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东畔科创中心B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1,579,06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1,579,06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9.714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9.7147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5,262,415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CHENGBAOHONG先生未能现场出席,因此经全体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陈玲玲女士主持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陈玲玲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张丹等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31,484,220 | 99.6996 | 92,068 | 0.2915 | 2,780 | 0.0089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16,132 | 98.1442 | 92,068 | 1.8013 | 2,780 | 0.0545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郜梦晗、于家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