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5公司简称:裕太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公司所从事的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设计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高端人才密集、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自2017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实现有线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逐步向上层网络处理产品拓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为383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68.41%。2024年公司已经形成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和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七条产品线。本期合计支出研发费用29,360.50万元,占营业收入74.10%,较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32.40%。
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7.84万元和-23,19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57.51万元和3,664.59万元,主要系本期虽实现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双增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但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额大于上述因素带来的影响。
综上,公司短期营收规模还无法覆盖中长期战略布局投入需求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实现盈利的主要因素之一。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季增长,第一季度为7,253.15万元,第二季度为8,214.50万元,第三季度为11,139.46万元,第四季度为13,015.55万元,本期营业收入实现季度环比稳步增长。2024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为39,622.65万元,同比增长44.86%。预计2024年之后,随着市场需求逐步复苏及客户库存逐步优化,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公司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多口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芯片等持续放量以及其他高速有线通信新品的逐年推出,公司营收会恢复到高速成长的态势。后续,公司也将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人效,逐步收窄亏损,加快实现盈利,以期回报广大的投资者。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焕秀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9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4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43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裕太微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 瑞启通 | 指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平台 |
| 哈勃科技 | 指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平潭鼎福 | 指 | 平潭鼎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汇琪创投 | 指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光谷烽火 | 指 |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中移基金 | 指 | 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正轩投资 | 指 |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 上海璇立 | 指 | 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诺瓦星云 | 指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及客户 |
| 聚源铸芯 | 指 |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乔贝京宸 | 指 | 菏泽乔贝京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海望基金 | 指 | 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小米基金 | 指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汇川技术 | 指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机构股东 |
| 航投观睿致赛 | 指 | 青岛航投观睿致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沃赋创投 | 指 | 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天创和鑫 | 指 | 天津天创和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高创创投 | 指 | 苏州科技城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启鹭投资 | 指 | 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机构股东 |
| IEEE | 指 | InstituteofElectricalandElectronicsEngineers的英文缩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元、千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 |
| 以太网 | 指 | 以太网(英文:Ethernet)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基于IEEE802.3标准制定,它规定了包括物理层的连线、电子信号和介质访问层协议的内容。以太网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局 |
| 域网技术 | ||
| 交换机 | 指 | 交换机(英文:Switch)是一种用于电信号转发的网络设备。基于以太网进行数据传输的多端口网络设备,每个端口都可以连接到主机或网络节点,主要功能就是根据接收到数据帧中的硬件地址,把数据转发到目的主机或网络节点 |
| 路由器 | 指 | 路由器(Router)是连接因特网中各局域网、广域网的设备,它会根据信道的情况自动选择和设定路由,以最佳路径按前后顺序发送信号。路由器已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各种不同档次的产品已成为实现各种骨干网内部连接、骨干网间互联和骨干网与互联网互联互通业务的主力军 |
| 数据中心 | 指 | 互联网络的基础设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宽租赁等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速、网络接入等增值服务 |
| OSI | 指 | OpenSystemInterconnection的英文缩写,即开放式系统互联 |
| PHY、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指 | 操作OSI模型物理层的芯片,用于连接数据链路层的设备(MAC)到物理媒介 |
| MAC | 指 | MediaAccessControl,媒体介入控制层,属于OSI模型中数据链路层下层子层 |
| IC、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Circuit,简称IC,即集成电路,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晶圆 | 指 | 制造半导体晶体管或集成电路的衬底,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通常指做完电路加工后的成品晶圆,其尺寸分为6英寸、8英寸、12英寸等 |
| 测试 | 指 | 芯片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可靠性试验和失效分析等工作 |
| 封装 | 指 | 把从晶圆上切割下来的裸片用导线及多种连接方式引出管脚,并固定包装成为可使用的芯片成品的过程。芯片封装不仅为集成电路提供了与外部的电气连接,也对其进行物理保护,使芯片具备正常的功能和可靠性 |
| ADC/DAC | 指 | Analog-to-DigitalConverter/Digital-to-AnalogConverter的英文缩写,即数/模转换器,是将连续变化的模拟信号转换为离散的数字信号或实现逆向过程的器件 |
| SerDes | 指 | SERializer/DESerializer,即高速串并收发器(串行器)/(解串器),是一种芯片间高速数据通信的技术 |
| AFE | 指 | AnalogFrontEnd的英文缩写,模拟前端。用于处理信号源过来的模拟信号,并将处理完的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送往后续数字电路进行处理。应用领域的不同,包含的功能模块也不同,一般包含模拟信号放大,信号调理和模数转换电路等 |
| DSP | 指 | DigitalSignalProcessing的英文缩写,数字信号处理。指利用计算机或专用处理设备,以数字形式对信号进行采集、变换、滤波、估值、增强、压缩、识别等处理,以得到符合需要的信号形式 |
| IP | 指 | IntellectualProperty,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半导体IP指已验证的、可重复利用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的集成电路模块 |
| Fabless | 指 | 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仅进行 |
| 芯片的设计、研发、应用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外包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封装和测试厂商 | ||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GenerationMobileNetworks或5thGenerationWirelessSystems、5th-Generation,简称5G或5G技术),是一种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特点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5G通讯设施是实现人机物互联的网络基础设施 |
| 5G-A | 指 | 5G-Advanced,也被称为5.5G,是5G网络在功能上和覆盖上的演进和增强。它是支撑互联网产业3D化、云化、万物互联智能化、通信感知一体化、智能制造柔性化等产业数字化升级的关键信息化技术 |
| 6G | 指 | 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thGenerationMobileNetworks或6thGenerationWirelessSystems、6th-Generation,简称6G或6G技术),可促进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6G的数据传输速率可能达到5G的50倍,时延缩短到5G的十分之一,在峰值速率、时延、流量密度、连接数密度、移动性、频谱效率、定位能力等方面远优于5G |
| Wi-Fi | 指 | 一个创建于IEEE802.11标准的无线局域网技术 |
| Wi-Fi6 | 指 | Wi-Fi6(原称:IEEE802.11.ax)即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 |
| Wi-Fi7 | 指 | 第七代Wi-Fi无线网络,对应的技术标准为IEEE802.11be |
| TSN | 指 | TimeSensitiveNetwork,即时间敏感网络技术,是新一代工业以太网技术,具备符合标准的以太网架构,具有精准的流量调度能力,是下一代工业网络承载技术的重要演进方向之一 |
| 流片(工程流片和量产流片) | 指 | 为了验证集成电路设计是否成功,必须进行流片,即从一个电路图到一块芯片,检验每一个工艺步骤是否可行,检验电路是否具备所需要的性能和功能。如果流片成功,就可以大规模地制造芯片;反之,则需找出其中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上述过程一般称之为工程流片;在工程流片成功后进行的大规模批量生产则称之为量产流片 |
| CAN | 指 | ControllerAreaNetwork的英文缩写,即控制器局域网络,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现场总线之一 |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Discharge的英文缩写,指静电释放 |
| 产品 | 指 | 指互相关联或相似的产品,是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产品进行划分的结果。目前公司产品系列可分为以太网产品系列、网关产品系列和高速视频传输产品系列 |
| 产品系列 | 指 | 指互相关联或相似的产品,是按照一定的应用领域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产品进行划分的结果。目前公司产品系列可分为网通产品系列、车载产品系列等 |
| 产品线 | 指 | 指一群相关的产品,这类产品可能功能相似,适用于设备中的同一个模块。目前公司已有的产品线包含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 |
| 产品项目 | 指 | 同一条产品线下细分到同一种速率的分类,如百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裕太微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otorcommElectronic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OTORCOMM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史清 |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4号楼201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78号202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00弄B栋9-10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11201315201206 |
| 公司网址 | www.motor-comm.com |
| 电子信箱 | ytwdz@motor-com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王文倩 | 穆远梦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
| 电话 | 021-50561032*8011 | 021-50561032*8011 |
| 传真 | 021-50561703 | 021-50561703 |
| 电子信箱 | ytwdz@motor-comm.com | ytwdz@motor-com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报》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裕太微 | 688515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乔琪、吴珉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鹏程、庄庄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396,226,493.67 | 273,530,079.71 | 44.86 | 402,998,012.46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96,022,727.47 | 259,206,799.53 | 52.78 | 391,445,327.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不适用 | -408,472.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1,991,772.24 | -195,345,822.69 | 不适用 | -12,062,568.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78,243.57 | -143,664,103.56 | 不适用 | -68,384,941.33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08,489,885.84 | 1,827,144,785.42 | -11.97 | 289,501,036.01 |
| 总资产 | 1,743,978,474.40 | 1,945,637,227.02 | -10.36 | 507,455,442.5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53 | -1.96 | 不适用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53 | -1.96 | 不适用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1 | -2.55 | 不适用 | -0.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9 | -9.29 | 减少2.50个百分点 | -0.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6 | -12.09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4.26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4.10 | 81.07 | 减少6.97个百分点 | 33.5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总收入39,62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86%;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9,60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78%,
主要系随着半导体行业周期性下行收尾,市场需求持续复苏,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同时公司近年推出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新产品经下游用户陆续验证导入,销售放量增长使得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7.84万元和-23,19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57.51万元和3,664.59万元,主要系本期虽实现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双增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但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额大于上述因素带来的影响。
3、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741.41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因研发及销售人员同比增长,使得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费用增加。
4、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6.97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于研发投入增长幅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72,531,492.83 | 82,144,961.17 | 111,394,561.82 | 130,155,477.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146,684.59 | -54,282,125.65 | -31,515,363.25 | -61,734,180.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649,265.46 | -60,507,981.67 | -45,569,653.68 | -63,264,871.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992,105.21 | -34,422,284.04 | -86,360,290.82 | -29,303,563.5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390.02 | 339,026.69 | 81,961.4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46,651.23 | 13,989,631.13 | 7,052,406.0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374,603.18 | 12,879,996.47 | 788,527.2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735,959.08 | 17,710,313.02 | 3,381,061.62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5,001,242.56 | 员工离职一次性确认未到期股权激励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401.26 | 169,603.10 | 3.8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458.13 | 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于2017年-2019年向公司无偿提供设备使用权,上述设备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同时计入其他收益 | 153,966.43 | 350,136.1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30,313,417.82 | 45,242,536.84 | 11,654,096.5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3,899,373.76 | 581,885,343.75 | -632,014,030.01 | 26,810,573.87 |
| 合计 | 1,213,899,373.76 | 581,885,343.75 | -632,014,030.01 | 26,810,573.87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内部豁免披露审批程序,对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上述处理不影响
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不会对投资者的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2017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实现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逐步向上层网络处理产品拓展,目标瞄准OSI七层架构的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和网络层。
公司产品覆盖数通、安防、消费、电信、工业、车载等多个领域,产品分为商规级、工规级、车规级等不同性能等级,以及百兆、千兆、2.5G等不同传输速率和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涵盖路由器、中继器、LED显示屏、智能电视、无线终端、光伏、充电桩、快递柜、机顶盒、网络打印机、摄像头、矿业、电力系统、数据中心、工业控制、船舶、交换机、服务器、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智能仪表、辅助驾驶、毫米波雷达、智能中控、激光雷达等多个应用场景,可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
报告期内,随着半导体行业周期性下行收尾,市场需求持续复苏,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同时公司近年推出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新产品经下游用户陆续验证导入,销售放量增长使得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为39,62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8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虽实现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双增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但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额大于上述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处于亏损状态。
2024年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2024年营业收入逐季环比增长,同比增长44.86%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季增长,第一季度为7,253.15万元,第二季度为8,214.50万元,第三季度为11,139.46万元,第四季度为13,015.55万元,本期营业收入实现季度环比稳步增长。2024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为39,622.65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44.86%。
(二)产品线结构已形成框架,研发投入的收获期已有成效
目前,公司已形成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七条产品线。其中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和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均已实现规模量产。
公司目前已进入第三轮研发投入期,该轮次研发投入金额较大,研发投入周期较长,研发产品难度系数大幅提升。该轮次核心研发投入为补充2.5G系列网通产品、24口及以下网通交换机芯片、5G/10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车载网关芯片。这一系列产品将陆续于2024年到2026年量产出货,为后续的营收份额的提升做出贡献。从公司内部经营组织架构来看,公司为更快推进网通和车载应用领域的拓展,成立了网通事业部和车载事业部。
网通事业部在2024年年初成立,主要由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组成,覆盖所有除车载业务以外的其他所有的行业和应用领域。网通事业部网卡产品线从2023年开始推广以来,在信创企业PC、CPE等行业都陆续有大的突破。作为国内唯一的一颗消费类的千兆PCIE网卡产品,有效解决PC网卡芯片的卡脖子问题,在信创领域大量的厂商开始量产使用公司以太网网卡芯片的产品,例如联想、星网锐捷等品牌。网通事业部以太网交换机芯片产品线从2023年推广以来,已进入头部网通企业,在运营商招标市场和普通消费市场都有大量出货,在两年时间里实现了家庭网关,WIFI6、WIFI7路由上的大量使用。在企业网关,工业网关、安全防火墙领域,公司产品大量替换欧美厂商解决方案,有效保证国内网络安全。2024年年底随着24口以太网交换机产品系列推出,公司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系列接入层5/8/16/24系列交换机方案的布局已完整,在SMB、安防等领域大量导入设计,预计新品在2025年会逐步量产放量。在2024年,网通事业部的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在国内运营商市场的FTTR和XPON产品领域,凭借卓越的性能和稳定的品质,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而在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市场,广泛应用于国内显示屏、服务器以及机顶盒市场,稳固地占据着国产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百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在国内工业伺服、机器人以及工业控制市场展现了强大的竞争力。网通事业部物理层产品线已构建完成涵盖多速率与多端口的完整技术矩阵,全面覆盖不同场景下的客户需求。通过2.5G、千兆、百兆等多速率传输
能力,并结合MII/RGMII/SGMII/QSGMII/高速SerDes等多种端口形态,可灵活适配运营商网络、工业控制、数据中心及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多样化应用需求。在全球,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还是传统燃油车,对智能化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带来了整车算力的提升,也带来了高速车载通信芯片的需求大幅增加。全球车载有线通信芯片的市场前景广阔。其中,车载以太网和车载串行解串芯片的需求增长尤为迅猛。面向这个大趋势,过去几年,公司持续加码投入。公司于2020年实现了车载百兆物理层芯片的量产,2023年实现了车载千兆物理层芯片的量产,2024年成立单独的车载事业部,专注于车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产品战略和规格制定、研发设计、市场推广和销售。2025年将实现车载交换芯片的量产,以及车载摄像头端加解串芯片的送样。截至目前,我司的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在几乎所有的国内车厂实现了大规模量产,新推出的车载以太网交换芯片在多家车厂进行测试当中。未来几年,我司车载业务将重点围绕车载以太网、SerDes等车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进行开展。
(三)产品矩阵逐步完善,可应用于多元化终端场景公司七条产品线中已有四条产品线实现规模量产,具体情况如下:
(1)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产品项目及种类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代表产品 |
| 单口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20款 | 矿业、船舶、工业自动化、电力、工业相机、基站、光电转换器、SFP电模块、WIFI6、CPE、长距离通信、中继器、嵌入式系统、机顶盒、摄像头、物联网、拼接屏、SFP电模块、台式机、WIFI6/7路由器、10GPON路由器等 | YT8531SC-CAYT8522H |
| 多口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6款 | 交换机(家用、商用、企业网)、拼接屏等 | YT8618HYT8614H |
| 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2款 | WIFI6/7路由器、10GPON路由器、工作站、网络储存、5G客户终端设备等 | YT8821C |
(2)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
| 产品项目及种类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代表产品 |
| 多口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 | 12款 | 无管理型交换机、简单网管交换机、WIFI6/7路由器、10GPON路由器、NVR、视频矩阵、光纤收发器等 | YT9215SYT9215RB |
(3)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
| 产品项目及种类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代表产品 |
| 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 | 3款 | 笔记本、台式机、网络安全网关、服务器等 | YT6801YT6801S |
(4)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产品项目及种类 | 量产型号数量 | 应用场景 | 代表产品 |
| 百兆/千兆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4款 | 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TBOX、HUD、VIU等 | YT8010AYT8011A |
公司产品目前已应用到上千家不同领域的客户或终端客户中,并已进入更多客户的供应商序列等待产品测试通过和出货。
| 产品规格 | 已量产产品线 | 代表客户 |
| 商规级 | 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 | 联想、小米、新华三、星网锐捷、诺瓦、普联、创维、凯视达、天邑、腾达,视源、微步、九联等 |
| 工规级 | 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 | 汇川、禾川、富士康、台达、施耐德、超聚变、迈瑞医疗、埃斯顿、南瑞、迈普、雷赛、立讯精密等 |
| 车规级 | 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德赛西威、立昇、富赛、广汽乘用车、广汽埃安、红旗、北汽、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上汽海外、奇瑞、长城、长安、吉利等 |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证产品质量,持续为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拓展新客户资源,以求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四)整合各维度产业资源,助力芯片生态链建设
2024年,公司在标准参与制定、终端客户需求勘探、生态圈建设、产学研合作等多个维度进行资源整合和应用。
国际标准方面,裕太微不仅有公司骨干获取IEEE802.3会员资格,深度参与IEEE802.3多个课题组的标准讨论,公司还积极加入了国际领先的车载非对称标准组织AutomotiveSerDesAlliance(ASA)。国内标准方面,裕太微牵头制定汽车以太网100Mbps物理层接口(PHY)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以太网1Gbps物理层接口(PHY)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并参与汽车音频总线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公司已加入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成为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资源池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产汽车芯片产业化应用及质量提升“质量强链”暨汽车芯片质量认证审查筹备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标准起草组专家单位,YT8011A入选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目录,车规产品入选《国产车规芯片可靠性分级目录》。
公司积极参与或发起产品应用或需求相关的活动,受邀参加“苏州市汽车芯片产业链供需对接会暨苏州高新区消费电子及新型显示产业沙龙活动”,展示了新能源汽车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解决方案。公司参与了2024年台北国际电脑展,接待了百名客户,并获取了新的海外潜在商机、补充了下一代产品路线图,为公司后续挖掘高端产品的应用市场提供了思维空间。公司2024年还参与了北京车展、AES2024第五届中国国际汽车以太网峰会、车载网络和通信架构技术及标准研讨会、ATC芯片大会(汽车与新能源芯片生态大会暨第四届(2024年)长三角汽车电子对接交流会)和德国慕尼黑电子展等活动,与各方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和交流。
公司凭借高速率、高可靠性等优势,获得高度好评,如2024汽车芯片编辑选择奖、第六届金辑奖·中国汽车新供应链百强最佳技术实践应用奖、2024年度财联社致远奖公司治理(G)先锋企业奖、WISE2024商业之王-年度最具商业价值企业、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灰度科技战略合作伙伴、新华三2024年度优秀支持奖、新华三2024年度优秀供应商奖。产学研方面,公司高等技术研究院与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联合成立以太网传输芯片研发中心,公司成为苏州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同时已成立JITRI-裕太微电子联合创新中心。后续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品前瞻、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多元协同。
(五)进入海外多国主要供应链,海外营收呈几何式增长
对于整个芯片设计行业而言,海外的应用场景和客户范围更为广泛。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应用同样如此,海外的需求量相较于国内具有更大的空间。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业务连续性要求、团队扩张和产业集群建设,2022年,公司新设新加坡发展中心,并以较快速度完成早期团队建设。2023年,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一年的时间攻进多国主要供应链,实现海外营业收入金额为2,860.60万元,突破到千万级水位线。2024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金额为7,375.73万元,已超过2023年全年的海外营业收入总额。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国内业务的同时,放眼全球,积极拓宽业务版图,由立足境内的科技型创业公司向全球化的商业集团转变。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实现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逐步向上层网络处理产品拓展,目标瞄准OSI七层架构的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和网络层。
公司产品覆盖数通、安防、消费、电信、工业、车载等多个领域,产品分为商规级、工规级、车规级等不同性能等级,以及百兆、千兆、2.5G等不同传输速率和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涵盖路由器、中继器、LED显示屏、智能电视、无线终端、光伏、充电桩、快递柜、机顶盒、网络打印机、摄像头、矿业、电力系统、数据中心、工业控制、船舶、交换机、服务器、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智能仪表、辅助驾驶、毫米波雷达、智能中控、激光雷达等多个应用场景,可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
公司主要业务包含销售芯片、销售晶圆、IP授权、技术合作等多种不同模式。
2、主要产品情况
目前,公司已形成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
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七条产品线。其中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和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均已实现规模量产。从公司已实现规模量产的产品线业务来看,公司自主研发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是数据通信中有线传输的重要基础芯片之一,全球拥有突出研发实力和规模化运营能力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境外。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2024年作为2.5G网通产品项目的量产爆发年,实现了单个产品项目14,169.78万元的营业收入。同时,公司千兆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也正不断完善产品种类,目前已有单口、2口、4口和8口等同一速率下不同端口数的产品。
以太网交换机芯片领域集中度较高,少数参与者掌握了大部分市场份额。由于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客户及应用壁垒和资金壁垒,因此当前行业整体国产程度较低,国内参与厂商较少。其中,能集成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的以太网交换机芯片更是寥寥无几。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集成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的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已量产出货5口、4+2口、8口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目前单口速率千兆/2.5G),另有2口、16口和24口以太网交换机芯片问世,预计2025年整个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将进一步放量。
以太网网卡芯片(NIC)作为电脑与网络连接的必要部件,其工作原理是通过PCIE接口与电脑交互数据流,调整为适配的数据包后,通过以太网物理层接口发送或接收网络数据。目前,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第一代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的以太网物理层接口在CAT5E线缆上的连接距离超过130米,PCIE接口眼图性能优异,双向打流带宽超过1.5Gbits/s,居于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国内对于PC机、服务器加大更新迭代的政策出台,该款芯片后续也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已自主研发出一系列可供销售的以太网芯片产品,根据性能和下游应用可分为商规级、工规级和车规级三大类别,可满足不同客户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多样化需求。
| 产品类别 | 支持传输速率 | 性能 | 端口数 | 应用场景 |
| 商规级 | 10/100/1000/2500Mbps | 可适用于0℃至70℃,满足商业场景应用要求,传输距离大于130米 | 单口/多口 | 适用于各消费与安防领域需要以太网通信的应用,如安防摄像头、电视机、机顶盒、WIFI路由器等 |
| 工规级 | 10/100/1000/2500Mbps | 可适用于-40℃至85℃,满足工业严苛温度环境应用要求,传输距离大于130米 | 单口/多口 | 适用于电信、数通、工业领域需要以太网通信的应用,如交换机、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电力系统、数据中心等 |
| 车规级 | 100/1000Mbps | 采用100Base-T1IEEE802.3bw标准,符合AEC-Q100车规级Grade1标准,可适用于-40℃至125℃,传输距离大于300米,兼容高效能以太网、低功耗运行模式,可在轻质、 | 单口 | 适用于车载以太网应用,如辅助驾驶、液晶仪表盘、激光雷达、高分辨摄像头等 |
根据网络传输速度的不同,目前市场上基于铜双绞线的独立的以太网芯片产品又主要可分为百兆、千兆、2.5G、5G、10G。具体如下:
低成本、单对线缆设备中实现高速双向数据传输
分类
| 分类 | 速度 | 公司产品推出情况 |
| 百兆 | 100Mbit/s | 车载和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已规模量产 |
| 千兆 | 1000Mbit/s | 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已规模量产;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量产出货 |
| 2.5G | 2.5Gbit/s | 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规模量产 |
| 5G/10G | 5Gbit/s、10Gbit/s | 研发阶段 |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效率第一、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保持对市场和客户的敬畏,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和流程,依托核心技术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拓展产品线,为更多客户、更多市场领域供应高速有线通信芯片产品,成为我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领军企业。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为专业的芯片设计企业,致力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自成立以来始终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指无晶圆厂模式,采用该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完成。该经营模式是基于行业惯例并结合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所确定,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1、营收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通过向经销商或者下游系统厂商等客户销售该产品从而实现收入,系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构成。除此之外,基于芯片产品研发过程中所积累的芯片设计能力,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即根据客户需求完成技术开发并通过验证而实现收入。
2、采购模式
在Fabless模式中,公司主要进行以太网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而产品的生产则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生成整套mask后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定制化晶圆和其相关的制造、封装及测试的服务,公司的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均为行业排名靠前的知名企业,且都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针对上述采购及生产模式,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等供应商管理和采购系统流程规范。公司运营部在供应商的选择、绩效考核、质量管控等流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库存囤积,加强成本控制,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
