑汇票
应收销售款组合应收销售药品货款
应收子公司往来组合应收集团内公司往来款
应收备用金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备用金等信用风险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其他组合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
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见五、11.(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备品备件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备品备件等,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本集团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所有产品,本集团根据效期、保管状态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投资成本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装修、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设备及其他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10—50年 | 0%至1%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0%至5%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至5%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年 | 5%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至5%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附注五、27)。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特许使用权及研发技术等,以成本计量。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20—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软件
软件按使用年限3年平均摊销。
3)专利
按照专利权期限摊销。
4)特许使用权
按照许可权限摊销。
5)研发技术
研发技术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预计受益年限平均摊销,一般为10年。
6)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7)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为研究生物药,即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临床试验批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之后,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启动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就完成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过技术团队的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资金及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并有能力实现对外销售;以及
?归属于药品及疫苗生产工艺的开发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等。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权益工具包括公司本身、公司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限制性股票计划是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条件才可解锁,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解锁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解锁日调整至实际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
本集团采用普通股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的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之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司的职工授予本公司之权益工具,被视为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司的资本投入,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内子公司收取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归类为债务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利润分配进行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归类为权益工具。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附注五、11);
销售商品
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按照合同规定在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经客户验收且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集团向经销商提供基于销售数量的销售折扣,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法确定折扣金额,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与药品销售业务有关的运输费用列示为营业成本。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租赁确认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出租人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6%、9%及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及15% |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 25 |
| 本公司之一级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 15 |
| 本公司之一级子公司北京诺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宁生物”) | 25 |
| 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神州细胞(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澳大利亚)”)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S202211000012),该证书的有效期为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神州细胞工程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
月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
月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
月
日起,本公司满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号)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可以自2022年
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
)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
号)的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先进制
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5)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号)及相关规定,明确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合计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597,555.24 | 389,652.14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8,560,705.95 | - | / |
| 合计 | 28,560,705.95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49,562,676.19 | 653,534,927.55 |
| 1年以内小计 | 849,562,676.19 | 653,534,927.55 |
| 1至2年 | 4,188,054.12 | 2,659,686.14 |
| 2至3年 | 268,728.74 | - |
| 合计 | 854,019,459.05 | 656,194,613.6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4,019,459.05 | 100.00 | 13,367,857.84 | 1.57 | 840,651,601.21 | 656,194,613.69 | 100.00 | 6,808,315.25 | 1.04 | 649,386,298.44 |
| 其中: | ||||||||||
| 销售药品货款组合 | 854,019,459.05 | 100.00 | 13,367,857.84 | 1.57 | 840,651,601.21 | 656,194,613.69 | 100.00 | 6,808,315.25 | 1.04 | 649,386,298.44 |
| 合计 | 854,019,459.05 | / | 13,367,857.84 | / | 840,651,601.21 | 656,194,613.69 | / | 6,808,315.25 | / | 649,386,298.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销售药品货款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849,562,676.19 | 13,042,854.29 | 1.54 |
| 1-2年 | 4,188,054.12 | 271,257.80 | 6.48 |
| 2-3年 | 268,728.74 | 53,745.75 | 20.00 |
| 合计 | 854,019,459.05 | 13,367,857.84 | 1.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销售药品货款组合 | 6,808,315.25 | 6,559,542.59 | - | - | - | 13,367,857.84 |
| 合计 | 6,808,315.25 | 6,559,542.59 | - | - | - | 13,367,857.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78,164,610.15 | - | 78,164,610.15 | 9.15 | 2,250,449.87 |
| 客户二 | 68,040,721.29 | - | 68,040,721.29 | 7.97 | 1,772,673.52 |
| 客户三 | 58,085,032.31 | - | 58,085,032.31 | 6.80 | 1,230,000.83 |
| 客户四 | 52,606,176.88 | - | 52,606,176.88 | 6.16 | 526,061.77 |
| 客户五 | 31,463,906.37 | - | 31,463,906.37 | 3.68 | 314,639.06 |
| 合计 | 288,360,447.00 | - | 288,360,447.00 | 33.76 | 6,093,825.0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425,606.89 | 84,987,801.67 |
| 合计 | 34,425,606.89 | 84,987,801.6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821,827.16 | - |
