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688505)_公司公告_复旦张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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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张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88505证券简称:复旦张江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1
普通股股东人数151
其中:A股股东人数15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19,207,9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19,207,986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46,959,96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2,248,0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088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0889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119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6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主席赵大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薛燕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16,216,97999.42392,811,3370.5415179,6700.0346
其中:A股443,968,95699.33082,811,3370.6290179,6700.0402
境外上市外资股72,248,023100.000000.000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18,073,58199.7815947,0260.1824187,3790.0361
其中:A股445,825,55899.7462947,0260.2119187,3790.0419
境外上市外资股72,248,023100.000000.0000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18,129,28199.7922883,3260.1701195,3790.0376
其中:A股445,881,25899.7587883,3260.1976195,3790.0437
境外上市外资股72,248,023100.000000.0000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18,127,36799.7919883,3260.1701197,2930.0380
其中:A股445,879,34499.7582883,3260.1976197,2930.0441
境外上市外资股72,248,023100.0000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56,165,80194.94392,811,3374.7523179,6700.3038

注:上述议案仅针对A股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同时该项议案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姝雯、张芷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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