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_公司公告_裕太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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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号楼1F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0
普通股股东人数1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814,8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814,8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3.77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3.77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文倩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768,66999.827645,2650.16889380.003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383,26996.767845,2653.16659380.065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峰、王枫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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