3、研发模式公司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芯片产品的研发是公司业务的核心。产品研发采用结构化的流程,全面打通从销售市场到产品规划到内部设计的全过程,建立多个跨功能领域团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驱动,精准研发。
在产品定义阶段,通过广泛洞察市场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不同的产品线成立专门的以市场为主的市场需求分析团队,团队成员包括市场、销售、研发、生产、采购运营、财务等多方代表,各方代表通过广泛洞察信息,代表各自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场更加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痛点,帮助市场确认产品客户价值,公司价值等,并在各自专业领域确认产品的成本、功能、性能、可服务性、可制造性、版本管理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产品里程碑需求及产品预期生命周期等,同时研发代表也要输出实现产品的关键路径包括确认关键技术,配套资源等,以支持市场商业模式和盈利策略。
确认产品需求并得到公司批准之后,成立跨功能领域的开发团队,执行从产品概念细化到产品需求,并根据需求制定内部计划基线,设立质量目标和质量红线,得到市场确认后正式开始内部开发。开发过程按研发子功能领域从方案制定,到代码编写到代码质量,到可测性、可制造性、可服务性等多功能领域在整体流程框架下协同开发,保证产品开发的一次成功,同步监控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和验证客户需求,做到精准研发。
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阶段、开发阶段、验证阶段、试产和量产四个阶段,经由销售部、营销部、产品研发部、运营部等部门合作完成。同时,运营部下质量管理部全程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环节,监督各个环节的执行过程,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公司在研发IPD流程管控上也做出了优化和更新,完成了从“开发”到“生命周期管理”的全流程管控。
4、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经销模式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销售,终端客户将采购需求告知经销商,由经销商将订单下达至公司,后续的出货、开票、付款和对账均由公司与经销商双方完成。在经销模式下,营销工作主要由经销商自行开展,公司则全力配合经销商的营销工作。经销商向公司推荐终端客户申请样片测试,公司将送样给终端客户并由现场应用工程师参与该样片的测试工作。一旦通过测试,公司销售人员协同经销商与终端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报价与终端客户达成一致后,终端客户需向经销商下单进入销售流程。
直销模式的业务流程与上述经销模式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终端客户取代了经销商与公司直接进行货物或服务和款项的往来。与经销模式相比,直销模式有利于为终端客户缩短销售环节、节约采购成本、优化服务内容以及提高需求的响应速度。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业内交流等方式挖掘直销客户。此外,部分客户通过官方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主动谋求直销合作。公司的销售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成为直销客户,并向这些客户提供样片测试。一旦通过测试,公司销售人员将与直销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并提供报价。达成一致后,客户直接向公司下单进入销售流程。
5、管理模式
公司不断积累丰富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经验,经历不断探索和融合后,已逐步建立起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也在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人效,其中也包括强化DSTE(DevelopStrategytoExecute)战略管理流程体系,后续也将逐步完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企业运营管理流程、客户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重管理体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速有线通信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新型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是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所属行业发展历程及现处阶段
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1)国家持续推出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影响社会信息化进程,因此受到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政府将集成电路产业确定为战略性产业之一,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2000年,国务院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作为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政策,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推动了产业发展。
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发布,进一步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瓶颈,推动产业整体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同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成立,募集1387亿元,聚焦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开展投资,标志着行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延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正式落地,注册资本超2000亿元,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科创板设立,更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融资渠道,加速了产业发展。
2021年,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集成电路等7大前沿领域技术攻关,并“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目标和计划。
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将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进入2024年,国家和各地区持续密集推出一系列政策,以期提振产业发展。2024年5月,国家大基金三期正式成立,注册资本达344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19位股东共同持股,凸显了国家坚定地为半导体产业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不仅为行业提供了充
足的资金保障,更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集成电路领域,为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同月,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其中强调要围绕集成电路关键领域,加大先进计算芯片、新型存储芯片关键技术标准攻关,推进人工智能芯片、车用芯片、消费电子用芯片等应用标准研制。
各地区方面,2024年1月,广东省发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中提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南沙补强宽禁带半导体全产业链,加快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横琴粤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集群。7月,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持续加大对集成电路等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支持力度;11月,上海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聚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强化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服务。
在2025年全国及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也被列为优先任务。2025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大力推进集成电路等九大专项攻关行动,提升优势产业发展能级,推动集成电路重点项目产能爬坡,完善产业支持政策。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三大先导产业新一轮“上海方案”,优化集成电路产业空间布局。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围绕集成电路等领域逐个出台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广东强芯”和核心软件攻关工程,打造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
国家和各地区一系列政策的提出,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显示出国家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决心。集成电路行业已成为举全国之力重点发展的方向,处在国家战略高度,未来将继续朝着技术创新、国产替代和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方向前进,为国家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2)国际贸易摩擦带来国产替代新机遇
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以集成电路为代表的科技产业领域成为国际间角力的关键领域,客观上为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创造了加速自主化进程、提升国产替代的战略机遇。2018年以来,美国对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实施了一系列管制措施。2018年,美国对中兴通讯实施制裁,随后对华为等多家中国企业列入实体管制清单,限制其获取关键技术和设备。2022年,美国出台《芯片和科学法案》,向美国半导体产业提供巨额补贴,同时加大对中国半导体设备和高端芯片的出口管制。此外,美国还对EDA工具实施出口管制,限制中国企业使用先进EDA工具,阻碍中国芯片产业的未来发展。
2024年3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实施额外出口管制”的新规措施,全面限制英伟达、AMD以及更多更先进AI芯片和半导体设备向中国销售;9月,BIS发布临时最终规则(IFR),进一步加强对量子计算、半导体制造和其他先进技术实施管制措施;同月,荷兰生效出口管制新规,规定将禁止ASML在未经政府批准为受管制的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和备件支持;
10月,美国财政部发文限制美国企业和美国人在半导体、人工智能和量子领域对华投资,并于2025年1月起生效;12月,美国BIS公布了对中国半导体出口管制措施新规则,将140家中国半导体相关公司列入“实体清单”,这也是美国对华芯片制裁有史以来新增“实体清单”公司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先后发布《先进人工智能技术负责任扩散出口管制框架》和《实施先进计算集成电路额外尽职调查措施》,将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限制从7纳米扩大至14/16纳米制程,并将25家中国AI及算力企业列入实体清单,进一步切断中国获取先进算力的国际供应链。4月以来,贸易战全面升级,美国宣布实施“对等关税”政策,关税方面形成了“基准关税+对等关税+额外加征”三重叠加的关税风暴,中国随即宣布进行关税反制,中美关税战争扰动全球经贸格局。
模拟芯片行业起步于欧美国家,多年发展使得境外厂商在技术积累、客户资源、品牌效应等方面形成巨大优势。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我国模拟芯片市场仍然由境外企业主导,我国大陆模拟芯片自给率虽然稳步增长,但仍然较低,2019年至2024年仅从9%增长至16%。此外,4月11日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明确表示“集成电路”原产地认定为“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而非“封装测试工厂”所在地,而模拟芯片行业的头部企业如德州仪器、ADI等美系IDM厂商多数在美国流片,该项新政将降低这类厂商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利好国内厂商加速国产替代。
作为模拟芯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绝大部分高端以太网芯片依靠进口。在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大背景下,高端以太网芯片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如果受制于境外将对中国本土的集成电路产业造成较大技术风险。在这种形势下,国际贸易摩擦将对国内芯片行业相关企业的技术“自主、安全和可控”性提出更高需求,倒逼这些企业大力研发自主可控技术,突破技术瓶颈。与此同时,客户从安全和可控角度也会优先选择国产替代供应商,为相关企业提供市场机遇。
②我国以太网技术应用领域发展现状
以太网是Ethernet的英译名,是IEEE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制订的一种有线局域网通讯协议,应用于不同设备之间的通信传输。IEEE组织的IEEE802.3标准制定了以太网的技术标准,规定了包括物理层的连线、电子信号和介质访问层协议的内容。以太网自1973年发明以来,已经历40多年的发展历程,因其同时具备技术成熟、高度标准化、带宽高以及低成本等诸多优势,已取代其他网络成为当今世界应用最普遍的局域网技术,覆盖家庭网络以及用户终端、企业以及园区网、运营商网络、大型数据中心和服务提供商等领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太网生态系统,为万物互联提供了基础。进入2020年,中央会议多次提及“新基建”概念,会议要求出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以太网作为信息网络中的重要通信传输技术标准,“新基建”的大力发展,也为以太网芯片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
数据来源:EthernetAlliance1)千兆光网持续推进,5G网络持续演进升级2024年,通信业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深入实施,通信业量收实现稳健增长,行业发展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速优化升级,融合应用持续走深走实,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千兆光网络建设成果突出。截至2024年底,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到12.02亿个,比上年末净增6,612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O)端口达到11.6亿个,比上年末净增6,570万个,占比由上年末的96.3%提升至96.5%。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PON端口数达2,820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18.3万个。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规模达到6.7亿户,全年净增3,352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为6.36亿户,全年净增3433万户,占总用户数的94.9%,占比较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为2.07亿户,全年净增4,355万户,占总用户数的30.9%,占比较上年末提高5.2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
| 2023年和2024年固定互联网宽带各接入速率用户占比情况图 |
数据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5G网络演进升级,5G-A网络部署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底,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万个。其中,4G基站为711.2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1.8万个;5G基站为425.1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7.4万个。5G基站占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33.6%,占比较上年末提升4.5个百分点。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及中国广电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7.9亿户,全年净增4601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0.14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56.7%,比上年末提高9.6个百分点。
2019—2024年移动电话基站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2014—2024年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普及率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我国目前已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关于5G、千兆光网建设目标,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90%以上行政村通5G,我国5G发展开始进入“下半场”。2024年12月17日,工信部印发《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7年,“5G+工业互联网”广泛融入实体经济重点行业领域,网络设施、技术产品、融合应用、产业生态、公共服务5方面能力全面提升,建设1万个5G工厂,打造不少于2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根据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预测,到2030年,中国的5G连接数将超过16亿,占全球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届时,中国的5G采用率将接近90%,从而成为全球主要市场之一。2025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中明确提到,要推动传统网络设施的优化升级,有序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全面推进6G网络技术研发创新。
随着5G技术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以及5G网络向5G轻量化、5G-A演进升级,适用于5G及其更高阶层的承载网络的以太网芯片市场需求后续也将快速提升。
2)技术升级带动Wifi芯片行业扩容
Wi-Fi是短程物联网中的主流通信技术之一,具备传输速率高、部署简单、成本低等优点。自1997年IEEE推出第一代WLAN协议后,Wi-Fi技术每隔4-6年左右都会进行一次技术变革,提高带宽和容量等性能。
2024年1月8日,Wi-Fi联盟正式宣布推出Wi-FiCERTIFIED7认证计划,可提升Wi-Fi7(802.11be)性能并改善各种环境中不同Wi-Fi7设备之间的连接性。在Wi-Fi6的基础上,Wi-Fi7引入了320MHz带宽、4096-QAM、Multi-RU、多链路操作等技术,可以提供更高吞吐量和更低时延,传输速率显著提升,其作为下一代无线局域网技术,正在逐渐走向市场,旨在有效应对无线办公、教育等高密场景和远程医疗、智慧教育、扩展现实等前沿应用的多元场景挑战。
Wi-Fi标准演进
资料来源:华为《IP网络系列丛书:Wi-Fi7》根据Techinsights报告显示,2023年Wi-Fi设备的市场存量同比增长2%,达到了约72亿,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89亿,2023-2028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预计2028年全球Wi-Fi设备的出货量将达到29亿。FundamentalBusinessInsights预测2023年Wi-Fi芯片市场规模将达210亿美元,2033年将达到34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4.4%。根据TechInsight测算,2028年Wi-Fi7消费电子产品出货渗透率有望达26%,2024-28年CAGR有望超过100%,迎来高速增长。Wi-Fi联盟预测,到2024年底基于Wi-Fi7的设备将达到2.33亿台,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21亿。
中国市场方面,IDC预测中国市场2024年Wi-Fi7AP的发货将超过20%,未来3年的复合增长率会达到50%,呈现极速增长的态势。同时,相比欧美等海外市场,由于中国没有经历Wi-Fi6E过渡代际,而是直接从Wi-Fi6升级到Wi-Fi7,因此发展速度会更加迅猛。随着Wi-Fi6到Wi-Fi7的终端速率加速演进,意味着网络管道也开始陆续向更高速率演进,有望实现传统的GE接入升级到2.5G接入,汇聚10G升级到25G,进一步推动以太网技术的发展和产品更新。
3)工业互联网强化应用,打造工业智能高地
工业互联网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目前依然处于发展初期,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指导和促进工业互联网的发展。
2024年3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鼓励大型集团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要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到“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024年12月,工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一批5G工厂”;同月,工信部发布《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对工业互联网的建设目标做出了更明确的指导。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4-2029年工业互联网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预计,到2025年全球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1.2万亿美元左右。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发布《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报告(2024年)》指出,我国工业互联网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3年,我国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增加值规模达到1.39万亿,渗透产业增加值规模达3.32万亿元;2024年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增加值规模预计可达1.53万亿,渗透产业增加值规模预计可达
3.48万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工业以太网技术是标准以太网和通用工业协议的结合,能很好地满足工业自动化对实时性和确定性的要求,同时也能适应工业现场的机械、气候、尘埃等恶劣条件并稳定可靠地完成工作,是未来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工业以太网技术作为其技术核心,将实现快速推进和发展。
4)汽车智能化推动车载以太网技术发展近年来,国家从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技术创新、标准建设等多个方面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产销量持续增长,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为实现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8月2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五项重要智能网联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这五项标准分别对智能网联汽车特有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智能网联汽车的术语和定义,与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数据通用要求等做了规定,将有助于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迎来更加规范、安全的发展环境。
2024年11月9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通行试点,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无人车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应用。
2025年2月25日,工信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汽车生产企业需落实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根据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占全球销量比重由2023年64.8%提升至70.5%。EVTank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239.7万辆,其中中国将达到1,649.7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4,405.0万辆。
数据来源:EVTank,伊维智库整理
车载网络多年发展至今已形成以CAN总线为主流,多种总线技术并存的解决方案。但随着近年来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浪潮的快速发展,汽车内部电子电气元器件的数量和复杂度大幅提升,单辆车ECU数量已逐渐从20-30个发展到100多个,部分车辆线束长度已高达2.5英里,E/E架构已经不能满足汽车智能化时代的发展需求,故而车载网络转向域控制和集中控制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总线也需要往高带宽方向发展。
博世、采埃孚等纷纷提出下一代网络架构,特斯拉在Model3和ModelY中已采用域控制结构。架构的改变和自动驾驶传感器带来的大量数据处理需求,都使得带宽成为下一代汽车网络技术的关键。与传统的车载网络不同,车载以太网可以提供带宽密集型应用所需的更高数据传输能力,车载以太网在单对非屏蔽双绞线上可实现100Mbit/s甚至1Gbit/s的数据传输速率,同时可满足汽车行业对高可靠性、低电磁辐射、低功耗、带宽分配、低延迟及同步实时性等方面的要求。随着智能化、集成化程度的提高,车载以太网将成为下一代汽车网络的关键技术,助力实现高级辅助驾驶甚至无人驾驶。根据以太网联盟的预测,随着汽车智能化应用需求推动的车联网技术不断发展,未来智能汽车单车以太网端口将超过100个,为车载以太网芯片带来巨大市场空间。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资料来源:EthernetAlliance
③我国车载SerDes芯片应用领域发展现状在汽车智能化浪潮的推动下,高速、低延迟的车载SerDes芯片市场前景日益明朗。SerDes,即Serializer(串行器)和Deserializer(解串器)的缩写,其功能在于发送端将多路低速并行信号转换为一路高速串行信号,在接收端则反之,既能消除高速并行数据线缆间的串扰,又能降低功耗,实现更高的传输速率并削减线缆成本。
车载SerDes是电动汽车智能化发展下的刚需,也是当前主流可以满足车载高清摄像头、高清车载屏,以及下一代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高宽带数据实时传输的主流。目前SerDes芯片大量用于车载的360环视、全景倒车影像以及智能座舱和其它ADAS功能场景实现中,这也是新能源汽车和中大型油车的标配,其场景实现的需求在众多车载功能中仍然居于首位。
SerDes芯片在汽车上的应用场景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信息在车规芯片中,车载SerDes芯片技术领域门槛较高,导致本土玩家屈指可数:一方面,SerDes芯片需在轴线缆上实现双向高速传输,同时克服车内电磁干扰,对信号完整性、噪声抑制、纠错能力要求极高,设计难度大;另一方面,作为汽车中的重要安全件,往往需通过AEC-Q100(可靠性)和ISO26262ASIL-B(功能安全)认证,研发周期长,严苛的车规认证使得验证成本高;最后,从协议兼容性来看,国际大厂长期采用私有协议,而本土厂商需适配ASA、MIPIA-PHY等公有协议生态,技术积累不足。据QYResearch数据,全球车载SerDes芯片第一梯队供应商为ADI(原美信Maxim)和德州仪器(TI),2023年二者占据92%的市场份额;第二梯队包括InovaSemiconductors、SonySemiconductor和ROHMSemiconductor等,共占约6%的市场份额。随着我国智能驾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迫切需要自主可控的“中国芯”产品。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了《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汽车芯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指导,科学规划和系统部署汽车芯片标准化工作,引导和规范汽车芯片功能、性能测试及选型应用。2024年6月,工信部发布了《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研制力度、强化汽车芯片标准供给。这些政策的发布,均为国产车载SerDes芯片的技术进步和市场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随着智驾车型渗透率及智驾等级的提高,智能汽车搭载的车载摄像头数量也正在急剧增长,与之配套的车载SerDes芯片市场规模巨大。据QYResearch数据,2023年是全球车载SerDes芯片市场显著增长的一年,全球SerDes芯片市场销售额达到了4.47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16.77亿美元,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20.28%;其中中国市场2023年市场规模为1.36亿美元,约占全球的30.40%,预计2030年将达6.03亿美元,届时全球占比将达到35.96%,全球范围内中国地区增长最快,2024年至2030年期间复合增长率大约为23.15%。
数据来源:QYResearch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在历经波折后回暖。根据世界集成电路协会发布的《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回顾与2025年展望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6351亿美元,同比增长
19.8%。2025年初,创新的架构和数据处理方式推动大模型进入下一阶段,数据处理新范式优势逐渐凸显,将持续推动算力、存力的布局,下游应用AIPC、AI手机、AI耳机等新兴产品将迎来大规模应用,将成为半导体市场提升新增长点,预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提升到7,189亿美元,同比增长13.2%。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数量总额5,492亿块,同比上升14.5%;出口数量总额2,981亿块,同比上升11.3%;贸易逆差2,511亿块,同比上升18.5%。近五年进口数量总额27,462亿块,出口数量总额14,198亿块,贸易逆差13,264亿块。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集微咨询从金额看,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总额3,856亿美元,同比上升9.5%;出口金额总额1,595亿美元,同比上升16.9%;贸易逆差2,261亿美元,同比上升4.9%。近五年进口总额19,358亿美元,出口总额7,202亿美元,贸易逆差12,156亿美元。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集微咨询目前,公司致力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受到行业和政策整体正向推动效应,叠加新产品的不断放量,公司将迎来增长新态势。
(1)5G-A新网络推动提升对高速以太网芯片的需求高效和稳定的信息传输离不开传输标准和硬件技术发展的共同作用。
传输标准方面,2.5G以太网是基于万兆(10G)以太网调降时脉/速率开发而来,IEEE802.3bz国际标准如同千兆以太网,使用了4对导线负责传输(Tx)与接收(Rx),但是每对导线的传输能力提升至625Mbps,因此传输速率总和能够达到2.5Gbps。
硬件技术方面,千兆网口是目前广泛应用的一种提供高速、高带宽的网络接口技术。千兆网口的传输速度是每秒1千兆位(1Gbps),目前已广泛应用,能够满足大多数常见场景的网络需求,如家庭网络、办公环境等。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日益丰富,人们对于更高带宽的需求愈发迫切,2.5G网口应运而生,其在千兆网口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旨在满足部分场景对更高带宽的需求,是连接需要更高带宽设备(如高清视频流、大文件传输等)的理想选择。
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全领域大规模出货以及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规模出货的企业。目前公司的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大量应用于市场,随着5GWiFi带宽的持续升级,2.5G以太网产品在中国的时代正式开启。10GPON路由器、50GPON路由器和5G基站的应用数量与日俱增,2.5G及以上速率的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需求量也逐步增加。这为公司新品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推广与应用带来了较大的市场机会。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
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2024年作为2.5G网通产品项目的量产爆发年,实现了单个产品项目14,169.78万元的营业收入。同时,公司千兆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也正不断完善产品种类,目前已有单口、2口、4口和8口等同一速率下不同端口数的产品,也将为后续几年的2.5G时代发展提供弹药。
(2)Wi-Fi7的加速推进对有线通信2.5GPHY和以太网交换机芯片推动明显
技术变革和行业革新是推动网络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路由器市场方面,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全球路由器季度跟踪报告显示,2024年全年全球企业和服务提供商(SP)路由器市场总收入为133亿美元,同比下降19.1%。路由器市场的服务提供商部分(包括通信服务提供商和云服务提供商)在2024年第四季度占整个路由器市场的73.2%,在2024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7.3%,全年下降22.8%。
尽管目前路由器市场呈现下降趋势,但随着5G、WiFi6/7等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会提升路由器的传输速度和稳定性,还会带来更低的延迟和更高的并发处理能力,满足了用户对高品质网络体验的需求,实现路由器市场的技术迭代。以中国家用路由器市场为例,奥维云网(AVC)线上监测数据显示,WIFI6销量份额降低至55%,WIFI7销量份额快速突破20%大关。
以太网交换机方面,根据IDC发布的以太网交换机季度跟踪报告显示,2024年全年以太网交换机市场规模为418亿美元,同比下降5.4%;但2024年四季度全球以太网交换机市场规模为120亿美元,同比增长13.3%,其中中国以太网交换机市场中2024年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8.9%,以太网交换机市场在2024年四季度实现复苏。IDC提到,正是企业、服务提供商和超大规模计算公司不断扩建数据中心容量,以支持基础设施密集型AI工作负载,促使以太网交换机市场的数据中心细分市场迎来复兴。包括扩建容量以支持新的Wi-Fi投入、以及供应商将AI功能嵌入到软件管理平台中以改善运营和性能在内的因素也驱动了以太网交换机市场的投入。
企业无线局域网(WLAN)市场方面,2024年全球企业WLAN市场收入94亿美元,同比下降12.7%,第四季度实现收入26亿美元,同比增长3.2%。其中中国市场2024年第四季度市场同比下降20.1%,全年下降14.2%。目前,最新的Wi-Fi标准正在推动企业WLAN市场的增长。尽管2024年市场呈下降趋势,但是Wi-Fi6E在2024年第四季度占依赖型接入点市场收入的29%,Wi-Fi7的采用率在第四季度也有所增加,占依赖型接入点市场收入的10.2%,高于2024年第三季度的4.9%。伴随2024年初Wi-Fi7标准正式发布,并开始对Wi-Fi7设备进行认证,Wi-Fi7产品的商用部署将实现极大加速,预计未来五年中国企业级WLAN市场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6.2%。
Wi-Fi的演进对于目前网络市场的正向效应还未凸显。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集成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的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于2024年底正式推出YT9230系列交换芯片,能够提供8/16/24全端口千兆交换机方案,对标国际一线产品,在软件特性与硬件规格上,做了大量改进和提升。该系列交换芯片已实现全系列完全国产化,补齐了国产的全系列解决方案的空白。随着后续Wi-Fi演进的加速,未来三到五年,公司的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和多口交换机芯片将拥有更多机遇。
(3)工业互联网的发展逐步带动边缘层功能产品的需求
我国正在加快探索“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已广泛应用于能源、电力、交通、装备制造等行业。根据《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报告(2024年)》,截至2024年10月,我国累计建设5G行业虚拟专网超过4万个,建设5G工厂超4000家,“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超1.5万个。202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首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三大核心层级是边缘层、平台层、应用层。其中,边缘层是基础。边缘层是对生产环境的各种工业设备和机器(如数控机床、工业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进行连接和管理,并利用协议转换实现海量工业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其功能主要包括设备接入、协议解析和边缘数据处理。设备接入即是通过工业以太网、工业光纤网络等各类有线和无线通信技术,接入各种工业现场设备,采集工业数据。随着技术的发展,边缘层的作用愈发重要。IDC发布的《2023-2027年全球IDC数据领域预测》报告预测,2024年全球将产生157ZB数据,其中20%的数据将在边缘生成。IDC预测,到2027年期间边缘生成的数据量将以34%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快于核心或端点生成的数据。
随着边缘层数据量的增加,“云—管—端”中“管”的通信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公司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管”上很重要的一道产品线,目前已应用于多个工业应用场景,包括工业相机、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控制设备、工业机器人等。同时,工业通信传输较多用到远距离通信芯片,公司就工业客户的远距离传输痛点已联动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完成行业标准《基于2D-PAM3和4D-PAM5编码方法的距离增强型以太网物理层技术要求》的制定,后续也将继续探索并出台更多适用于新应用领域且能解决客户端痛点的核心标准。未来的五
到十年甚至更久,随着工业互联网的爆发,将布局全以太互联产品,公司也将助力工业生态伙伴共同达成万物互联。
(4)“智驾平权”推动车载以太网成重头戏、促进本土车载SerDes厂商崛起2024年中国汽车行业在变革中前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由政府补贴政策和企业促销活动的强力拉动,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创历史新高,继续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从国内外销量来看,2024年汽车国内销量2,557.7万辆,同比增长1.6%,内销已经连续两年实现正增长。目前行业总体库存处于合理水平,2024年末汽车企业库存量为110.6万辆,同比下降3.9%,库存压力较2023年有所缓解,总体库存处于合理水平。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2024年我国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其中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158.2万辆,同比增长
39.7%,相比去年提升明显。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目前,高阶智驾加速渗透,2025年将进入汽车智能化的高速发展时期,多家车企宣布将推动“智驾平权”。2025年2月,比亚迪举行智能化战略发布会,正式发布高阶智能系统“天神之眼”,并表示比亚迪全系都将搭载高阶智驾,首发21款车型,10万级以上车型全系标配。长安汽车发布“北斗天枢2.0”智能化战略,从2025年起将不再开发非智能化新产品,未来3年将推出35款数智新汽车,涵盖长安启源、深蓝、阿维塔等多个品牌,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华为鸿蒙智行旗下多款车型也将全系升级为ADS3.0,标配华为智驾。小鹏汽车推出AI鹰眼智驾方案,宣布2025年年中推出准L3级自动驾驶,年底落地全场景L3。在“智驾平权”的推动下,以车载以太网通信芯片、车载SerDes芯片为代表的车载芯片行业规模将加速增长;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4年12月建议中国汽车企业谨慎采购美国芯片,也将加速国产车载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进而显著打开长期市场空间。
车载以太网芯片方面,公司车载百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实现规模量产,车载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预计2025年将继续放量。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第一款车载TSNSWITCH芯片,该芯片的问世标志着车载以太网技术在智能化汽车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应用,为未来更多端口数的TSNSWITCH以及音视频传输芯片的研发和应用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深入发展,各汽车厂商的成本竞争压力增大,车载以太网将带来更多的成本优势,车载以太网作为汽车主干网络的应用将更加紧迫,而这也将推动公司车载高速有线通信业务的进程。
车载SerDes芯片方面,作为电动汽车智能升级的必需品,其迎合了高清摄像头、车载大屏幕以及未来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的高带宽数据实时传输需求,面对海外大厂垄断市场的局面,国内厂商在车厂层面加速导入,实现国产导入的0-1时刻。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车载高速视频传输SerDes芯片的研发进展也实现了飞跃,测试样片的各项数据均达到预期设计目标。在国
产SerDes芯片产品处于发展初期的当下,公司有望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市场渠道,助力国产SerDes芯片行业发展、实现自主可控。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5G-A和6G的发展带动国内有线通信2.5G时代的开启2024年被认为是5G-A商用元年。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举行的3GPPRAN第104次会议上,R18标准正式冻结。作为5G-A的第一代技术标准,R18标准冻结将加速5G-A产业成熟和部署应用,既为5G-A提供了第一个版本的国际标准,为有关各方丰富和发展5G-A技术和开发5G-A产品提供根本依据;又为运营商商用5G-A提供了新的标签,可以更好地构筑5G-A生态,推动5G商用网络面向5G-A技术版本演进。截至2024年11月末,国内已有近330个城市启动了5G-A网络部署,全国逾百城运营商发布了5G-A套餐。
2025年有望成为6G的标准化元年,6G将从技术研究迈向标准研究阶段:2025年6月,6G技术标准研究将正式启动,2025至2027年完成技术研究阶段,2029年完成第一个版本的技术规范。3GPP已达成伙伴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6G国际标准,以维护全球6G标准统一。6G在5G三大场景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强和扩展,2025年其六大应用场景逐渐清晰,包括沉浸式通信、超大规模连接、极高可靠低时延、人工智能与通信的融合、感知与通信的融合、泛在连接。
目前公司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可以搭配Wifi6和Wifi7路由器一起使用,在应用领域相对前沿。随着5G网络的建设以及未来5G网络的全面普及,对于适用于5G承载网络的以太网芯片的市场需求后续也将快速提升。公司目前的千兆网通和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大量应用于市场,随着10GPON路由器和5G基站的应用数量与日俱增,2.5G及以上速率的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需求量也逐步增加。
(2)DPU的增量需求引导以太网网卡芯片从千兆单一产品向更丰富的产品线升级
DPU、CPU、GPU被称为算力经济时代的三驾马车,DPU有望成为数据中心场景中的第三大算力支柱。DPU,即数据处理器,具备强大网络处理能力,以及安全、存储与网络卸载功能,可释放CPU算力,能够完成CPU所不擅长的网络协议处理、数据加解密、数据压缩等数据处理任务,并对各类资源分别管理、扩容、调度,实现数据中心降本提效。在带宽迭代上,数据中心平均2-3年迭代一次,DPU能够很好支持用户数据中心带宽升级,并且将新功能灵活部署在旧有的硬件架构上。除数据中心以外,智能驾驶、数据通信、网络安全等也是DPU的下游应用领域。未来,智能驾驶每个车机节点都可视为小型数据中心,并将产生大量的数据处理、转发、交换和存储需求,每辆智能驾驶汽车都有望配备DPU。与CPU、GPU不同,DPU目前还处于发展早期,属于全新赛道。