| 合计 | 101,821,827.16 |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票面金额34,541,799.64元,公允价值变动116,192.75元。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80,426,977.34 | 98.36 | 85,169,082.95 | 98.86 |
| 1至2年 | 1,195,287.13 | 1.46 | 982,750.50 | 1.14 |
| 2至3年 | 148,988.42 | 0.18 | - | - |
| 合计 | 81,771,252.89 | 100.00 | 86,151,833.4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一 | 9,687,319.13 | 11.85 |
| 供应商二 | 8,817,401.92 | 10.78 |
| 供应商三 | 6,975,029.11 | 8.53 |
| 供应商四 | 5,656,662.22 | 6.92 |
| 供应商五 | 3,896,058.59 | 4.76 |
| 合计 | 35,032,470.97 | 42.8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7,265,237.41 | 11,211,356.44 |
| 合计 | 17,265,237.41 | 11,211,356.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544,235.77 | 10,347,544.20 |
| 1年以内小计 | 10,544,235.77 | 10,347,544.20 |
| 1至2年 | 6,088,599.40 | 288,878.37 |
| 2至3年 | 172,453.00 | 200,578.92 |
| 3年以上 | 631,431.74 | 483,297.82 |
| 合计 | 17,436,719.91 | 11,320,299.31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0,390,413.06 | 10,373,708.56 |
| 应收备用金 | 6,681,847.60 | 622,022.16 |
| 其他 | 364,459.25 | 324,568.59 |
| 合计 | 17,436,719.91 | 11,320,299.31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08,942.87 | 108,942.87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08,942.87 | 108,942.87 |
| 本期计提 | 62,539.63 | 62,539.63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71,482.50 | 171,482.5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108,942.87 | 62,539.63 | - | - | - | 171,482.50 |
| 合计 | 108,942.87 | 62,539.63 | - | - | - | 171,482.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6,067,215.57 | 34.80 | 应收押金 | 1年以内、1-2年 | - |
| 第二名 | 2,363,173.22 | 13.55 | 1年以内、1-2年 | - | |
| 第三名 | 644,800.00 | 3.70 | 1年以内 | - | |
| 第四名 | 261,306.12 | 1.50 | 3-4年、4-5年 | - | |
| 第五名 | 253,065.63 | 1.45 | 1-2年 | - | |
| 合计 | 9,589,560.54 | 55.00 | / | / | -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14,090,340.84 | 22,582.47 | 114,067,758.37 | 99,646,439.89 | 22,582.47 | 99,623,857.42 |
| 在产品 | 17,248,244.48 | - | 17,248,244.48 | 14,056,375.56 | - | 14,056,375.56 |
| 自制半成品 | 130,647,555.97 | 9,899,098.08 | 120,748,457.89 | 118,613,414.08 | 4,357,180.52 | 114,256,233.56 |
| 库存商品 | 60,123,928.52 | 9,613,944.26 | 50,509,984.26 | 34,267,902.66 | 6,162,809.20 | 28,105,093.46 |
| 周转材料 | 3,758,286.10 | - | 3,758,286.10 | 3,445,155.96 | - | 3,445,155.96 |
| 合计 | 325,868,355.91 | 19,535,624.81 | 306,332,731.10 | 270,029,288.15 | 10,542,572.19 | 259,486,715.9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 原材料 | 22,582.47 | - | - | 22,582.47 |
| 库存商品 | 6,162,809.20 | 5,982,520.03 | 2,531,384.97 | 9,613,944.26 |
| 自制半成品 | 4,357,180.52 | 5,541,917.56 | - | 9,899,098.08 |
| 合计 | 10,542,572.19 | 11,524,437.59 | 2,531,384.97 | 19,535,624.8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半年度,本集团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可变现净值,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相关存货已报废或出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902,440.72 | 54,210,036.49 |
| 预缴增值税 | 223,065.04 | 254,882.13 |
| 合计 | 3,125,505.76 | 54,464,918.62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081,452,601.36 | 1,091,127,526.94 |
| 合计 | 1,081,452,601.36 | 1,091,127,526.94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96,695,770.65 | 913,461,399.35 | 16,068,943.07 | 1,538,415.08 | 11,940,874.84 | 1,539,705,402.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9,320.10 | 50,836,679.39 | 1,301,964.42 | - | 642,135.97 | 53,620,099.88 |
| (1)购置 | - | 7,475,129.19 | 1,301,964.42 | - | 642,135.97 | 9,419,229.5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77,999.35 | 43,361,550.20 | - | - | - | 44,139,549.55 |
| (3)其他 | 61,320.75 | - | - | - | - | 61,320.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720,290.77 | 32,061.89 | - | 41,784.44 | 1,794,137.10 |
| (1)处置或报废 | - | 1,720,290.77 | 32,061.89 | - | 41,784.44 | 1,794,137.10 |
| 4.期末余额 | 597,535,090.75 | 962,577,787.97 | 17,338,845.60 | 1,538,415.08 | 12,541,226.37 | 1,591,531,365.7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0,866,215.10 | 328,022,350.21 | 10,654,022.13 | 1,272,503.47 | 7,762,785.14 | 448,577,876.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42,113.25 | 46,829,315.86 | 1,401,516.31 | 29,928.62 | 672,944.01 | 63,175,818.05 |
| (1)计提 | 14,242,113.25 | 46,829,315.86 | 1,401,516.31 | 29,928.62 | 672,944.01 | 63,175,818.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602,127.26 | 31,468.19 | - | 41,334.24 | 1,674,929.69 |
| (1)处置或报废 | - | 1,602,127.26 | 31,468.19 | - | 41,334.24 | 1,674,929.69 |
| 4.期末余额 | 115,108,328.35 | 373,249,538.81 | 12,024,070.25 | 1,302,432.09 | 8,394,394.91 | 510,078,764.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2,426,762.40 | 589,328,249.16 | 5,314,775.35 | 235,982.99 | 4,146,831.46 | 1,081,452,601.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5,829,555.55 | 585,439,049.14 | 5,414,920.94 | 265,911.61 | 4,178,089.70 | 1,091,127,526.9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制剂灌装线建设项目 | 95,426,661.34 | 18,470,642.87 | - | 76,956,018.47 | 暂时停产养护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10,771,926.55 | 350,345,633.06 |
| 合计 | 410,771,926.55 | 350,345,633.06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生物药品生产基地设备安装项目 | 10,700,530.97 | - | 10,700,530.97 | 49,203,539.78 | - | 49,203,539.78 |
| 生物药品生产基地装修项目 | 1,065,045.87 | - | 1,065,045.87 | - | - | - |
| 神州细胞制剂灌装线建设项目 | 59,317,538.32 | - | 59,317,538.32 | 57,490,825.07 | - | 57,490,825.07 |
| 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 | 338,140,138.85 | 338,140,138.85 | 240,775,162.08 | - | 240,775,162.08 | |
| 其他 | 1,548,672.54 | - | 1,548,672.54 | 2,876,106.13 | - | 2,876,106.13 |
| 合计 | 410,771,926.55 | - | 410,771,926.55 | 350,345,633.06 | - | 350,345,633.0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生物药品生产基地设备安装 | 525,050,000.00 | 49,203,539.78 | 3,514,690.25 | 42,017,699.06 | - | 10,700,530.97 | 77.87 | 77.87% | - | - | - | 金融机构贷款及自有资金 |
| 生物药品生产基地装修项目 | 153,680,000.00 | - | 1,065,045.87 | - | - | 1,065,045.87 | 92.82 | 92.82% | - | - | - | |
| 神州细胞制剂灌装线建设 | 363,473,300.00 | 57,490,825.07 | 6,486,865.99 | - | 4,660,152.74 | 59,317,538.32 | 62.38 | 62.38% | - | - | - | |
| 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 | 561,240,000.00 | 240,775,162.08 | 97,364,976.77 | - | - | 338,140,138.85 | 60.25 | 60.25% | 3,092,280.39 | 2,347,081.58 | 1.55 | |
| 其他 | - | 2,876,106.13 | 794,416.90 | 2,121,850.49 | - | 1,548,672.54 | - | - | - | - | - | |
