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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证券简称:芯朋微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送达的《关于变更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黄海洋为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晋洲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戴晓芳接替赵晋洲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黄海洋,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戴晓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琪友。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晓芳,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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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0家,三板公司数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