赛迪顾问数据显示,从2023年开始全球DPU市场规模将突破百亿美元,并进入年增长率超50%的快车道。而中国DPU市场规模在2025年国内市场规模将达到565.9亿元,五年复合增速达170.60%。
目前,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第一代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的以太网物理层接口在CAT5E线缆上的连接距离超过130米,PCIE接口眼图性能优异,双向打流带宽超过1.5Gbits/s,居于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国内对于PC机、服务器加大更新迭代的政策出台,该款芯片后续也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除了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之外,2.5G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也处于预研阶段,后续也将推出。而在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之外,公司也将产品路线向DPU靠拢,实现更大的网络协议处理方案。
(3)公有标准协议成为车内高速有线SerDes芯片的一大发展趋势
通信协议是SerDes技术实现数据传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协议和公有协议是车载SerDes领域的两种不同的类型。目前,主流的芯片制造商如TI、ADI、ROHM都采用私有协议。私有协议的特点是封闭性强,限制了芯片的应用范围,而公有协议如ASA、MIPIA-PHY和HSMT则更具开放性,促进了不同厂商间产品的互操作性,有利于形成统一的生态系统,推动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MIPIA-PHY协议由MIPIAlliance联盟制定,下行速率支持2Gbps至16Gbps,上行速率100Mbps,同轴电缆传输距离达15米。公司目前已完成基于MIPIA-PHY协议的车载SerDes芯片的预研,其通信速率覆盖2~8Gbps。该芯片利用公司在车载以太网积累的车载芯片设计、量产及应用经验,在前期设计中充分考虑车规应用的各种严苛要求,具备极高可靠性及优异的EMC性能,满足车载摄像头2M~8M分辨率的主流应用需求。
考虑到车载有线高速媒体传输芯片缺乏国内行业标准,汽标委网联工作组启动了《车载有线高速媒体传输万兆全双工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起草,起草组包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国内主机厂、Tier1及芯片公司,旨在推动国产化替代和技术自主可控,保障国家汽车产业的安全和发展,该标准已于2024年10月正式发布(QC/T1217-2024)。HSMT聚焦车载场景下的万兆级(最高支持12.8Gbps正向速率档位)全双工传输系统,涵盖正向节点、反向节点、线束三大核心组件,并首次明确全双工架构下的协议栈分层、传输性能、安全机制及故障诊断等关键技术要求,其核心亮点包括:全双工架构,速率可扩展,高可靠性传输,高精度故障诊断,支持多业务多格式;随着HSMT标准生态的发展和完善,公司将HSMT标准作为又一重点方向,研发相关芯片产品,为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性。
(4)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和车载网关芯片促进公司完善车内高速有线通信芯片整体方案
汽车E/E架构的心脏就是网关,当然域控制器架构的心脏也是网关,此外OTA的唯一硬件承载体也是网关。网关是未来汽车电子里核心的部分。根据QYR(恒州博智)的统计及预测,2024年全球车载以太网关市场销售额达到了9.35亿美元,预计2031年将达到32.3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9.7%(2025-2031)。
网关芯片需要数量庞大的物理层和交换机芯片配合,对于很多汽车厂商来说最好是一家供应商能全部包揽。该种芯片需要ASIL-D级安全认证。公司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和车载网关芯片产品线正处于高投入研发中,预计将于2026年内推出产品,成为公司车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支
撑性产品线之一,叠加已规模量产的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为客户整体方案的需求提供更大的便捷性和统一性。目前公司已获得SGSISO26262:2018汽车电子功能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并获得体系最高等级ASILD等级,这标志着公司在满足功能安全流程的质量能力上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准。公司也作为参与单位牵头起草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标准、汽车以太网100MbpsPHY芯片标准、汽车以太网1GbpsPHY芯片标准和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标准,旨在聚焦车载PHY芯片与交换芯片两大关键技术环节,建立覆盖物理层、协议层与测试验证的统一技术标准,为智能汽车构建高效可靠的“神经网络”奠定基础。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致力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公司掌握了15项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覆盖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交换机芯片、以太网网卡芯片等多条产品线。公司所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用途 | 应用产品 |
| 1 | 高性能SerDes设计技术 | 物理层与数据链路层之间的板级高速通信接口 | 全品类 |
| 2 | 高性能ADC设计技术 | 完成物理层模拟信号的数字采样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3 | 高性能DAC设计技术 | 完成物理层模拟信号的生成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4 | 高速数字均衡器和回声抵消器 | 完成数字域接收信号的恢复和发射信号的回声消除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5 | 高可靠性浪涌保护电路设计技术 | 提高物理层芯片信号接口的可靠性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6 | 低抖动锁相环设计技术 | 生成宽范围低抖动的时钟参考 | 全品类 |
| 7 | 宽频带模拟回声抵消技术 | 完成模拟域发射信号的回声消除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8 | 超长距离以太网传输方法 | 通过私有物理层协议完成超长距离(大于400米)以太网传输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 |
| 9 | 线缆损伤检测技术 | 通过检测发送信号的回波,对线缆状况(开路或者短路)进行检测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10 | SOC芯片集成技术 | SOC芯片中低功耗设计与验证方法学,信号与电源完整性设计验证方法学,提高芯片质量 | 车载/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网关芯片 |
| 11 | 1588时钟同步技术 | 实现以太网网络中不同物理层节点之间的精确时间同步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 |
| 12 | MACsec通信安全技术 | 实现通过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完整性校验、重播保护等功能保证以太网数据帧的安全性。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车载/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 |
| 13 | 小数分频锁相环设计技术 | 实现输出时钟与参考时钟非整数倍的应用 | 全品类 |
| 14 | LDPC/RS等信道编解码及其低功耗实现技术 | 实现信道编解码,降低物理层信息传输误码率,并降低实现功耗 | 车载/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 15 | 车载TSN交换机实现技术 | 满足现代智能网联汽车对高实时性、高可靠性、低延迟通信的核心需求。 | 车载各种域控制器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年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立企”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聚焦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关键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系统性知识产权布局强化技术壁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143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1项,申请境外发明29项,并结合其他非专利技术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构成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8 | 18 | 143 | 41 |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5 | 25 | 23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5 | 4 | 10 | 9 |
| 其他 | 10 | 13 | 79 | 62 |
| 其中:境外发明 | 1 | 4 | 29 | 12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9 | 9 | 50 | 50 |
| 合计 | 35 | 40 | 257 | 135 |
注:1.“申请数”为全部获得过受理通知书的知识产权(包括受理状态、授权状态、驳回状态、撤回状态);
2.“其他”为境外发明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32.4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32.4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4.10 | 81.07 | 减少6.97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4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和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终端客户不断衍生的新需求,本期公司研发人员规模在2023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小幅增加,使得研发职工薪酬增长;同时本期多个产品流片或迭代升级,工程费用和技术服务费增加,使得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6.97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于研发投入增长幅度。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万兆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18,765,700.00 | 1,859,981.13 | 13,728,992.57 | 研发中 | 实现万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中关键技术,采用多模块并行计算的方式,在不牺牲解码性能的情况下,带来吞吐率的提升。 | 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技术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 |
| 2 | 车载网络通信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79,960,000.00 | 22,049,300.04 | 33,042,634.56 | 研发中 | 研究车载网络关键交换技术,满足车内网络通信传输和交换的要求。 | 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技术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汽车电子 |
| 3 | 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114,856,500.00 | 12,679,971.24 | 96,689,528.72 | 研发中 | 开发集成多路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可应用于高密度以太网交换机的芯片。采用优化电源结构,使得供电网络在低功耗下仍能正常工作,优化高速SerDes采用预加重及接收端补偿,实现PCB长距离传输。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 |
| 4 | 多口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76,394,300.00 | 6,678,921.14 | 63,116,903.24 | 研发中 | 开发高速交换机芯片与高速接口,可应用于数通、工业等高速通信场景。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监控设备、工业控制、智能电子 |
| 5 | 多口交换芯片研发项目 | 178,847,240.00 | 47,346,679.36 | 122,620,373.55 | 研发中 | 开发低功耗交换机,内置多口千兆物理层芯片,通过搭配不同的多口物理层芯片最大实现满足不同场景建网需求。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汽车电子 |
| 6 | 车载以太网传输芯片研 | 200,271,000.00 | 18,118,267.45 | 88,749,347.15 | 研发中 | 开发车载高速通信芯片。具有高速率、低延迟、低功耗的特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 | 汽车电子 |
| 发项目 | 点。可实现双向控制并传输大带宽数据。 | 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
| 7 | 时间同步芯片研发项目 | 591,320,000.00 | 64,777,771.73 | 84,394,123.55 | 研发中 | 开发时间同步芯片,国内首家TSNswitch供应商;紧跟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发展与应用。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汽车电子 |
| 8 | 高速多口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120,000,000.00 | 55,987,510.14 | 81,242,741.19 | 研发中 | 开发高速以太网交换机芯片集成四端口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最大功耗小于4W。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 |
| 9 | 极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400,000,000.00 | 38,612,694.28 | 38,612,694.28 | 研发中 | 开发极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集成单口万兆接口以太网物理层芯片。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 |
| 10 | 超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160,000,000.00 | 3,715,152.79 | 3,715,152.79 | 研发中 | 开发超高速以太网通信芯片,集成单口10/100/1000M/2.5G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功耗低至1W以内。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 |
| 11 | 高速单口网络通信芯片研发项目 | 70,000,000.00 | 8,246,533.87 | 8,246,533.87 | 研发中 | 开发高速单口网络通信芯片,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保证供应安全。 | 产品性能与国际主流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当,实现国产芯片突破。 | 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监控设备、智能电子 |
| 合计 | / | 2,010,414,740.00 | 280,072,783.17 | 634,159,025.48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62 | 23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8.41 | 67.24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566.45 | 13,635.52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4.68 | 58.2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6 |
| 硕士研究生 | 162 |
| 本科 | 86 |
| 专科 | 7 |
| 高中及以下 | 1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2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9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7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研发与技术优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是一个复杂的数模混合芯片系统,对此,公司各团队之间通过磨合和经验积累已形成了一套极具竞争力的产品研发流程体系,凭借优异的研发实力,公司目前已有百兆、千兆、2.5G等传输速率以及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可供销售,在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上基本实现对同类产品的替代,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已被广泛地运用于国内知名客户产品之中,为芯片后续的技术提高和性能优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理念,始终专注于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143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1项,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0项,申请境外发明29项,并结合其他非专利技术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构成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
2、现有人才与团队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属于典型的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最关键要素。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目前已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总人数为383人,其中研发人员占68.41%。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拥有十余年的实战经验,领导并组建了由多名通信芯片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凭借对以太网及相关通信协议和芯片设计技术的深刻理解,公司建立了成熟有效的多学科协同研发机制和研发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独有的核心人才优势和特色。
除研发团队以外,公司的市场、运营等部门的核心团队均拥有集成电路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和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公司多年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和专业的管理能力。
3、本土化优势
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以太网网卡芯片、以太网交换机芯片产品的终端用户广泛分布于信息通信、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发展较快的行业领域,中国已涌现一大批各个领域的世界级企业,可以预见中国是高速有线通信芯片最大的市场之一。
相对于竞争对手,公司立足中国大陆,更为贴近、了解本土市场,能够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并快速响应,予以充分的服务支持,以本地化的支持和服务来吸引客户和提高客户粘性,稳步占据供应链的关键位置;此外,公司与本土网络设备商在企业文化、市场理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能相互认同,业务合作通畅、高效,形成了密切且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链。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从事的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设计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高端人才密集、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自2017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实现有线通信芯片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以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作为市场切入点,逐步向上层网络处理产品拓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为383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68.41%。2024年公司已经形成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车载以太网物理层
芯片、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车载网关芯片和车载高速视频传输芯片七条产品线。本期合计支出研发费用29,360.50万元,占营业收入74.10%,较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32.40%。
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7.84万元和-23,19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57.51万元和3,664.59万元,主要系本期虽实现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双增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但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额大于上述因素带来的影响。
综上,公司短期营收规模还无法覆盖中长期战略布局投入需求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实现盈利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9,622.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7.84万元和-23,199.18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原因系本期虽实现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双增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但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额大于上述因素带来的影响。同时,为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在销售、管理及研发方面仍然保持较高的投入力度。综上,导致公司2024年度亏损。随着国际局势持续变化,如果芯片上游供应链端价格持续走高,产品销量未能保持持续增长,存在业绩下滑以及亏损扩大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持续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的不断提高,行业中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终端客户需求不断升级更新现有产品并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技术应用领域中始终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贴紧下游应用的发展方向,则大量的研发投入将严重拖累公司的经营业绩;或公司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则可能致使公司产品及技术被赶超或被替代,进而导致公司已有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给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2、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关键技术人员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2017年成立,成立两年后开始陆续推出多款芯片产品,研发成果得以快速产业化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密切相关。随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持续发展,对集成电路关键技术人才的竞争将不断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激励和
保护力度,则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进一步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公司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产品的整个工艺流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公司报告期内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单口、多口的百兆、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如果因个别人员保管不善、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失密,由于产品结构尚不丰富,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市场竞争风险全球拥有突出研发实力和规模化运营能力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境外。与行业龙头相比,公司在市场份额、产品布局、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距。此外,由于客户在选择以太网芯片供应商时仍会考虑行业龙头所带来的便捷性与可靠性,存在一定程度的惯性和粘性,不会轻易更换芯片供应商,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导致公司产品在进行市场推广时处于劣势,存在被成熟厂商利用其先发优势挤压公司市场份额的风险;在产品布局上,国际龙头企业产品在以太网铜线、光纤两种传输介质上均有完善的产品布局,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目前产品主要为基于铜线的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从产品线上看,国际巨头已推出了全系列有线通信芯片产品,亦包括上层交换领域产品,公司网通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和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刚实现规模量产,目前所涉及的产品项目和种类较少,公司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2.65万元,目前尚处于亏损阶段。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024年,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芯片产品,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6.23%。未来,如果主要终端客户对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安排,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或公司无法持续获得主要终端客户的认可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司与主要终端客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企业替代,或公司主要终端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因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终端客户,或公司主要终端客户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终端客户的合作关系,或公司新客户开拓成果不及预期,都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很高。行业内,单一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出于工艺稳定性和批量采购成本优势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仅选择个别晶圆厂和封测厂进行合作,因此受到公司目前规模的制约,公司的供应商呈
现较为集中状态。公司2024年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97.53%,占比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向供应商一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63.19%,集中度较高,且公司未与供应商一签订产能保证协议,未来若包括供应商一在内的公司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公司在供应商处的产品流片推迟或供应不能足量及时出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芯片产品的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由于芯片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质量的缺陷。若公司产品质量出现缺陷或未能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亦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要受市场需求、产品售价、生产成本、产品结构及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市场竞争格局出现较大变化,或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研发完成产品的更新迭代,或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涨价,或公司产品成本控制不力,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表现。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或者受外部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变动等因素影响放宽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逐步增加,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回款滞缓,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构成。存货规模随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上升。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07.82万元。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坚持或者扩大研发投入,且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存在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是面临全球化的竞争与合作并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和贸易政策及终端应用市场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出台
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未来,若相关政策或标准发生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致使公司产品或经营模式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公司未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公司终端客户的产品存在销往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如果未来相关国家及地区出于贸易保护等原因,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构建贸易壁垒,限制公司客户、终端客户的业务开展,将对公司终端客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2.65万元,同比增加44.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67.84万元,同比亏损金额增加5,157.51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96,226,493.67 | 273,530,079.71 | 44.86 |
| 营业成本 | 227,104,097.45 | 130,260,100.93 | 74.35 |
| 销售费用 | 46,849,301.48 | 34,298,079.86 | 36.59 |
| 管理费用 | 69,400,365.75 | 68,081,664.42 | 1.94 |
| 财务费用 | -3,204,745.77 | -5,841,345.00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32.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78,243.57 | -143,664,103.56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304,944.41 | -1,101,995,217.9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726,107.14 | 1,657,897,052.24 | -103.0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44.86%,主要系随着半导体行业周期性下行收尾,市场需求持续复苏,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同时公司近年推出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新产品经下游用户陆续验证导入,销售放量增长使得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增长74.3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本期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长36.59%,主要系为了持续开拓和渗透国内本土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2023年逐步增加了市场销售人员,使得本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
加,同时本期内因员工离职一次性确认未到期股权激励费用使得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重大变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增加263.66万元,主要系本期实现利息收入少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长32.4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和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终端客户不断衍生的新需求,本期公司研发人员规模在2023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小幅增加,使得研发职工薪酬增长;同时本期多个产品流片或迭代升级,工程费用和技术服务费增加,使得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0,741.41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因研发及销售人员同比增长,使得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费用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9,430.02万元,主要系本期末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小于上期末尚未到期金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03.06%,上期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本期主要系公司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款项。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2.6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9,602.27万元,同比增加
52.78%;营业成本22,710.4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2,710.41万元,同比增加74.35%。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行业 | 396,022,727.47 | 227,104,097.45 | 42.65 | 52.78 | 74.35 | 减少7.1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工规级 | 224,534,167.04 | 107,509,385.25 | 52.12 | 108.89 | 83.62 | 增加6.59个百分点 |
| 商规级 | 164,316,123.48 | 114,966,895.45 | 30.03 | 61.72 | 71.06 | 减少3.82个百分点 |
| 车规级 | 4,485,876.21 | 3,094,778.27 | 31.01 | 47.13 | 55.74 | 减少3.81个百分点 |
| 晶圆 | 991,372.60 | 632,004.37 | 36.25 | 118.65 | 1,059.68 | 减少51.73个百分点 |
| 其他 | 1,695,188.14 | 901,034.11 | 46.85 | -96.36 | -63.35 | 减少47.8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上 |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 中国内地收入 | 322,265,412.11 | 180,355,069.90 | 44.04 | 39.75 | 59.88 | 减少7.04个百分点 |
| 中国海外收入 | 73,757,315.36 | 46,749,027.55 | 36.62 | 157.84 | 167.87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经销 | 367,664,498.86 | 208,515,760.12 | 43.29 | 108.89 | 94.08 | 增加4.33个百分点 |
| 直销 | 28,358,228.61 | 18,588,337.33 | 34.45 | -65.91 | -18.56 | 减少38.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长变动原因分析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7.1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度减少,使得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96.36%,其他收入毛利率减少47.88个百分点。
3、直销模式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5.91%,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38.12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直销客户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度减少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工规级 | 颗 | 44,793,331 | 43,333,456 | 8,310,145 | 40.59 | 65.61 | 13.82 |
| 商规级 | 颗 | 58,214,062 | 59,922,705 | 10,890,840 | 15.27 | 20.66 | -9.00 |
| 车规级 | 颗 | 1,779,644 | 1,022,240 | 1,254,684 | 100.83 | 67.04 | 120.98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且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市场渗透率不断增加,公司结合下游客户需求进行合理备货,通过优化产销结构,保障订单出货需求及合理的库存水平。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 | 成本构成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 | 情况说明 |
| 业 | 项目 | 比例(%) | 成本比例(%) | 年同期变动比例(%) | |||
| 集成电路 | 晶圆制造 | 130,932,510.91 | 57.65 | 76,364,682.28 | 58.62 | 71.46 | 本期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产品直接成本同比上升。 |
| 封装测试 | 91,778,953.45 | 40.41 | 48,962,637.81 | 37.59 | 87.45 | 本期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产品直接成本同比上升。 | |
| 其他 | 4,392,633.09 | 1.93 | 4,932,780.84 | 3.79 | -10.95 | 本期其他收入减少,成本同步下降。 | |
| 合计 | 227,104,097.45 | 100.00 | 130,260,100.93 | 100.00 | 74.35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工规级 | 晶圆制造 | 57,024,011.67 | 25.11 | 33,323,068.30 | 25.58 | 71.12 | 本期销售的工规级产品数量上升,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同比上升。 |
| 封装测试 | 48,825,070.90 | 21.50 | 24,246,310.73 | 18.61 | 101.37 | ||
| 其他 | 1,660,302.68 | 0.73 | 980,339.09 | 0.75 | 69.36 | ||
| 商规级 | 晶圆制造 | 72,149,799.36 | 31.77 | 42,066,187.13 | 32.29 | 71.51 | 本期销售的商规级产品数量上升,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同比上升。 |
| 封装测试 | 41,050,201.20 | 18.08 | 23,699,681.22 | 18.19 | 73.21 | ||
| 其他 | 1,766,894.89 | 0.78 | 1,444,559.31 | 1.11 | 22.31 | ||
| 车规级 | 晶圆制造 | 1,256,336.10 | 0.55 | 933,259.43 | 0.72 | 34.62 | 本期销售的车规级产品数量上升,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同比上升。 |
| 封装测试 | 1,780,707.57 | 0.78 | 1,013,112.06 | 0.78 | 75.77 | ||
| 其他 | 57,734.60 | 0.03 | 40,834.13 | 0.03 | 41.39 | ||
| 晶圆 | 晶圆制造 | 502,363.78 | 0.22 | 42,167.42 | 0.03 | 1,091.36 | 本期晶圆销售数量增加,直接成本同比增加。 |
| 封装测试 | 122,973.78 | 0.05 | 3,533.80 | 3,379.93 | |||
| 其他 | 6,666.81 | 8,796.87 | 0.01 | -24.21 | |||
| 其他 | 其他 | 901,034.11 | 0.40 | 2,458,251.44 | 1.90 | -63.35 | 本期销售其他收入减少,成本下降。 |
| 合计 | 227,104,097.45 | 100.00 | 130,260,100.93 | 100.00 | 74.35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277.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60,645,093.13 | 15.31 | 否 |
| 2 | 第二名 | 54,924,467.11 | 13.86 | 否 |
| 3 | 第三名 | 40,644,725.26 | 10.26 | 否 |
| 4 | 第四名 | 36,784,689.36 | 9.28 | 否 |
| 5 | 第五名 | 29,780,034.92 | 7.52 | 否 |
| 合计 | / | 222,779,009.78 | 56.2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第四名为新进入前五名的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098.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7.5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169,095,541.12 | 63.19 | 否 |
| 2 | 第二名 | 41,900,217.20 | 15.66 | 否 |