| 合计 | 1,603,443,300.00 | 350,345,633.06 | 109,225,995.78 | 44,139,549.55 | 4,660,152.74 | 410,771,926.55 | / | / | 3,092,280.39 | 2,347,081.58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120,544,017.47 | 602,785.27 | 121,146,802.74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84,954.85 | - | 12,484,954.85 |
| (1)新增租赁合同 | 12,484,954.85 | - | 12,484,954.8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4,876.00 | - | 594,876.00 |
| (1)其他 | 594,876.00 | - | 594,876.00 |
| 4.期末余额 | 132,434,096.32 | 602,785.27 | 133,036,881.59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3,188,576.64 | 403,747.74 | 33,592,324.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27,970.51 | 80,508.96 | 12,408,479.47 |
| (1)计提 | 12,327,970.51 | 80,508.96 | 12,408,479.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4,876.00 | - | 594,876.00 |
| (1)其他 | 594,876.00 | - | 594,876.00 |
| 4.期末余额 | 44,921,671.15 | 484,256.70 | 45,405,927.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512,425.17 | 118,528.57 | 87,630,953.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355,440.83 | 199,037.53 | 87,554,478.3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研发技术 | 软件 | 特许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3,856,685.10 | 146,415.09 | 52,865,254.77 | 12,663,271.63 | 5,266,556.64 | 104,798,183.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04,865,531.32 | - | - | 104,865,531.32 |
| (1)内部研发 | - | - | 104,865,531.32 | - | - | 104,865,531.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3,856,685.10 | 146,415.09 | 157,730,786.09 | 12,663,271.63 | 5,266,556.64 | 209,663,714.55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9,662,951.22 | 38,863.39 | 8,640,882.25 | 9,208,545.09 | 1,843,294.75 | 29,394,536.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0,925.20 | 5,422.80 | 7,012,659.95 | 1,184,183.83 | 263,327.82 | 9,006,519.60 |
| (1)计提 | 540,925.20 | 5,422.80 | 7,012,659.95 | 1,184,183.83 | 263,327.82 | 9,006,519.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0,203,876.42 | 44,286.19 | 15,653,542.20 | 10,392,728.92 | 2,106,622.57 | 38,401,056.3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652,808.68 | 102,128.90 | 142,077,243.89 | 2,270,542.71 | 3,159,934.07 | 171,262,658.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193,733.88 | 107,551.70 | 44,224,372.52 | 3,454,726.54 | 3,423,261.89 | 75,403,646.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82.96%。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使用权资产改良 | 59,565,761.89 | 4,660,152.74 | 7,124,998.87 | - | 57,100,915.76 |
| 其他 | 2,107,374.07 | - | 189,336.58 | - | 1,918,037.49 |
| 合计 | 61,673,135.96 | 4,660,152.74 | 7,314,335.45 | - | 59,018,953.2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租赁负债 | 78,963,374.64 | 11,844,506.20 | 78,624,024.67 | 11,793,603.70 |
| 合计 | 78,963,374.64 | 11,844,506.20 | 78,624,024.67 | 11,793,603.7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78,963,374.64 | 11,844,506.20 | 78,624,024.67 | 11,793,603.70 |
| 合计 | 78,963,374.64 | 11,844,506.20 | 78,624,024.67 | 11,793,603.7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44,506.20 | - | 11,793,603.7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44,506.20 | - | 11,793,603.70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24,991,731.73 | 1,501,555,555.00 |
| 可抵扣亏损 | 5,568,047,611.58 | 5,420,355,724.48 |
| 合计 | 7,193,039,343.31 | 6,921,911,279.4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 | - | 47,763,278.05 | |
| 2026 | 30,907,470.46 | 30,907,470.46 | |
| 2027 | 170,752,593.90 | 170,755,893.90 | |
| 2028 | 418,497,196.17 | 418,497,196.17 | |
| 2029 | 821,856,019.20 | 821,925,629.31 | |
| 2030 | 928,345,503.93 | 932,403,027.74 | |
| 2031 | 1,419,309,043.73 | 1,419,309,043.73 | |
| 2032 | 734,712,562.35 | 734,712,562.35 | |
| 2033 | 720,107,416.40 | 720,107,416.40 | |
| 2034 | 128,768,705.60 | 123,974,206.37 | |
| 2035及以后 | 194,791,099.84 | - | |
| 合计 | 5,568,047,611.58 | 5,420,355,724.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76号),企业在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年度之前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年延长至
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45号),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
年。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于2018年度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4年至2018年五个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可延长至10年内结转。神州细胞工程于2022年度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19年至2022年四个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可延长至
年内结转。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6,413,564.64 | - | 46,413,564.64 | 27,444,928.76 | - | 27,444,928.76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882,338.58 | - | 882,338.58 | 1,227,593.03 | - | 1,227,593.03 |
| 合计 | 47,295,903.22 | - | 47,295,903.22 | 28,672,521.79 | - | 28,672,521.79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固定资产 | 295,458,026.19 | 246,347,843.64 | 抵押 | 贷款抵押 | 295,458,026.19 | 255,270,989.75 | 抵押 | 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13,490,556.90 | 8,785,535.58 | 13,490,556.90 | 9,122,799.48 | ||||
| 合计 | 308,948,583.09 | 255,133,379.22 | / | / | 308,948,583.09 | 264,393,789.23 | / | / |
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
于2025年06月30日,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46,347,843.64元(原价295,458,026.19元)的房屋建筑物(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55,270,989.75元(原价295,458,026.19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367,879,808.22元(2024年12月31日:417,879,808.22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5(a)(ii))的抵押物。
2、无形资产
于2025年06月30日,账面价值为8,785,535.58元(原价13,490,556.90元)(2024年12月31日:9,122,799.48元(原价13,490,556.90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367,879,808.22元(2024年12月31日:417,879,808.22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5(a)(ii))的抵押物。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354,443,125.00 | 224,809,358.84 |
| 保证借款 | 1,004,648,127.44 | 853,178,194.79 |
| 合计 | 1,359,091,252.44 | 1,077,987,553.6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a)保证借款:
(i)于2024年1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债务期间为2024年1月8日起至2027年1月7日止。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共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发放金额为7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或到期一次性利随本清,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
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692,150,000.00元,共计还款336,990,000.00元。
