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废止《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
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同步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