| 3 | 第三名 | 22,616,982.96 | 8.45 | 否 |
| 4 | 第四名 | 19,481,485.59 | 7.28 | 否 |
| 5 | 第五名 | 7,890,028.11 | 2.95 | 否 |
| 合计 | / | 260,984,254.98 | 97.5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很高。行业内,单一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出于工艺稳定性和批量采购成本优势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仅选择个别晶圆厂和封测厂进行合作,因此公司目前受到规模制约,公司的供应商呈现较为集中状态。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2024) | 上年同期数(2023)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46,849,301.48 | 34,298,079.86 | 36.59 |
| 管理费用 | 69,400,365.75 | 68,081,664.42 | 1.94 |
| 研发费用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32.40 |
| 财务费用 | -3,204,745.77 | -5,841,345.00 | 不适用 |
| 合计 | 406,649,944.62 | 318,289,026.66 | 27.76 |
2024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发生406,649,944.62元,同比增长27.76%,具体变动原因分析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78,243.57 | -143,664,103.56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304,944.41 | -1,101,995,217.9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726,107.14 | 1,657,897,052.24 | -103.06 |
具体变动原因分析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
| 货币资金 | 740,149,824.91 | 42.44 | 449,297,695.70 | 23.09 | 64.73 | 本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规模减少、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及回购公司股份等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1,885,343.75 | 33.37 | 1,213,899,373.76 | 62.39 | -52.06 | |
| 应收账款 | 80,359,283.06 | 4.61 | 59,335,181.86 | 3.05 | 35.43 | 本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同步增长。 |
| 预付款项 | 81,554,105.74 | 4.68 | 7,858,625.80 | 0.40 | 937.77 | 本期增加了备货且部分供应商结算方式由账期变更为预付所致。 |
| 固定资产 | 31,472,670.82 | 1.80 | 20,600,611.48 | 1.06 | 52.78 | 本期购入仪器设备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43,894,400.81 | 2.52 | 6,658,499.84 | 0.34 | 559.22 | 本期科技中心项目主体施工,工程量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8,014,627.81 | 0.46 | 16,952,173.14 | 0.87 | -52.72 | 本期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
| 无形资产 | 34,163,322.37 | 1.96 | 20,120,286.95 | 1.03 | 69.80 | 本期新购IP授权和研发软件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74,051.30 | 0.35 | 3,009,896.15 | 0.15 | 105.13 | 本期金桥装修项目完工结转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1,650.97 | 0.08 | 6,140,725.82 | 0.32 | -78.31 | 本期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少于上期末所致。 |
| 合同负债 | 10,149,508.17 | 0.58 | 6,191,867.66 | 0.32 | 63.92 | 本期末客户预付货款金额大于上期末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481,820.03 | 0.31 | 3,882,560.84 | 0.20 | 41.19 | 本期末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1,002,798.88 | 0.06 | 7,889,745.47 | 0.41 | -87.29 | 本期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
| 递延收益 | 3,817,349.88 | 0.22 | 99,808.01 | 0.01 | 3,724.69 |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505.53(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86%。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00,200.00元 | 保函保证金 |
| 合计 | 100,200.00元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1,213,899,373.76 | 19,374,603.18 | 5,385,000,000.00 | 6,015,000,000.00 | -21,388,633.19 | 581,885,343.75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1,213,899,373.76 | 19,374,603.18 | 5,385,000,000.00 | 6,015,000,000.00 | -21,388,633.19 | 581,885,343.75 | ||
| 合计 | 1,213,899,373.76 | 19,374,603.18 | 5,385,000,000.00 | 6,015,000,000.00 | -21,388,633.19 | 581,885,343.7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 1,880万元 | 100 | 114.11 | 33.18 | -89.62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西部地区的业务拓展 | 100万元 | 100 | 92.67 | 69.50 | -13.51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进行车载通信技术的应用与研究、汽车SoC芯片相关关键技术等车载以太网物理层和网络层的研究 | 28,000万元 | 100 | 28,606.89 | 23,791.43 | -2,827.27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高速通信芯片技术的海外研发及海外市场业务拓展 | 200万新币 | 100 | 1,505.53 | -832.91 | -1,323.31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格局与趋势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聚焦于高速有线通信领域芯片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围绕网络数据通信和车载通信领域,通过建立广泛的组织化客户关系,持续构建和改进市场洞察和产品定义及产品研发能力,持续提供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产品,不断扩大在数据通信领域的市场份额,猛攻车载高速通信芯片,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为社会贡献价值。
在研发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分层管理,成立高等技术研究院,保持一定比例的人员专注在前沿技术的识别与开发及参与标准建设,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建立企业护城河。同时,一部分人员聚焦于将这些前沿技术转化为产品,产品和技术双轮驱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已经形成了高性能SerDes设计技术,回升抵消、串扰消除等DSP技术,多种有线信道均衡技术,高性能ADC设计技术,高性能DAC设计技术,SOC芯片集成技术,低抖动锁相环设计技术,EMC,TSN等多个方面的核心技术能力。未来,公司将持续积累这几方面的核心能力,不断突破技术的天花板,加宽加高技术领先的护城河。
在产品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聚焦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领域,抓住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大机会,通过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价值,来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当前,高速有线通信芯片领域正迎来巨大的机会。在新能源汽车、WI-FI7、AI、信创、工业通信、机器人等多个领域,公司都有相应的有线通信芯片实现大规模商用,并且作为国内产品领先的厂商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未来,公司将重点布局这些赛道,持续加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产品形态,形成系列化的芯片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国家战略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在业务方面,公司将在多个方面不断推进业务增长。一方面,深耕国内市场,加强国内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重点拓展海外业务。当前,以台湾为踏板将业务扩大至海外,已经取得明显的发展成果。未来,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发展海外业务,开辟海外的蓝海市场,支撑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扩大数据通信市场份额,并重点拓展车载芯片市场。公司数据通信领域的相关产品目前已经占据较为有利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数据中心的相关市场。在车载芯片市场,公司百兆和千兆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规模量产,时间同步以太网交换芯片在客户端测试并获得好评,产品质量不断接受市场的检验,在赢得客户良好口碑的同时,也证明了公司孜孜不倦地追求产品质量提高的正确性和质量体系化管理的有效性。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对车载通信芯片的需求也在猛增。当前合作客户数量在持续增加,公司也正积极推出各种高速有线通信芯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
于车载通信芯片领域,以公司实力,助力中国汽车芯片产业链的构建和发展,服务于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跨团队的产品定义团队建设、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和组织化客户关系管理、高效运营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领域,扩大业务规模。
1、持续投入技术创新
研发创新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改善研发环境、优化研发流程,提升研发能力。
(1)高等技术研究:积极参加国内外标准会议,明确行业发展前沿技术方向,并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构建“政产学研”融合创新运作体系,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的合作与突破。通过对高等技术研究的长期投入,为公司建立技术领先的目标提供强大的驱动力。
(2)核心技术IP建设:以公司长中期产品战略为指引,进行核心技术IP的研发储备,包括:
当前公司成熟技术的IP化,以及未来核心技术IP的预研。通过核心技术IP建设,加快技术到产品的快速转化。
(3)研发创新:引入经过行业验证的IPD流程,将研发作为一项投资进行谨慎科学的管理,通过需求管理,charter开发流程化管理等,将宝贵有限的资源聚焦到高价值客户需求和市场机会上,积极跟踪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信息,确保市场反馈和研发创新形成高效联动,合理制定研发方向和研发计划。不断完善产品研发流程,实现芯片和软件解决方案端到端的高质量研发交付。
2、建立组织化客户关系,不断开拓市场
在市场洞察及客户关系方面,公司通过分析TOB销售模式特点,细化客户管理方案,分阶段根据客户不同人员的需求建立内部响应机制,识别战略重点客户,通过点、线、面等多种活动的开展和客户项目化管理等方式,建立全面的组织化的客户关系,并根据需求组织销售培训,持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将优质资源投放客户关系建设中去,实现能够第一时间洞察客户需求,紧跟市场变化;
对于网通市场,公司将通过自主可控不断拓宽现有客户市场以及挖掘新型应用市场,不断完善产业链生态建设,持续构建宣传能力,提升品牌认知度,加强头部客户关系以实现国内市场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在海外市场上,通过与国际知名代理商合作丰富销售渠道,不断寻找关键突破口,建设品牌价值,并快速拓展海外市场。在行业方面,把握AI、WI-FI7,信创等产业升级换代的新机会。同时,不断完善产品线,实现产品从家庭应用进入企业应用高价值市场。
同时,为了顺应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趋势,公司加大车载业务的投入,成立车载事业部,单独建设车载销售团队和市场拓展团队,提升品牌认知度,大力开拓市场,在实现客户数量快速
增长的同时,内部不断推动车载新产品的定义和开发,用产品催熟国产车规芯片工艺的发展,提升车载芯片相关的设计与工程能力,完善车载芯片质量体系建设,为市场提供越来越丰富可靠的车载有线通信产品,也为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添砖加瓦。
3、多方面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以IPD流程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公司流程化建设规范并在各领域推广,通过引入自动化工具(CRM、钉钉等),提升流程执行效率和数据统计准确性。
公司初步建成从战略到执行全流程并已在内部落地实施,通过广泛的市场洞察确保紧跟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定义制定中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并通过流程将公司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行动计划,确保各部门员工理解并落实,并建立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组织架构上,建立网通事业部和车载事业部,集中优势资源在专业领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提升决策效率和公司专业性和多领域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
同时,进一步加强内控部门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流程和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错误,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加强风险识别能力,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公司运营的影响,确保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在财务上进一步构建全员成本意识,对成本进行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战略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人力资源方面,将进一步建设企业文化,提高干部素质,通过培训等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共同体意识,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不断提升人才能力,持续改进人才结构,开展人才评估,分层级分专业序列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人才梯队,同时建立和完善培训、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还根据具体情况对优秀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
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1、三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和8次监事会。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监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积极出席会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高级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相关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表达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行为规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履行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报告期内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制定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接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股东会 | 2024年5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1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8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9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1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3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2月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6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史清 | 董事长 | 男 | 47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9,930,840 | 9,930,840 | 0 | / | 160.12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7年6月 | / | |||||||||
| 总经理 | 2023年11月 | 2027年12月 | |||||||||
| 欧阳宇飞 | 董事 | 男 | 47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7,345,440 | 7,345,440 | 0 | / | 38.02 | 是 |
| 唐晓峰 | 董事 | 男 | 52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4,220,400 | 4,220,400 | 0 | / | 是 | |
| 吴昆红 | 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21年11月 | 2024年12月 | 0 | 0 | 0 | / | 否 | |
| 郭志彦 | 董事 | 男 | 54 | 2024年12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否 | |
| 计小青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2.96 | 否 |
| 姜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1.52 | 否 |
| 王欣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1.52 | 否 |
| 音玥晗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37 | 2021年11月 | 2024年12月 | 0 | 0 | 0 | / | 48.84 | 否 |
| 李晨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9 | 2024年12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6.05 | 否 |
| 祁欣 | 监事 | 女 | 31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否 | |
| 朱彦琪 | 职工监事(离任) | 女 | 30 | 2021年11月 | 2024年12月 | 0 | 0 | 0 | / | 28.90 | 否 |
| 张春元 | 职工监事 | 女 | 36 | 2024年12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4.73 | 否 |
| 王文倩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3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83.20 | 否 |
| 柴晓霞 | 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 | 女 | 49 | 2021年11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16.58 | 否 |
| 郝世龙 | 车载事业部总经理 | 男 | 43 | 2023年3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25.10 | 否 |
| 许勇兵 | 首席技术官 | 男 | 48 | 2023年3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72.55 | 否 |
| 陈雪 | 首席人力资源官 | 女 | 36 | 2023年10月 | 2027年12月 | 0 | 0 | 0 | / | 124.20 | 否 |
| 苏瓅 | 首席市场官(离任) | 女 | 44 | 2023年3月 | 2024年3月 | 0 | 0 | 0 | / | 28.19 | 否 |
| 车文毅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7年6月 | / | 0 | 0 | 0 | / | 153.17 | 否 |
| 刘亚欢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7年6月 | / | 0 | 0 | 0 | / | 159.73 | 否 |
| 张棪棪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8年1月 | / | 0 | 0 | 0 | / | 140.0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1,496,680 | 21,496,680 | 0 | / | 1,425.44 | / |
注:1.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代扣代缴的个税,以及为员工承担的补贴;
2.上述人员列报的薪酬金额为报告期内其担任董监高期间所获得的薪酬总额;
3.核心技术人员的任期起始日期为其在本公司入职时间;
4.上述“年初持股数”和“年末持股数”均指直接持股数量,不包括间接持股数量。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史清 |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上海伽利略导航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科学家;2007年7月至2017 |
| 年5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 欧阳宇飞 |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华邦(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芯片设计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职于福华先进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芯片设计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上海士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芯片设计高级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项目群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以太网事业部高级经理;2013年12月后开始着手创办上海禾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上海禾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
| 唐晓峰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担任整车工程部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担任底盘及动力总成集成部总监;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乘用车分公司技术中心整车集成部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担任前期车辆开发部总监;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商用车分公司技术中心整车集成部总监;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上海汽车创业投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人;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职于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职于珠海观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9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享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 郭志彦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3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8年5月至今,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高级投资总监等职务。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 计小青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姜华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5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感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职于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物云信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欣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2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新疆瑞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2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诚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07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职于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任职于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李晨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DigitasLBi乐必扬广告公司资深文案策划一职。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虎扑体育直播部门内容运营一职。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担任亦非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内容运营经理一职。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容运营负责人一职。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运营一职。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担任KnowYourself知我探索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 |
| 司社区运营专家一职。2023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
| 祁欣 | 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嘉兴学院,本科学历。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光通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 张春元 |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鸿硕精密电工(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上海骏杰焊接加工室,担任焊接操作工。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上海科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助理。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测试工程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中科传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助理。2023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实验室管理员。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
| 王文倩 |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柴晓霞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6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职于广东启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师;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奥林巴斯(广州)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成本管理系长;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预算主管;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会计管理主管;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职于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上海数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0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 |
| 郝世龙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环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测试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17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车载事业部总经理。 |
| 许勇兵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职于武汉众友科技有限公司,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武汉群茂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钰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资深工程师,高级资深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任职于重庆物奇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工程师。2020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
| 陈雪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续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进修,2020年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16年5月,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下属华东理工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职位;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在上海费纳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主管职位;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在立邦投资有限公司(隶属新加坡立时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担任资深HRBP职位;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人力资源经理职位。2021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
| 车文毅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上海坤锐电子科 |
| 技有限公司,担任芯片研发技术总监。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中央工程部主管。 | |
| 刘亚欢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担任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职于创锐讯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数字设计工程师。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等技术研究院主管。 |
| 张棪棪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钰硕电子科技,担任工程师;2006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职于创锐讯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资深工程师。2018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数字设计一部主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史清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1.1542%的股份;欧阳宇飞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1.2041%的股份;唐晓峰先生通过航投观睿致赛间接持有公司小于0.005%的股份;王文倩女士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1016%的股份;柴晓霞女士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1385%的股份;车文毅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5771%的股份;刘亚欢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6584%的股份;张棪棪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
0.6861%的股份;郝世龙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4737%的股份;许勇兵先生通过瑞启通间接持有公司0.3278%的股份;陈雪女士通过晟禾嘉间接持有公司0.0277%的股份。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欧阳宇飞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3月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史清 | 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4年9月 | 至今 |
| 欧阳宇飞 | 途咕咕(上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7月 | 至今 |
| 仙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 | 至今 | |
| 唐晓峰 | 广州市远能物流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上海享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
| 苏州微测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
| 常州钜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至今 | |
| 苏州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至今 | |
| 上海观睿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1年2月 | 至今 | |
| 合肥六角形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2024年1月 | |
|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
| 众享孚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4年11月 | |
| 上海昭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 观尚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5月 | 至今 | |
| 重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
| 智协慧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 重庆多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月 | 至今 | |
| 上海峰昂睿亨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矽熔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 上海熙熔微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
| 重庆巴申齐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6月 | 至今 | |
| 上海稳连固祥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7月 | 至今 | |
| 吴昆红(离任)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1993年 | 至今 |
|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3月 | 2024年6月 | |
|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4年2月 | |
| 郭志彦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高级投资总监 | 1998年5月 | 至今 |
| 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3月 | 至今 | |
| 济南晶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
| 天津中科晶禾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
| 全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 费勉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7月 | 至今 | |
|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 上扬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
| 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
| 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
| 无锡飞谱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至今 | |
| 宁波润华全芯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 | 至今 | |
| 巨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 国测量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 | 至今 | |
| 苏州烯晶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9月 | 至今 | |
| 计小青 |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 | 现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 | 2006年7月 | 至今 |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 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 | 独立董事 | 2021年11月 | 2025年1月 |
| 限公司 | ||||
| 上海达坦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
| 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 | 至今 | |
| 姜华 | 中物云信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7月 | 至今 |
| 北京国科云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至今 | |
| 上海锦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 | 至今 | |
| 浙江中科天顺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 中物云数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4年8月 | 至今 | |
| 中物云信息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7月 | 至今 | |
| 中物云智大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6月 | 至今 | |
| 中物云信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9月 | 至今 | |
| 中物云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 无锡益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至今 | |
| 上海中物云慧大数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年5月 | 至今 | |
| 王欣 |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 2023年9月 | 至今 |
| 上海川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2月 | 至今 | |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2024年6月 | |
| 祁欣 |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总监 | 2018年4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和确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董事,《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 |
| 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回避表决,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因委员史清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1票回避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公司任职,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报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领取报酬。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72.48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52.96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吴昆红 | 董事 | 离任 | 第一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 郭志彦 | 董事 | 选举 | 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