(ii)于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30年5月29日。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发放金额为3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60,867,155.03元,共计还款97,563,735.00元。
(iii)于2023年10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48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融资额度协议,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10,000,000.00元,共计还款210,000,000.00元,利随本清。
(iv)于2024年4月1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期间为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发放金额为2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194,566,898.60元,共计还款194,566,898.60元,利随本清。
(v)于2024年11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3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融资额度协议,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88,145,680.80元。
(vi)于2025年5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期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发放金额为2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195,000,000.00元。(b)抵押借款
(i)于2024年7月1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人民币等值400,000,000.00元的抵押借款综合授信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进口代付,授信期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5月29日。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以专利权(专利证书号为第1506410号)作抵押,该笔借款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355,851,346.17元,共计还款851,346.05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5年06月30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30%至3.30%(2024年12月31日:2.60%至3.45%)。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服务款 | 82,922,682.54 | 85,133,638.65 |
| 材料款 | 38,220,185.40 | 41,441,725.68 |
| 合计 | 121,142,867.94 | 126,575,364.3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5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应付账款为2,883,021.02元,主要为临床研究服务款,该等款项尚未进行最后结算。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销售款 | 4,660,665.27 | 7,193,701.04 |
| 合计 | 4,660,665.27 | 7,193,701.0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14,504,138.43 | 303,321,463.83 | 356,732,225.30 | 61,093,376.96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28,438.37 | 32,477,683.58 | 32,473,282.74 | 3,832,839.21 |
| 三、辞退福利 | 170,267.82 | 4,863,437.64 | 4,968,887.46 | 64,818.00 |
| 合计 | 118,502,844.62 | 340,662,585.05 | 394,174,395.50 | 64,991,034.1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2,036,383.96 | 257,514,040.20 | 310,924,116.79 | 58,626,307.37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42,171.93 | 242,171.93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467,754.47 | 21,897,777.34 | 21,898,462.22 | 2,467,069.5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269,709.44 | 20,305,920.33 | 20,306,376.85 | 2,269,252.92 |
| 工伤保险费 | 198,045.03 | 1,470,849.70 | 1,471,078.06 | 197,816.67 |
| 生育保险费 | 121,007.31 | 121,007.31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9,099,825.15 | 19,099,825.15 |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4,567,649.21 | 4,567,649.21 | - |
| 合计 | 114,504,138.43 | 303,321,463.83 | 356,732,225.30 | 61,093,376.9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12,225.08 | 31,414,009.78 | 31,409,586.38 | 3,716,648.48 |
| 2、失业保险费 | 116,213.29 | 1,063,673.80 | 1,063,696.36 | 116,190.73 |
| 合计 | 3,828,438.37 | 32,477,683.58 | 32,473,282.74 | 3,832,839.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1,511,546.61 | 11,630,050.94 |
| 个人所得税 | 2,478,305.98 | 3,821,551.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05,808.26 | 814,103.57 |
| 教育费附加 | 575,577.33 | 581,502.55 |
| 其他 | 310,785.02 | 359,246.69 |
| 合计 | 15,682,023.20 | 17,206,455.40 |
其他说明:
其他为环保税及印花税。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195,848,996.68 | 145,865,851.55 |
| 合计 | 195,848,996.68 | 145,865,851.55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销售折扣款 | 99,969,314.45 | 78,138,575.73 |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64,307,113.03 | 41,406,801.52 |
| 应付服务费 | 15,810,678.04 | 9,442,894.99 |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 8,900,007.50 | 8,583,802.50 |
| 应付市场费用 | 14,276.00 | 2,779,182.06 |
| 其他 | 6,847,607.66 | 5,514,594.75 |
| 合计 | 195,848,996.68 | 145,865,851.5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工程进度款 | 9,062,908.97 | 应付工程进度款尚未进行最终结算 |
| 合计 | 9,062,908.9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5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13,436,701.02元,主要为应付押金及工程进度款,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31,231,312.13 | 500,239,965.82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361,760.86 | 18,658,400.58 |
| 合计 | 651,593,072.99 | 518,898,366.40 |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参见附注七、45;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七、47。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413,855,657.46 | 463,456,943.63 |
| 保证借款 | 1,085,422,455.86 | 922,275,344.1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七、43)抵押借款 | 175,975,849.24 | 145,577,135.4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七、43)保证借款 | 455,255,462.88 | 354,662,830.41 |
| 合计 | 868,046,801.20 | 885,492,321.9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a)抵押借款
(i)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人民币等值400,000,000.00元的抵押借款综合授信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进口代付,授信期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4月20日。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按比例分批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以专利权(专利证书号为第1506410号)作抵押,由本公司及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人民币201,000,000.00元,共计还款156,000,000.12元。(ii)于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文创支行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文创支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500,000,000.00元的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每笔借款提款日起60个月,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该等借款系由本集团以部分固定资产(附注七、21)、部分无形资产(附注七、26)作抵押,由本公司及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477,879,808.22元,共计还款110,000,000.00元。
(b)保证借款(i)于2024年11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3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融资额度协议,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三年,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11,854,319.20元,共计还款1,200,000.00元。
(ii)于2023年3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25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30年3月30日,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具体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止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196,745,434.35元,共计还款7,556,278.08元。
