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4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赛恩斯”)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以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券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70.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45,469.3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128.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41.35万元,已由申万宏源于2022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6.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余额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68160100100296667 | - |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755946313810118 | 3,193,697.3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 |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31601888013001899977 | 675,063.52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 | 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 368160100100374204 | - |
| 合计 | / | / | 3,868,760.90 |
注:赛恩斯兴业银行募投专户、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募投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9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1.91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长沙研发办公中心建设、研发设备购置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成套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后第3年达产。项目已于2024年6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未到预计达产期。截止2025年9月30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578.94万元。较预计效益存在差异,一方面原因是市场环境变化,标准化产品需求不足,公司减少相关设备的投入;另一方面项目验收期及收入确认通常集中在第四季度,具有一定季节性,导致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
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确认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现金管理额度为1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交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尚未到期。
(二)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并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及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6,742.27万元用于山东龙立化学的设立以及上述项目投资。申万宏源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五)前次资金项目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变更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因部分定制化设备因生产周期较长,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能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经过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备注 |
|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 1 | 39,924.48 | |
| 利息净收益 | 2 | 1,395.53 | |
| 截至期末项目投入累计发生额 | 3 | 39,933.1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4=1+2-3 | 1,386.88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5 | 386.88 | |
| 差异 | 6 | 1,000.00 | |
| 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 7=4/1 | 3.47% |
注:
1.上述项目投入包含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投入亦包含现金管理利息收益等。以上数据均已调整尾差。
2.差异1,000万元为2025年9月4日在交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为期35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933.1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8,438.01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8,954.68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6,756.0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5,784.39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386.88万元,主要系项目建设与设备购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未支付。
(二)前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784.39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调整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年8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9,924.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933.13 | |||||
| 各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投入金额合计 | 39,933.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22年 | 99.98 | |||||
| 2023年 | 12,089.5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4年 | 19,059.98 | |||||
| 2025年1-9月 | 8,683.6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募集前承诺投入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入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入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481.81 | 5,057.52 | 4,045.87 | 10,481.81 | 5,057.52 | 4,045.87 | -1,011.65[注3] | 2024/6/30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7,085.00 | 7,085.00 | 6,958.95 | 7,085.00 | 7,085.00 | 6,958.95 | -126.05[注3] | 2024/10/7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433.19 | 7,433.19 | 7,433.19 | 7,433.19 | 7,433.19 | 7,433.19 |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5,784.39[注1] | 5,784.39 | 不适用 | 5,784.39 | 5,784.39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000.00 | 25,360.10 | 24,222.40 | 25,000.00 | 25,360.10 | 24,222.40 | -1,137.70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8,954.68 | 8,954.68 | / | 8,954.68 | 8,954.68 | - | / |
| 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 - | 6,742.27[注2] | 6,756.05 | / | 6,742.27 | 6,756.05 | 13.78[注4] | 不适用 |
| 超募集资金结余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696.95 | 15,707.85 | - | 15,696.95 | 15,707.85 | 13.78 | / |
| 合计 | - | 41,057.05 | 39,933.13 | 25,000.00 | 41,057.05 | 39,933.13 | -1,123.92 | / |
[注1]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784.39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36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并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6,742.27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772.47万元)用于山东龙立化学的设立以及上述项目投资;[注3]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项目质保金及设备购置尾款暂未支付;[注4]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及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且扣除相关手续费用后合计为6,756.05万元,较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额6,742.27多13.78万元,系转出前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 1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1] | 2024年承诺效益1,275.92万元;2025年1-9月承诺效益3,109.31万元[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17.09 | 461.85 | 1,578.94 | 否 |
| 3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项目建成达产预计形成年产6套污酸资源化处理成套装备、88套水处理成套设备、8套膜处理成套设备,公司根据项目需求生产定制化产品,实际产出设备部分为非成套装备,产能利用率计算不适用;[注2]2024年至2025年1-9月累计承诺效益为4,385.23万元,其中2025年1-12月承诺效益4,145.75万元,按月平均承诺效益计算2025年1-9月承诺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