| 音玥晗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第一届监事会届满离任 |
| 朱彦琪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第一届监事会届满离任 |
| 李晨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
| 张春元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
| 苏瓅 | 首席市场官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注: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公司首席市场官苏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苏瓅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市场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2、由于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董事吴昆红先生、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职工监事朱彦琪女士离任。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董事郭志彦先生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李晨女士、张春元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修订<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3、《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6、《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7、《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8、《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的议案》19、《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1、《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9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3.01《关于聘任史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3.02《关于聘任王文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3.03《关于聘任柴晓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的议案》3.04《关于聘任许勇兵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的议案》3.05《关于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议案》3.06《关于聘任郝世龙先生为公司车载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5、《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史清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 欧阳宇飞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唐晓峰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吴昆红(离任)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 郭志彦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 计小青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 王欣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 姜华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计小青(主任委员)、王欣、唐晓峰 |
| 提名委员会 | 王欣(主任委员)、计小青、史清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姜华(主任委员)、计小青、史清 |
|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史清(主任委员)、唐晓峰、姜华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4月7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4、审阅公司治理制度并对其发表意见。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2024年8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10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12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柴晓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11月15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4年12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其子议案:1.01《关于聘任史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02《关于聘任王文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03《关于聘任柴晓霞女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的议案》;1.04《关于聘任许勇兵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的议案》;1.05《关于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议案》;1.06《关于聘任郝世龙先生为公司车载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董事,《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回避表决,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因委员史清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1票回避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4年9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9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6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7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8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销售人员 | 53 |
| 技术人员 | 262 |
| 财务人员 | 9 |
| 行政人员 | 59 |
| 合计 | 383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 | 7 |
| 硕士研究生 | 187 |
| 本科 | 172 |
| 专科 | 12 |
| 高中及以下 | 5 |
| 合计 | 38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薪酬政策与公司的经营目标、文化理念、企业价值观匹配一致,遵循价值引领、多劳多得的付薪理念,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当期与长期相结合的激励模式,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助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2024年公司施行全面薪酬体系,通过多元化的激励方式,提升员工满意度及敬业度。员工年度总薪酬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长期激励等,保证员工薪酬有竞争力。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员工福利项目,设置专项团建费用、组织年度旅游用于员工关系融合,增强员工归属感,还提升了商业保险、体检标准,组织肩颈按摩活动,关怀员工健康。在职业发展方面,完善多通道发展模式,给予更多机会和挑战,比如:完善职级体系,界定不同岗位序列,设置管理通道、专
业通道,引导专业人才往更高层级发展;招聘时优先内部招聘,结合公司需求与个人发展兴趣,为员工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盘活内部人才资源,激发员工潜力与价值;设置各类荣誉奖项,进行评选,对优秀个人及团队进行表彰颁奖,营造积极向上、感恩的工作文化。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培训工作紧密围绕战略主线,以持续构建人才竞争力、提升组织能力为目标,建立了多层次、专业化、数字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方式精准匹配课程与需求,还通过灵活多样的课程运营方式,激发员工自主学习热情,构建学习型组织。
1、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
全年培训覆盖全体员工,针对员工不同发展阶段设计差异化培训方案:面向新员工开展系统化入职培训;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常态化业务提升课程;聚焦管理人员提供丰富的领导力课程资源满足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培训内容上包括业务知识、产品知识、职业素养、企业文化、领导力等方面,覆盖不同层级的员工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组织关键岗位进行能力矩阵梳理及评估,盘点差距,挖掘需求,对课程开发进行分析,邀请内部专家输出课件,以团队、项目为单位梳理经验教训库并在内部分享,通过这些有针对性且可持续的学习方案,切实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
2、数字化转型助力培训
结合数字化技术丰富学习模式,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实现课程资源的智能匹配与灵活获取。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式,为员工提供灵活、便捷的学习渠道,提升培训实效性与员工参与度,推动组织学习效率持续优化。
3、灵活多样的课程运营方式
课程组织上,有自主学习、读书分享、以考促学、专题项目制运作、评优奖励等多元化的运营方式,激发员工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参与度。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深化培训运营,构建学习型组织文化,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0,592.00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61.76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比例以及审议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现有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前述政策,无政策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万股)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60.36 | 0.75 | 160 | 41.78 | 32.39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4年限 | 0 | 58.90 | 0 | 0 | 32.39 | 58.90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名称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3,733,450.41 |
| 合计 | / | 3,733,450.41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以32.39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60.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59.52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62人。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62人调整为160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52万股调整为58.9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0.84万股调整为1.46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仍为60.36万股。经调整,本次以32.39元/股的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90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等相关公告文件。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陈雪 | 首席人力资源官 | 0 | 5,700 | 32.39 | 0 | 0 | 5,700 | 99.00 |
| 合计 | / | 0 | 5,700 | / | 0 | 0 | 5,7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考核+评议”的方式,定期盘点,确保关键岗位用对人,做对事,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考核主要针对战略任务、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工作行为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估,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正常运作。评议主要针对管理者价值观、能力素质、内部协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以上方式,帮助管理者掌握个体优势及待发展项,促进认知及行为改变,促进主管职业发展。
公司为激发高级管理者的使命感,在激励机制方面做了新的探索。在薪酬分享机制中,增加了专项奖金激励,针对重大项目突破、新领域的突破、重大管理改进等战略性贡献给予奖金激励。同时从发展的视角,拓展多维度的激励资源,比如荣誉激励、参与权等。具体操作上,针对高管的专业贡献颁发奖项,进行公开宣传。对于有思路、乐分享的管理者,设置专业领域的委员会,通过课题研讨、决议等方式,让高管在更多关键问题及事项上,有更多的知情权、列席权、参与权、提议权,拓展全局视野,历练能力。通过新的探索,不仅激发了高级管理者的个人能动性,也让高管团队在经营理念上高度共识,增强了团队整体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由股份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控、统一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流程等,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深刻认识到ESG治理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始终紧跟宏观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走向以及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等,系统性地对ESG因素所引发的风险与机遇展开识别和剖析。
为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监控与应对,公司专门制定了风险管理政策,搭建起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架构,并把ESG风险融入其中。这些风险涵盖公司营运过程中的商业道德、质量管理、技术创新以及气候变化等多方面。通过将其纳入统一管理框架,公司得以更全面地洞察自身面临的风险态势。
在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强化对ESG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推动其高效开展,公司将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升级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构成,其中包含一名独立董事,以此保证ESG战略与公司整体战略高度契合、协同推进。此外,公司总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成员也积极参与其中,负责统筹规划与监督ESG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发力,共同推动ESG具体目标的达成。公司已构建完善的ESG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体系,并形成了“董事会监督决策、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筹管理、ESG工作组协同执行”的三层管理架构。未来随着治理的深化,公司将适时向监管机构、商业伙伴、股东和社会公众等各利益相关方公开披露ESG战略、目标、措施及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监察和检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环境、社会及治理政策、趋势及常规,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愿景、目标及策略,确保这些政策和常规与时俱进、符合需求且满足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和国际标准;
3、按照制定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目标监察公司表现,审议、评估、监督相关策略及政策的实施等。
公司不断深耕可持续发展并积极践行ESG(环境、社会与治理)理念,其在ESG领域的卓越表现深获社会认可。公司先后获得2024年度致远奖公司治理(G)先锋企业奖和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裕太微通过技术创新,积极探索环保新材料的运用,不断优化产品绿色设计,力求在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降低能耗。通过功耗优化、性能优化和面积优化等方法,实现更高性能、更低功耗、更小面积的芯片设计,从而降低产品生产资料资源的消耗。此外,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对供应链上下游伙伴实施环境友好型评估与监督,供应商准入条件必须通过ISO14001体系认证。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WindESG评级体系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BBB |
| 华证ESG评级体系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BB |
| 同花顺ESG评级体系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B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公司在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战略,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研发理念的同时,坚持可持续创新研发的导向,在物理层产品、网络产品、网络处理器SOC产品等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科学伦理规范,融入绿色设计思想,力求产品达到“更低能耗、更高性能、更少资源消耗”的理想状态,坚决反对任何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环境生态的技术应用,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科技生态环境。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从事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不直接从事生产制造业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产品研发的每一个环节,始终致力于打造一个从概念到量产全程贯彻环保原则的创新体系,公司为此不断投入资源研发新技术,旨在通过更高效的算法和电路设计,实现产品在功能强大与能耗节约之间的完美平衡。在材料选择上,裕太微积极采纳可回收或生物降解的环保新材料,这一举措不仅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也为产品的最终废弃处理提供了更为环保的解决方案。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于外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报告期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517.97吨二氧化碳。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以太网芯片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试均以外协的形式进行,公司的经营活动耗用的能源主要为办公用电,由市政供应,且消耗量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总量118.68吨标准煤。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办公废弃物方面,采用了分类投放、集中收集的方式,以确保各类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对于实验废电子零部件和金属边角料,公司会优先考虑回收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完全废弃的实验用品,最终交给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委外处理。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大力倡导员工绿色办公,通过日常工作中的细节管理宣贯环保理念,持续提高节能环保意识,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共创美好生态环境。
1、倡导节约用电。离开时及时关闭照明及电脑;冬夏空调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工作时间尽量减少电梯使用,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安装智能开关,晚间定时关闭特定区域电源,节约能源;
2、提倡绿色出行。出差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多人出行合并打车;设置交通补贴,鼓励员工上下班通勤乘坐公共交通;
3、推行无纸化办公。规定日常办公尽量采用线上办公系统和电子邮件形式;文件打印尽量采取双面、黑白打印,单面用纸收集起来循环多次利用,提高纸张的利用率;推荐使用电子名片;
4、加强废弃物管理。在餐厅、洗手间等区域,通过张贴倡导标语,提醒个人行为,养成反浪费、促节约的习惯。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通过精确控制芯片内部组件的尺寸和排列,成功缩小了芯片体积,减少了生产端原材料使用和能源消耗。同时,在应用端,更小体积更高性能同样能减少应用结构的面积和功率能耗,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和应用环境的碳排放,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物料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实验品进行严格分类、回收和处理。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运营过程中,裕太微为响应国内外环保法令,公司明确提出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无卤素添加、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冲突矿产以及针对车载产
品的ELV(报废车辆指令)和GADSL(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等多方面的环保合规指令要求。并与供应商签署环保符合性声明,有效避免含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组件及产品进入生产链中,确保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完全符合环保法规和客户期望的环保标准。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日常运营中,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通过绿色办公管理,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合理利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支持员工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活动;为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也注重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环保表现和社会责任感的供应商,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和产品符合环保标准,从而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威胁。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意识到气候变化对日常经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将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纳入管理层的监督范畴,并展开BCM业务持续性演练,定期演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并计划开展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相关培训,增强在气候变化下抗风险的能力。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在国家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浪潮中,车载芯片研发企业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先优势的巩固扩大,到2025年将其定位为新一代智能终端并大力发展,这一系列战略部署标志着汽车产业正迈向“智能移动空间”的全新范式。车载芯片作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大脑”与“神经中枢”,其研发进展直接决定了产业发展的高度与速度。
面对国家战略指引,公司致力于攻克核心技术难题。一方面,聚焦于提升芯片的算力响应与性能,以满足智能驾驶中复杂算法与海量数据处理的需求。通过研发设计先进制程工艺,提高芯片的集成度,让车机能够快速、精准地运算更高级别的智驾信号。另一方面,注重芯片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研发,从芯片设计、制造到封装测试,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与整车厂商紧密沟通,深入了解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实际需求,实现芯片研发与整车设计的无缝对接,让车规芯片更好地适配汽车产品。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共同推动芯片与其他汽车零部件的协同优化,提升整个汽车系统的性能与稳定性,通过每一个环节层层把关,确保芯片在各种复杂环境下都能稳定运行,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行驶保驾护航。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WIFI7、AI,信创等多个领域,在已形成15项应用于以太网物理层产品和网络层产品的核心技术背景下,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线已经实现规模量产,在核心技术上从“追赶”走向“弯道超车”,量产型号均通过AEC-QGrade1认证,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主流竞品基本一致,ESD等部分关键性能指标优于国际竞品,可满足ADAS、SmartCockpit、T-BOX、CCU、VIU等各类车载应用场景,实现国产替代。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在芯片低功耗设计方面,公司将其全面融入科技伦理框架。从技术特性与社会责任的双重视角出发,这不仅仅是技术的优化,更是对社会与环境负责的体现。通过优化电路架构、采用先进制程技术以及各类节能休眠控制技术,我们致力于将芯片能耗降至最低。这一举措不仅能有效延长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电子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更是从源头上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避免因过度的资源消耗给自然环境带来不可逆的破坏,彰显了公司在科技研发中对环境伦理的坚守。
在车规芯片设计中,同时引入功能安全的开发理念。功能安全设计紧紧围绕“技术可控性”这一重要伦理原则,通过冗余校验、故障注入测试以及实时监控机制等手段,确保芯片在极端环境下依然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这一设计理念的核心在于防范因芯片失效而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切实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凸显了公司在科技研发中对生命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高度重视。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构建了坚实、高效的信息安全体系,制定了《信息安全组织及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信息泄露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成立了信息安全委员会主抓信息安全建设,从软硬件安全、终端设备管理、保密机制、账户登录管理、数据备份等各个方面落实信息安全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实施漏洞扫描和渗透、安全培训。通过多层次的安全防护,确保公司和客户数据资产的万无一失。
为防范公司数据隐私泄露,保护客户隐私信息,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分析服务器硬件故障、网络设备故障以及网络运营商等潜在风险源,对可能威胁信息安全和客户隐私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电脑病毒及勒索攻击事件、未发生信息安全泄露事件。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救助人数(人) | 0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裕太微电子,作为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领域的巨头企业,不仅致力于研发卓越的产品,更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近日,该公司宣布其“裕太芯球登陆计划”正式启航,首站即于2024年8月8日走进小学生课堂,以一场《芯片是如何生产出来的?》的主题课程,为孩子们打开通往科技世界的大门。自2017年成立以来,裕太微电子便以打造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的通信芯片产品为己任,成功推出多款千兆以太网物理层系列芯片,实现了对国际同类产品的有效替代,并在国内市场赢得了广泛认可,于2023年成功登陆A股市场。然而,裕太微电子的愿景远不止于此,其深知科技创新的源动力在于人才的培养与激发。
在此背景下,“裕童·芯球登陆计划”应运而生。该计划是裕太微电子精心策划的一项长期公益项目,旨在通过一系列寓教于乐、深入浅出的科普活动,将复杂的芯片知识转化为孩子们易于接受和理解的形式,激发他们对科学技术的兴趣与热爱,为培养未来的科技人才贡献力量。
8月8日的首场公益课堂,裕太微电子的员工化身为特邀讲师,以生动有趣的讲解方式,向暑期班的百余名小学生展示了芯片从设计到生产的神秘过程,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到了科技的魅力。
未来,“裕太芯球登陆计划”将围绕“裕童-芯球”、“裕蕊-芯球”、“裕菁-芯球”、“裕创-芯球”、“裕锦-芯球”等多个子项目,覆盖从儿童到中老年人的全年龄段人群,通过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将科技之光洒向更广阔的天地。裕太微电子将继续秉持“小”事“重”做的理念,从娃娃抓起,为青少年树立科技梦想,助力他们在科技领域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同时,通过联动产业链上下游,激活科技生态的活力,让更多人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与福祉。
科技的力量在于启迪智慧、改变生活。裕太微电子通过“裕太芯球登陆计划”的持续推进,不断输出传播科技理念,延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在公益事业与品牌战略的双重驱动下,探索科技与未来的无限可能。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0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0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注重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对于公司稳健运营、治理水平的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制定了多项制度措施,以最大化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分别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在规范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意义,有效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召开股东会,通过构建多种投资者沟通渠道,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积极行使股东权益。同时,通过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资金、资产安全,信贷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债务违约以及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体现出公司的偿债和资产保障能力,对于维持公司良好的企业信誉、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其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法律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核实与披露关联信息、严格约束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人、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的核实与披露工作展现了高度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报告期内,无违规关联交易或信息披露不当现象发生。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和关联交易管理,不断规范公司交易行为、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合规水平和市场形象,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等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标准,维护应聘者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为员工提供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不断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与晋升激励机制,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可持续的职业发展空间,关注员工的长期成长与发展。
注重民主管理。与员工相关的制度政策会广泛听取意见,颁布前会通过调研问卷收集意见,拟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制定过程中听取各级主管及相应组织委员会的建议,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后,做复盘及优化。开设员工线上活动平台“芯声社区”,员工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随时就公司管理或日常工作所思所想发帖留言,拓宽员工表达意见的通道,帖子涉及的工作领域,会请相关部门进行回复或出具解决方案,保障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同时,公司注重营造温暖的工作氛围。通过团建、茶歇等方式,促进各层级、各部门员工之间的互动,努力营造开放、自由、责任、积极、创新的工作氛围。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为员工准备节日福利,并为员工提供包含福利假期、体检、商业保险、婚丧嫁娶礼金及生日礼物等在内的多种关爱,持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员工的融入感与归属感,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87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2.72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425.64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5.32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相关的纠纷事件及法律诉讼。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最高标准开展工作,始终贯彻“第一次就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的质量方针。公司秉承“零缺陷标准、预防为主、符合要求”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对待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获得OPEN联盟互联互通性等权威认证,从产品开发、供应商管理、顾客服务等方面全面开展质量管控工作,不断完善质量保障流程,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切实履行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积极为技术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选择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部分核心技术,以确保公司创新成果在法律范畴内获得充分保障。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项目启动初期,对内要求研发及相关人员主动识别和评估项目创新点,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排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有效降低了潜在风险。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分别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布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业绩说明会,详尽的解答了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以期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如下:1、2024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通过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3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2024年9月11日,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半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通过视频和线上互动方式召开2024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2024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通过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66 | 公司借助电话会议等线上方式,举行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包括卖方证券研究所、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调研。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在官网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详见https://www.motor-comm.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280次,充分利用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各定期报告披露后,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通过在官网上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对外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电话、指派专人及时回复公司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提出的问题等措施,促进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此外,公司还通过邀请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形式,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邮箱咨询等途径了解广大投资者提出的需求,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问题。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接待及电话、邮件交流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聆听广大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以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为基本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促使管理层听取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了解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均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并投票表决。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了保障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加强公司反舞弊与反腐败建设,促进员工廉洁从业,公司制定《反舞弊与反腐败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还适用于与公司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客户、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旨在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坚决抵制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史清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6、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9、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0、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11、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1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欧阳宇飞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6、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8、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9、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 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11、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唐晓峰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7、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10、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36个月 |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瑞启通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行价。5、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6、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8、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自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内,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航投观睿致赛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本次发行上市后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6、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平潭鼎福、汇琪创投、元禾璞华、光谷烽火、上海璇立、正轩投资、聚源铸芯、高赫男、高创创投、诺瓦星云、乔贝京宸、天创和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鑫、沃赋创投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汇川技术、启鹭投资、中移基金、小米基金、海望基金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两个日期孰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 | 是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2、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 | |||||||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棪棪、刘亚欢、车文毅 |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2、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 | 2022年 | 是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欧阳宇飞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或本人/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的,则应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1)公司回购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证发[202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股东会批准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3)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当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 2022年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后,方可聘任。3、稳定股价措施的再度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 ||||||||