(iii)于2023年11月2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200,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之日起24个月,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00,000,000.00元。
(iv)于2023年03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额度为250,000,000.00元的额度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2日。在额度授信合同项下,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00,000,000.00元,共计还款150,000.00元。
(v)于2024年1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130,000,000.00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1日,租金支付方式为等额本息、按合同约定每3个月支付一次。上述租赁业务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租赁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租赁业务提款130,000,000.00元,共计还款52,160,784.34元。
(vi)于2024年7月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授予金额为1,500,000,000元的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至2034年8月29日,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批偿还。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06,761,264.86元。
(vii)于2024年10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1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2025年4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金额为2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补充协议,授信期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借款期限为自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13个月,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于借款期限内分次还款。上述借款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作出保证,并由谢良志及李翰园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止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就该笔借款提款200,000,000.00元,共计还款500,000.00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5年0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85%至4.20%(2024年12月31日:为3.05%至4.45%)。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85,803,797.52 | 86,432,344.15 |
| 减:未确认融资租赁收益 | 6,840,422.88 | 7,808,319.48 |
| 小计 | 78,963,374.64 | 78,624,024.6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361,760.86 | 18,658,400.58 |
| 合计 | 58,601,613.78 | 59,965,624.0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91,367,491.37 | 234,692.00 | 9,838,510.20 | 81,763,673.17 | 政府拨款 |
| 石药集团合作款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合计 | 191,367,491.37 | 234,692.00 | 109,838,510.20 | 81,763,673.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之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于2018年9月27日与石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石药集团”)签订《产品许可与商业化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1)就神州细胞工程开发的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下称“该产品”),神州细胞工程向石药集团独家授予有关该产品的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就该产品核发的药品许可证书以及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就该产品核发的首项批准之日起十五年内,负责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范围内的商业化等权利;(2)石药集团按照该协议约定应向神州细胞工程独家购买该产品;
(3)作为神州细胞工程按该协议约定向石药集团授予权利的对价,石药集团同意根据该协议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向神州细胞工程支付不可退还的该产品研发进度款(合计不超过650,000,000.00元)及销售进度款。于2018年10月22日,石药集团通过其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下称“石药欧意”)向本集团支付了首笔合同款项100,000,000.00元。
于2019年度,鉴于石药集团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向神州细胞工程支付合同款项,神州细胞工程于2019年12月21日向石药集团发出《关于终止PRODUCTLICENSEANDCOMMERCIALIZATIONAGREEMENT之通知》(以下称《终止通知》),以石药集团重大违约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上述与石药集团签订的《产品许可与商业化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药集团与神州细胞工程尚未通过协商或其他法律程序确认终止商业合作及神州细胞工程不再负有后续履约义务。
2025年2月20日,本集团与石药集团签订终止协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解除。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45,335,714.00 | - | - | - | - | - | 445,335,714.00 |
其他说明:
本年无增减变动。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于2024年8月21日签订永续债投资协议,拉萨爱力克按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永续债权资金,资金利率不超过4.5%/年,截止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向拉萨爱力克发行永续债总额6亿元。
该永续债的主要条款如下:
1)本永续债权的期限为3+N年,即初始期限为3年。本永续债权每满3年为一个存续周期(“存续周期”),本公司有权选择在每个存续周期届满前20个工作日将本永续债权期限延长一个存续周期(“延续投资周期”),或有权选择在存续周期(含初始期限)届满前的任意时间向出借方偿还本永续债权全部本金及所有应付未付的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利息);
2)在永续债权存续期间内不进行利率跳升和调整
3)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4)而当本公司发生清算时,该永续债本息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本公司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由于该永续债未构成本公司无法避免的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因此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件七、54、其他权益工具(1)。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38,510,865.85 | - | - | 2,238,510,865.85 |
| 其他资本公积 | 672,020,443.54 | 3,445,776.03 | - | 675,466,219.57 |
| 合计 | 2,910,531,309.39 | 3,445,776.03 | - | 2,913,977,085.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股权激励方案中归属于公司的激励对象,计提等待期权益工具对价增加3,445,776.0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永续债本金 |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
| 永续债利息计提 | 3,480,833.33 | 10,914,597.21 | - | 14,395,430.54 |
| 合计 | 603,480,833.33 | 10,914,597.21 | - | 614,395,430.54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0,794.96 | 268,031.28 | - | - | - | 267,361.20 | 670.08 | -183,433.76 |
|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14,486.92 | 299,332.98 | - | - | - | 298,584.65 | 748.33 | -115,902.2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6,308.04 | -31,301.70 | - | - | - | -31,223.45 | -78.25 | -67,531.4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50,794.96 | 268,031.28 | - | - | - | 267,361.20 | 670.08 | -183,433.7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18,000,173.03 | -3,926,470,428.58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18,000,173.03 | -3,926,470,428.5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771,096.29 | 111,951,088.8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 其他 | 10,914,597.21 | 3,480,833.3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62,685,866.53 | -3,818,000,173.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1,304,055,787.37 | 44,297,525.27 |
| 其他业务 | - | - | 613,840.71 | 258,855.05 |
| 合计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1,304,669,628.08 | 44,556,380.3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销售商品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国内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合计
| 合计 | 972,020,482.48 | 50,672,182.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36,818.88元,其中:
