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确认《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