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_公司公告_芯朋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立新)

时间:2025年10月9日

芯朋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立新)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芯朋微股票代码:688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立新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朋微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1附表: ...... 12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芯朋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立新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161,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8%,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25%的权益变动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立新
性别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投资者身份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立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26,2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尚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3,988,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8%,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2,82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9日,张立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161,36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88%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张立新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2025/09/17-2025/10/091,161,3610.88%
合计----1,161,3610.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立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988,86525.88%32,827,50425.00%
合计--33,988,86525.88%32,827,50425.00%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张立新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6日67.21-70.58312,1350.2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张立新

2025年10月9日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芯朋微董秘办,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股票简称芯朋微股票代码688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立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3,988,865股持股比例:2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161,361股变动比例:减少0.88%变动后持股数量:32,827,504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09/17-2025/10/09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张立新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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