| 其他 | 公司 |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3)约束措施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A、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欧阳宇飞 |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 | 2022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人史清、欧阳宇飞 | 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有效 | ||||||
| 其他 | 公司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1)迅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业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同时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的时间进度安排,将短期闲置的资金用作补充营运资金,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4)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时间,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5)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欧阳宇飞 |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前述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将通过以下措施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3、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4、现金分红比例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其他 | 公司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在本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欧阳宇飞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l)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措施。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瑞启通、唐晓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李海华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约束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措施:1)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4、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5、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和史清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针对自然人承诺人,下同)及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含其子公司,下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2、本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如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及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将或促使本承诺人、本承诺人近亲属所控制的企业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第三方或终止该企业的经营;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史清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启通、唐晓峰 | 1、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22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 | 其他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4年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励相关的承诺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3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乔琪、吴珉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乔琪(3年)、吴珉(1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12,000 |
| 财务顾问 | / | / |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1,654.04 | 24,0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15,500.00 | 33,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 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00 | 2023.03.06 | 2026.03.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7,000.00 | 是 | 是 |
| 行营业部 | |||||||||||||||
| 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05.23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2% | 3,000.00 | 是 | 是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07.04 | 2025.01.0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0% | 89.75 | 10,000.00 | 是 | 是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 | 2024.10.14 | 2025.01.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4% | 77.81 | 23,000.00 | 是 | 是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11.12 | 2025.01.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18.91 | 4,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3日 | 184,000.00 | 167,169.98 | 130,000.00 | 37,169.98 | 80,548.69 | 4,000.01 | 48.18 | 10.76 | 28,969.16 | 17.33 | |
| 合计 | / | 184,000.00 | 167,169.98 | 130,000.00 | 37,169.98 | 80,548.69 | 4,000.01 | / | / | 28,969.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金额 |
| 资项目 | (2)/(1) | 度 | 因 | 益 | 发成果 | 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9,000.00 | 8,136.84 | 16,074.62 | 55.43 | 2026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9,000.00 | 14,306.49 | 21,808.41 | 55.92 | 2027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7,000.00 | 2,525.82 | 3,665.65 | 13.58 | 2027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回购公司股份 | 其他 | 否 | 否 | 4,000.00 | 4000.01 | 4000.0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尚未使用超募集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33,169.9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 | 167,169.98 | 28,969.16 | 80,548.69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 | 4,000.00 | 4,000.01 | 100 | |
| 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33,169.98 | |||
| 合计 | / | 37,169.98 | 4,000.01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3年3月2日 | 130,000.00 | 2023年3月2日 | 2024年3月1日 | 33,000.00 | 否 |
| 2024年3月1日 | 120,000.00 | 2024年3月2日 | 2025年3月1日 | 否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3月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3,000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652,173.00 | 75.82 | -29,819,400.00 | -29,819,400.00 | 30,832,773.00 | 38.54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52,173.00 | 0.82 | 652,173.00 | 0.82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00,000.00 | 75.00 | -29,819,400.00 | -29,819,400.00 | 30,180,600.00 | 37.72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817,180.00 | 41.02 | -24,133,260.00 | -24,133,260.00 | 8,683,920.00 | 10.8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182,820.00 | 33.98 | -5,686,140.00 | -5,686,140.00 | 21,496,680.00 | 26.87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347,827.00 | 24.18 | 29,819,400.00 | 29,819,400.00 | 49,167,227.00 | 61.46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347,827.00 | 24.18 | 29,819,400.00 | 29,819,400.00 | 49,167,227.00 | 61.46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80,000,000 | 100.00 | 80,0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5名,对应股票数量为26,4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3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2024年8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为5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3、2024年8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因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4名股东解除限售期相近,为方便公司办理相关业务,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延期至2024年8月30日上市流通),对应股票数量为2,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2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73,820 | 5,573,8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李海华 | 4,965,420 | 4,965,4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平潭鼎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09,560 | 2,209,5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2,080 | 2,032,0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2,080 | 2,032,0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1,620 | 1,741,6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 1,295,520 | 1,295,5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5,520 | 1,295,5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9,600 | 1,149,6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 | 870,960 | 870,96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菏泽乔贝京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3,300 | 813,3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高赫男 | 720,720 | 720,7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苏州科技城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800 | 574,8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800 | 574,8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天津天创和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800 | 574,8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2月19日 |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74,800 | 574,8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8月5日 |
| 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30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8月30日 |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60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8月30日 |
| 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60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8月30日 |
| 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0,000 | 1,32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4年8月30日 |
| 合计 | 29,819,400 | 29,819,4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26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59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史清 | 9,930,840 | 12.41 | 9,930,8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09,120 | 10.14 | 8,109,120 | 无 | 0 | 其他 | |
| 欧阳宇飞 | 7,345,440 | 9.18 | 7,345,4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73,820 | 6.97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李海华 | -593,231 | 4,372,189 | 5.4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唐晓峰 | 4,220,400 | 5.28 | 4,220,4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0,000 | 1.65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000 | 1,110,000 | 1.39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4,771 | 1,017,309 | 1.27 | 无 | 0 | 其他 | ||
|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200 | 784,100 | 0.98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73,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3,820 | |||||
| 李海华 | 4,372,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2,189 | |||||
| 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移股权基金(河北雄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0,000 |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7,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7,309 | |||||
|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4,100 | |||||
| 上海璇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6,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66,351 | |||||
| 赵吉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17,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917 | |||||
| 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46%。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欧阳宇飞、史清、瑞启通、唐晓峰为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史清 | 9,930,84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09,12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欧阳宇飞 | 7,345,44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唐晓峰 | 4,220,40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652,173 | 2025年2月10日 | 0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6 | 珠海观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航投观睿致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74,800 | 2027年1月1日 | 0 | 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欧阳宇飞、史清、瑞启通、唐晓峰为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的声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 652,173 | 2025年2月10日 | 652,173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股份及表决权分散,且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均未超过30%。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史清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欧阳宇飞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瑞启通 | 欧阳宇飞(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3月21日 | 91320500MA1NL9YL7C | 1,097,759.31 | 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情况说明 | 无 |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3月2日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5.25元/股进行测算, |
| 本次回购数量为209,974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5.2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419,947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 |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 回购用途 |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 已回购数量(股) | 603,649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100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213号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太微)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裕太微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裕太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收入确认 |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三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六十一)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四)。2024年度裕太微营业收入为396,226,493.67元。由于收入是裕太微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裕太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有效性;2、检查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条件和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及项目验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5、对主要客户就销售额进行函证;对于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检查销售订单、货物签收单、销售发票及期后收款等替代性程序;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 研发费用 |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六十五)。公司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293,605,023.16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4.10%。由于研发费用金额重大且构成财务报表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与研发费用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有效性;2、评价管理层采用的研发费用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获取内部立项审批记录,检查公司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立项、预算、批复资料,核实研发费用的真实性;4、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账及相关账务资料,检查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完整、准确,并将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用与相关科目勾稽,以确认是否相符;5、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账,选取样本并检查至材料领用和人工工时记录等,评价相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金额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裕太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裕太微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裕太微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裕太微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裕太微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裕太微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裕太微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乔琪(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珉中国?上海2025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740,149,824.91 | 449,297,695.70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81,885,343.75 | 1,213,899,373.7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80,359,283.06 | 59,335,181.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7 | 81,554,105.74 | 7,858,625.8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879,738.37 | 3,177,725.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9 | 125,025,981.11 | 131,448,792.4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073,473.38 | 7,137,638.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8,927,750.32 | 1,872,155,033.64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1,472,670.82 | 20,600,611.48 |
| 在建工程 | 七、22 | 43,894,400.81 | 6,658,499.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014,627.81 | 16,952,173.1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4,163,322.37 | 20,120,286.9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174,051.30 | 3,009,896.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331,650.97 | 6,140,725.8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050,724.08 | 73,482,193.38 | |
| 资产总计 | 1,743,978,474.40 | 1,945,637,227.0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2,529,170.46 | 35,532,068.88 |
| 预收款项 | 七、37 | 283,018.86 | 283,018.86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149,508.17 | 6,191,867.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5,156,410.13 | 51,898,551.84 |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35,100.83 | 2,508,163.14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481,820.03 | 3,882,560.8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288,654.34 | 9,401,714.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62,885.81 | 804,942.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086,568.63 | 110,502,888.12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02,798.88 | 7,889,745.47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581,871.17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817,349.88 | 99,808.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02,019.93 | 7,989,553.48 | |
| 负债合计 | 135,488,588.56 | 118,492,441.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929,182,870.48 | 1,906,137,029.54 |
| 减:库存股 | 七、56 | 40,000,124.8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29,603.01 | 351,864.26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61,022,462.80 | -159,344,108.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08,489,885.84 | 1,827,144,785.42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08,489,885.84 | 1,827,144,785.4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 1,743,978,474.40 | 1,945,637,227.02 |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益)总计项目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76,082,919.08 | 409,727,992.1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1,885,343.75 | 973,813,262.65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0,637,750.60 | 55,648,279.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81,808,473.92 | 7,763,174.52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0,018,646.34 | 18,640,960.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25,030,974.72 | 131,439,492.4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19,947.27 | 7,137,638.95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1,184,055.68 | 1,604,170,801.4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00,422,820.12 | 299,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6,776,365.85 | 19,079,025.09 | |
| 在建工程 | 42,837,797.04 | 5,299,145.92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339,612.56 | 6,738,716.87 | |
| 无形资产 | 34,163,322.37 | 20,120,286.9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36,958.98 | 2,319,114.6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1,650.97 | 5,084,122.0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9,008,527.89 | 357,640,411.57 | |
| 资产总计 | 1,800,192,583.57 | 1,961,811,212.98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2,155,585.47 | 37,102,368.48 | |
| 预收款项 | 283,018.86 | 283,018.86 | |
| 合同负债 | 10,149,508.17 | 6,191,867.6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226,511.67 | 38,840,865.79 | |
| 应交税费 | 1,871,508.43 | 1,650,774.60 | |
| 其他应付款 | 5,352,926.19 | 5,475,300.4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63,199.91 | 4,711,846.0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2,885.81 | 804,942.7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165,144.51 | 95,060,984.68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943,648.43 | ||
| 长期应付款 | 3,581,871.17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817,349.88 | 99,808.0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99,221.05 | 2,043,456.44 | |
| 负债合计 | 111,564,365.56 | 97,104,441.1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929,182,870.48 | 1,906,137,029.54 | |
| 减:库存股 | 40,000,124.8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 -280,554,527.62 | -121,430,257.6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88,628,218.01 | 1,864,706,771.8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00,192,583.57 | 1,961,811,212.98 |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96,226,493.67 | 273,530,079.71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96,226,493.67 | 273,530,079.71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34,164,657.40 | 449,066,879.52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7,104,097.45 | 130,260,100.93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10,615.33 | 517,751.93 |
| 销售费用 | 七、63 | 46,849,301.48 | 34,298,079.86 |
| 管理费用 | 七、64 | 69,400,365.75 | 68,081,664.42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204,745.77 | -5,841,345.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806,376.92 | 756,990.84 | |
| 利息收入 | 3,723,530.78 | 7,413,601.00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162,981.48 | 7,212,080.7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735,959.08 | 17,710,313.0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9,374,603.18 | 12,879,996.4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540.10 | -40,545.1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678,183.09 | -19,768,477.7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4,390.02 | 339,026.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2,123,953.16 | -157,204,405.80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55,141.98 | 7,101,436.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9,543.24 | 316.4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261.25 | 351,864.26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261.25 | 351,864.26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261.25 | 351,864.26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261.25 | 351,864.26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1,700,615.67 | -149,751,421.5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1,700,615.67 | -149,751,421.5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53 | -1.96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53 | -1.96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03,882,029.89 | 271,492,695.67 |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3,267,496.86 | 130,331,644.15 |
| 税金及附加 | 423,045.46 | 332,825.27 | |
| 销售费用 | 35,162,881.31 | 28,640,146.36 | |
| 管理费用 | 53,210,615.19 | 56,456,143.63 | |
| 研发费用 | 275,291,335.98 | 214,819,796.13 | |
| 财务费用 | -3,559,477.52 | -5,796,313.99 |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4,165.62 | 299,170.97 | |
| 利息收入 | 3,558,758.90 | 6,863,855.65 | |