536,818.88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03,543.11 | 2,804,291.65 |
| 教育费附加 | 1,502,530.80 | 2,003,065.48 |
| 房产税 | 2,561,634.67 | 2,508,515.42 |
| 土地使用税 | 101,848.83 | 101,848.83 |
| 印花税 | 556,114.25 | 715,434.68 |
| 环保税 | 126,990.18 | 261,691.86 |
| 合计 | 6,952,661.84 | 8,394,847.9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业务推广费 | 255,704,818.18 | 118,229,118.18 |
| 人工成本 | 134,694,760.71 | 143,526,452.95 |
| 餐饮及交通费用 | 17,751,468.34 | 34,293,120.43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5,881,367.93 | 4,279,875.00 |
| 折旧与摊销 | 1,493,007.94 | 953,226.46 |
| 股权激励费用 | 1,214,573.76 | 1,049,867.10 |
| 劳务及专家咨询费 | 604,030.92 | 1,702,589.11 |
| 其他 | 4,348,160.42 | 3,545,299.02 |
| 合计 | 421,692,188.20 | 307,579,548.25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工成本 | 34,626,920.46 | 32,371,299.70 |
| 折旧与摊销 | 26,890,381.55 | 19,658,051.73 |
| 劳务及专家咨询费 | 5,624,868.13 | 1,104,907.34 |
| 水电气费 | 3,863,577.37 | 3,845,434.07 |
| 物业、保洁及租赁费 | 3,178,026.29 | 3,734,676.16 |
| 餐饮及交通费用 | 3,070,023.64 | 2,201,591.12 |
| 技术服务费 | 1,571,782.22 | 2,537,894.37 |
| 办公招聘费 | 1,332,161.84 | 1,292,504.46 |
| 专业服务费 | 1,292,452.82 | 180,821.38 |
| 修理费 | 1,055,443.38 | 1,124,388.98 |
| 股权激励费用 | 864,443.43 | 11,407,529.31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45,905.59 | 43,945.50 |
| 其他 | 1,983,700.62 | 943,871.09 |
| 合计 | 85,399,687.34 | 80,446,915.2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工成本 | 137,478,436.22 | 162,255,084.75 |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26,415,574.03 | 151,203,297.70 |
| 材料费 | 46,252,415.62 | 62,557,187.24 |
| 折旧与摊销 | 44,291,497.76 | 53,551,607.31 |
| 餐饮及交通费用 | 8,358,859.37 | 7,635,388.38 |
| 燃料动力费 | 7,334,266.89 | 10,850,788.51 |
| 修理费 | 2,313,469.94 | 2,921,908.23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1,970,740.49 | 2,477,073.48 |
| 股权激励费用 | 1,107,026.38 | 2,083,211.96 |
| 技术服务费 | 893,161.38 | 2,725,269.59 |
| 其他 | 2,538,084.30 | 1,780,530.77 |
| 合计 | 378,953,532.38 | 460,041,347.92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41,951,607.02 | 51,615,029.10 |
| 利息收入 | -949,103.75 | -2,431,450.13 |
| 其他 | 2,372,974.99 | 1,238,545.10 |
| 合计 | 43,375,478.26 | 50,422,124.07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626,764.03 | 6,561,470.53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50,107.57 | 44,755,415.18 |
| “三代”税款手续费 | 793,786.46 | 628,636.87 |
| 合计 | 11,670,658.06 | 51,945,522.5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4,292.99 | 413,915.12 |
| 其他 | -808,288.51 | - |
| 合计 | 366,004.48 | 413,915.1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590,195.22 | - |
| 合计 | 14,590,195.22 | -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 | 16,088.83 |
| 合计 | - | 16,088.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559,542.59 | -1,522,131.3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539.63 | -90,742.84 |
| 合计 | -6,622,082.22 | -1,612,874.1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524,437.59 | -1,240,838.45 |
| 合计 | -11,524,437.59 | -1,240,838.45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4,787.09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4,787.09 | - |
| 其他 | 100,027,150.44 | 194,006.75 | 100,027,150.44 |
| 合计 | 100,027,150.44 | 198,793.84 | 100,027,150.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7,854.59 | 40,177.76 | -57,854.5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7,854.59 | 40,177.76 | -57,854.59 |
| 对外捐赠 | 127,356,666.70 | 276,785,357.63 | 127,356,666.70 |
| 其他 | 41,579.39 | 50,264.70 | 41,579.39 |
| 合计 | 127,340,391.50 | 276,875,800.09 | 127,340,391.50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 合计 | - | -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3,858,151.2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64,537.8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90,088.98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06,696.3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575,370.42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44,607,617.88 |
| 所得税费用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3,200,028.86 | 52,511,473.00 |
| 利息收入 | 949,059.27 | 2,431,450.13 |
| 其他 | 1,571,713.84 | 419,204.47 |
| 合计 | 5,720,801.97 | 55,362,127.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捐赠支出 | 116,396,495.07 | 270,434,803.93 |
| 业务推广费 | 270,595,984.77 | 118,229,118.18 |
| 餐饮及交通费用 | 22,148,058.48 | 44,733,872.76 |
| 水电气费 | 18,138,964.70 | 22,038,010.54 |
| 物业、保洁及租赁费 | 11,600,474.37 | 6,127,335.34 |
| 劳务及专家咨询费 | 6,875,088.00 | 3,397,460.46 |
| 修理费 | 6,816,400.37 | 4,659,227.79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5,999,212.32 | 4,071,655.38 |
| 技术服务费 | 3,466,998.52 | 7,840,410.90 |
| 办公招聘费 | 2,224,106.73 | 3,380,921.72 |
| 专业服务费 | 1,778,430.08 | 1,683,111.83 |
| 其他 | 14,029,033.56 | 25,542,728.00 |
| 合计 | 480,069,246.97 | 512,138,656.8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 72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合计 | 720,000,000.00 | 36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733,970,510.73 | 360,000,000.00 |
| 合计 | 733,970,510.73 | 36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 | 12,000,000.00 |
| 合计 | - | 12,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2,952,422.56 | 16,356,672.64 |
| 偿还关联方借款 | - | 132,500,000.00 |
| 合计 | 12,952,422.56 | 148,856,672.6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银行借款 | 246,371.98 | 119,406.57 | 4,457.13 | 79,701.15 | 4,697.60 | 285,836.94 |
| 租赁负债 | 7,862.40 | - | 1,222.37 | 1,191.37 | - | 7,893.40 |
| 合计 | 254,234.39 | 119,406.57 | 5,679.51 | 80,892.52 | 4,697.60 | 293,730.3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3,858,151.29 | 126,073,272.0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524,437.59 | 1,240,838.45 |
| 信用减值损失 | 6,622,082.22 | 1,612,874.1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175,818.05 | 59,204,039.19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408,479.47 | 13,316,447.75 |
| 无形资产摊销 | 9,006,519.60 | 4,845,866.9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314,355.45 | 6,601,970.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6,088.8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854.59 | 35,390.6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590,195.22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951,607.02 | 51,615,029.1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004.48 | -413,915.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370,452.73 | -26,739,804.8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2,376,408.40 | -126,385,573.3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7,580.04 | 52,608,071.11 |
