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688449)_公司公告_联芸科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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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炳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炳军先生将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陈炳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

月至2007年

月,任汉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验证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ADVANCEDMICRODEVICESINC(上海)高级验证工程师;2009年

月至2014年

月,任ExarCorp(杭州)验证经理;2014年11月加入联芸科技并工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炳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同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芯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炳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炳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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