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2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1日14点00分(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弄
号楼1F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6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投票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300,199.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699,800.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5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 1 | 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29,000.00 | 16,074.62 |
| 2 | 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39,000.00 | 21,808.41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000.00 | 3,665.6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130,000.00 | 76,548.68 |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40,000,000.00元,实际累计已支付资金金额为40,000,124.8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证券账户取得利息3,118.64元,未使用部分2,993.79元尚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69.9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7,169.98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1,145.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7,169.98万元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