| 加:其他收益 | 12,931,002.10 | 7,122,722.3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636,943.11 | 12,977,646.3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280,230.26 | 12,793,885.36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76.62 | -31,515.36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78,183.09 | -19,768,477.7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4,390.02 | 197,049.5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9,524,961.61 | -140,000,235.4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0,141.98 | 7,101,436.4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450.31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9,124,269.94 | -132,898,799.0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124,269.94 | -132,898,799.03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124,269.94 | -132,898,799.03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9,124,269.94 | -132,898,799.03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1.73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1.73 |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9,689,413.77 | 277,220,331.1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926,348.88 | 16,087,460.2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491,767.44 | 21,724,162.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107,530.09 | 315,031,953.7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568,823.76 | 194,267,275.21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3,954,335.70 | 176,903,535.9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9,712.40 | 12,531,220.5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7,542,901.80 | 74,994,025.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8,185,773.66 | 458,696,057.2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78,243.57 | -143,664,103.5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01,540,382.00 | 3,879,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821,016.19 | 17,710,313.0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 | 250,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31,661,398.19 | 3,896,960,313.0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816,071.78 | 48,855,331.0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71,540,382.00 | 4,950,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2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39,356,453.78 | 4,998,955,531.0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2,304,944.41 | -1,101,995,217.9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8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2,8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726,107.14 | 34,902,947.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726,107.14 | 34,902,947.7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726,107.14 | 1,657,897,052.2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1,535.51 | 670,989.5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852,129.21 | 412,908,720.2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9,197,495.70 | 36,288,775.4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0,049,624.91 | 449,197,495.70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5,076,556.34 | 218,862,081.88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926,348.88 | 16,087,460.2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197,080.24 | 99,710,865.7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199,985.46 | 334,660,407.9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688,719.46 | 190,019,259.45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0,385,224.92 | 135,164,656.1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03,856.85 | 10,974,415.3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112,718.94 | 153,197,354.3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5,590,520.17 | 489,355,685.2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390,534.71 | -154,695,277.3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1,540,382.00 | 2,719,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541,516.19 | 12,977,646.3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 | 250,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26,381,898.19 | 2,732,227,646.3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469,037.75 | 43,508,442.97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12,340,382.00 | 3,550,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0,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2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9,809,419.75 | 3,863,608,642.9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572,478.44 | -1,131,380,996.6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2,8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2,8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29,116.09 | 31,111,560.5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229,116.09 | 31,111,560.5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29,116.09 | 1,661,688,439.4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2,099.25 | 382,938.8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354,926.89 | 375,995,104.3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9,627,792.19 | 33,632,687.8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5,982,719.08 | 409,627,792.19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351,864.26 | -159,344,108.38 | 1,827,144,785.42 | 1,827,144,785.4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351,864.26 | -159,344,108.38 | 1,827,144,785.42 | 1,827,144,785.4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45,840.94 | 40,000,124.85 | -22,261.25 | -201,678,354.42 | -218,654,899.58 | -218,654,899.5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61.25 | -201,678,354.42 | -201,700,615.67 | -201,700,615.6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45,840.94 | 40,000,124.85 | -16,954,283.91 | -16,954,283.9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124.85 | -40,000,124.85 | -40,000,124.8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045,840.94 | 23,045,840.94 | 23,045,840.9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29,182,870.48 | 40,000,124.85 | 329,603.01 | -361,022,462.80 | 1,608,489,885.84 | 1,608,489,885.84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9,240,822.53 | 289,501,036.01 | 289,501,036.0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9,240,822.53 | 289,501,036.01 | 289,501,036.0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1,667,395,171.00 | 351,864.26 | -150,103,285.85 | 1,537,643,749.41 | 1,537,643,749.4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1,864.26 | -150,103,285.85 | -149,751,421.59 | -149,751,421.5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1,667,395,171.00 | 1,687,395,171.00 | 1,687,395,171.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1,65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695,370.28 | 15,695,370.28 | 15,695,370.28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351,864.26 | -159,344,108.38 | 1,827,144,785.42 | 1,827,144,785.42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121,430,257.68 | 1,864,706,771.8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121,430,257.68 | 1,864,706,771.8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45,840.94 | 40,000,124.85 | -159,124,269.94 | -176,078,553.8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9,124,269.94 | -159,124,269.9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45,840.94 | 40,000,124.85 | -16,954,283.9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124.85 | -40,000,124.8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045,84 | 23,045,84 | |||||||||
| 0.94 | 0.9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29,182,870.48 | 40,000,124.85 | -280,554,527.62 | 1,688,628,218.01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11,468,541.35 | 310,210,399.8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238,741,858.54 | 11,468,541.35 | 310,210,399.8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1,667,395,171.00 | -132,898,799.03 | 1,554,496,371.9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898,799.03 | -132,898,799.0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1,667,395,171.00 | 1,687,395,171.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1,651,699,800.72 | 1,671,699,800.72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695,370.28 | 15,695,370.28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1,906,137,029.54 | -121,430,257.68 | 1,864,706,771.86 |
公司负责人:史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焕秀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公司成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改制为股份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东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8,300,199.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699,800.7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51,699,800.72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该次发行的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53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并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NCA8B3B的《营业执照》。
公司所处行业:集成电路行业。公司主营经营活动为:电子、汽车、工业自动化、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的开发、设计及模块加工、集成电路产品、嵌入式系统软硬件、电子产品、衡器及配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通讯设备、汽摩配件、工控设备板卡技术开发、销售、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清。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4号楼201室。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欧阳宇飞和史清。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新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预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预收款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预收账款认定为重要预收款项 |
| 重要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预算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在建工程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ⅰ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ⅱ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ⅲ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ⅳ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历史损失率结合前瞻性调整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 业务类别组合 | 业务类别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3个月 | 0.00 |
| 3-6个月 | 1.00 |
| 7-12个月(1年以内) | 1.00 |
| 1-2年 | 20.00 |
| 2-3年 | 50.00 |
| 3年以上 | 100.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在途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根据存货库龄、保管状态、历史销售折扣情况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10 | 0、5 | 33.33、31.67、19、9.5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33.33、31.67、20、 |
| 19 |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ⅰ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ⅱ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 IP授权 | 1-10 | 年限平均法 | 0 | 约定授权期间的,按照约定期间进行摊销;未约定期限的,按照受益期间摊销。 |
| 软件 | 1-10 | 年限平均法 | 0 | 可使用期限 |
| 土地 | 30 | 年限平均法 | 0 | 可使用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研发工程
费和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ⅰ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ⅱ研发工程费包括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掩膜版、材料和试制费等工程费用。ⅲ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IP授权及软件所产生的摊销费用。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ⅱ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ⅲ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ⅳ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ⅴ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等,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a)产品销售收入
ⅰ直销模式: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到货签收,取得客户确认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ⅱ经销模式:
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系买断方式,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将相关产品交付给经销商,经经销商到货签收,取得经销商确认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b)技术授权、技术服务收入
公司于授予技术交付或服务提供完毕并由对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
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
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已经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作为库存股,会计处理方法采用成本法,按照购买实际支付的总金额(含交易费用)计入库存股,列示为股本的减项。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营业收入、财务费用 | 0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销售费用、营业成本 | 0 |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 无形资产、存货 | 0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
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 | 13、6、1、0 |
| 为应交增值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5、7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7、20、2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15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17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14647),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1374),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因此其并未实际享受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8年7月11日颁布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至2020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2021年至2026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公司相关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公司相关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
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子公司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9月免征增值税,2024年10月至12月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740,046,631.12 | 449,197,495.70 |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193.79 | 100,200.00 |
| 合计 | 740,149,824.91 | 449,297,695.70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304,930.39 | 5,608,574.57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因科技中心项目建设存入的保函保证金100,200.00元和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2,993.79元。除保函保证金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1,885,343.75 | 1,213,899,373.76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581,885,343.75 | 1,213,899,373.76 | / |
| 合计 | 581,885,343.75 | 1,213,899,373.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77,227,873.91 | 57,040,231.97 |
| 4-6个月(含6个月) | 503,181.54 | 2,318,131.20 |
| 7-12个月(含1年) | 2,659,858.01 | |
| 1年以内小计 | 80,390,913.46 | 59,358,363.17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80,390,913.46 | 59,358,363.1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390,913.46 | 100.00 | 31,630.40 | 0.04 | 80,359,283.06 | 59,358,363.17 | 100.00 | 23,181.31 | 0.04 | 59,335,181.86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80,390,913.46 | 100.00 | 31,630.40 | 0.04 | 80,359,283.06 | 59,358,363.17 | 100.00 | 23,181.31 | 0.04 | 59,335,181.86 |
| 合计 | 80,390,913.46 | 100.00 | 31,630.40 | 80,359,283.06 | 59,358,363.17 | 100.00 | 23,181.31 | 59,335,181.8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77,227,873.91 | ||
| 4-6个月(含6个月) | 503,181.54 | 5,031.82 | 1.00 |
| 7-12个月(含1年) | 2,659,858.01 | 26,598.58 | 1.00 |
| 合计 | 80,390,913.46 | 31,630.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账龄组合 | 23,181.31 | 8,449.09 | 31,630.40 | |||
| 合计 | 23,181.31 | 8,449.09 | 31,630.4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9,213,855.92 | 39,213,855.92 | 48.78 | ||
| 第二名 | 8,654,663.61 | 8,654,663.61 | 10.77 | 26,598.58 | |
| 第三名 | 7,770,976.37 | 7,770,976.37 | 9.67 | 5,031.82 | |
| 第四名 | 5,528,401.67 | 5,528,401.67 | 6.88 | ||
| 第五名 | 5,417,607.15 | 5,417,607.15 | 6.74 | ||
| 合计 | 66,585,504.72 | 66,585,504.72 | 82.84 | 31,630.4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81,492,670.94 | 99.92 | 7,858,625.80 | 100.00 |
| 1至2年 | 61,434.80 | 0.08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81,554,105.74 | 100.00 | 7,858,625.8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63,320,135.19 | 77.64 |
| 第二名 | 17,319,774.31 | 21.24 |
| 第三名 | 241,806.93 | 0.30 |
| 第四名 | 93,600.00 | 0.11 |
| 第五名 | 83,687.36 | 0.10 |
| 合计 | 81,059,003.79 | 99.39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项 | 3,879,738.37 | 3,177,725.13 |
| 合计 | 3,879,738.37 | 3,177,725.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594,125.06 | 2,198,081.25 |
| 1年以内小计 | 1,594,125.06 | 2,198,081.25 |
| 1至2年 | 1,313,060.44 | 2,639.00 |
| 2至3年 | 2,639.00 | 184,990.00 |
| 3年以上 | 1,009,103.13 | 824,113.13 |
| 合计 | 3,918,927.63 | 3,209,823.3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2,389,339.88 | 2,468,809.71 |
| 垫付费用 | 529,587.75 | 741,013.67 |
| 租赁意向金 | 1,000,000.00 | |
| 合计 | 3,918,927.63 | 3,209,823.38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098.25 | 32,098.25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2,098.25 | 32,098.25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7,091.01 | 7,091.01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9,189.26 | 39,189.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098.25 | 7,091.01 | 39,189.26 | |||
| 合计 | 32,098.25 | 7,091.01 | 39,189.2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000,000.00 | 25.52 | 租赁意向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 第二名 | 824,113.13 | 21.03 | 租房押金 | 3年以上 | 8,241.13 |
| 第三名 | 725,607.26 | 18.52 | 租房押金 | 1-2年 | 7,256.07 |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 522,407.39 | 13.33 | 垫付费用 | 1年以内 | 5,224.07 |
| 第五名 | 319,667.46 | 8.16 | 租房押金 | 1-2年 | 3,196.67 |
| 合计 | 3,391,795.24 | 86.56 | / | / | 33,917.94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59,958,285.44 | 16,909,068.31 | 43,049,217.13 | 56,992,577.95 | 17,035,843.21 | 39,956,734.74 |
| 低值易耗品 | 365,026.61 | 365,026.61 | 237,564.24 | 237,564.24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9,698,824.05 | 325,214.25 | 29,373,609.80 | 14,708,524.39 | 14,708,524.39 | |
| 自制半成品 | ||||||
| 产成品 | 60,344,432.62 | 8,119,348.71 | 52,225,083.91 | 81,039,720.48 | 5,087,001.08 | 75,952,719.40 |
| 发出商品 | 533,218.45 | 533,218.45 | ||||
| 合同履约成本 | 13,043.66 | 13,043.66 | 60,031.22 | 60,031.22 | ||
| 合计 | 150,379,612.38 | 25,353,631.27 | 125,025,981.11 | 153,571,636.73 | 22,122,844.29 | 131,448,792.4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7,035,843.21 | -65,618.70 | 61,156.20 | 16,909,068.31 |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5,214.25 | 325,214.25 | ||||
| 产成品 | 5,087,001.08 | 5,418,587.54 | 2,386,239.91 | 8,119,348.71 | ||
| 合计 | 22,122,844.29 | 5,678,183.09 | 2,447,396.11 | 25,353,631.27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存货对外销售或使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进项税 | 6,073,473.38 | 7,137,638.95 |
| 合计 | 6,073,473.38 | 7,137,638.9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1,472,670.82 | 20,600,611.48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31,472,670.82 | 20,600,611.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8,051,426.25 | 4,703,022.80 | 1,018,637.17 | 33,773,086.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76,436.48 | 2,074,558.17 | 21,550,994.65 | |
| (1)购置 | 19,476,749.83 | 2,076,031.33 | 21,552,781.16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其他 | -313.35 | -1,473.16 | -1,786.5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662.05 | 102,662.05 | ||
| (1)处置或报废 | 102,662.05 | 102,662.05 | ||
| 4.期末余额 | 47,425,200.68 | 6,777,580.97 | 1,018,637.17 | 55,221,418.8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592,009.60 | 2,399,020.37 | 181,444.77 | 13,172,474.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17,876.78 | 1,229,089.94 | 241,926.36 | 10,588,893.08 |
| (1)计提 | 9,118,051.87 | 1,229,470.20 | 241,926.36 | 10,589,448.43 |
| (2)其他 | -175.09 | -380.26 | -555.3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19.82 | 12,619.82 | ||
| (1)处置或报废 | 12,619.82 | 12,619.82 | ||
| 4.期末余额 | 19,697,266.56 | 3,628,110.31 | 423,371.13 | 23,748,748.0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727,934.12 | 3,149,470.66 | 595,266.04 | 31,472,670.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459,416.65 | 2,304,002.43 | 837,192.40 | 20,600,611.4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3,894,400.81 | 6,658,499.84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43,894,400.81 | 6,658,499.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科技中心项目 | 42,837,797.04 | 42,837,797.04 | 5,299,145.92 | 5,299,145.92 | ||
| 金桥装修项目 | 1,359,353.92 | 1,359,353.92 | ||||
| 其他 | 1,056,603.77 | 1,056,603.77 | ||||
| 合计 | 43,894,400.81 | 43,894,400.81 | 6,658,499.84 | 6,658,499.84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科技中心项目 | 17,000万 | 5,299,145.92 | 37,538,651.12 | 42,837,797.04 | 25.20 | 主体施工阶段 | 自有资金 | |||||
| 合计 | 17,000万 | 5,299,145.92 | 37,538,651.12 | 42,837,797.04 |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科技中心项目,为芯片及以太网供电技术设计研发提供相关实验室和办公场地,项目建设期约2年,总投资金额18,000万元,其中项目用地预算1,000万元,工程预算17,000万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9,239,044.71 | 29,239,044.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86.06 | -32,786.06 |
| —新增租赁 | ||
| —其他变动 | -32,786.06 | -32,786.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23,499.55 | 3,023,499.55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处置 | 3,023,499.55 | 3,023,499.55 |
| 4.期末余额 | 26,182,759.10 | 26,182,759.1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2,286,871.57 | 12,286,871.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04,759.27 | 8,904,759.27 |
| —计提 | 8,913,501.30 | 8,913,501.30 |
| —其他变动 | -8,742.03 | -8,742.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23,499.55 | 3,023,499.55 |
| (1)处置 | 3,023,499.55 | 3,023,499.55 |
| 4.期末余额 | 18,168,131.29 | 18,168,131.2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14,627.81 | 8,014,627.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952,173.14 | 16,952,173.14 |
注:其他变动系外币折算引起的其他变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IP授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255,533.45 | 37,944,759.22 | 9,281,663.24 | 57,481,955.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50,462.99 | 12,951,229.63 | 21,001,692.62 | |
| (1)购置 | 8,050,462.99 | 12,951,229.63 | 21,001,692.6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0,255,533.45 | 45,995,222.21 | 22,232,892.87 | 78,483,648.5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84,875.92 | 31,485,796.82 | 5,590,996.22 | 37,361,668.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851.08 | 1,180,132.37 | 5,436,673.75 | 6,958,657.20 |
| (1)计提 | 341,851.08 | 1,180,132.37 | 5,436,673.75 | 6,958,657.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626,727.00 | 32,665,929.19 | 11,027,669.97 | 44,320,326.1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28,806.45 | 13,329,293.02 | 11,205,222.90 | 34,163,322.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70,657.53 | 6,458,962.40 | 3,690,667.02 | 20,120,286.9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工程 | 3,009,896.15 | 7,227,195.59 | 4,572,514.72 | 6,445.47 | 5,658,131.55 |
| 待摊中介费用 | 515,919.75 | 515,919.75 | |||
| 合计 | 3,009,896.15 | 7,743,115.34 | 4,572,514.72 | 6,445.47 | 6,174,051.30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4,566,423.79 | 23,097,301.08 |
| 可抵扣亏损 | 920,129,970.30 | 553,445,462.05 |
| 合计 | 1,004,696,394.09 | 576,542,763.1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7年度 | 3,093,910.77 | 3,174,663.79 | |
| 2028年度 | 3,550,857.73 | 15,647,800.97 | |
| 2029年度 | 27,327,238.14 | 36,461,517.07 | |
| 2030年度 | 58,846,542.91 | 59,413,728.08 | |
| 2031年度 | 42,043,708.35 | 41,934,606.35 | |
| 2032年度 | 74,573,074.77 | 75,815,983.33 | |
| 2033年度 | 313,949,367.27 | 320,997,162.46 | |
| 2034年度 | 396,745,270.36 | ||
| 合计 | 920,129,970.30 | 553,445,462.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捐赠资产 | 22,349.88 | 22,349.88 | 99,808.01 | 99,808.01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472,529.57 | 472,529.57 | 6,040,917.81 | 6,040,917.81 | ||
| 未到票进项税 | 836,771.52 | 836,771.52 | ||||
| 合计 | 1,331,650.97 | 1,331,650.97 | 6,140,725.82 | 6,140,725.82 | ||
其他说明:
2017年12月,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与公司签署《企业进驻协议书》,商定公司进驻车载以太网芯片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陆续向公司提供仪器设备设施。公司按照设备仪器使用年限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相应费用科目。
31、所有权或使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00,200.00 | 100,200.00 | 冻结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00,200.00 | 100,200.00 | 冻结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 合计 | 100,200.00 | 100,200.00 | / | / | 100,200.00 | 100,200.0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款项 | 32,529,170.46 | 35,532,068.88 |
| 合计 | 32,529,170.46 | 35,532,068.8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
| 1-2年(含2年) | ||
| 2-3年(含3年) | ||
| 3年以上 | 283,018.86 | 283,018.86 |
| 合计 | 283,018.86 | 283,018.8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149,508.17 | 2,209,566.78 |
| 1-2年(含2年) | ||
| 2-3年(含3年) | 3,982,300.88 | |
| 合计 | 10,149,508.17 | 6,191,867.6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50,677,847.58 | 246,245,959.97 | 233,194,887.68 | 63,728,919.8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20,704.26 | 20,783,593.21 | 20,621,432.21 | 1,382,865.26 |
| 三、辞退福利 | 1,083,079.00 | 1,038,454.00 | 44,625.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51,898,551.84 | 268,112,632.18 | 254,854,773.89 | 65,156,410.1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378,837.13 | 218,667,580.27 | 205,729,646.22 | 62,316,771.18 |
| 二、职工福利费 | 6,122,487.03 | 6,122,487.0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750,455.71 | 11,331,045.37 | 11,313,800.54 | 767,700.5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38,635.46 | 10,878,373.20 | 10,862,717.18 | 754,291.48 |
| 工伤保险费 | 11,820.25 | 227,188.46 | 225,599.65 | 13,409.06 |
| 生育保险费 | 225,483.71 | 225,483.7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48,554.74 | 10,124,847.30 | 10,028,953.89 | 644,448.1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50,677,847.58 | 246,245,959.97 | 233,194,887.68 | 63,728,919.8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83,766.53 | 20,141,355.73 | 19,984,162.90 | 1,340,959.36 |