| 其他 | -106,158,042.17 | -32,333,128.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121,389.52 | 131,265,288.5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3,935,419.22 | 419,769,291.9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14,933,923.79 | 293,371,034.0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01,495.43 | 126,398,257.9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3,935,419.22 | 314,933,923.7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2,631,015.61 |
| 其中:美元 | 4,674.15 | 7.1586 | 33,460.37 |
| 澳元 | 554,831.63 | 4.6817 | 2,597,555.24 |
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 | - | - | 3,296,123.32 |
| 其中:美元 | 460,442.45 | 7.1586 | 3,296,123.32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存在澳洲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的研究开发,记账本位币为澳元。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短期租赁的金额为3,091,613.88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404,626.5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工成本 | 139,783,090.69 | 169,352,861.54 |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32,685,085.07 | 157,756,870.85 |
| 材料费 | 46,252,415.62 | 62,765,795.37 |
| 折旧与摊销 | 44,314,335.46 | 53,639,634.29 |
| 餐饮及交通费用 | 8,634,822.23 | 8,239,161.21 |
| 燃料动力费 | 7,337,606.19 | 10,860,561.28 |
| 修理费 | 2,313,469.94 | 2,921,908.23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1,971,524.62 | 3,345,977.45 |
| 股权激励费用 | 1,173,503.64 | 2,268,571.66 |
| 技术服务费 | 914,499.04 | 2,770,620.96 |
| 其他 | 2,559,527.86 | 1,995,331.82 |
| 合计 | 387,939,880.36 | 475,917,294.66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78,953,532.38 | 460,041,347.92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8,986,347.98 | 15,875,946.74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SCT800 | 30,051,026.36 | 2,666,416.91 | - | - | - | 32,717,443.27 |
| SCT-I10A | 98,545,600.25 | 6,319,931.07 | - | 104,865,531.32 | - | - |
| 合计 | 128,596,626.61 | 8,986,347.98 | - | 104,865,531.32 | - | 32,717,443.27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 SCT800 | 扩展期临床研究 | 2025年12月 | 上市销售 | 临床III期 | 临床III期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神州细胞工程 | 北京市 | 10亿 | 北京市 |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99.75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诺宁生物 | 北京市 | 0.5亿 | 北京市 | 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委托加工化学试剂;批发化学试剂 | 100.00 | - | 设立 |
| 神州细胞(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12澳元 | 澳大利亚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生产、药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 99.75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神州细胞工程 | 0.25 | -87,055.00 | - | -6,042,430.4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神州细胞工程 | 141,942.21 | 169,688.21 | 311,630.42 | 407,697.23 | 97,510.32 | 505,207.55 | 119,300.60 | 162,878.23 | 282,178.83 | 361,858.24 | 110,824.83 | 472,683.07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神州细胞工程 | 97,202.05 | -3,482.20 | -3,455.40 | -17,964.55 | 130,466.96 | 14,701.63 | 14,703.46 | 15,616.07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88,030,918.43 | - | - | 6,626,764.03 | - | 81,404,154.4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3,336,572.94 | 234,692.00 | - | 3,211,746.17 | - | 359,518.77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1,367,491.37 | 234,692.00 | - | 9,838,510.20 | - | 81,763,673.17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6,626,764.03 | 6,561,470.53 |
| 与收益相关 | 6,426,907.57 | 44,755,415.18 |
| 合计 | 13,053,671.60 | 51,316,885.7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于2025年0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零星的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项目 | 2025年0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美元 | 33,460.37 | 33,591.18 |
| 预付账款-美元 | 367,343.27 | 368,872.46 |
| 应付账款–美元 | 3,296,123.32 | 3,075,743.26 |
| 项目 | 2025年0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账款–欧元 | - | 523,328.60 |
于2025年06月30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亏损总额289,531.97元(2024年12月31日:267,327.96元);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各类欧元金融负债,本集团认为其金额较小,如果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人民币对欧元升值或贬值对本集团盈利总额的影响不重大。
1)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挂钩LPR的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2,853,282,865.04元(2024年12月31日:
2,456,228,694.32元)。
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25半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5年0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LPR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亏损总额会增加或减少约6,258,368.82元(2024年12月31日:
5,691,391.33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大型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该等其他应收款项对方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于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3)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本集团通过寻求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在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考虑向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筹措资金,以满足本集团运营的资金需求。
1)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5年06月30日金额:
|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23,935,419.22 | - | - | - | 323,935,419.2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25,606.89 | - | - | - | 34,425,606.89 |
| 应收账款 | 849,562,676.19 | 4,188,054.12 | 268,728.74 | - | 854,019,459.05 |
| 其他应收款 | 10,620,854.49 | 706,465.63 | 6,109,399.79 | - | 17,436,719.91 |
| 小计 | 1,218,544,556.79 | 4,894,519.75 | 6,378,128.53 | - | 1,229,817,205.07 |
| 金融负债 |
|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59,091,252.44 | - | - | - | 1,359,091,252.44 |
| 应付账款 | 118,259,846.92 | 2,883,021.02 | - | - | 121,142,867.94 |
| 其他应付款 | 182,412,295.66 | 3,086,881.48 | 10,349,819.54 | - | 195,848,996.6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4,991,034.17 | - | - | - | 64,991,034.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1,593,072.99 | - | - | - | 651,593,072.99 |
| 长期借款 | - | 404,718,521.63 | 397,164,674.81 | 66,163,604.76 | 868,046,801.20 |
| 租赁负债 | - | 21,111,676.71 | 37,489,937.07 | - | 58,601,613.78 |
| 小计 | 2,376,347,502.18 | 431,800,100.84 | 445,004,431.41 | 66,163,604.76 | 3,319,315,639.20 |
