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奥特维股票代码:688516信息披露义务人1: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无锡市珠江路25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葛志勇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李文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奥特维、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创”)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 | 指 | 葛志勇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 | 指 | 李文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葛志勇、李文、无锡奥创、无锡奥利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葛志勇 |
| 成立日期 | 2015年6月5日 |
| 注册资本 | 902.001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339250682N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珠江路25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葛志勇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616.151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1NBQ8W3J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葛志勇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2111970********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 |
| 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李文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07221970********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 |
| 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目前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无锡奥创 | 葛志勇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目前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 无锡奥利 | 葛志勇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了奥特维,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志勇为无锡奥创、无锡奥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志勇、李文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葛志勇、李文、无锡奥创、无锡奥利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0)。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特维股票143,773,261股,占奥特维总股本的45.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1,852,813股,占奥特维总股本的4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注:“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315,196,071股为基础计算。)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2025年9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1,920,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45.61%减少至45.00%。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无锡奥创 | 2025年9月22日 | 集中竞价 | 572,972 | 0.18% |
| 大宗交易 | 851,476 | 0.27% | ||
| 无锡奥利 | 2025年9月22日 | 集中竞价 | 203,000 | 0.06% |
| 大宗交易 | 293,000 | 0.09% | ||
| 合计 | 1,920,448 | 0.61% | ||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葛志勇 | 77,818,840 | 24.69% | 77,818,840 | 24.69% |
| 李文 | 49,567,225 | 15.73% | 49,567,225 | 15.73% |
| 无锡奥创 | 10,868,696 | 3.45% | 9,444,248 | 3.00% |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无锡奥利 | 5,518,500 | 1.75% | 5,022,500 | 1.59% |
| 合计 | 143,773,261 | 45.61% | 141,852,813 | 45.00% |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5,7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葛志勇 | 2025年7月10日 | 询价转让 | 7,500,000 | 2.38% |
| 李文 | 2025年7月10日 | 询价转让 | 6,310,000 | 2.00% |
| 无锡奥创 | 2025年7月10日 | 询价转让 | 1,298,000 | 0.41% |
| 无锡奥利 | 2025年7月10日 | 询价转让 | 642,000 | 0.20% |
| 合计 | 15,750,000 | 4.99% | ||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5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5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査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 股票简称 | 奥特维 | 股票代码 | 68851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以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数据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43,773,261股持股比例:45.6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以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数据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920,448股变动比例:0.61%变动后持股数量:141,852,81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5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5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