| 2、失业保险费 | 36,937.73 | 642,237.48 | 637,269.31 | 41,905.9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1,220,704.26 | 20,783,593.21 | 20,621,432.21 | 1,382,865.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72,285.50 | 352,362.36 |
| 消费税 | ||
| 企业所得税 | ||
| 个人所得税 | 2,336,748.55 | 2,052,676.5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37.94 | 9,781.55 |
| 房产税 | ||
| 土地增值税 | ||
| 教育费附加 | 1,807.13 | 9,742.50 |
| 资源税 | ||
| 土地使用税 | 8,352.38 | 8,352.38 |
| 环境保护税 | 13,969.33 | |
| 印花税 | 100.00 | 75,247.82 |
| 合计 | 2,435,100.83 | 2,508,163.14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5,481,820.03 | 3,882,560.84 |
| 合计 | 5,481,820.03 | 3,882,560.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费用 | 5,481,820.03 | 3,882,560.84 |
| 合计 | 5,481,820.03 | 3,882,560.8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19,551.48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69,102.86 | 9,401,714.12 |
| 合计 | 10,288,654.34 | 9,401,714.1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额 | 762,885.81 | 804,942.78 |
| 合计 | 762,885.81 | 804,942.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1,002,798.88 | 7,889,745.47 |
| 合计 | 1,002,798.88 | 7,889,745.47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3,581,871.17 |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3,581,871.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期付款购入资产 | 3,581,871.17 | |
| 3,581,871.17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795,000.00 | 3,795,000.00 | |||
| 捐赠资产 | 99,808.01 | 77,458.13 | 22,349.88 | 收到捐赠资产 | |
| 合计 | 99,808.01 | 3,795,000.00 | 77,458.13 | 3,817,349.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2,675,127.69 | 1,862,675,127.69 |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461,901.85 | 23,045,840.94 | 66,507,742.79 | |
| 合计 | 1,906,137,029.54 | 23,045,840.94 | 1,929,182,870.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因2017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员工授予合伙份额期权,按归属期分期确认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9,312,390.53元。
2、因2024年公司向员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归属期分期确认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3,733,450.41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集中竞价回购库存股 | 40,000,124.85 | 40,000,124.85 | ||
| 合计 | 40,000,124.85 | 40,000,124.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3,649股,累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124.8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1,864.26 | -22,261.25 | -22,261.25 | 329,603.01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51,864.26 | -22,261.25 | -22,261.25 | 329,603.01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51,864.26 | -22,261.25 | -22,261.25 | 329,603.01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9,344,108.38 | -9,240,822.53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9,344,108.38 | -9,240,822.5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1,022,462.80 | -159,344,108.3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96,022,727.47 | 227,104,097.45 | 259,206,799.53 | 130,260,100.93 |
| 其他业务 | 203,766.20 | 14,323,280.18 | ||
| 合计 | 396,226,493.67 | 227,104,097.45 | 273,530,079.71 | 130,260,100.93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9,622.65 | 27,353.0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0.38 | 1,432.32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5 | / | 5.24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0.38 | 代理业务 | 1,432.32 | 代理业务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0.38 | 代理业务 | 1,432.32 | 代理业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9,602.27 | 25,920.69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芯片商品销售收入 | 394,327,539.33 | 226,203,063.34 |
| 技术服务费 | 1,496,595.36 | 861,330.11 |
| 其他商品销售 | 198,592.78 | 39,704.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203,766.20 |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中国境内收入 | 322,469,178.31 | 180,355,069.90 |
| 中国境外收入 | 73,757,315.36 | 46,749,027.5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经销 | 367,868,265.06 | 208,515,760.12 |
| 直销 | 28,358,228.61 | 18,588,337.33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96,226,493.67 | 227,104,097.4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合计 | 396,226,493.67 | 227,104,097.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026.13 | 51,285.42 |
| 教育费附加 | 8,056.91 | 48,288.16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 土地使用税 | 33,409.52 | 25,057.14 |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321,219.08 | 393,121.21 |
| 环境保护税 | 39,903.69 | |
| 合计 | 410,615.33 | 517,751.93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费用 | 33,237,867.77 | 24,188,843.54 |
| 股份支付费用 | 5,590,275.68 | 2,987,045.38 |
| 差旅费 | 3,498,871.56 | 2,515,738.71 |
| 业务招待费 | 2,195,698.35 | 1,558,327.64 |
| 办公费及其他费用 | 2,101,641.98 | 2,852,713.41 |
| 折旧与摊销 | 224,946.14 | 195,411.18 |
| 合计 | 46,849,301.48 | 34,298,079.86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费用 | 38,759,609.24 | 35,044,594.42 |
| 股份支付费用 | 3,923,325.27 | 2,538,612.70 |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7,529,450.32 | 9,639,964.63 |
| 折旧与摊销 | 5,012,759.52 | 4,077,790.18 |
| 办公费 | 4,062,112.26 | 4,730,753.90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710,615.59 | 5,517,418.47 |
| 其他 | 5,402,493.55 | 6,532,530.12 |
| 合计 | 69,400,365.75 | 68,081,664.42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费用 | 195,664,534.48 | 136,355,207.42 |
| 耗用的原材料 | 6,313,069.03 | 6,003,797.37 |
| 研发工程费 | 31,454,698.90 | 24,528,053.26 |
| 技术测试费 | 4,759,699.72 | 7,238,968.9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228,486.30 | 2,139,130.96 |
| 折旧与摊销 | 16,605,722.45 | 21,767,967.95 |
| 办公、差旅等费用 | 2,786,344.07 | 2,329,044.12 |
| 技术服务费 | 18,260,228.22 | 11,218,745.17 |
| 股份支付费用 | 13,532,239.99 | 10,169,712.20 |
| 合计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806,376.92 | 756,990.84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85,876.57 | 756,990.84 |
| 减:利息收入 | 3,723,530.78 | 7,413,601.00 |
| 汇兑损益 | -386,399.23 | 743,656.06 |
| 手续费 | 98,807.32 | 71,609.10 |
| 合计 | -3,204,745.77 | -5,841,345.00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6,446,651.23 | 6,889,631.13 |
| 个调税手续费返还 | 371,088.62 | 164,829.99 |
| 捐赠资产摊销 | 77,458.13 | 153,966.43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262,548.03 | |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5,235.47 | 3,653.16 |
| 合计 | 13,162,981.48 | 7,212,080.7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99,988.39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35,970.69 | 17,710,313.0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8,735,959.08 | 17,710,313.0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74,603.18 | 12,879,996.47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19,374,603.18 | 12,879,996.47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49.09 | 23,181.3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091.01 | 17,363.81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5,540.10 | 40,545.1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678,183.09 | 19,768,477.76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5,678,183.09 | 19,768,477.76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固定资产 | 234,390.02 | 197,049.50 |
| 使用权资产处置 | 141,977.19 | |
| 合计 | 234,390.02 | 339,026.6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7,100,000.00 | 500,000.00 |
| 赔款罚款收入 | 54,542.00 | 1,434.00 | 54,542.00 |
| 其他 | 599.98 | 2.41 | 599.98 |
| 合计 | 555,141.98 | 7,101,436.41 | 555,141.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 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9,543.24 | 9,543.24 | |
| 其他 | 100,000.00 | 316.46 | 100,000.00 |
| 合计 | 109,543.24 | 316.46 | 109,543.24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201,678,354.4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251,753.1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6,862.1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86,510.59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33,052,191.03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034,295.72 |
| 所得税费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3,723,530.78 | 7,413,601.00 |
| 收到的补助 | 11,104,222.39 | 14,154,461.12 |
| 收回租赁押金等其他款项 | 664,014.27 | 156,100.14 |
| 合计 | 15,491,767.44 | 21,724,162.2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 55,396,867.98 | 74,158,452.61 |
| 支付备用金、押金等其他款项 | 2,146,033.82 | 835,573.00 |
| 合计 | 57,542,901.80 | 74,994,025.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本金 | 6,301,540,382.00 | 3,879,000,000.00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收益 | 29,821,016.19 | 17,710,313.02 |
| 合计 | 6,331,361,398.19 | 3,896,710,313.02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5,671,540,382.00 | 4,95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816,071.78 | 48,855,331.01 |
| 合计 | 5,739,356,453.78 | 4,998,855,331.0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函保证金 | 100,200.00 | |
| 合计 | 100,2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租赁相关费用 | 10,725,982.29 | 8,757,736.51 |
| 支付IPO相关费用 | 26,145,211.25 | |
| 股票回购 | 40,000,124.85 | |
| 合计 | 50,726,107.14 | 34,902,947.7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291,459.59 | 585,876.57 | 10,005,434.42 | 7,871,901.74 | ||
| 合计 | 17,291,459.59 | 585,876.57 | 10,005,434.42 | 7,871,901.74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代理业务 | 代理业务收付的款项 |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所规定的现金流量净额列报的条件 | 对经营活动净流量无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01,678,354.42 | -150,103,285.8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678,183.09 | 19,768,477.7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40.10 | 40,545.1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589,448.43 | 6,659,997.4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913,501.30 | 7,656,549.43 |
| 无形资产摊销 | 6,958,657.20 | 17,757,661.8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72,514.72 | 1,668,956.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4,390.02 | -339,026.6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74,603.18 | -12,879,996.4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4,841.41 | 401,843.6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35,959.08 | -17,710,313.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4,628.24 | -50,939,813.4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738,046.32 | 9,960,939.5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6,766,138.62 | 8,697,990.10 |
| 其他 | 23,045,840.94 | 15,695,370.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78,243.57 | -143,664,103.5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40,049,624.91 | 449,197,495.70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9,197,495.70 | 36,288,775.4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852,129.21 | 412,908,720.2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740,049,624.91 | 449,197,495.70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0,046,631.12 | 449,197,495.7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993.79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0,049,624.91 | 449,197,495.70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79,532,061.84 | ||
| 其中:美元 | 9,353,281.63 | 7.1884 | 67,235,129.67 |
| 欧元 | 200.00 | 7.5257 | 1,505.14 |
| 新币 | 2,310,557.49 | 5.3214 | 12,295,400.63 |
| 日元 | 571.00 | 0.0462 | 26.40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9,025,708.39 | ||
| 其中:美元 | 1,255,593.51 | 7.1884 | 9,025,708.39 |
| 欧元 | |||
| 港币 | |||
| 其他应收款 | 347,658.15 | ||
| 其中:美元 | |||
| 新币 | 61,422.06 | 5.3214 | 326,851.35 |
| 新台币 | 84,000.00 | 0.2477 | 20,806.80 |
| 其他应付款 | 122,998.11 | ||
| 新币 | 21,747.49 | 5.3214 | 115,727.09 |
| 新台币 | 29,354.14 | 0.2477 | 7,271.0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1,752.36 |
| 新币 | 193,887.39 | 5.3214 | 1,031,752.36 |
| 租赁负债 | 669,951.49 | ||
| 新币 | 125,897.60 | 5.3214 | 669,951.49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备注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币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85,876.57 | 756,990.84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530,763.23 | 1,164,277.79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1,304,514.21 | 9,980,228.19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530,763.23 | 1,164,277.79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304,514.2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费用 | 195,664,534.48 | 136,355,207.42 |
| 耗用的原材料 | 6,313,069.03 | 6,003,797.37 |
| 研发工程费 | 31,454,698.90 | 24,528,053.26 |
| 技术测试费 | 4,759,699.72 | 7,238,968.9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228,486.30 | 2,139,130.96 |
| 折旧与摊销 | 16,605,722.45 | 21,767,967.95 |
| 办公、差旅等费用 | 2,786,344.07 | 2,329,044.12 |
| 技术服务费 | 18,260,228.22 | 11,218,745.17 |
| 股份支付费用 | 13,532,239.99 | 10,169,712.20 |
| 合计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3,605,023.16 | 221,750,627.38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1,880万 | 上海 | 集成电路业 | 100.00 | 设立 |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成都 | 100万 | 成都 | 集成电路业 | 100.00 | 设立 |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上海 | 28,000万 | 上海 | 集成电路业 | 100.00 | 设立 |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200万新币 | 新加坡 | 集成电路业 | 100.00 | 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795,000.00 | 3,7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合计 | 3,795,000.00 | 3,795,000.0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6,446,651.23 | 6,889,631.13 |
| 其他 | 500,000.00 | 7,100,000.00 |
| 合计 | 6,946,651.23 | 13,989,631.1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客户开发阶段,公司通过多种手段了解并评估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众信息、媒体等获取客户信息,同时对客户业务模式进行判断,以此确认其授信情况。
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根据客户授信情况,公司提前与客户沟通付款事宜。对到期未付款的客户,销售部门持续追缴货款,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应付、其他应付款项 | 38,010,990.49 | 38,010,990.49 | 38,010,990.4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93,324.43 | 10,693,324.43 | 10,288,654.34 | ||||
| 租赁负债 | 1,010,831.01 | 1,010,831.01 | 1,002,798.88 | ||||
| 长期应付款 | 3,636,737.76 | 3,636,737.76 | 3,581,871.17 | ||||
| 合计 | 48,704,314.92 | 4,647,568.77 | 53,351,883.69 | 52,884,314.88 |
项目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应付、其他应付款项 | 39,414,629.72 | 39,414,629.72 | 39,414,629.7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88,440.31 | 9,988,440.31 | 9,401,714.12 | ||||
| 租赁负债 | 7,067,945.80 | 1,017,940.11 | 8,085,885.91 | 7,889,745.47 | |||
| 合计 | 49,403,070.03 | 7,067,945.80 | 1,017,940.11 | 57,488,955.94 | 56,706,089.31 |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ⅰ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不存在利率风险。
ⅱ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7,235,129.67 | 12,296,932.17 | 79,532,061.84 | 17,757,245.61 | 5,601,484.51 | 23,358,730.12 |
| 其他应收款 | 347,658.15 | 347,658.15 | 565,672.14 | 565,672.14 | ||
| 应收账款 | 9,025,708.39 | 9,025,708.39 | 3,327,991.52 | 3,327,991.52 | ||
| 合计 | 76,260,838.06 | 12,644,590.32 | 88,905,428.38 | 21,085,237.13 | 6,167,156.65 | 27,252,393.78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应付账款 | 53,545.21 | 53,545.21 | ||||
| 其他应付款 | 122,998.11 | 122,998.11 | 1,325,914.44 | 1,325,914.4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1,752.36 | 1,031,752.36 | ||||
| 租赁负债 | 669,951.49 | 669,951.49 | ||||
| 合计 | 1,824,701.96 | 1,824,701.96 | 53,545.21 | 1,325,914.44 | 1,379,459.65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435.40万元。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ⅲ其他价格风险本报告期内无其他价格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1,885,343.75 | 581,885,343.75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1,885,343.75 | 581,885,343.75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581,885,343.75 | 581,885,343.75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81,885,343.75 | 581,885,343.75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公允价值按照预期回报估算未来现金流予以确定。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客户A | 其他 |
| 客户B | 其他 |
| 浙江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 上海享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 巨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培训服务 | 28,301.89 | 410,377.35 | ||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5,040.00 | |||
| 巨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软件 | 6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客户A | IP授权收入 | 40,000,000.00 | |
| 上海享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194.5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72.48 | 1,548.4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同负债 | 客户B | 3,982,300.88 | |
| 应付账款 |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115,244.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客户B签订协议,客户B因业务需要向公司支付900万元,期初账面余额(不含税)3,982,300.88元,根据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公司已退还款项。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2017-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 281,751.00 | 12,235,777.74 | 8,676.00 | 296,957.90 |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89,020.00 | 26,382,794.82 | 11,898.00 | 524,867.01 | ||||
| 合计 | 589,020.00 | 26,382,794.82 | 281,751.00 | 12,235,777.74 | 20,574.00 | 821,824.91 |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2.39元/股 | 截止2029-9-30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包括2017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的共四批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17年3月31日,公司制定了《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并于2017年、2019年、2020年分别增加用于公司员工激励股权对应的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启通”)合伙企业份额50万元、3.1359万元、6.640031万元。2021年7月20日,公司制定了《<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之修正案》,约定瑞启通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企业份额提升至62.19万元,瑞启通的合伙企业份额合计109.775931万元。股权激励方案之修正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以32.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8.90万股。上述激励计划项下股权激励方式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对应的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1,147,651.08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司销售人员 | 5,590,275.68 | |
| 公司管理人员 | 3,923,325.27 | |
| 公司研发人员 | 13,532,239.99 | |
| 合计 | 23,045,840.9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根据本公司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公司计划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裕太科技中心项目,为芯片及以太网供电技术设计研发提供相关实验室和办公场地。该项目拟投资18,000.00万元。上述投资为长期投资,本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约定分期、分步实施。项目进展详见第十节、
五、22“在建工程”。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77,506,341.45 | 53,353,329.93 |
| 4-6个月(含6个月) | 503,181.54 | 2,318,131.20 |
| 7-12个月(含1年) | 2,659,858.01 | |
| 1年以内小计 | 80,669,381.00 | 55,671,461.13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80,669,381.00 | 55,671,461.1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 | 80,669, | 100 | 31,63 | 0.0 | 80,637,7 | 55,671,4 | 100 | 23,181. | 0.0 | 55,648,2 |
| 坏账准备 | 381.00 | .00 | 0.40 | 4 | 50.60 | 61.13 | .00 | 31 | 4 | 79.82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80,390,913.45 | 99.65 | 31,630.40 | 0.04 | 80,359,283.05 | 55,543,868.13 | 99.77 | 23,181.31 | 0.04 | 55,520,686.82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78,467.55 | 0.35 | 278,467.55 | 127,593.00 | 0.23 | 127,593.00 | ||||
| 合计 | 80,669,381.00 | 100.00 | 31,630.40 | / | 80,637,750.60 | 55,671,461.13 | / | 23,181.31 | / | 55,648,279.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77,506,341.45 | ||
| 4-6个月(含6个月) | 503,181.54 | 5,031.82 | 1.00 |
| 7-12个月(含1年) | 2,659,858.01 | 26,598.58 | 1.00 |
| 1年以内小计 | 80,669,381.00 | 31,630.40 | |
| 合计 | 80,669,381.00 | 31,630.4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3,181.31 | 8,449.09 | 31,630.40 | |||
| 合计 | 23,181.31 | 8,449.09 | 31,630.4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9,213,855.92 | 39,213,855.92 | 48.61 | ||
| 第二名 | 8,654,663.61 | 8,654,663.61 | 10.73 | 26,598.58 | |
| 第三名 | 7,770,976.37 | 7,770,976.37 | 9.63 | 5,031.82 | |
| 第四名 | 5,528,401.67 | 5,528,401.67 | 6.85 | ||
| 第五名 | 5,417,607.15 | 5,417,607.15 | 6.72 | ||
| 合计 | 66,585,504.72 | 66,585,504.72 | 82.54 | 31,630.4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0,018,646.34 | 18,640,960.81 |
| 合计 | 40,018,646.34 | 18,640,960.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38,787,209.43 | 17,652,980.09 |
| 1年以内小计 | 38,787,209.43 | 17,652,980.09 |
| 1至2年 | 250,483.72 | |
| 2至3年 | 184,990.00 | |
| 3年以上 | 1,009,103.13 | 824,113.13 |
| 合计 | 40,046,796.28 | 18,662,083.22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37,231,802.04 | 16,549,842.20 |
| 押金及保证金 | 1,292,586.85 | 1,371,227.35 |
| 备用金及垫付费用 | 522,407.39 | 741,013.67 |
| 租赁意向金 | 1,000,000.00 | |
| 合计 | 40,046,796.28 | 18,662,083.22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122.41 | 21,122.41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1,122.41 | 21,122.41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7,027.53 | 7,027.53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149.94 | 28,149.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1,122.41 | 7,027.53 | 28,149.94 | |||
| 合计 | 21,122.41 | 7,027.53 | 28,149.94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18,723,727.88 | 46.75 | 合并范围子公司借款 | 1年内 |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18,406,340.84 | 45.96 | 合并范围子公司往来款 | 1年内 | |
| 第三名 | 1,000,000.00 | 2.50 | 租赁意向金 | 1年内 | 10,000.00 |
| 第四名 | 824,113.13 | 2.06 | 租房押金 | 3年以上 | 8,241.13 |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 522,407.39 | 1.30 | 垫付费用 | 1年以内 | 5,224.07 |
| 合计 | 39,476,589.24 | 98.57 | / | / | 23,465.20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422,820.12 | 300,422,820.12 | 299,000,000.00 | 299,000,000.00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300,422,820.12 | 300,422,820.12 | 299,000,000.00 | 299,000,000.00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上海昂磬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800,000.00 | 38,278.24 | 18,838,278.24 | |||||
| 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517,114.80 | 280,517,114.80 | |||||
| 成都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800,000.00 | 17,802.31 | 1,017,802.31 | ||||
| 裕太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49,624.77 | 49,624.77 | ||||||
| 合计 | 299,000,000.00 | 800,000.00 | 622,820.12 | 300,422,820.12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96,095,150.79 | 227,192,161.83 | 257,169,415.49 | 130,331,644.15 |
| 其他业务 | 7,786,879.10 | 6,075,335.03 | 14,323,280.18 | |
| 合计 | 403,882,029.89 | 233,267,496.86 | 271,492,695.67 | 130,331,644.1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销售芯片商品 | 394,311,898.23 | 226,202,986.12 |
| 技术服务费 | 1,496,595.36 | 861,330.11 |
| 其他商品销售 | 286,657.20 | 127,845.60 |
| 其他业务收入 | 7,786,879.10 | 6,075,335.0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境内收入 | 330,036,650.11 | 186,430,327.71 |
| 中国境外收入 | 73,845,379.78 | 46,837,169.1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经销 | 375,523,801.38 | 214,679,159.53 |
| 直销 | 28,358,228.51 | 18,588,337.33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03,882,029.89 | 233,267,496.86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合计 | 403,882,029.89 | 233,267,496.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99,988.39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36,954.72 | 12,977,646.3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6,636,943.11 | 12,977,646.36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390.0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46,651.23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374,603.1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735,959.08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5,001,242.56 | 员工离职一次性确认未到期股权激励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401.2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458.13 | 华东理工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于2017年-2019年向公司无偿提供设备使用权,上述设备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同时计入其他收益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30,313,417.8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9 | -2.53 | -2.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6 | -2.91 | -2.9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史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