2、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7,804,550.65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86,571,575.18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194,376,125.83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7,804,550.65 | -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186,571,575.18 | -808,288.51 |
| 合计 | / | 194,376,125.83 | -808,288.51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560,705.95 | - | 28,560,705.9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8,560,705.95 | - | 28,560,705.95 |
| (1)权益工具投资 | 28,560,705.95 | - | 28,560,705.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34,425,606.89 | 34,425,606.8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8,560,705.95 | 34,425,606.89 | 62,986,312.84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上市股权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基于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这部分应收款项在其到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但也不排除持有至到期收取现金流,本集团将持有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进行核算,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本集团采用加权平均贴现率对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估值测算。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拉萨爱力克 | 拉萨市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生物技术开发、转让 | 10.00 | 60.90 | 60.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拉萨爱力克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0.90%,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100%股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谢良志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义翘科技 | 接受劳务及采购货物 | 10,582,072.05 | 20,000,000.00 | 否 | 8,777,079.3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义翘科技 | 房屋 | - | - | 12,134,431.14 | 1,835,250.69 | 12,101,587.29 | 1,034,303.52 | - | 11,168,548.59 | 1,997,671.47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附注七32(a)(i-vi),附注七32(b)(i),附注七45(a)(i-ii),附注七45(b)(i-vii)所述,实际控制人谢良志及李女士或拉萨爱力克作为保证人为神州细胞工程的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4.01 | 559.8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之母公司拉萨爱力克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总额
亿元,本年计提永续债利息10,914,597.21元。详见本附注七、54所述。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义翘科技 | 6,067,215.57 | - | 6,067,215.57 | - |
| 预付款项 | 义翘科技 | - | 576,364.25 | -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义翘科技 | 3,953,416.90 | 6,393,202.5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及员工 | - | - | 231,465.92 | 6,288,643.18 | 231,465.92 | 6,288,643.18 | 1,164.48 | 601,939.62 |
| 合计 | - | - | 231,465.92 | 6,288,643.18 | 231,465.92 | 6,288,643.18 | 1,164.48 | 601,939.62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管理人员及员工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工作服务期限条件以及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75,466,219.57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及员工 | 3,445,776.03 | - |
| 合计 | 3,445,776.03 | -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于2025年06月30日(T),本集团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所需于下列期间承担款项如下:
| 期间 | 经营租赁 |
| T+1年 | 26,683,730.02 |
| T+2年 | 25,346,318.51 |
| T+3年 | 24,328,446.69 |
| T+3年以后 | 18,201,646.66 |
| 合计 | 94,560,141.88 |
(2)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 期间 | 2025年0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290,989,005.70 | 314,162,098.91 |
| 合计 | 290,989,005.70 | 314,162,098.91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于2025年半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物药(药品和疫苗)业务,未设置不同的业务分部,无需列示分部信息。
于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境内,故本集团未区分不同的地区分部,无需列示分部信息。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655,840,943.76 | 1,602,249,873.31 |
| 合计 | 1,655,840,943.76 | 1,602,249,873.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914,106,252.54 | 726,988,516.36 |
| 1年以内小计 | 914,106,252.54 | 726,988,516.36 |
| 1至2年 | 205,153,341.12 | 875,160,354.17 |
| 2至3年 | 536,540,892.42 | - |
| 3年以上 | 206,032.10 | 206,032.10 |
| 合计 | 1,656,006,518.18 | 1,602,354,902.63 |
(11).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子公司往来 | 1,655,757,320.59 | 1,602,049,574.02 |
| 备用金 | - | 56,131.02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2,900.00 | 2,900.00 |
| 其他 | 246,297.59 | 246,297.59 |
| 合计 | 1,656,006,518.18 | 1,602,354,902.63 |
(1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05,029.32 | 105,029.32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05,029.32 | 105,029.32 |
| 本期计提 | 60,545.10 | 60,545.10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65,574.42 | 165,574.4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 | 105,029.32 | 60,545.10 | - | - | - | 165,574.42 |
| 合计 | 105,029.32 | 60,545.10 | - | - | - | 165,574.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655,757,320.59 | 99.98 | 应收子公司往来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
| 第二名 | 206,032.10 | 0.01 | 代垫款 | 3年以上 | 163,561.15 |
| 第三名 | 35,398.23 | 0.00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1,769.91 |
| 第四名 | 4,867.26 | 0.00 | 代垫款 | 1年以内 | 243.36 |
| 第五名 | 2,900.00 | 0.00 | 押金 | 1年以内 | - |
| 合计 | 1,656,006,518.18 | 99.99 | / | / | 165,574.42 |
(16).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29,677,820.40 | - | 1,029,677,820.40 | 1,029,177,820.40 | - | 1,029,177,820.40 |
| 合计 | 1,029,677,820.40 | - | 1,029,677,820.40 | 1,029,177,820.40 | - | 1,029,177,820.4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
| 神州细胞工程 | 986,677,820.40 | - | - | - | - | 986,677,820.40 | - |
| 诺宁生物 | 42,500,000.00 | - | 500,000.00 | - | - | 43,000,000.00 | - |
| 合计 | 1,029,177,820.40 | - | 500,000.00 | - | - | 1,029,677,820.40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其他业务 | 7,122,669.06 | 2,527,957.17 | 7,122,669.09 | 2,360,993.95 |
| 合计 | 7,122,669.06 | 2,527,957.17 | 7,122,669.09 | 2,360,993.9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4,292.99 | 117,078.63 |
| 合计 | 1,174,292.99 | 117,078.6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854.59 | 附注七、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053,671.6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764,488.21 | 附注七、68、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71,095.65 | 附注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3,786.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372.15 | |
| 合计 | 2,337,077.3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24 | -0.10 |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12 | -0.11 | -0.1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谢良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